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斯的理性人民主理论

2014-11-14 12:18陈炳辉刘华云
江淮论坛 2014年6期
关键词:选票最大化选民

陈炳辉 刘华云

(厦门大学,福建厦门 361005)

唐斯的《民主的经济理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它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以及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治理之道》被视为对当代政治科学影响巨大的三部经典之作。唐斯将理性人的经济学假设运用到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分析,建立了一个理解西方民主政治运作的民主模型,阐明了西方民主制度的性质及其运转机制,揭示了西方民主制度下的政府、政党和选民的行为动机和基本逻辑,为我们理解西方民主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唐斯的理性人的民主理论是现代西方民主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在国际政治科学学会编写的《政治科学新手册》一书中,《民主的经济理论》被列为政治科学经典教材,排在该学科最常被引用书籍的第一位,可见唐斯的民主理论在当代政治科学中的影响之大。国内学界对唐斯的民主理论还缺乏深入的研究,相关的介绍性的观点不少,但研究性成果还鲜有见到。为此,本文将对唐斯的理性人民主理论进行探讨。

一、理性人的民主模型

唐斯在《民主的经济理论》中提出了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的民主模型,这个民主模型是以熊彼特的竞争性选举的民主理论为基础的,熊彼特否定了以人民的统治为核心的古典民主理论,将民主视为竞争性选举的制度安排,而唐斯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前提,深入研究了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唐斯所说的民主指的就是竞争性选举的制度,这种选举制度是由所有选民投票从竞争性的政党中挑选出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成政府,获得大多数选票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成为执政党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在这种民主制度中有三种主要的角色:政府、政党和选民(投票人),这三者构成怎么样的关系,他们的性质、活动的动机和基本逻辑是怎么样的,这就是唐斯的民主模型所要探索的问题。

唐斯的民主模型是建立在理性人的假设的基础上的,经济学是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前提的。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指的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在自己知识的限度内,运用每单位有价值的产出的最少的稀缺资源投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企业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就是符合经济理性的行为,无论是企业家、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都是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的理性人。理性人的理性是在手段的意义上被使用的,即经济人为了达到经济目的而采用最合理的手段去达到其目的,以最少的投入为合理的手段去达到产出最大化的目的,就是理性的行为。

唐斯把经济学中的理性人的假设运用到政治学的分析中,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前提建立了民主模型。在唐斯看来,政治领域中每一个活动主体的行为是理性的,就是指活动主体达到自己的目的所取得的收益必须超过成本。这里的目的指的是某种政治目的,实现某种政治目的收益大于成本的计算才是理性的。比如民主制度中的选举行为,同选举有关的理性行为是以挑选政府为目的而不是其他的目的。假如一个男人出于政治原因选择政党A,但如果他不投政党B的票的话,他的妻子就会发脾气,对这个男人来说防止妻子发脾气比政党A战胜政党B更为重要,因此他就投了政党B的票。从个人角度看,这个男人的投票是理性的,但是按照唐斯的民主模型,这个男人的投票行为是非理性的,因为他将政治工具用于一个非政治的目的。虽然在现实世界中,一些男人的投票确实是为了取悦他的妻子,而不是为了表达他的政治偏好,这种行为从其家庭内部来说是高度理性的,但在唐斯的民主模型中那是非理性的。政治的理性指的是为了达到政治目的的最大收益而付出最小成本,或者说是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的政治目的。

在唐斯的民主模型中,政府、政党和选民的政治活动都力求以最低的成本达到最大的收益。在民主制度下,每个政府都寻求最大化的政治支持,因为政府存在于一个定期举行选举的民主社会中,为了实现连任的目标,政府的理性行为就是寻求最大化的政治支持。在民主制度中,政府是在三个条件下追求它的目标,“一个允许反对党存在的民主政治结构:一种存在不同程度不确定性的环境和由理性投票者组成的选民。”政府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通过与反对党的竞争,获得多数选民的选票,达到最大化的政治支持,这就是政府的理性行为。在民主制度下,政党的目标就是力求通过按期举行的选举中能够胜选来组织政府,控制国家机器,政府实际上是执政的政党,其目标是连任,而在野党的目标是通过胜选来组建新一届的政府,为了胜选政党要努力去寻求多数选民的支持。这就是政党的理性行为。在民主制度下,选民的目标是使能给自己带来更大收益的政党胜选而组成政府,选民的行为能够有效地在挑选一个政府中发挥作用,这就是选民的理性行为。唐斯的民主模型就是在这种理性人假设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其对政府、政党和选民的关系及其行动的逻辑也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的。

