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诗注本整理研究的重要成果
——王友胜校点《苏诗补注》评介

2014-11-14 15:31阮堂明
中国韵文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东坡苏轼校本

阮堂明

(苏州科技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王友胜教授校点的清代查慎行所著《苏诗补注》(以下简称“王校本”),2013年9月由凤凰出版社出版,上中下三册,凡142万字。多年以来,王友胜先生在苏轼研究领域辛勤耕耘,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颇为学界瞩目。这部《苏诗补注》就是他在苏轼研究领域取得的新成果。它的出版,不仅对于苏诗注本的整理与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进一步推进苏轼研究乃至宋代文学研究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苏轼诗文衣被天下,在其生前即已广为行世,虽在北宋末年因党争而遭禁毁,但禁愈严而传愈广;尤其是到了南宋之后更是翕然争传,各地坊贾争相镌刻,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各类刻本。仅就诗集而言,宋代流传的就有全集本(收于《东坡前集》卷一至十九、《东坡后集》卷一至七及《东坡和陶诗集》中)、集注本(包括“四注”、“五注”、“八注”和“十注”等)、分类注本(王十朋《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二十五卷)及编年注本(施元之、顾禧、施宿合撰的《注东坡先生诗》四十二卷)等。元、明两代,全集本与分类注本迭经翻刻,而集注本与编年注本则未见流传。逮至清代,苏轼诗集的整理与翻刻又呈全面繁荣的局面,宋荦、邵长蘅、查慎行、翁方刚、冯应榴、王文诰等,分别在苏诗的编年、考订、笺注、评点、刊行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出现了《苏诗补注》(以下简称《补注》)、《苏文忠公诗合注》(以下简称《合注》)、《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以下简称《集成》)等代表性的苏诗注本。在这三部著作中,学界对冯应榴《苏文忠公诗合注》与王文浩《集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尤为重视,誉之为清代苏诗整理研究方面的总结性著作;正因为如此,二者早已经学人整理而广布于世,特别是王文浩所著《集成》,经由孔凡礼先生校点,于1982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改题作《苏轼诗集》,三十多年以来流传极为广泛,影响最巨;而冯应榴所著《合注》,也于2001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与此相反,《苏诗补注》自清代以来,相对于《合注》、《集成》的后出转精而备受冷落,一直无人整理。1979年,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虽曾影印乾隆二十六年查开香雨斋刻本《苏诗补注》,但并不能算作整理。这不能不说是苏诗注本整理研究的一大憾事。事实上,《补注》取得的成果虽已多为《合注》、《集成》吸收,但《合注》、《集成》并不能因此而取代《补注》;况且《合注》、《集成》本身也各自存在明显的局限:前者炫博贪多,征引太繁,往往喧宾,以至诗旨反而难求;后者则多撮录前人旧注,并以己意作取舍,既无所发明,却又时有误订的情况。正如古人所谓:考证之学不可穷尽,难执一家以废其余。因此,作为清代乃至宋元以来苏诗注释史上占有极重要地位的苏诗注本,查慎行《苏诗补注》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和学术价值,仍然是我们研究苏轼必须参考的重要著作。冯应榴《合注》以查氏《补注》为底本,正是对《补注》价值肯定的体现,而王文诰《集成》以《合注》为底本,也同样是间接肯定了《补注》的价值。

