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学种
奶娘根兴婶
我曾经有过一位奶娘,业余的。母亲生我时奶水不足,正巧,住我家隔壁的根兴婶,稍晚几个月也产下一个儿子,奶水多,能匀一些给我。
想来真是罪过:我吃过她的奶,却至今不知道她的名与姓。当然也不独她,当年村里我的母辈们都不显本名,只随了丈夫的大名被人唤让人叫。
根兴叔是我们族中人,正宗的贫农。听我母亲说,她当年嫁过来时,常有邻里族人来家里坐坐聚聚,其中有一小伙子最显眼,长得清秀,白白的方正脸,很安静,总端坐着不动。后来才知他瘸得厉害,走路时摇摆幅度估计有90度——他尽量避免多走动,是不愿在新娘子面前显露自己的缺陷。
残疾加上穷,娶妻就难了。幸而有人作伐,说邻乡有个待嫁的寡妇。论条件,双方各有短处:一个穷瘸子;一个再醮妇,还带个前夫遗下的两岁男孩。据说她此前也曾说过几家,都因了这累赘而未遂。这次遇上根兴叔,竟很快就成功。原因非他,就在于这前夫遗下的“拖有病”。
很多人都听说过“拖油瓶”,是指再嫁妇携来的前夫所生的子女。但我敢说,多数人都不清楚,这三个字应该是“拖有病”。旧时娶寡妇为妻的后夫,大抵家境都不怎的,加上那时天灾不断人祸频仍医疗落后甚至根本无力治病,一旦再醮妇带来的子女有个三长两短,将遭前夫亲属甚至社会舆论的责难。后夫为避免这类纠葛,先要立一字据,写上“某妇带来有病孩子,日后若有不测死生自负,和后夫无涉”之类。如此对孩子的歧视,道德上极不负责,甚至成为某些恶继父虐待继子预设免责的挡箭牌。由于字音相近,久而久之,“拖有病”便讹为“拖油瓶”,音相似,意相近,都是贱称。
在此之前,根兴婶正是因这男孩而误了再嫁事,或有男方要她在字条上按指印,或虽未立据,却有同样意思的口头约定,均被她坚拒。她不愿委屈前夫之子。这次见根兴叔全没这意思,还明言会好待这男孩,很让她感动,凭此就值得嫁他,更不嫌比他的瘸腿。婚后,根兴叔信守承诺,视随原姓的继子为己出。
根兴家贫,没个像样的住处。正好我家有空屋,便借他做了婚房,一直住到土改后分到一间祠堂边的小屋才搬走。在与我家为邻的四五年间,根兴婶先是生了一个女儿叫汤果,鹅蛋脸,很漂亮,我叫她汤果阿姐,多少年后她出嫁了回娘家,见了我仍很亲热。汤果的弟弟叫一万——去年我重回故乡,有次去镇上的菜场,猛听得有人叫我,见一肉摊主抡着一把板斧,像是要扑上来似的,原来正是我的“奶弟”!三十余年未见,我跟他隔着肉摊的案板说了一阵亲热话,很引来周围人的好奇目光。
1952年前,一万出生不久,早他几个月的我夜里要吃奶,母亲便一手擎菜油灯,一手抱着我,去隔壁讨奶吃。根兴婶即便已躺下,也必是毫不迟疑地起来。待我吃饱喝足,才把我传回母亲怀里。有几次她试着让我母亲把菜油灯留下,我就咿咿呀呀地叫,非得要母亲重提油灯才罢休。根兴婶便惊呼我“聪明”,后来也辄常提起此事:我们阿学啊,从小就那么聪明。不但见我就夸,背后也常这么说。待到我被上调到省城,她更这么说了,好像她早就看出我会有出息似的。
——少童时听了这盏油灯的故事,我也颇受用,以为自己真的“小时了了”。待年稍长,才知道那只是婴儿条件反射习惯成自然而已,此等小技连小狗小猫都训练得出来。当然,我不怀疑奶娘对我的夸赞是由衷之音,且不无自豪,似乎我的聪明跟吃了她的奶有关。但我不能没有自知之明,吃奶时就舍不得丢弃一盏油灯,不能表明我就是个神童,甚至不能就此说明我精明。相反,我至今仍难改丢三落四的毛病,更不长于算计。为此还常遭我的哥哥姐姐们笑话,说我的不善理财,缺少经济头脑,正是承继了奶娘的秉性。
根兴婶的不善精算,在村里也出了名。人们常拿她来印证那句民间俗语:“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好一世穷。”我那做教师的父亲则说她“不善撙节”。我母亲却说,根兴叔腿脚有病,干不了重活,加上三个子女,负担重,是贫穷的主要原因。但她又承认根兴婶打算确实不够好,寅吃卯粮,饱时不想着饥时。比如,冬季大家都做年糕,作为长年的点心一直要吃到第二年夏收时节。但根兴婶家做了年糕就变着法子地吃,炒年糕,汤年糕,煨年糕,苔菜烧年糕,经常年没过罢就没了。她就会拿了几棵青菜,去向邻里人家借年糕,说这么嫩的青菜,没年糕可炒,可惜了。人家虽也借给她,但背后又笑她,说只见过有了年糕缺青菜的,她却反过来,是“拿着鞍向别人借马”。
这种寅吃卯粮或有了鞍再借马的事也表现在借钱上。那时乡里人家少有现金,全靠生产队年终分点红和养猪,一年的开销全在那点钱上周转。没钱,别的可省,却省不了盐、酱、醋,于是便借。我们家由于两个姐姐和大哥在外工作,算有点现钱,所以好多人家都向我们借。借得最多——不,最勤的是根兴婶。我常见她拖着不太利索的腿步,来向我母亲借钱,数目不大,元儿八角的。母亲总是二话没说便给她。次数多了,还没还,比如借了六次,第七次时,根兴婶便说:阿姆(我们那里叫伯母为“阿姆”。同辈妯娌间,也按儿辈互称对方,我母亲叫她“婶”,她叫我母亲“阿姆”),我一共欠你八元六角了,就凑个整数,再给我一元四角吧,算十元。母亲也一定满足她。最终她一定会还,队里分了红,或者卖了猪,就来还上。但不久又重新开借。我曾问母亲:就差这十来元钱,我们不要她还了,她是不是可以不再借了?母亲说那也没用,没钱人啊就是这样,寅吃卯粮,你给他卯的粮,仍然会“卯吃辰粮”,终归要缺。母亲又说,不要她还,她以后就没法再来借了,反而对她不好。母亲还说,别看根兴婶总是向人家借,其实她大方得很,一点不小气,别人缺什么,只要她有,决不吝啬帮人——那是的,她让我吃奶不就是了。
根兴婶和我母亲关系好,有事总来商量。母亲说别看她打算不好,要紧时却很灵清。子女长大后,根兴叔竟然提议,说干脆把女儿汤果配给那个带来的儿子,省得一个嫁一个娶,好歹这兄妹俩知根知底,反正又不是一个姓,这样一不进二不出,肥水留给自家田,一家人仍然和和顺顺不很好?这主意遭到根兴婶坚决反对,而且被她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她说他们虽不是同一个爹,却是我这同一个肚子里长出来的骨肉,怎么可以婚配?我母亲也支持她,夸她在大是大非上有主见,一点不糊涂。