必须指出的是,唐斯的民主模型的理性人的假设又是建立在自私公理上的,就像经济学中的理性人的假设是建立在自私或自利人的观念上。政党、政府的理性行为是要寻求选民的最大化支持,是要获得多数的选票,而这是为了获取或保持管理国家的权力,而获取或保持管理国家的权力又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私利,从执政中获得收入、名望等报酬,满足自己的利益。同样,选民在选举中的理性投票行为,支持某个政党,也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说,唐斯的理性人假设基础上的民主模型又是建立在自私公理的基础上的。

唐斯认为自私是人的本性,并将自私视为公理,每个人既是理性的又是自私的,“不论何时我们谈到理性行为,我们总是指那种首先追求自私目的的理性行为。”所有的经济理论就如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都是建立在自私公理的前提之上。而在唐斯看来不仅是经济理论,而是关于社会行动的一般理论都是强烈地依赖自私公理的。自私公理的推论“同样地适合于政治领域。因此,我们接受自私公理作为我们分析的基石”。政治领域中的政府、政党、选民的理性行为,同样也是以自私公理为前提的,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人的自私本性是一样的。唐斯承认,在现实中人们并不一定总是自私的,即使在政治生活中也是如此,他们有时也会做对他人有利却损害自己的事情。人类的行为中还有利他主义的一面,而并非只有利己主义的一面。但是,唐斯强调作为社会行动的一般理论是依赖于自私公理的,利他主义只存在于某些受到尊敬的英雄之间,一般人的一般的行为是受自私公理支配的。社会科学的理论,也包括政治科学的理论不能依赖个别的特殊的行为,而必须建立在普遍的一般的行为的基础上,而普遍的一般的人类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无疑是依赖自私公理的。唐斯的民主模型对政府、政党和选民的理性行为的分析,就是建立在自私公理的前提上的。唐斯的理性人的民主模型就此对政府、政党和选民的性质、行为动机、决策的基本逻辑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二、民主政府及其决策的基本逻辑

唐斯采用了达尔、林德布罗姆的政府概念,将政府视为拥有对社会的控制垄断权的组织,政府控制了社会的最终权力,而这种权力是强制性的。而所谓民主政府,按照唐斯的看法,就是在同其他政党的竞争性选举中,获得选民的多数投票而掌握了具有强制性的控制垄断权,从而与其他的非民主的政府形式相区别。

传统的政府理论假定政府的功能与私人动机是社会效用或社会福利最大化,唐斯的民主模型中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政府理论。他将政府的社会功能与政府活动的私人动机区分开来,认为民主政府活动的私人动机就是最大化的选票而并非是最大化的社会效用或者说最大化的社会福利,支配政府行动、政府决策的基本逻辑是由选票最大化的私人动机所决定的,民主政府的理性行为就是为了实现选票的最大化。传统理论,包括经济理论总是将政府视为在劳动分工中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固有功能的机构,政府的动机就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尽管经济学家都将自私公理作为分析私人活动的基础,但是却不把自私公理运用于对政府行为的分析。唐斯认为没有考虑政府自私动机而只考虑政府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论是错误的。“政府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这个假设前提,在本质上也意味着支配政府的人,就他们的生产性活动而言,是完全的利他主义者。在社会所有成员中,唯独他们除执行社会功能外,没有任何私人动机。”唐斯指出传统的政府理论只是描述政府在社会中的固有功能,而对政府完成这个功能的动机却不作任何解释,这是十分片面的。

