刘天明
[摘要]两汉时期出现了大量民谣,并在当时社会广为传播。原因是,儒家思想提供的民本理念赋予了民谣独特的存在价值;儒生风尚为民谣传播构建了一种文化氛围;乡间闾里的人群聚居为民谣提供了传播环境;统治危机造成的社会恐慌为民谣传播提供了一种心理动因;尤其重要的是,民谣在东汉时期被纳入行政考核体系,成为郡国长官考绩凭据的重要参考。这种“举谣言”制在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史上着实是一创举,也凸显了民谣在两汉时期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价值。
[关键词]汉代;民谣;传播
[中图分类号] I276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0(2014)04003804
民谣是流传于民众中的简短韵文,因人而起、缘事而发,是一定时代、一定社会文化和政治背景下的产物。作为一种口头诗歌,民谣真实地反映了古代民众的生存状况和情感意愿,不仅是社会政治和文化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很多历史环境中发挥了公众舆论的作用。因此,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对民谣这种民声巷议非常重视,这种状况在两汉时期尤为突出,不仅在《史记》、《汉书》和《后汉书》等典籍中记载了大量民谣,甚至在东汉出现了“举谣言”制度。那么民谣在两汉为什么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
一、儒家思想提倡的民本理念赋予了民谣独特的存在价值
其一,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论述中,歌谣具有相当重要的政治功用。究其原因,人们往往“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1](471),即歌咏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同时,民谣讽刺怨怒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心众议,因此具有社会舆论的初步形态。儒家认为,百姓是国家的根本,他们对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譬如《五子之歌》直云:“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为政者只有时刻重视民心民意,为政以德,一切政策与法规都能合乎民众的期待,他们的统治才能长久。因此,在儒家政治思想中,来自民间自发流传的歌谣咏言不仅揭示民心、表达民意,更是论证君主统治正当性、认受性的重要符码。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制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官,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2](644~646)在孟子看来,尧传位于舜而非丹朱,是因为民心所向。其讴歌者不歌颂尧之子而歌颂舜,正是民众以歌谣来代言民声众议,表达对统治正当性的评判。又《列子?仲尼》曰:“尧治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治欤,不治欤?不知亿兆之愿戴已欤?顾问左右,左右不知。问外朝,外朝不知。问在野,在野不知。尧乃微服游于康衢,闻儿童谣曰:‘立我蒸民,莫匪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尧喜问曰:‘谁教尔为此言?童儿曰:‘我闻之大夫。问大夫。大夫曰:‘古诗也。尧还官,召舜,因禅以天下。舜不辞而受之。”[3](143~144)这则故事再次借尧之口,认可了“谣”的价值,它是民众心理的真实流露,反映民心向背,对于君主统治正当性的认受也极其重要。正因为民谣的这种重要价值,王莽才会伪造大量符瑞及歌谣,以营造其篡夺汉家天下获得广泛认同的舆论假象。因此,民谣在两汉时期得以广泛传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体现的社会舆论功能在政治统治中获得了认可和接受。
其二,西汉儒家思想的“独尊”地位,使其民本理念在政治领域中获得了重要地位,因此民间舆论的载体——歌谣自然成为政策取舍的重要参考,得到统治者的格外关注。史载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 168),“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兼容!上闻之曰:‘昔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为我贪淮南地邪!”。[4](2144)民谣所描述的现象,在民间应该相当普遍,但文帝听闻却发出嗟叹,不免对号入座,恐怕因歌谣说中了他的心病。因为文帝确实在实行削藩政策,刘长之死与其有一定的关系。在此民谣传播之后,其削藩政策实施得相当谨慎稳妥,不仅相应地调整了削藩的步骤和速度,还对刘长后人略施恩惠,以化解舆论的讥讽,减少削藩的阻力。可见,“一尺布歌”的流传,无论是否针对刘长事件而发,却给文帝的政策取舍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成为统治合理性的重要参考。因此,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民本理念赋予了民谣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其必然在两汉大量流传并被记载史册。
二、“举谣言”的进一步制度化促进了民谣的社会传播