根兴婶家是贫农,当时是正宗的依靠对象。但她家从来不“参政”,从土改镇反四清,直到文革时的扫四旧清阶一打三反批林批孔的大大小小折腾,总没她家人的影子。当然也有人去动员,但她家就是不参加,也不歧视那些地富反坏等“敌人”。那年“清理阶级队伍”,我家作为“漏网地主”被“挖”出来,家被封,我母亲被拉上台批斗,搞得好不紧张。村里不少人不敢和我们接触,根兴婶却照常来串门,该和母亲商量仍商量,该向母亲借钱仍借钱,仍是八角、一元。见了我,仍说“我们阿学从小就乖聪”——这是我在那个寒冷的季节里听到的最温暖的话。
上世纪70年代末,我上调到省城后首次回家,特地去看望根兴婶。其时她已和儿子分居,搬到了村口一间小屋里。她很显老态,走路尤为蹒跚。人们说她像电视上的邓颖超。她有气喘病,咳喘着仍夸我从小聪明,眼下才“有出息”。临了我给了她五元钱。她很高兴。这是我以“奶子”的身份第一次孝敬她这位奶娘,却也是最后一次。不久她就去世了。如今想来我深感悔恨:当时竟只给这么点钱!当时我工资三十一元,五元钱是月薪的六分之一,那时竟还觉得大方,现在却羞愧不已。倘若她如今还健在,让我拿出一千多元钱,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唉,人哪,悔恨的总是过去的。“子欲孝而亲不在”,六十多年前我吃过她奶的根兴婶已去世多年——愿她在地下安息。
地主婆文新阿姆
说到我的母亲辈,最名副其实的是文新阿姆。她和我母亲的娘家都在奉化,还是相邻的村,说话时的“奉化腔口”一辈子都改不了。她夫家在离我家一里地的一个自然村,却是同一个大村,那时叫生产大队,但不在一个生产小队。
文新阿姆的丈夫文新死于土改后,病死的,但和他是地主不无关系,斗啊批的,惊吓交加落了病。他们的儿子大毛小学毕业后闲在家里,文新阿姆来和我父亲商量。我父亲是小学校长,就让大毛去代课,代着代着成了正式教师,后来竟成了我所读的镇上中学的总务主任,其实也只是会计。我去买饭票,叫他老师,他说叫他大毛哥就行。他记着当年我父亲对他的提携。
文新伯死后,他家的地主成分还在,一直长存到70年代末地富们全部摘帽。文新阿姆也是地主,或称“地主婆”,那是当年对女地主的贱称。但她人缘好,人也长得端正,胖乎乎的脸,一副和善相,也有气质,即便干活,甚至被批斗时,也比别的地主富农有风度。如果说我的奶娘根兴婶像邓颖超,文新阿姆则像宋庆龄。
因在另一个自然村,文新阿姆和我家的来往不算稠密,不像根兴婶那样天天见面。是故我小时候,对她的了解也有限,至多是个比较和善的地主婆罢了。直到十来岁时,听母亲说了文新阿姆一件事,才让我震惊,至今难以忘怀。
50年代末,从奉化那边来人,看中我们村周围的竹林,提议把竹子加工成篾丝,卖给舟山渔民。这无疑是大好事,能为村里带来副业收入;竹可再生,砍去一批,第二年就长出新竹。只是这篾丝加工,村人都不熟手,只有我母亲和文新阿姆是奉化人,从小会劈篾丝。村里便请她俩做“师傅”,带着一帮妇女,在改作加工场的祠堂里干活。
正是清明时节,母亲收工回家,吃晚饭时,说了一件事,很神秘的,说之前,说之后,都叮嘱我们千万不能传出去。
母亲说的但又不让我们外传的事是这样的——
在和文新阿姆一起干活时,母亲问她有否去给文新伯上坟,见文新阿姆没应答,母亲便不再问。时值大跃进,有线广播里天天嚷着破旧立新革命化。但普通人包括我家,仍按着旧俗,清明时上坟,忌日时祭拜。文新阿姆是地主,不敢扫墓,或者偷偷去上了坟又不敢说,母亲都理解。
理解了的母亲不再问,文新阿姆却说了,说她不是怕政治影响而不敢上坟,是自己心里为难。她告诉母亲一个秘密:文新临死前曾叮嘱她,他死后要不要扫墓,全看阿惠一家的命运,阿惠家平安无事,就不必上坟;若是阿惠家出了事,就去他坟上祭拜……
母亲转述到这里,十岁的我尚未明白:要不要上坟,跟阿惠家是否平安有什么关系?直到母亲作了解释,我才明白——
文新他们自然村十几户人家,都是不出“五服”的同族堂兄弟,文新居长,又最富裕,自然地成了“核心”。族里有事,不管好事坏事,都由他出头担当,他也没少照顾族中人。乡间这种自发的,以乡绅为核心,维持一个村落族群的团结和稳定,是千年古国乡村宗法社会秩序得以延续的基础。即使其内部也会有矛盾,像兄弟阋墙、姑嫂勃谿,大多也会在“核心”的主导下得以化解。这一稳固的秩序直到土改才被外力所打破。在土改工作队的动员下,最穷的堂弟阿惠站出来揭发文新,文新被斗啊批的,吃了不少苦头,临死仍咽不下那口气:平时他对那堂弟照顾最多,却落得如此下场。所以扔下这一狠话,意思是:如死后有鬼,我做鬼也要报复阿惠;若阿惠家平安无事,就说明没有鬼,也就无需去上坟扫墓!
这就成了文新阿姆多年的心结:她理解丈夫的遗恨,但又不忍心让阿惠家遭殃。堂弟所为虽属不该,却是被人唆使;他揭发批斗文新,但也没动手,而别的村里斗地主时的凶狠时有所闻。再加上文新阿姆内心又相信有鬼魂,于是每到清明,或丈夫的忌日,她便犯愁:不去扫墓祭拜,对不起死去的丈夫;去了,又怕会提醒甚至鼓励丈夫的鬼魂会去报复阿惠。于是这些年来,她有时干脆不去上坟,有时去了也总是祭告丈夫的灵魂安息,不要再记着阿惠的仇……
母亲说得神秘,我们听了恐惧。本来这类鬼魂故事,死人作祟活人的话题,就足以让十岁的我害怕;而这死人又是地主,“报复”对象却是贫农,对鬼魂的害怕再罩上“阶级报复”的政治阴霾,更显出恐惧。加上这事又不能让别人知道,窝在心里想丢都丢不了。而这神秘的恐惧偏又伴随着强烈的好奇:以至好些年里,我都偷偷关注阿惠一家的命运,特别是阿惠的儿子阿彭。
阿彭比我大三岁,是我同教室同学——是同教室,不是同级。那时我们是复式班,我三年级,他五年级。他长得高大英俊,成绩一般,人缘却不错,跟我也友善。有几次我甚至产生某种冲动,想提醒他文新阿姆说的那事,但终于忍住,那可是绝对不能说的。
随着岁月的流逝,阿彭一家没出什么事。阿惠虽死了,但是正常的去世,早已超过他堂兄的寿命,很难归咎于文新鬼魂的作祟。阿彭也很正常,跟大多数农家子弟一样,小学毕业后没再上初中,回家干活。他已成人,力气大,也更英俊。后来又娶了妻,生下一对子女。到后来我也下队干活时,村里造桥,派一批年轻人去石场运石头,我和阿彭都拉大车。铁塔一般的阿彭拉得最多跑得最快,很让我羡慕。多年前留在我心里的阴影基本消殆了。甚至到我上调去省城前,有次碰到阿彭,他头上扎着一块纱布,说有点头痛,去镇上医院打银针,看他那挺直的身板、爽朗的笑声,我也没觉得什么,再强壮的人也难免有个头痛脑热,就没往别处想。
可不到一年,从老家传来消息,阿彭死了,脑癌,才三十二岁!