熊彼特看到了经济活动中的生产者的功能和生产者的活动的私人动机的区别。生产者的社会功能是提供人们生活需要的产品,满足人们吃饭、穿衣的生活需要。但是对于生产者来说,他的经济活动并不是纯粹为了履行这样的社会功能而是为了利润,为了获得利润,生产者才去组织生产,满足社会需要,履行社会功能。其真正的目的是赚取利润,赚取利润是其真正的私人动机,而通过生产满足他人需要则只是附产品。熊彼特认为,政府也是这样的,其行为的真正动机是选票最大化,而其履行的社会功能只是附产品。“我们必须从竞争性的争取权力和职位出发,同时懂得社会职能是附带地实现的。正如生产对于谋取利润来说。也属于附带的意义一样。”唐斯认同熊彼特的观点,认为政治领域的活动同经济领域的活动也是一样的,尽管政府也要履行其社会功能,但是控制政府权力的那些人同样也是有其私人动机的。“统治者执行他们的社会功能主要是为了达到他们的私人目的。而且,这些目的也许在所有社会都是相同的:权力、名望、收入,以及政治游戏所产生兴奋。”政府是为了满足权力、名望、收入的私人目的而去履行其社会功能的,而为了满足他的这个私人目的,就要获取、保持政府的职位。民主制中的政府为了在同其他政党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职位,就要去争取政治支持的最大化,就要去争取多数的选票。政府的活动、政府的决策都要符合这个基本的逻辑,那样才是政府的理性行为,政府行为的私人动机就是选票最大化,而不是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一般选民的眼中,执政党(也就是政府)的社会功能就是要制定政策、实施政策,而不是为其成员提供收入、名望和权力。但是,在唐斯的民主模型中,执政党(政府)只是为了促成其成员的收入、名望和权力的抱负,才会履行其制定政策、实施政策的功能。唐斯认为,没有人履行其社会功能只是为了这种功能本身的缘故,相反某种社会功能只是人类行动的副产品,只有私人利益的抱负才是其真正的目的,这才是符合自私公理的。就像生产者的经济活动是为了利润才去履行生产的社会功能,政府也是为了其私人利益的实现而去履行其制定政策、实施政策的社会功能。

唐斯指出一个民主政府是通过周期性选举产生的,在选举中,执政党也要同其他政党竞争更多的选票,因此政府也是追求选票的最大化。政府是在考虑它获得选票最大化的目的下来确定其政策和行动。政府是为了选票而同其他在野党竞争,政府的政策的制定要考虑选票人的意愿,它的一切决定都要服从于它所推测的公民投票的结果,选择多数投票人所赞同的方案。因为,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作为执政党总是面临着在野党的竞争,如果政府选择的不是多数人赞同的政策方案,那么在野党(反对党)就可以选择多数人赞同的政策方案,从而击败执政党的政府。所以,政府为了避免竞选的失败,就必须在每个问题上都代表多数人的立场,在每个问题上都提出多数人赞同的政策。政府还面临着在野党的竞争,其政策制定不仅仅要考虑到投票人的效用,也必须考虑到在野党(反对党)可能提出的政策。政府政策总是在一种与反对党竞争的政治斗争的环境中形成的。但是一切只是为了选票的最大化,这才是政府决策的基本逻辑。

唐斯认为政府在制定它的行动计划时及它的每项支出时,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它获得的选票值得它花费那么多的选票成本吗?就像谋取利润的厂商的每一项支出都要考虑其增加的收益值得花费那么多的成本吗?也就是说政府的支出是以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选票来考虑的,能否获得更多的选票是其考虑支出的基本原则。“如果政府活动的目的是促进选票最大化,那么这些计划将按照它们给每一选民的个人效用收入带来的增加或减少进行评价。”政府的支出是建立在筹资的基础上的,通过征税、印钞或借贷来筹集资金,所以,政府要对增加的支出与增加的筹资进行权衡比较,并依照其对选民的效用函数和反对党的可能策略来确定其是增加还是减少选票。只要某项支出得罪的选民多于讨好的选民,政府就可能拒绝执行。政府的预算决策是为了获得多数的选票的支持来考虑支出和收入的。政府的决策考虑的是其全部行动合在一起对投票人的效用收入产生的净影响。唐斯认为:“政府计划它的行动是为了讨好投票人,投票人则根据政府的行动决定其如何投票,由此便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循环关系,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民主制中政府发挥作用的基础。 ”