概而言之,《苏诗补注》的文献与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此前有关苏诗各注本文献作了较为完整、全面、系统的清理,纠正其误,裨补其阙。元、明以来,施元之、顾禧编年注本沉隐不显,王十朋分类注孤行海内。王十朋的分类注汇聚“四注”、“五注”、“八注”、“十注”等苏诗旧注,保存了大量宋人注苏的文献资料,同时又对旧注加以删削增损,然其分类颠舛,名目繁杂,加之随意增改旧文,又注释不引出处,颇为后人诟病。而邵长蘅、李必恒《施注苏诗》,不仅改窜删削宋刊施元之、顾禧、施宿原注文,连苏轼自注注文也径直删改,有时甚至混分类注为施、顾注或己注。对此,查慎行一方面补录被新刻本删削的施、顾原注,“凡长蘅等所窜乱者,并勘验原书,一一厘正”,同时对于分类注之讹误也加以驳正。比如苏轼《司马君实独乐园》一诗,施、顾注本题下原有关于司马光生平的四百余字注文,保留了宋人看待司马光的原始信息,故而极有价值,而邵长蘅本竟将其悉行刊落,仅于“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句下,保留施、顾注引王闢之《渑水燕谈录》60余字以求简省。实则《渑水燕谈录》有关司马光的这段文字仅载其才德闻于朝野,只能用以解释“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并未记述司马光一生梗概。查慎行将施、顾题下注原文径予补录,恢复、保存了宋注本原貌。又如《送吕希道知和州》中“君家联翩三将相”,分类注云:“尧卿蒙正,谥文穆,本朝名相,其侄曰夷简,夷简之子曰公著,皆为将相。”邵长蘅本也踵其讹。对此,查慎行在《补注》中曾力辩其误,令人信服。

查氏还大量补注此前分类注与施、顾注之阙,使苏轼诗经由其补注而成为完帙。《补注》常常引用笔记、诗话及史书中的资料阐发诗旨,考辨诗题。如《王莽》诗中“入手功名事事新”一句及《董卓》“岂信车中有布乎”,引周必大《二老堂诗话》引陆游语云:“王性之谓东坡作诗讥介甫云‘入手功名事事新’,又咏《董卓》云‘岂信车中有布乎’,盖介甫争易市事自相叛也。车中有布,借吕布以指恵卿姓、曾布名,其亲切如此。”经此一注,诗旨顿然而明。又如《过安乐山闻山上木叶有文,如道士篆符,云此山乃张道陵所寓,二首》,查氏引《(后)汉书》“建安二十年”条、《三国志·魏书》、葛洪《神仙传》及乐史《太平寰宇记》,考证张道陵所寓乃鹤鸣山而非安乐山,又引王象之《舆地碑目》、邓绾《吏隐阁记》及黄庭坚语,考证出安乐山乃唐高宗时真人刘珍飞升之所。查氏这里广征博引,穷究典源,结论坚实,令人信服。苏轼一生交游广泛,诗中涉及人物、地名繁多,分类注与施、顾注虽已注出许多,但仍有不少失注、误注的情况,对此,长于地理考释的查氏在《补注》中也尤为注意订误补阙。

查氏还对施、顾注本作了较大规模的改编,调整了许多篇目的卷次顺序。施、顾注本前39卷为编年诗,查氏改在卷三至卷四五。施、顾本卷四十收遗诗29首、元祐三年作翰林帖子词54首,查氏将多数遗诗编入正集,其余则列入卷四七补编诗中及卷四九互见诗中,而将翰林帖子词编于卷四六。施、顾注卷四一、四二《和陶诗》107首未编年,查氏《补注》则编于三五至四五各卷,对于其中不能编年者,则系于相关诗后,以按语说明。又,苏轼早年诗作《南行集》,宋时有单行本,后失传,其诗多辑入《续集》、《外集》中,施、顾注本径以嘉祐六年十一月苏轼赴凤翔为编年之始。然《南行集》后失传,查氏则将这些诗按《栾城集》编次,从嘉祐四年十月苏轼南行赴京为编年之始,冠于全集之首。对于宋荦所辑446首遗诗,也根据大体按年编次的《外集》顺序,分编于各卷,与他集互见诗编于卷四九、五十,无法系年的则编入卷四七。

二是在补遗、辨伪与系年方面,《苏诗补注》也取得了重要成绩。

苏诗数量繁富,但囿于党禁,散佚颇多。对此,清人宋荦在施、顾本之外,曾摭拾遗诗四百余首,编为《苏诗续补遗》二卷。查氏留心典籍,又续有增补。其补遗工作,主要体现在:一、补录为邵长蘅所删的施、顾本翰林帖子词54首。二、从苏轼全集辑得《兴龙节集英殿宴口号并致语》11首。三、据明毛九苞《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及其他文献辑得137首,编入《苏诗补注》卷47、48两卷中。这137首诗均为首次入苏轼诗集。这些诗中,尽管因编者炫博贪多而有他人诗羼入的情况,但并不能掩盖其辑补苏诗所取得的重要成绩。

