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貴刊10月號文章《今日香港,祝福你》,文中一些觀點如“相對於西方動輒汽油彈暴力抗議,港人和青年的抗爭相對和平理性,卻引來87顆催淚彈的強制驅離……昔日港警揚名世界的形象瞬間跌入穀底,引來謾駡與羞辱”,“用暴力、過當武力鎮壓抗議民眾,這已經成為梁振英政府無法磨滅的恥辱……”,對此,老夫不敢苟同。
眾所周知,這場旨在“倒梁”,爭取所謂“公民提名”,從而否定人大常委會8月31日的決定,讓外國勢力的代理人藉“公民提名”而“出閘”,奪取香港管治權的“佔中”行動,擴散至港九不同地區,先後致使部分中小學停課,要道交通大受影響,港匯急跌至半年低位……時至今日,雖大部分人群早已散去,卻仍有少數人罔顧社會各界籲其撤離,恢復交通正常秩序的呼聲,紮緊阻路鐵馬,張開住宿帳篷,在路中間摸麻將,打乒乓,開派對,多條城市主幹道,儼然成了他們雜耍娛樂場。倘以作者所言,政府用暴力、武力“鎮壓”,那中環,金鐘會是這番看上去一片“詳和”景象嗎?
不錯,抗議行動之始,面對成千上萬學生、民眾聚集中環,警方在勸離及警告無效情況下,被迫使用了胡椒粉與催淚瓦斯進行驅散,而即使是這樣,也只是使用了“最低武力”。香港警方對於示威人群所展現出的容忍和克制,放眼世界其他城市,應該說,沒有哪個城市的容忍度會比之高。在世界其他國家,如美、英,示威遊行常被警方暴力甚至橡皮子彈打斷。
然而,違法者尚不知恥,言必稱“自由權利不應受限”,自稱有權示威抗議。但市民也有公民權利,誰又來保護他們的權利呢?如果他們破產了,學生們會否對他們的困境予以任何考慮?這個世界不是一條單行道,每個人都有一些權利。然而,學生們自以為他們在言論自由上擁有百分百的壟斷權,這實際上是一種不計後果、缺乏長遠考慮的行為。“佔中者”只顧自己、不顧他人,說輕點是不成熟,言重點是極端自私、功利的表現。如果學生們的關切是工作、房價以及環境問題,那他們的不滿容易被理解,但是,學生們要求的是“民主”和“自由”。而這兩個詞往往是最難實現的,即便是那些號稱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如英國議會民主制,也無法遵循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英國議員在參加大選前,都必須接受資格審查。
參與“佔中”行動的學生們已擺明瞭態度和立場,以致與受損民眾衝突不斷。老夫認為學生懇求社會尊重和理解時,是否也應尊重他人繼續生活的權利,尊重他人不受阻礙去賺錢養家的權利?(澳門/黃建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