我惊骇了。一年前铁塔般的年轻的身影和二十年前母亲说的神秘的故事,突然间交替着重映在我眼前。我更关注后续的事。接下来的消息是,阿彭的老婆带着一个女儿再嫁。剩下一个七岁的儿子,由阿彭的娘带着。农村改革了,村里人日子好过了,但一老一小祖孙俩却极是艰难,只能由族里人帮衬一点,尤其是大妯娌文新阿姆帮得最多。
再以后,老家的消息不断:人民公社解散了,分田到户了,地主富农摘帽了,那都是尽人皆知的讯息。唯有一个消息让我讶异:文新阿姆居然成了革命有功人员——
事情是这样:先是村里有位妇女,我叫她长水婆婆的,是正宗的贫农,她声言曾救过一位叫毛区长的新四军“三五支队”干部。当年为躲避敌人追捕,毛区长躲到前山岩洞里,长水婆婆上山砍柴时给他送饭,后来毛区长脱了险。这事逐级报上去,有关部门找到毛区长,他已是省城一个区的领导,文革时被打倒,刚解放出来。经他证实和确认,县民政局就把长水婆婆作为革命有功人员,每月发给八元钱的津贴。过了半年,忽然文新阿姆也领到这一津贴了,比长水婆婆还多两元,每月十元。原来,毛区长的证明提到当年他也受到文新夫妇的照顾,那次避难,他先躲在文新家,再转移到山上。长水婆婆送饭,正是文新给安排的,文新阿姆自己也好几次往山上送药送饭。民政局之所以开始时只考虑长水婆婆,没提及文新阿姆,是因为她家是地主,待到摘帽了,才补上去。
听说有人为此而诧异,觉得一个地主婆也支持革命不合常理。也有人为她说好话,甚至说她可能就是个地下党员。文新阿姆却坚决否认,说她才不管谁是共产党国民党,也不知道革命不革命,她只觉得,看着一个好好的人落难,却见死不救,她做不到——是“做不到”,她说的。
听到这一消息,勾起我存在心底的多年悬想:文新阿姆后来有没有去给文新伯扫墓?去了的话她会怎样向死去的丈夫祭告?我也想过各种可能,当然只是想象,用在小说里可以,却不适合我这篇非虚构的小文。但我敢说,“礼乐失而求诸野”,如果说我们那个小山村也有自觉的人道主义者,或者说是超前的普世理念者,文新阿姆庶可近之。
苦命邦林阿姆
在我的词典里,“苦相”两字的意象便是邦林阿姆的模样:矮小的身个瘦削的脸,五官往下沓拉,如同黄梅天终日难以晴朗。我甚至忆不起她曾经有过像样的笑容。问母亲:是不是因为富农,她才这模样?母亲唉叹一声,说她啊从来就这样,命苦人,心苦。
说是富农,邦林阿姆家算不上宽绰,但也无温饱之虞。三十几亩地,两个长工一个小放牛,无需她这小脚的主妇下地劳作。做点家务,也有三个女儿相帮;女儿出嫁后儿子也孝顺。但这些,都难掩她的心苦——苦根在她丈夫。
我对邦林伯的记忆以负面居多,除了他的瞎眼。他不是先天瞎,中年后才完全失明。但看不见也能干点家里活,比如,他竟能劈柴,拿斧子按住木段,用力一砸,豁然两半;抡柴刀将木棍砍成两段,一刀一刀,刀口还很小,堪比明眼人。
还有走路。有天晚上天已墨黑,他摸过我家门口,邻里阿婆惊呼:啊,这么暗了,我亮眼人都看不清,他大伯你怎敢出来啊?——被我和我哥听见,十来岁的我俩争论了一晚上:盲人的视觉在黑暗中和天亮时有无异同?黑暗中盲人的视觉和常人可否一样?……
这两件事,曾让我对他的盲眼存疑。有次他来我家串门,我蹑脚屏气来到他面前,拿手往他眼前拂了几个来回,见他没一点反应,才解疑。
邦林伯是我家准时的座上客。每天下午日头晒过廊下石阶边,他便摸进我家院子,习惯性地找把椅子坐下——其实不必找,母亲给留着,必是固定的位置。他也必是固定的坐姿:身子前倾,两手绾在袖筒里;夏天光膀子,无袖可插,姿势却依旧。一落座他便眯着瞎眼道古,臧否历史,纵横现实,大多是忆甜思苦,再不就是数落人,村里人,家里人,囡女儿子加老婆。我母亲一边忙家务,洗衣服,纳鞋底,听他数落谁,就反驳,语多讥诮。我印象中母亲只有对邦林伯才如此尖刻,常常连我听了都于心不忍,怕邦林伯受不了。所幸他总能承受,反而说:你说得对,弟媳妇你说得在理。第二天再来,依然如此。母亲依然反驳他,他也依然说你说得对,弟媳妇你有道理。
我对邦林伯的坏印象,主要受之于母亲。母亲说她最看不惯他的精巴和算计,尤其对待“作头”,也就是长工,抠得过分。清早起来割牛草,喂牛,上午砍柴,下午下田;出门要挑去一担粪,回来要带回一捆草,决不空手。分分秒秒,都被他盘算好,自己瞎着眼,总疑心长工会偷懒。尤为可恶的是,年终给长工付工钿,他竟搭上一支人参,参钱扣在工钿里。我亲眼看到有次母亲和他说到这事,几乎是咬着牙骂他“刻薄”。邦林伯辩解说,他是希望长工们身健。母亲说你好心就该送人家,拿人家的工钿买人参,人家不会自己买?你以为人家健壮了就给你多干活?换了我,我就偏不给你出力!
一顿骂,直让邦林伯前倾的头既像缩进去又像伸出来,反正是不停地打点:弟媳妇你骂得对,你莫说了弟媳妇,都是过去的旧事,你这一声张,我真怕他们来斗我呢。
——单这事就让我对邦林伯起了愤怒之心。因为差不多同时,我刚读到语文课的《半夜鸡叫》,痛恨地主周扒皮。而眼前这富农的行径更虚伪,也更可恶。事隔半个世纪后回看,《半夜鸡叫》的故事是为当时的政治服务而编造的,且不说让长工们半夜起来下田干活不真实;就算真有这事,周扒皮为让长工早起,竟窝囊到要钻到鸡窝里装鸡叫,不正说明他怕长工吗?富农邦林以人参充作长工的工钿,却确有其事。我敢说,无论作为阶级教育教材,还是真实性合理性,都远胜高玉宝先生一筹。
母亲不满邦林伯,除上述种种,更因为同情邦林阿姆,同情她只生女不生男。
邦林阿姆嫁过来时,邦林伯还是亮眼人,瞎眼是后来的事。当然,眼睛明亮与否跟生男生女无涉。邦林阿姆也只恨自己肚子不争气。旧时人们重男轻女,富人家尤甚,除事关香火祚衍外,更涉财产的分配与承继。邦林阿姆如同某部电影里的那句台词:“一撇腿一个女子,再撇腿又一个女子。”这就很遭丈夫的歧视——莫看他瞎眼,歧视起来却“视力”不减。在生下大女儿信娣、二女儿金娣,第三次撇腿仍是一个女子时,瞎眼邦林伯终于绝望了,是真正的绝“望”:既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能带来“弟”,就不要这个“娣”了,他把最小的女儿取名为“阿覅”,意为不要了,准备送人。邦林阿姆不肯,求助于我的祖母和母亲。我祖母辈分高,有威望,说怎能叫“阿覅”,叫“阿要”吧。总算留下来。但邦林阿姆也绝望了,由绝望变成“绝生”,不但儿子,连女儿也“撇”不出来了。
我母亲和邦林阿姆同病相怜。她也连生三女,所幸第四胎是个男孩。月子里,邦林阿姆来探望,站在门框边,望着母亲吃面条,她颤声问:阿婶,你、你这面条味道好吗?
——多年后母亲对我们说,邦林阿姆说这话的声音和眼神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目光仿佛要淌出水,但又没流泪的那种羡慕。我虽然没看到,那是我出生以前的事,但母亲的描述让我身临其境,以后凡想起“羡慕”两字,我总以邦林阿姆的眼神来界定。
让邦林阿姆羡慕得眼里淌水的我母亲的第一个男孩不久就夭折。得而复失的母亲伤心至极,邦林阿姆又来抚慰:阿婶你生得出第一个,必定会有第二第三个;不像我,再也屙不出来了……那眼神,那声音,仍然是哀哀的,仍然充满水一样的羡慕。
托邦林阿姆吉言,母亲后来果然有了我哥,再是我。遗憾的是邦林阿姆果然生不出来了——她已过了育儿期。
邦林伯却不死心,非要个儿子不可。但他又不想再娶妻。那时是可以再娶的,只要有钱,而他舍不得钱。即使舍得,找个愿做盲人的妾或二房,又能保生儿子的谈何容易!最后,经他在邻乡的妹妹撮合,终于在那边物色到一位寡妇,让她为他生个儿子。
很难准确地界定这种婚姻或者配偶该叫什么。旧时此类事有各种形式:招赘,进赊,倒插门,外室,甚或像柔石小说《为奴隶的母亲》中的典妻。跟典妻通常是女方到男方家去做一段时期的临时夫妻不同,盲人邦林是到女方家去,隔段时间去一次,准确地说是每个月在女方的“能孕期”,去住上几天。待对方生下一个儿子后,就终止这种关系。当然,得交一笔钱。从这个意义上说,谓之借腹生子,更为确切。
这套程式先是偷偷的,后来公开了。每个月的某个时段,邦林出门去,戴一副墨镜,让一位小放牛牵着手,走二十多里路,去对方家住上三四天,或四五夜。
每次丈夫离村,邦林阿姆就会来跟我母亲诉说:阿婶我实在受不了了,这种事还得让我张罗,还要给他准备礼物——这不要脸的还打扮呢,还让我给他洗头!