查氏在辑补苏轼遗诗的同时,还对苏诗中存在的重出诗、伪作加以考辨,通过检核诸家别集与诗话,共考订出苏诗中90首与他人重出互见的诗,其中既有李白、顾况、白居易、孟郊、李德裕等唐人诗,更多同时师友之作,比如仅与黄庭坚,即有27首重出,秦观也有25首之多。查氏不仅指出重出的现象,更对其认真甄辨以明其归属,对于那些归属难定或诸家意见歧异者,也备列诸说及文献资料,以资考索。值得指出的是,王文诰在《集成》中将查慎行所辑经由冯应榴订补的遗诗、他集互见诗及《南行集》中某些早年诗作不加辨析而一并删除,殊失谨严。

《补注》在苏诗系年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补注》之前,施、顾本虽已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闻见未遍或思虑不周,疏漏讹误尚复不少。查氏在订补施、顾注本的同时,对其未系或所系不当的诗,重新系年。比如《和陶杂诗十一首》,施、顾本未系年,查氏《补注》则系于元符三年庚辰(1100)作,冯应榴《合注》从之,而王文诰《集成》则系于绍圣四年(1097)作,并断言“断不能误”。不过,考诸宋庆元间黄州刊本《东坡先生和陶诗》卷三,于《和陶杂诗十一首》下,附有苏辙“继和”十一首,题下有注云:“时有赦书北还。”此正与查氏所系相吻合,从而证明苏轼《和陶杂诗》乃元符三年赦书初下时所作,稍前于苏辙“继和”之作。可见,查氏系《和陶杂诗》于元符三年本是正确的,而王文诰无根无据地加以否定,系为绍圣四年作,则是误改,并不足取。

此外,查氏《补注》还有一重要文献价值,在于作者通过检核作家文集,将与苏轼同时唱和之作,详加辑录。全书凡附录77人的910首唱和诗,其中苏辙499首、黄庭坚74首、晁补之37首、陈师道24首、秦观23首、王安石14首、参廖子18首。这些唱和诗,既可以与苏诗原作相发明,增进对苏诗原作的理解,同时对于研究诗人之间的交游、思想与创作也很有帮助。有些诗人的别集不传或传而有佚,甚至端赖于《补注》辑录而得以保存,从而又具有辑佚补阙的作用。比如苏洵《水官诗》,《嘉祐集》失载,查氏从分类注中辑出,颇为珍贵。

总之,查慎行《苏诗补注》通过对此前各注本的系统清理与订误补阙,在各方面均取得了重要成绩,堪称自宋以来最为详赡完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苏诗注本,其学术和文献价值,并未因冯应榴《合注》和王文诰《集成》的整理出版而磨灭。

王友胜先生整理查氏《苏诗补注》,以自己多年浸淫苏诗,积累的丰硕研究成果为基础,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