政府是有权重新分配收入的。在唐斯的模型里,只要能够帮助政府选票的最大化,它就会使用这个重新分配的权力的。在每个选民拥有一张且只有一张选票的民主社会里,以选票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往往倾向于作出有利于低收入者而不利于高收入者的收入再分配。这并非因为政府更具有均等化的价值倾向,而是因为低收入者是社会的多数人,政府为了得到多数人的选票就要讨好他们,才会做出有利于多数人的低收入的收入再分配。当然,唐斯也认为,尽管政府倾向于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再分配政策,但是它也并非是要做到收入的完全的均等化。一个重要原因是,低收入的选民也相信自己也可能在市场化的社会中获得高收入,向富人过高的收税来补贴低收入者会被自己富起来的希望冲淡的。而且低收入者也相信,在一个极端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下的社会生产的总产出,要比一个均等化收入分配下的社会生产的总产出高得多,因此穷人在前一种社会的收入份额可能会大于在后一种社会的收入份额。因此,即使是低收入者也并不希望收入完全的均等化,以选票最大化为目的,政府必须考虑到这些问题。虽然政府的重新分配收入的政策有利于低收入者,但是也不会是完全均等化的过分倾斜。

三、选民及其投票的理性行为

在唐斯的民主模型中,政府和选民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循环关系,政府行动的逻辑是为了获得选票的最大化,因此要讨好选民,而选民则根据政府的行动来决定其如何投票。“为了制定能够赢得选票的政策,政府必须了解它所做的事与选民投票方式之间的某种关系。在我们的模型中,这一关系源于选民在政治上理性行动的公理。这一公理蕴含的意思是,每一选民都将他的票投给他相信将比任何别的政党提供给他更多利益的政党。”

选民同政治家一样,投票人和政府官员、政党成员一样都是服从自私公理的,每个选民都是自私的,都是优先考虑自己本身的利益,这是人的本性决定的。作为理性人的选民是依照自身最大利益行事,总是选择能够给他提供最大效用的某个政党来执政。所有选民都是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获得利益,他们居住的地方有警察巡逻,饮用水得到净化,道路被整修一新,海岸受到保卫,垃圾被消除,天气有预报,这些都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给使用者的选民带来的利益就是效用。政府的行动就是要使选民意识到他们已经得到政府提供的收益,而选民只有意识到收益才会影响到他们的投票决定;否则选民的选票行为就是无理性的。理性的选民总是将选票投给他们相信未来的任期中能给他们提供更高的效用收入,亦即更高的收益的政党。

在唐斯看来,处于竞争性选举制度中的政府、政党都是为了赢得选举而制定政策,而不是为了制定政策而去赢得选举。他们关心的是选举,是选票的最大化,而不是政策本身。同样的,作为理性人的选民感兴趣的也不是政策本身,而是相关政策带给他们的效用收入。如果现期的政府亦即执政党带给他们的效用收入很低,在这种情况下选民会对执政党投反对票,这是要求政府的政策得以改变,这种情况下投执政党的反对票是符合理性的。如果现期政府亦即执政党带给他们的效用收入很高,选民对现期政府的政策满意的话,他们就会对执政党投赞成票,要求政府现行的政策得以继续,这种情况下投执政党的赞成票同样是符合理性的。

由于民主制下存在着不同政党的竞争,那么理性选民就要对不同政党的政策进行比较,来决定如何投票,把票投给能给自己带来更多效用收入的政党。在两党制中,选民要比较现行政府下他获得的效用收入与反对党当政后他将获得的效用收入的差别,从而形成他对彼此竞争的两个政党的不同偏好。为了确定政党间的差别,选民就要考察两个政党的政策行为在哪些方面有所不同,了解每种差别会如何影响他的效用收入,然后汇总所有的效用差别,得出一个不同政党的好坏差别的净数据,形成不同的政党偏好,最后将票投给自己所偏好的政党,也就是将票投给能给自己带来更多更大的效用收入的政党。

在多党制中,选民对投票的理性思考会更复杂一些,除了考虑自己的政党偏好外,他还必须对其他选民的偏好作出估计,以便作出最为合理的选择。如果他所拥护的政党能体现出合理的获胜机会,他就投他所偏好的这个政党的票。如果他所拥护的政党看上去几乎根本没有获胜的可能,他就将票投给另外某个有合理获胜机会的政党,以便阻止他最反对的政党赢得选举。如果多党制中的某个选民的偏好顺序中有一个反对党与执政党同处最高位置,而他却对二者没能形成政党偏好,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可能弃权。即使这两个政党有不同的政纲、不同的当前政策,但选民却没有对二者形成不同偏好,不分优劣,这时他也会弃权。