我母亲知道邦林阿姆是同意而且支持这事的。母亲理解,既然自己生子无望,丈夫跟别的女人生一个来,虽非亲生,却是合法的,总比娶个二房或小妾省心。母亲也同情,作为女人,邦林阿姆发点醋意也正常。母亲慰劝她:既已到这步,你何必计较呢?只要事成就好。这一说,邦林阿姆气顺了:阿婶你说得对,我该想通,我只要有个儿子。
果然成了。几个月后,邦林伯就不必去了,说那边已有了身孕。又过几个月,果然生了,还是个男孩。
随男婴而来的还有传言。说那男孩根本不是邦林所生,而是一位未婚姑娘怀了孕,发现后已三月,无法打胎,便有了这么一出向“寡妇”借种的戏。还故意说邦林先已偷偷接触了几个月,以凑足十月怀孕期。这一切,全由邦林的妹妹设计,邦林阿姆配合,故意装出吃醋的样子,造成小孩是丈夫亲生的事实。
人们恍然大悟,包括我母亲。但大家也理解,更不会去拆穿。不管怎样,添了个男孩总是事实。而对于邦林阿姆来说,更无所谓,反正都不是她亲生。但她将他视为己出。
那男孩雨章渐次长大,很懂事,聪明更逾同龄人。这也印证他是私生子的说法——据说私生子必聪明,因父母偷偷相爱,必是真心,生出孩子智商情商饱满云云。此说有多少科学道理谁知道,但雨章聪颖却是事实。他长我三岁,比我哥大一岁,每次我们玩杖尺,滚铜板,总玩不过他。他做出的竹机关枪和竹高跷也比别人好,很令我眼红,甚至想,我若也是个私生子就好了,也能跟他一样手巧。有次还和母亲说,母亲笑道:你不愿是我亲生啊?我说,邦林阿姆不是仍待雨章很好吗?母亲骤然变色,要我“别胡说”,又严厉要求我:不但不能让雨章知道他不是邦林伯所生,还要当是邦林阿姆亲生。
直到上学,我这自卑和羡慕才稍有消除,雨章读书差,比不上我和我哥。这也成了邦林伯数落人的新内容。我母亲就反驳:你还说他?你天天派他干这干那,一刻也不停,他哪有心思读书?你啊,连自己亲生儿子都要算计,你真是瞎了眼了!……
母亲这斥责分量不轻,“亲生儿子”四个字更重。邦林伯听了却很受用,连连说:弟媳妇你说得对,我该让你骂。
邦林阿姆却总是夸赞儿子,说他聪明,孝顺。母亲也附和她,是真心地附和:阿姆你福气好,有这么个好儿子,你可享老福。
雨章小学毕业就不再上学,下田干活了。这也是上世纪中期多数农家子弟的通途。雨章品质好,很得村里人好评。连村干部们都说他是个“教育好了的子女”,以别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几千年前我们老祖宗发明的美丽汉字,却常用来歧视某些人群,如“失足青年”、“摘帽右派”、“刑满释放犯”,最难以理喻又最虚伪阴险的莫过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名为“可以、教育、好、子女”,却仍被打入另册。比如,召开政治性大会,地富反们不许参加,得去干活,还不能记工分。“子女”呢,也不能参会,也去干活,可以记工分,以别于他们的父母,算是优待,仍是歧视。其实这些子女们,绝大多数本来就有教养又规矩本分,何况,他们就是想坏,也不敢!
雨章就是这样的人。你想教他坏也教不会。他干活勤快,也喜好帮助人。他心灵手巧,什么都会,像修自行车,补手拉车胎,还买来整套工具,免费为大家服务。双夏忙季,也有人来请他修这修那,午睡中都把他叫醒。邦林阿姆不忍心,来跟我母亲商量。母亲建议由她来挡住,以不影响雨章休息。邦林阿姆说她也这么想,但又怕得罪人家,毕竟她家成分高,找她儿子,也是看得起他和她。说这话时她不无得意,至少是宽慰,脸上露出难得的晴朗,尽管是“疑似”的笑容,但少了几分苦味。
邦林阿姆脸上现真笑容是在60年代中期。那时邦林已去世,一家之主的死竟会给家人带来暖意,该是邦林伯比全瞎还要惨的事。时达三四年的饥荒过去了,和众人一样,邦林阿姆母子俩脸上有了血色。再后来,雨章娶了妻,是邻村一位姑娘,曾是我同学,读书成绩好,长得也周正。有人觉得可惜,说正宗的贫农女嫁了个富农儿。对方父亲却说,我就是要选这样的女婿。那一阵,是邦林阿姆一生中难得的好日子。
但好日子很短暂。“文革”了,抄家。首当其冲的是我家,虽非地富反坏,却因有我父亲遗下的几大箱线装书,作为“四旧”被抄了去。然后才是“阶级敌人”,除了抄“四旧”,更查“变天账”、“罪证”什么的,但主要目标却是金银器物。
如今回想,那是赤裸裸地在“革命”旗号下,利用政治强力对民众的经济掠夺。传统中国人,稍为殷实之家,多少会藏点金银。四九鼎革后几经折腾,如50年代末大跃进,号召民众把金银卖给银行支援国家建设;60年代初饿肚子时,人们被迫拿它往黑市兑粮食;“文革”之前的“破旧立新”,又鼓动卖给国家。我家最后两只金戒指和几十个银元就是这个时候以官价卖给银行的,金戒指八元多一只,银元每只一元。到“文革”祸起时,民间的金银锐减,但仍有不少人家不为所动,在箱底留一只戒指,几块银元。
为难的是那些地主富农。“文革”伊始有点金银珠宝的“敌人”们,也真是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官价卖给银行吧,因要村里开证明,那就怕被人说:以前政府多次号召,你为什么不卖藏到现在?和普通人家那样死藏着不卖吧,又怕被抄家时搜出来没收——没收倒也罢了,几十年的遭际让这些地富反坏们通常都有经济上受损的承受力,他们怕的是政治上的罪名,既要你财,又要你命,那可真是难以承受之苦。
苦命人邦林阿姆就是这种心态,在抄家之前,她来跟我母亲商量,当然是偷偷地,说她家有几十只银元,该咋办?她想干脆无偿交出去,省得惹祸。但雨章却说你这会儿交出去已然迟了,仍会说你瞒了这么多年,藏不住了才被迫上缴,自找麻烦,倒不如藏起来。他不信几只银元也会藏不下。我母亲也说不出好主意,但也觉得雨章说得有道理——母亲是出事后告诉我的,她说邦林阿姆这么信任她,连这样的事都跟她说,本来让她把银元放到我家就好了,毕竟对我家只是搜抄书籍,没有像对待地富反那样翻箱倒柜地彻查,要这样也不会有后来的结局。
后来的结局是,对这些“阶级敌人”们的抄家,如同《沙家滨》里一句台词,“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地篾了一遍”,虽没查出“变天账”之类的“罪证”,却缴获了不少金银,竟有从猪圈里挖出银元的。抄到邦林阿姆家,还算平和,抄家的所谓“红卫兵”咸是村里根深苗正的贫下中农,包括那些常请雨章修车补胎的人,倒也留点情面,先问有没有金银等“四旧”品。母子俩答没了,早几年换粮食吃了。于是便柜啊橱地翻了一遍。看没什么,准备撤离时,不料院子前南瓜棚边拴着的几头队里的牛,也许放牛的也都只顾“革命”,顾不上喂它,牛饿了,便扬头把南瓜藤一扯,矮墙上一只大南瓜被掀落下来,哐郎当一阵响,南瓜里滚出的银元撒了一地……