首先是底本选择妥当。整理古籍,工作底本的确定非常重要。就查氏《苏诗补注》而言,因是清代所刊刻,故而版本并不复杂,要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稿本《苏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残十卷)、康熙四十一年(1702)香雨斋刻本《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五十卷、乾隆二十六年(1761)查开香雨斋刻本及相关批点与校跋本、四库全书本。其中稿本虽精而残缺不全,四库本习见而错误稍多,而乾隆二十六年查开香雨斋刻本,本于康熙刻本而又对其有所订误,因此诸本中堪称最善。王友胜先生是以选择乾隆二十六年查开香雨斋刻本《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79年影印本)为工作底本,同时参校其他诸本和苏诗其他注本,从而为整理《苏诗补注》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第二,校勘比较精准。王校本立足底本,通过精心校勘,纠正了查氏《补注》中的一些疏误。对于少数底本明显有误,且影响阅读的地方,依据参校本,径予改正,而不出校语。比如,查本《谢运使仲适座上送王敏仲北使》中“人非雁南翔”一句,诸本皆作“人北雁南翔”,王校本即径改“非”为“北”。需要指出的是,整理者依参校本径改而不出校,目的在于存《补注》体例之旧貌,避免出校造成的对《补注》体例的割裂和破坏,因此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查氏《补注》中部分和陶诗错以引(序)为题,王校本参校他书,补充诗题,并将引(序)重归于题下。查氏《补注》常有诗题在目录与正文中不尽一致的情况,对此,王校本原则上以正文诗题为准;底本使用简称的诗题,如卷四四《赠龙光长老》,则据参校本恢复其全称《东坡居士过龙光,求大竹作肩舆,得两竿。南华珪首座方受请为此山长老,乃留一偈院中,须其至授之,以为他时语录中第一问》;底本征引古籍时,多用简称,且多不注明作者与卷次,王校本则对书名统一改用全称,对一些不常见的书补充了作者。另外,查氏《补注》保存了苏诗大量的异文,为存原貌,王校本对这些异文均不作改动,而是悉数保留。对于原本中大量存在的古体字、异体字,王校本均改为正体字,如“筭”改为“算”,“蚤”改为“早”,“氷”改为“冰”等。而如果异体字仅具有正体字的部分义项,或同一正体字的几个异体字意义不同,则保留异体字,以免引起歧意。凡此,皆可见出王校本用力之勤、之深、之细。

第三,标点规范。为了便于阅读,王校本采用新式标点,并将原本版式由竖排改为横排,文字依旧用繁体。查氏注的引文多撮述大意,王校本因此并未加引号,也未核对原文。若引文中还有引文,或引文中还有其他注语,则加引号,以示区别。查注中所有书名及诗文题目均加书名号。

第四,处理查氏校语、注释与按语严谨有序。底本诗题及诗中夹有大量查氏校语,或校异同,或校是非,有些校语还提供了校勘依据,故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对此,王校本全部保留,并设“校记”一栏,将其统一置于诗后。对于底本原单独立目、列于诗后的大量查注,因属双行小字,难以认读,王校本仍置诗后,改为单行排版,并设“注释”专栏,逐条标注,以求醒豁;而对于诗题与诗中的苏轼自注,则以“公自注”标示,仍保留原处。又,查氏注后附有大量考辨性按语,或辩析旧注,或考订作年,或诠释诗义,于理解原诗极有价值,对此,王校本则专设“慎按”一栏予以保留;还有些按语明显是对全诗的解释,底本却错与最后一个注释混在一起,为避免与注相混淆,亦移于“慎按”一栏。王校本以乾隆二十六年查开香雨斋刻本《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为底本,查开在刊刻时也偶加按语,这些按语,颇为稀见,故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对此,王校本则以“开按”标注,以与“慎按”相区别。

另外,查氏《补注》附录了77人910首与苏轼同时次韵唱和之诗,对研讨苏轼的生平、交游与思想十分重要。为存《补注》旧貌,王校本也均予保留。诗歌作者查氏多称字号,王校本则易以姓名。底本唱和诗多不标题目,王校本则检原集或据《全宋诗》予以补充,以便于查对。这是项极其繁琐而并不见技术含量的笨工作,劳己而利人,为他人做嫁衣裳,值得肯定。

总之,在整理所涉的各个方面,王校本较之查氏旧本,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虽然个别之处似可再斟酌,如底本卷十二《李行中醉眠亭三首》后所附李行中《自题醉眠亭》中“代枕暮凭溪上石”一句,径改“代”作“伏”,实则《至元嘉禾志》、《宋诗纪事》录李行中此诗皆作“代枕”,应以作“代”是。不过,微瑕未足掩瑜,我们虽然不能说王校本出而查氏旧本废,但至少可以说王校本青胜于蓝,为苏诗研究者提供了又一部可资参考、引征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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