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职院校室内设计专业课程标准应如何制定

2014-11-14 04:40邱萌
教育界·上旬 2014年10期
关键词:室内设计课程标准高职院校

邱萌

【摘 要】 高职院校的课程标准建设正在广泛开展,作为室内设计专业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其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能否体现专业特点、符合行业需求就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室内设计行业的自身特点以及现有课程体系优点的分析与总结,尝试为室内设计专业课程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 室内设计 课程标准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日益受到重视与扶持,这个带有“职业”色彩的名称是否实至名归也逐渐成了引起广泛关注的话题,当前高职教育中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制定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也就成为高职课程改革重要的切入点,本文结合笔者自身的教学与设计工作经验以及室内设计行业与专业教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室内设计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方法和特点进行探讨。

一、室内设计专业对应工作岗位职业能力解析

室内设计师通常是指有一定美术基础,关注流行趋势,把握国际潮流,从创作、构思、绘图、设计等各方面运用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主要包括空间形象设计、室内物理环境设计、室内空间分隔结合、室内用品及成套设施配置等室内陈设艺术、室内装修设计)的专业人员。

依据目前主流建筑装饰企业的设计师岗位工作内容,可以提炼出以下几点共性的职业能力诉求:创新设计能力、识图制图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那么当我们在制定本专业的课程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标准时,应当对上述能力的培养给予足够重视。

二、室内设计专业主要专业课程的特点

当诸多的学科、专业在进行大刀阔斧的课程改革之时,为了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常常强调构建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的课程体系,就这一方面而言室内设计专业无疑具有先天的优势与良好的基础,不论是从早期源自本科、专科院校的课程体系,还是室内设计专业近年来逐步摸索出的改进创新的课程体系都可以发现本专业现有纯理论课程,基本所有专业课程都已或多或少的体现了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等特征,甚至部分课程的教学设计是能够很好切合实际岗位工作与业务流程的,这无疑为课程标准制定工作创造了诸多便利。

三、有关室内设计专业课程标准制定的思考

《高职课程标准基本问题探讨》一文中提到“关于高职教育的培养对象,虽然历来有着‘高技能型人才和‘高技术应用型人才之争辩,但是‘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我国高职教育界普遍接受的共识。基于高职教育的‘高层次特征,这种‘职业能力本质上是才能、方法、知识、观点、价值观的综合发展,体现了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多项要素。因此高职课程标准应对学生将来必须面对的‘职业行动领域进行具体描述,同时融入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强调工作过程知识的掌握。通过一系列可以操作、学习和传授的具体工作任务,学生能获得与企业发展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并能拓展更加宽广的职业发展空间,为学生的终身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由此可见在本专业现有课程体系内仍有诸多优点在制定课程标准过程中可资借鉴。

(一)高度拟真课程设计打造“准职业人”

正如前文所述,室内设计专业在“工学结合”方面起步较早,多数课程标准能依据室内设计师岗位工作内容与业务流程制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能够几乎实现无缝对接,但基于对学生能力的考虑以及行业工作的标准要求,实现类似“校中厂”模式的生产性实践教学是难以实现的,但通过把真实项目适当调整融入课程形成高度拟真的工作实景式的教学是完全可以推广实施的。借助多功能化、场景化的教学场地以及角色扮演等教学环节设计,能够让学生完整体验企业工作的实际氛围与设计师的主要工作内容,使之能在毕业后能很快转换角色,较好地适应室内设计师岗位工作,从一个“准职业人”迅速成长为“职业人”。

(二)教学内容选取应更多考虑职业发展空间

过去一段时间在部分课程标准制定过程中,只注重了本专业对应的初级岗位工作所需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空间,曾经的“必需够用”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以及个人职业发展对学生能力的需求。简单地说我们不只要教会学生如何设计一套方案,还应教会他们如何让方案更美好,更进一步来说还应适当锻炼学生引导、带领甚至是教会别人设计的能力,所以在过去的课程改革中被弱化的部分内容应当重新引起重视,比如学生审美品位的培养,对文学、历史甚至是音乐等其他艺术门类的了解与学习对于室内设计专业而言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三)课程考核与评价应体现专业特点

与大多数专业不同,室内设计专业的课程考核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既是出于行业特色的考虑,也是其课程教学内容与方式的最终体现,但这同时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即考核与评价标准的制定存在较多争议。室内设计专业的作业和考试方式属于艺术设计创作,其评价往往主观性很强,与实验、计算等方式容易设定标准、结论或量化指标的特点截然不同。所以在考核内容设定上就应体现一定自由度,即突出共性要求兼顾个性展现;在评价方面,则可适当考虑采取部分“公议”的方式,将学生纳入考核人群体,以接近大众化的审美品位来做出评价,再结合教师角度评价得出最终结果,且在考核结果的呈现方式上应侧重于等次,而非分数。

从上述论述中不难发现,室内设计专业现有课程体系有着相当鲜明的行业色彩,作为课程标准的制定者而言发现和发扬本专业的先天优势,无疑将对课程标准的制定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中笔者就课程标准制定提出的几点拙见,基于所在院校与专业特点参考本人教学经验归纳总结而成,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刘晓欢,向丽. 高职课程标准基本问题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9(4).

[2] 唐丽. 高职院校“室内设计”课程教学中的角色扮演研究[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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