这便成了奇闻,把银元塞在南瓜里,比埋在猪圈更稀奇。事实面前,无需抵赖。问是谁的主意,母子俩都抢着承认,邦林阿姆一口咬定雨章连家里有无银元都不知道。大家明白这肯定是雨章的主意,但终未加深究,只把“非法窝藏不义之财”的罪名安在他妈身上,批斗了一次,也没再加罪——毕竟战利品已没收,已达现实的目的。
事后,邦林阿姆对我母亲说,她不怕批斗,只要雨章没事,她便被斗死也不怕。
还好,仍是雨章的人缘好,对邦林阿姆的批斗没再升级。每次来政治风浪,批斗地富反们时,邦林阿姆也只是配角。包括后来我母亲作为“漏网地主”被批斗,她也只是一起陪斗。不久,公社成立革委会,“革命群众”都去镇上参加大会,所有的“阶级敌人”都被拉到街上站着示众。我们村的地富反坏包括文新阿姆都去了,我却没见到邦林阿姆。回来听说她生病了,雨章曾去请假。但不准,说生病也得去。雨章说那让我替我妈去。才免了。后来邦林阿姆告诉母亲,是雨章要她装病。她说她命好,有这么个好儿子。
再不久,邦林阿姆真生了病,死了。死得不是时候:正碰上“革命化丧葬”,硬规定不许盛棺材进坟墓,即使已有寿材寿坟的也不行,只准到规定的山上去“土葬”,是真正的土葬,裏一张竹匾一条草席埋在坑里。村里老人们都吓得不敢死,生怕死后享此“革命待遇”。巧的是第一个死的老太婆,其内侄正好是力倡此事的村干部,大家觉得她不冤。第二个轮到邦林阿姆。落殓时我也去了。这哪是入殓,死者的小脚露在竹匾外,让我看了心发寒。围看者不少,还有大队干部,是来监督的。邦林阿姆三个女儿哭得死去活来。雨章默默地站着,没哭,只咬着牙。村干部说,你别伤心了,你妈这成分,党员领导都来送丧,也算她死得光荣了。我发现雨章腮帮子暗暗抖动着,眼里闪亮亮的,像火,又像是泪,或者是带火的泪。
过后他对我说,总有一天,他要把他妈重新葬到他爸坟里去。
一忽多年。我调到省城后,地富的帽子一风吹了。雨章进了镇里的企业,做磨车工。有次他为厂里出差过杭州,我陪他去西湖边的宝石山玩。他感慨地说,这山比我们村里的山低得多,却那么好看。我觉得这话很哲学。那晚他跟我睡一起,说了一夜的话,都是回忆往事。他告诉我他妈的坟早就重迁,和他爸葬一起了。
这以后我就没再见过雨章,直到前不久,听说他去世了。我很难过。这么一个聪明的好人也走了。我心里有个谜: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这疑问在我心底久矣,看来是永远的谜了。我眼前又映出他妈的脸,那一副苦相——愿邦林阿姆在另一个世界里能展示笑脸,是真的笑脸。
三阿姆
公元1976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我老家村里家家户户的有线喇叭都响起哀乐——如今想来有点怪:恁大的事,当时我竟跟村里好多人一样,没多少惊慌。再一想也是,此前五年时的副统帅出逃摔死,才让人震惊。“曾经沧海难为水”,此后大家已习惯了政治上的任何震动。这一年好几位大人物去世,加上不久前的大地震,这会儿最高领袖的离世,大家心里反没觉得不正常:该来的本来就会来,那就让它来吧。
就在第三遍,也可能是第四遍哀乐结束时,我家院子里悄无音声地进来一个人,是我的三阿姆。她不像平时那样,总是亲切地跟我打招呼,而是侧着身径往里屋去。显然是找我母亲。那神秘的模样也说明她有事不想让我知道。我当然不便跟进去。过了一会,母亲送她出来,一直送到出了门,母亲才唉叹一声:
“你三阿姆啊……”
在有线广播不知第几遍的哀乐声中,母亲说了三阿姆的事:她来找母亲,是商量一件事,她积蓄了一笔钱,如今毛主席“驾崩”,这钱会不会作废,就像解放时那样?
母亲对我说,几年前三阿姆和儿子分开过后,经济上很拮据,常向母亲借点零用钱,元儿八角的。刚才她说有三十元钱的积蓄,自是对母亲的信任,更可知她是真的担心。
母亲劝慰她,毛主席去世不是改朝换代,至多也只是“换代”,而非“改朝”。即使从前老皇驾崩,新皇继位,改换年号,也只是换代。解放时才是“改朝”。现在不是,所以断断不会跟当年那样,让钞票作废。
母亲所说旧币作废的事,我已有点印象。我们那里曾是各种政治势力争夺地,一会儿东洋人,一会儿国民党,一会儿共产党,变来变去,大家已习以为常。四九鼎革,变了天,不少人包括我母亲,也包括三阿姆,以为又会变过去,仍把旧钞票藏着,最终成了废纸。虽然那时钱不值钿,但对并不富裕的村里人来说,终究是损失。别人家包括三阿姆家,损失多少我不知道,而我家,待到我已记事,大概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币制改革,一万元换一元后,有天晚上,母亲终于把藏了几年的一包民国旧钞拿出来,叫我和我哥往灶缸里烧了——到了八九十年代,看到买卖古玩的地摊上常有当年的旧钞出卖,我便会想起小时的情景,觉得很好玩。
如果说,那天听到哀乐时我还不曾震惊的话,那么,三阿姆的出现,才让我突然意识到此事件之重大。连三阿姆这样一位最低层又最没有文化的乡村老妇,都对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的领导人去世有一种“世道将变”的直觉,莫非真会有巨变来临?……
三十六年多过去,母亲和三阿姆都作古多年,墓木已拱。但那个深秋的下午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事实证明母亲所言不虚,国体未改,国币依然,尽管物价涨了不知多少倍。但我更佩服三阿姆,虽然和我母亲比,她没有文化,不懂历史,即使能说出“驾崩”二字,也只来自于祠堂门口草台班演出的戏文中,更不晓政治,但她的直觉更敏感。后来的事实,虽不是改朝换代钞票作废那样的巨变,但终究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和新时代的开始,以至走到今天,尽管人们会对这个时代作不同的评价,但变革之巨之深却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甚至那一天,也改变了不知多少人多少家庭的命运——包括我,这之后不久我就离开故乡上调到省城。这不能不让我感慨:一辈子深居那小山村的三阿姆,何以会把积攒多年的三十元钱,和中国最高政治领袖的去世相联系?除了她的敏感和直觉,还有什么?
还有她特殊的不幸的身世!我终于明白了。与此同时,我的耳边似又响起当年母亲的那声叹息:“你三阿姆啊!”