既然民谣被视为一种百姓民声,具有舆论的属性,那么将其纳入行政体系,成为一种监督力量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西汉时期收集民意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郡国多有高级佐官担任计吏,其非郡国守相自辟的属吏,自然也成为中央政府访查郡国行政得失、探询民意的一种方式。其二,巡视郡国的刺史也兼采集民间舆论。其三,朝廷不定期派遣风俗特使,其使命之一即“观察风俗”,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收集歌谣等民间舆论。[5](109~111)统治阶级很重视来自社会底层的声音,可以以此了解政策得失、官员政绩,而以民间歌谣的形式对官员或政策进行讽怨或评价就成为了西汉时期百姓表达心声的重要途径。如西汉初萧何、曹参相继担任相国,他们采取了让百姓休养生息的简政放权的稳健政策,百姓歌颂他们道:“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6](2031)。他们用民谣的形式表达对这项政策的认可和接受。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收集民意的方式往往不能获得最真实而有用的社会舆论,因为郡国守相对本府官吏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任上计吏的属吏多与此有密切关系,使其很难真正反映民意;而风俗特使也并非常制,其所获取的舆情很难及时和持续不断地上达至上级行政机关。所以,西汉后期,这些收集民意的方式都逐渐失去作用。
至东汉,光武帝因其自身的成长经历,很重视百姓民声,他设立“举谣言”制。“初,光武长于民间,颇达情伪,见稼穑艰难,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于是“广求民瘼,观纳风谣”。[1](2457)光武帝将民谣纳入行政监督体系,以反映地方官吏为政善恶的歌谣来决定官吏的升黜,这不仅是行政监督制度上的创举,也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民谣的存在价值,保障并促进了民谣的产生和传播。因此,在这一制度激励下,东汉出现了一系列因“谣言”而黜陟的官吏。如成帝时,冯野王、冯立两兄弟曾先后任上郡太守,均为民兴利,致使境内清平,民众安乐。百姓歌之曰:“大冯君,小冯君,兄弟继踵相因循,聪明贤知惠吏民,政如鲁、卫德化钧,周公、康叔犹二君。”[4](3305)冯立后升迁为东海郡太守。而灵帝时,益州刺史郗俭“在朝烦扰,谣言远闻”,于是被免官。
其实,从民谣中访求为政得失早已有之,“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4](1708)。然而,真正作为一种制度,甚至从中寻求为吏得失以黜陟,则是始于汉代,所以,制度的建立是民谣大量产生并广泛传播的重要条件。作为行政体系外的参与力量, “举谣言”制实现了从民谣产生、传播、收集到影响决策的舆论监督过程,形成相应的传播效果,真正体现了民谣的存在和传播价值。
三、儒生风尚为民谣传播构建了一种文化氛围
在两汉还有一些民谣不涉及政治时事,仅是对社会贤达或文人雅士立身行事或个人修为等的评议。如“游平卖印自有评,不避贤豪及大姓”[7](2242),“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罪周仲进”,“天下开模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7](2185~2186)等。这些谣语不仅是在对人物行为进行评议,也是社会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汉武帝设立以太学为代表的国家教育体系以来,太学生和各级、各类儒生就作为重要的知识分子群体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不仅是未来政治和文化官僚的候选人,也是民间舆论的制造者和代言人。由于东汉私学繁荣,名儒门徒众多,加之太学生群体人数的增加,这些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儒生并不能全部进入行政体系。但他们一般都喜交游、善联络,敢于对时政发表意见,并需要一种表达自我、激扬名声的方式,此时歌谣就成为首选。同时,一般来说这些歌谣清议都会推崇德行和才学,认同儒家思想风尚,而儒生的行为模式和意识观念也借民谣的广泛传播逐渐为社会普遍认同和接受,既帮助社会价值体系建立一套行为规范,也为文化生活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所以,歌谣清议类型的民谣不仅满足了儒生群体社会表达的集体需要,也是文化价值观念形成的重要途径,其产生与传播具有明确的价值指向。
同时,两汉统治者重儒术,知识群体对其精英人物的品评推崇也就常着眼于经学成就。如“五鹿岳岳,朱云折其角” [4](2913);“无说《诗》,匡鼎来;匡语《诗》,解人颐”[4](3331);“问事不休贾长头”[1](1235);“关西孔子杨伯起”[1](1759)等。这些歌谣清议,议题狭窄,语言格式化、概念化,难以引起一般民众的共鸣。从内容到传播受众,都更多地指向儒生学子这一固定群体,由他们引领方向,参与讨论,形成众议,普通百姓很难触及学术文化的核心领域,也不能对这些学术风尚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但在统治阶层、知识分子中,还是具有舆论效应的。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民谣内容的多角度性、多层次性使其在当时社会成为一个能被社会各阶层广泛接受的言说形式,广泛参与性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
四、乡间闾里的人群聚居为民谣提供了传播环境