和邦林阿姆、文新阿姆等伯母辈相比,三阿姆是我真正的伯母。她是我家“五服”之内的族中人。我父亲和三伯是同一个曾祖父名下的堂兄弟。但我从没见过三伯,他在我出生前五六年就死了。死得很突然,在一个夏夜和几个人去山脚边的溪里摸蟹,回来大家煮蟹吃,别人都安然无恙,他却蟹中毒暴死。人们说那蟹正巧钻到坟墓里去过,所以有毒。丧夫的三阿姆带着一个女儿,早已分家的两个伯伯以照顾亡弟的遗孀和遗女为己任,特别是性情平和的二伯,更是无微不至帮助和照料。好在三阿姆家也有几亩田地,母女俩的生活还能过得下去。
不想三年之后,三阿姆突然怀孕了。说“突然”是指别人发现她怀孕。她自己一直瞒着,用布条绑住肚子,指望能够流产。但终于没成,也终于瞒不住。人们惊诧之后,更想知道是谁的孩子,三阿姆却死不开口,只是哭。村里人便猜测这个怀疑那个,甚至有说是二伯的,因为二伯对弟媳最好,照顾最多。老实的二伯躲着人,躲不过便低着头,除了羞惭还是羞惭,既羞惭别人对自己的瞎猜,更羞惭弟媳出了这等塌台事。性情严肃的大伯呢,更是板着脸,躲在家里唉声叹气,或骂天咒地。
终于生下来了。还是个男孩。怎么办呢?族中人商量,有人说送人。送给谁呢?大伯说谁生的,还给谁。二伯说也别送了,就让那人倒插进来,也算安个家。三阿姆就是不肯说。我祖母出面了:送什么送?我们金家的种怎可送人?二十四孝中还有八年遗腹子呢。老三才走三年多,不能是他的遗骨肉?——祖母是“五服”族里唯一的长辈,其威望,亚赛《红楼梦》中的贾母,大伯二伯我父亲至多算是贾政贾赦贾敬之流。祖母喜欢看戏,常以戏中事来说人生。但她这“八年遗腹子”却纯是“戏说”,不但二十四孝中无此记载和传说,当然更不合科学依据。然而她一开口,再没人持异议——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既成事实了,还不如承认事实,虽非最佳,却是最现实的办法。
祖母的建议是口头决定,不久在一次族中的正规仪式中得到确认。我们那里风俗,通常在“五服”为单元的宗族中,保留一份属于族中人公有的财产,农耕社会通常是田地,谓之“族中田”。以此作为祭祀共同的祖宗及族中有意外事件时所用。这是中国千年宗法社会维持宗族共同利益,提防子孙不孝或意外事件而作后备的重要的物质基础。这“族中田”也不是共同耕种,像后来的集体化那样,而是每年由各家按着族系而轮流耕种。用句现在的时髦话,所有权属族里公有,使用权则属于每年轮到的各家。比如,一个大家族中两个兄弟家族,便隔年一次。而小家族中的下代再分兄弟,则再轮流分种。我们家族的“族中田”有十几亩。由我父亲的祖父和大伯二伯他们的祖父两小族轮流耕种。我家这一系到我父亲都是三代单传,所以我们家隔一年就能拥有这十几亩田地的耕种权。另一年再由大伯二伯和三伯他们三家轮流,这样,他们六年才能轮到一次。
有权利也得尽义务。每年的祖宗祭祀便由轮到“族中田”的某家来承担。古人说,“国家大事,在戎与祀”。我的理解,千年古国,战戎是“国”之大事,祭祀才是维系“家族”的大事。在三阿姆生下“三年遗腹子”那一年,“族中田”正好轮到我家耕种,相应的,那年清明祭拜祖宗的仪式也由我家承担,还要做一批糍粑金团分送族中各家,严格地按人头分送。这规矩一般情况下无有问题,但碰到一些敏感人事时,比如在有关宗族内的纯洁性问题上常常会成为一个难题。我们村此前就曾有过类似于三阿姆的私生子那样的非纯种族人被排除在外的先例。其实,几块糍粑事小,名分,以及包含宗族内部的财产分配和纯洁性事大。基于此,三阿姆便非常重视这一年的清明糍粑有没有她儿子的份。所以当我母亲把三份糍粑郑重其事地送过去时,三阿姆很是激动——这第一次规矩,可是决定她儿子在金氏家庭中的命运呢。
日子就这么过去。伴随着社会的变革。解放了,土改,大伯被评为上中农,二伯和三阿姆家都是中农。到了六十年代,又把中农细分为一般中农和下中农时,三阿姆成了下中农。不管如何,母子、女仨艰难地过活,省吃俭用,以至有了旧钞变为废纸的事。
从我记事起,三阿姆和我家关系特别亲密,甚至超过血缘比我家更近的伯伯们。二伯还好,对那位“三年遗腹子”比较亲密。而大伯,见了那侄子却少有笑脸。哪怕我那特殊的堂兄对他很亲热,他也显得爱理不理的。那冷淡,连我也感觉到了,我母亲和祖母更清楚。印象中最深的,小时候正月初一一大早,我那堂兄早早来给我祖母拜年,有时门还没开就等在外面,一进来就真的下跪。祖母便把准备好的糕点花生往他新衣口袋里塞。一边说着乖乖,我们老三的孩子越来越像你爹了!又问,你给你大伯二伯拜年了吗?堂兄说我妈叫我先来拜婆婆。我祖母便让我跟着堂兄去大伯二伯家,同样能得到一份花生瓜子之类,但大伯对我特别亲热,对堂兄却明显地减了热度。
童年的我一点也不知道我那堂兄的身世之谜。其实,大人们也不知道——或者说,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知道堂兄非三伯遗孑,但究竟是谁所生,却始终是个谜。直到50年代中期,谜底才揭开。原来是当年一位外地来的木匠,曾长驻我们村,或做木工,或打短工。和三阿姆成就了此事后,三阿姆曾想让他留下,那人占了便宜又怕惹出麻烦,便离开了。直到统购统销,那边粮食困难,没得吃,便又过来,想重续旧情。三阿姆坚决拒绝。这多年的秘密才揭开。这是后来听母亲说的,当然是三阿姆跟母亲说的全过程。
三阿姆拒绝那负心汉,并非嫌他困顿,她是伤了心,更不想揭那旧疮疤。事实上她家日子也艰难。特别是不久后的大跃进,大食堂,饭都吃不饱。我那堂兄已下田干活。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家,见食堂门口的屋柱上绑着堂兄,旁边站着村支书。原来堂兄从竹园里偷来几根竹笋,想带回家做菜吃,被人发现而被示众。我跑到三阿姆家,想去告诉她。但她已经知道了,在家里哭。邻居们也陪着她,又无法帮她。那书记的威权谁都知道。直到后来堂兄被放回家,母子俩抱着哭得伤心,我看了也忍不住流眼泪。回家告诉母亲,母亲感叹说:作孽啊,你三阿姆家原来就有几块竹园,入了社,挖几根竹笋,够得着遭这样的罪吗?
我再一次看见三阿姆痛哭是四年之后,我已在镇上读初中。一天回家,母亲告诉我,三阿姆家出大事了,我那堂兄离家出走,留下一封信,说是“从军”去了。事情起因于村里一位青年和堂兄吵架,那人骂他“野种”,堂兄受到刺激,便离家出走了。在此之前,村里人都知道他的身世,但都不会告诉他本人。我不知道他自己是否知道,但即使他知道,也可能以为别人不知道,哪知有人会当众出他的丑。
我跑去三阿姆家,那里已挤了一屋子人。三阿姆早已哭得没了声音,嗓子哑了,见了我,让我看一封信,是堂兄留下的。堂兄读过两三年书,字写得歪歪扭扭,文句有点古怪:“出门投军,精忠报国,不辱家门,报答老娘亲恩情”,显然是受到戏文或说书的影响。堂兄很聪明,虽没多少文化,却是个多面手,吹笛子,拉胡琴,画画,都无师自通。我忽然想:堂兄如真能当兵从军,凭他的聪明能干,保不定真会有出息呢!至少比在这里辛苦劳累受人欺侮强——我想以此劝慰三阿姆,终于没有说出来,只是心里祝愿着。
这希望也没实现。三天后,堂哥回来了,沮丧地回家来。原来他跑到杭州,真的去找了部队,却没如愿。无奈之下,只得回家。看见三阿姆和堂兄又抱在一起哭,我既为三阿姆高兴,又为堂兄惋惜。
堂兄离而复归后,三阿姆家终于安定下来。不久我的堂姐出嫁,过几年堂兄也娶了亲,有了小孩。三阿姆帮着带孙子,脸上也多了笑容。母亲说三阿姆总算熬出了头。
但随着“文革”的到来,三阿姆又受了难。
说受难倒不是跟我母亲那样,被村里的造反派揪斗;或者像别的成分不好的人那样,随时被人批斗。三阿姆是下中农,没有政治上的麻烦。她那私生活的往事,也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过去,谁也不会重提。但谁也没想到,是她的儿子揭了这个伤疤——
事情起因于我大伯。我母亲作为“漏网地主”被“揪出”的同时,我大伯也被村里的造反派看中,想把他家的上中农“升格”为富农,但又缺少具体的罪证。终于想到我那堂兄,想利用他的年轻无知和心里对大伯的怨恨,教唆他起来揭发大伯。果然堂兄被挑逗起来,也许被提高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吧,他多年的积怨终于爆发,竟然写了几十张大字报揭发控诉大伯,说他当年如何歧视、迫害他母亲,是出于阶级仇恨;不认他这个侄子,目的是想侵吞他家财产等等。既然要从“根子”上揭发,便得把他自己的身世秘密,一览无余公之于众……
如同一颗炸弹,轰然而爆。堪称我们村文化革命史上最轰动的大事。但再轰动,都没有结果。谁都明白我堂兄是受人挑拨,上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当。最后,改划我大伯所谓富农成分的事也不了了之,反倒被这一丑闻所掩盖。
最受伤害的当然是三阿姆了。儿子自曝其丑,让她无法见人,尤其是族里人。其时我二伯已经去世,大伯健在,他却一语不发——其实他也真无需说什么了。
三阿姆病了几个月,就离开了堂兄家,她再不愿和儿子住一起了。后来听说她本来想借住我家的厢房,终因自觉无脸见我们家人,便租了别人家一间小屋。她很少出来,一个人躲在小屋里。反正我是好久没见到她。大概过了一年多,她才来我家。我们族人中,她好像只到我家来,也只跟我母亲有较深的接触,直到那个炎热的深秋的下午……
这以后不久我离开老家去了省城。接着我母亲也去了城里。再后来三阿姆就去世了。我们族中人有些已搬迁到镇上,我那堂兄仍在村里。母亲每年常回老家住些日子,很得堂兄照顾,他每天把新鲜的蔬菜,洗好了送来,还陪着母亲说话。母亲说所有侄子辈中,还是我这位堂兄最亲。母亲说他虽然从不提当年的事,但一定很懊悔。母亲还说难怪他,当年他年轻,受人利用;再说,他吃的苦也太多了。
我偶尔回村,也总去看望堂兄。他总是很亲热。每次我感谢他对我母亲的照顾,他总是说:阿婶也是我的娘。但他很少说到他自己的娘,我的三阿姆。只有一次是我提起,他才说:我妈命太苦,我对不起她。听了这十个字,我忽然想:他对我母亲的好,也许还包含着别一种意思,是对三阿姆的寄托,或者是心理或情感上的一种替代吧?
多年前,我曾想把三阿姆和堂兄的事写成小说,甚至长篇。好像无意中曾把这想法跟谁说过。有一天,我忽然接到堂兄的一封信,说他听说我要写他妈的小说,他很赞成,鼓励我写出来,还说需要的话,他可以告诉我好多关于他和他妈的事。读信后我很感动。但我至今仍没写,原因是太熟悉了,反而难写。而我又不愿虚构,怕虚构后会伤害到堂兄和三阿姆。而不虚构又难成小说。于是我记下这些真实的事,以怀念我的三阿姆。
妙英嫂
妙英嫂和我同辈。她的子女叫我叔,她也按老派人的规矩跟着下辈叫我学阿叔,喊我母亲为婆婆。但她年龄和我母亲差不多,又都是奉化人,是故我也把她当作母亲辈。
在我上述这些母辈中,她是唯一有名字的:妙英。但也只有名,不知她姓甚。人们叫她妙英嫂,也是破例:她丈夫叫列木,按例得称她列木嫂,只因已有一个列木嫂了,且健在,于是便以她自己的名叫她妙英嫂,虽不合传统,叫惯了,也便顺了。
或问:如此说来,列木便有大小老婆了?是。然且莫奇怪,那大老婆就是妙英嫂的亲姐姐——也莫讶异,她们不是一起嫁过来的,不像传说中的舜娶娥皇女英姐妹花,汉成帝刘骜和南唐后主李煜娶妻后又顺手牵来小姨子,抑或少数民族歌中唱的那样“如果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都不是。先是姐姐嫁到我们村,成了列木嫂,后来妹妹嫁给溪口山区一个山民。若借用中国传统说书中“话分两头各表各”,或略萨的结构现实主义将不同地点发生的事同时叙述的话,姐妹俩的故事该是这样的:
姐姐列木嫂唯一的儿子,长到十八岁,有一次撞上其娘和族中一位叔叔睡在一张床上,小伙子刚烈,转身就投环而死。几乎同时,列木嫂的妹妹妙英嫂也遭罹祸事:丈夫死于匪乱——究竟是被强盗劫匪所害,还是本身也与匪有染,那就说不清了,那时山区匪民难分,受害的、为盗的咸是穷人。年轻的寡妇妙英,带了两个十来岁的儿子,投靠到姐姐这里。而刚失去儿子的列木嫂呢,想到自己已不能生育,害得丈夫没了后代;妹妹尚年轻,也许还能给列木生个儿子,庶几也是对由于自己荒唐而受伤害的丈夫的补偿。至于妹妹的两个儿子,大的过继给列木为子,小的仍保留原夫的姓。
妙英成了姐夫的小老婆后,一切主意都听姐姐的,但家里活尽由她操劳。果然后来开怀了,是个女孩。可惜列木也病了,来日无多,想再有个做种的男孩看来无望。幸而还有妙英带来的大儿子,过继给他,算是续了香火。
列木死后,姐妹俩仍住一起。与其说是姐妹或大小老婆,更像是婆媳。连外貌都如此。列木嫂古板严肃,不苟言笑。妙英嫂却长得端正俏丽,灵巧中掩不住真诚本色。我小时以为她俩是婆媳。有时妙英嫂来我家跟母亲正说着什么,突然一拍头,说我阿姐要找我了,我得回去。于是拔腿就跑。事实上也是她姐咋说,她就咋做。主意全掌在列木嫂手里,妙英嫂只是埋头干活。她也能干,家里、地里、竹园里的活都拿得起。日子过得还算平静,如同村前沙滩边的那个池塘。直到列木死后一年多才起波澜:妙英嫂的肚子挺了起来。做姐的左问右审,做妹的才招供出肇事者是村里最穷的光棍,姓宋,是在竹园管笋时搭上的。做姐的命她打掉。妙英嫂为难。族长其通公来说情了,说还是生了吧,给宋光棍留个根,也是积德。所需费用由族长承担。于是便生下来了,是个儿子,比我小两岁。九十年代做了村长,曾来省城看过我,阿叔阿叔地叫得亲热,说到我母亲和他娘的关系,他也如数家珍。
我母亲和妙英嫂友好,除了都是奉化人,多一份天然的亲气外,更因了母亲对她的尊重。妙英嫂热心、勤快,在村里很得人缘。但她那奇特的身世,先是前夫死亡之谜,继而给列木做小,最后又和宋光棍有染,就难免让有些人,尤其是那些所谓“有身份”的女人心存疙瘩,觉得她“有失检点”。我母亲在村里也算是有“身份”的,但她却不歧视妙英嫂。终母亲一生,对男女间花花草草之事虽持传统的保守理念,但原则中又不乏灵活:对那些有夫之妇、有妇之夫行出轨之事者,母亲虽也不会去干涉,但常在内心鄙夷之;而对独身无偶的男女情事,却多能宽容待之。此“双重标准”表现在对妙英姐妹的态度上,母亲无法原谅列木嫂背着丈夫和别人私通致使儿子自杀的惨祸,但对妙英嫂在列木死后和宋光棍有染并生下一个儿子,虽也属“不正当男女关系”,母亲却未视为大逆不道,还多少有点同情,所以后来由此影响到她儿子婚事时,母亲还出面为之说话。
事情是这样的:妙英嫂的二儿子和村里一位姑娘对上了眼。姑娘的娘和我家沾点旧亲,我喊她姑姑。她二十几岁死丈夫后带着女儿一直守寡,堪称村里“妇德”方面的楷模。自然地,她不愿自己的独养女有个在私生活上不够“清白”的婆婆,便借口男方没房,而住到这么个复杂的家庭中去。事情僵住。我母亲受妙英嫂之托,去找这位姑姑,当然也是她真心愿意。母亲表示理解姑姑的心情,但妙英嫂艰难的身世和特殊的经历,足已被她的善良之心和人们公认的品德所弥补,不应该影响子女的婚姻。至于房子,母亲更支持姑姑的意见,不能委屈姑娘,愿将我家隔壁的一间楼房借给他们做婚房,住多久都行。
母亲的话起了作用,婚事终于成功。妙英嫂也跟着新婚儿子住到我家。在与我家同院而居的日子里,妙英嫂和我母亲与其说是上下辈,不如说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那些年也让我们见证了她的人品。除了自己家的事,她还得顾及她姐姐家、她大儿子家,甚至还有宋光棍那边的儿子。这样一天到晚总是奔波着,却从没听见她发一声怨言。我母亲对她的评价是:这个妙英啊,真不容易。
妙英嫂二儿子结婚时,曾闹出一场风波。我们那里风俗,作兴在新婚人家“闹新房”,俗称“抄房”。闹房者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是在新婚夫妻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新房门打开,便算“抄房”成功,主人家便得请大家吃一顿,热闹热闹。说起来有点庸俗,但那时候乡间没什么娱乐,便有了这种热闹取乐的习俗。那天晚上,村里几个年轻人在妙英嫂儿子的新房里喝茶说笑,其中一位叫阿忠的偷偷地沿着屋柱爬到房梁上“潜伏”下来,准备半夜时里应外合,肯定可以成功“抄房”。但大家离开后把阿忠忘了。这可苦了“潜伏”在房梁上的阿忠,眼看着新婚夫妻在床上敦伦不休,他下又下不来,动又动不得,好不容易伏到半夜,床上的新人入睡了,他小心翼翼地攀下来,碰巧新娘子起来解手,见一黑影便惊叫起来。阿忠不敢面对,开了门逃回家去。半夜里闹出这事,那独养女的新娘哭着说是来了盗贼。妙英嫂一听,知道是误会了。但事情没完,第二天,新娘的妈跑到阿忠家去问罪,说是把她女儿吓出了病。阿忠自知理亏,躲在屋里不敢应战,由他娘和新娘子的妈争吵。吵过了,阿忠母子便又责怪那些当晚忘了阿忠、未去接应的人。这一来,事情复杂了,好几户人家都纠结在一起,谁都没大错,但谁都怪别人,都伤了和气。最后,还是妙英嫂出面,一家一家地上门去道歉,只把责任揽到她身上,害得大家不愉快。最后又把这些人请到家里,吃了一顿“抄房酒”。把我也请去了。这一来,大家都消了气。