首先,从社会空间和政治空间的角度来看,两汉时期的社会基层组织,呈现出由城市到乡村的城乡并立而又有所差异的辐射式层级结构。具体而言,如果以某个城市为中心,则围绕着此城市,在城内、廓内、郊内及郊外、乡村形成不同的以闾里和村里为主的民居布布特点。而闾里是两汉魏晋南北朝城市中民众生活的基本空间,有着特殊的建制和特点。《通典?食货典》在解释“以廛里任国中之地”时说:“廛里者,若今云邑居里矣。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8](5)又南齐颜延年《赠王太常》诗有“林闾时晏开,亟回长者辙”句,李善注云:“郑玄周礼注云:闾,里门也。汉书,淮南王曰:早闭晏开。”[9](367)闾里街巷之中,错落分布的是平民和达官贵人的房屋和宅第,而且闾里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空间,人们生产、生活中的联系和文化信息的交流一般十分密切和频繁,很容易共同参与某一话题,继而此话题开始从人际到群体广泛传播。
其次,闾里虽是百姓日常生活居住的场所,但是与朝廷官府、贵族府邸是连在一起的,这使得他们与统治阶层等更容易形成某种互动关系,从而常常可以在以闾里聚落为中心的民众居住区域形成关注朝野、品评政事的社会习俗。此外,城乡闾里的民众有很多公共活动,如社日祭祀、祈雨、节日聚会等,这是人际交往、加强沟通的重要渠道,无疑也为两汉民谣巷议的产生与传播创造了适宜的文化氛围。
因此,闾里共居的环境及巷议交流的情境为民谣的产生和传播营造了绝佳的传播环境。
五、统治危机造成的社会恐慌为民谣传播提供了一种心理动因
社会心理学认为当社会控制机制减弱和失控,社会心理压力增加时,人们对社会组织和机制会缺失信任,并产生一种恐慌心理,进而出现自发、无组织和不稳定的群体行为。而民间歌谣等口头信息的传播亦是在这种心理诱因下产生的一种群体行为。所以,当统治混乱、朝堂不稳时,民众对时事政治的参与意识增强,以消解社会动荡带来的恐慌情绪。如元帝时童谣“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4](1395),又如灵帝之末京都童谣:“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芒”[1](3284)。而不同政治势力为了获取利益相互争夺,也会制造、利用民谣引导舆论。所以,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出现大量时政民谣就有了合理解释。范晔曾在《后汉书?梁统传》中曾做过这样的论述:“顺帝之世,梁商称为贤辅,岂以其地居亢满,而能以愿谨自终者乎?夫宰相运动枢极,感会天人,中于道则易以兴政,乖于务则难乎御物。商协回天之势,属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闻上术,憔悴之音,载谣人口。虽舆粟盈门,何救阻饥之厄;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致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1](1187)由此可见,范晔认为“孽臣凶嗣”,即各级统治者的暴政才使得“憔悴之音,载谣人口”,对社会政治局势的密切关注是民谣传播的心理诱因。
同时研究发现,人们在承受压力时,特别需要某种方式来发泄,否则会引起更大的破坏作用;而言说就是一种发泄方式,就像压力锅的解压阀,释放蒸汽以维持内部的张力平衡。所以,民谣以讽怨批判的方式表达意见、抒发情感,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压力排解和情感宣泄的作用。
现代传播学认为,人的社会性导致人害怕孤立,行为模式趋于与大众一致,且如有违反就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各种排斥。所以,民谣的每一次口耳相传都是大众在进行价值观念和行为体系的集体选择和集体认同,反之它也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强大的压力和约束。因此,在恐慌情绪笼罩的两汉社会,出现并传播大量民谣就是这种集体恐慌心理诱发的结果,也是民众寻找心理认同、纾解压力的有效途径。
综上,我们对两汉民谣传播的原因进行了多角度的解读和分析,从制度建构到思想体系,从文化风尚到传播环境,两汉社会具备促进民谣传播的诸多条件。总之,民谣不仅以一种民间舆论的角色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行政监督和整合社会文化等传播功能,具有重要的存在价值,也为后世了解汉代社会提供了重要的认知参考,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
[2]沈文倬:《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3]杨伯峻:《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4]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5]吕宗力:《汉代的谣言》,汉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
[6]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7]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8]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
[9]萧统:《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责任编辑 金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