这件虽小但却复杂的事件的顺利化解,让我对妙英嫂多了份佩服。我甚至觉得她做个妇女主任也绝对够格。母亲也称赞,说这方面的本事她就不及妙英。妙英嫂却说,什么本事,我只一个字:认。什么都认下来,错也让我认,责任也让我认,不就没事了?过后母亲便感叹:这就是妙英啊!“认”,其实是“忍”,可怜她啊是“做小”做惯了,什么都能忍。
——我那时还没能完全理解妙英嫂所说的“认”和母亲说的“忍”,多少年以后,我才想起用两个字来概括妙英嫂那特殊的身世所养成的品性似乎也很准确:“谦卑”。
妙英嫂二儿子一家四年多后搬离我家,去跟丈母娘同住了。妙英嫂回到她姐家,跟姐姐一起住,仍然忙着照顾好几家。稍有空,她便来我家,有事也必和我母亲商量。我家有什么事,她更会主动跑来帮忙。有时几天没来,母亲便会惦念。
“文革”时闹腾得最炽烈时,我母亲被作为“漏网地主”批斗。那天我不能去现场,闷在家里惦记着母亲。等到母亲回家,前后脚妙英嫂就赶到。她一来就帮着母亲烧饭喂猪,却不像平时里那样说这说那,直到离开仍没说什么。这让我感到反常。母亲却知道她的用意:原来批斗会上她的女婿也上了台,发言批判我母亲,想必妙英嫂听说了,才赶来向母亲表示歉意。我说那她没说什么啊。母亲说,这时候她来看我,还用得着说吗?她回去一定会去责怪她女婿的——这就是妙英啊!母亲说也不怪她女婿,年轻,被人利用罢了。果然,后来听说妙英嫂通过她的女儿很是责怪了一番女婿,但又不当面骂女婿。母亲又感叹:妙英啊就是妙英。
我离开村里那一年,妙英嫂就开始给产妇人家做帮工,也就是现在说的“月嫂”。先是在村里,后来镇上我表哥家生孩子,请她去。再后来我在镇上的几位亲戚,包括我妹妹、我的好几位表嫂表妹都在那几年做产,全都争着请她。我到省城后,听说她在镇上已是出了名,请她做“月嫂”的都得预约。这我能想象,凭她的勤快、善良和诚实,无疑是最优秀的“月嫂”了。那年我女儿出生前,我也曾动过请她来省城帮忙的念头,终因听说她在镇上早已排满计划而未去请她,免得让她为难。
由于大家都争着请她,妙英嫂直到七十多岁才回家养老。我有时回老家,每次遇到妙英嫂,她总是跟以前那样叫着学阿叔,拉着我的手问长问短,那个亲切啊,真让我心里暖着,鼻子却又有发酸的感觉。再后来母亲去世,我们回老家办丧事。妙英嫂前来吊唁,八十多岁的她喊着“婆婆啊!”抖抖索索地进来,在母亲灵床前突然跪下,放声大哭。在场的我们兄弟姐妹及再下辈都惊慌失措,一齐儿操练似的也连忙跪下,以示还礼,一面又抢着扶她起来……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妙英嫂。没几年她也去世了。以后我回故乡的次数少了。但梦中却常回去。梦中见得最多,平时里也常常想起的故乡人,也总是那些母辈们,包括妙英嫂。那种见了面,让我心里起暖意,但又鼻子发酸的感觉,在我来到城里后的三十多年中,再也不曾有过。虽然这三十多年里也有旧朋新友,包括那些前辈领导,关系都不错,甚至也有足够的友谊。但像妙英嫂那样的“亲气”,却再没有过——也许,不,是肯定的,随着我这些母辈们的逝去,再也不会有了。
【附识】:多年前读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笑忘录》,记得其中一章写到当年苏联侵略捷克,苏军坦克驶在布拉格的大街上时,一户人家两代人的故事:
“有一天晚上,一个庞大的邻国的坦克开进来,占领了他们的国家。这一事件带来的震惊是如此巨大而可怕,以至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除了这事以外什么都不去想。当时正是八月,他们园子里的梨子也差不多成熟了。一个星期以前,母亲就邀请本地的药剂师来帮忙把梨子摘下来。可他一直没有来,甚至没有来为失约道歉。母亲怎么也不原谅药剂师,这事简直把凯雷尔和玛克塔气疯了。他们喊道:所有的人都在考虑坦克的事,而你关心的一切却是几个梨子!不久他们小夫妇俩就和母亲分开居住了,传承他们的是母亲心眼小的记忆。”
但是,坦克是否真的比梨子更重要呢?随着时间的推移,凯雷尔觉得答案并不像他以前想得那么简单,而且他也暗暗地开始用母亲那样的透视看这两者了:“近景是一个大大的梨子,远处是一辆坦克,像甲壳虫一样小,随时都会拍动翅膀飞到看不见的地方。所以妈妈毕竟是对的,坦克是会消失的,而梨子是永恒的。”
那位捷克母亲肯定算不上英雄,她只是一位平凡甚至是平庸的妇女。就像我的母亲,以及我的母辈们一样。她们不是巾帼英雄,如穆桂英梁红玉秋瑾赵一曼江姐那样。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非革命时期,她们都不是革命者。她们甚至不关心革命,对运动也不感兴趣,更不会被别人挑动去和人争斗。她们忙着累着,养儿育女,下田干活,喂猪饲鸡。你可以说她们没有政治觉悟,但她们有道德,有良心,这也是千年古国得以繁衍,得以生生不灭的支撑和基础。你也许会说她们没有觉悟是因为没文化,不识字,很少受过教育,并为此而同情甚至怜悯她们。但我却说,我的这些没有文化的母辈们反而是幸运的。也许正是这些平凡的她们,你的,他的,我们的母亲们,我们这个社会才还有良心和良善,才会历经苦难动乱灾祸而终于稳定和发展。
忽然又想到那位著名的哲学家,也是女人的汉娜·阿伦特,想到她那“平庸的恶”的概念。屠杀犹太人的纳粹艾希曼被审判时自称无罪,说他当年的所为只是被动地执行上级的指示。阿伦特说这是一种“平庸的恶”,也是不可饶恕的大恶。如果不算很恰当的对比的话,我的那些无名的母辈们,是不是可以说是“平庸的善”?和“平庸的恶”是大恶一样,“平庸的善”何尝不是大善——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