实际上,民主选举中有权投票的选民却经常弃权,甚至有些选民从不参加投票,在某些选举中弃权者的数量甚至超过投票者。为什么会出现弃权呢?唐斯认为:“我们假定每个理性人和他做所有其他决策一样决定是否投票,如果收入超过成本他就投票,反之则弃权。”选民的投票也是需要成本的,一个是时间成本,时间是投票的主要成本,参加选民登记,获知参加竞选的政党的信息并对其差异进行思考分析,去投票地点及填写选票都需要时间,时间是稀缺资源,投票花费时间成本。另外是金钱成本,任何形式的投票税及交通费用都需要成本,尽管这些成本都很细小,但都可能影响投票。由于投票的权益很小,因此即使是很低的成本,当它超过投票的收益时,就会出现理性弃权。当投票无需成本时,任何收益都使弃权成为非理性的行为,但是当投票需要成本时,这个成本也不能超过投票的效益,弃权也可能是理性的。当选民权衡他们的成本和收益时,一些人参加投票,另一些人弃权。值得指出的是,唐斯是将民主制度的存在和运转作为选民的投票收益之一,如果选民认同民主制度的价值,这种收益独立于他的短期得失。在选民对政党的效用差别是零时,也就是选民认为竞争中的哪个政党胜选都是可以接受时,他可能是要弃权的。问题在于,投票本身的优点是使民主制度的存在和运转成为可能,如果没有人去投票,这个体系就会崩溃。如果选民认同民主制度的价值,不想让这个体系崩溃,即便他不在乎哪个政党赢得选举,他也不应该选择弃权,这样就可以防止普遍弃权使民主制度瘫痪。

四、不确定性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在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中,政府、政党为了取得权力追求选票的最大化,而选民则是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来选择投票。这是唐斯民主模型的基本观点。唐斯认为竞争性选举的民主政治,以及其中的主要角色政府、政党和选民的政治行为会受到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不确定性就是缺乏有关过去、现在、将来或假想事件的过程的确切知识。就一具体决策而言,不确定性可能在强度、相关性以及可排除性上存在着差异。”唐斯指出,无论是政府、政党或投票人都会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在民主政治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如果每个选民都清楚地知道政府在做什么以及其他政党执政后可能做什么,而且清楚地知道政府做什么对自己是最有利的,那么选民的政治偏好就决定了他应当如何投票,试图影响理性选民的投票是徒劳的。但是只要存在不确定性,选民不能确定政府或另一政党上台可能对他们会产生什么影响,选民不能确定投票给哪个政党。这种不确定性就给说客的游说创造了机会,政党、利益集团都可能成为游说的说客,通过游说去影响其他的投票人,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政党、利益集团的信息,以利于其他投票人投自己所支持的政党的票。不确定性使许多投票人会受到政党、利益集团的说客的影响。

政府也面临着不确定性的问题,它自己可能不知道政府行为将产生什么样的客观结果,不知道政府行为将如何影响投票人的效用收入,它也可能不知道投票人是否意识到政府在做什么以及政策如何影响选民。为了对付不确定性,政府不得不在自己与选民之间雇佣中间人,这些中间人是政府的代表。政府把自己的代表派到选民中,通过游说使选民相信政府的行动、政策是值得支持的。当然,其他政党也可以雇佣自己的代表去游说,使选民相信执政党的政府应该被他们的政党替代掉。为此,唐斯得出这样的推论:“不确定性有助于使民主制度转变为代议制政府。”这样政府的权力就因此分散到许多代表中,中央计划部门的部分权力就转移到代理人手中,从而实现了政府的分权。唐斯从全新的角度解释了代议制的问题。

除了作为政府的代表的中间人外,在唐斯的民主模型中还有另一种非政府的中间人。非政府的中间人把自己装扮成多数选民的代表,声称自己代表民众的意愿,实际上他们可能只是为某一特定集团或组织服务的说客。由于多数选民不直接向政府陈述任何意见,因此政府必须听这些非政府的中间人的说客的宣传,并且要猜测说客有多大的代表性。因此非政府的中间人的说客就要努力使政府相信他们的建议是选民支持的,是选民渴望实施的政策。事实上,这些非政府的中间人可能并非是自己所说的多数选民的代表,而只是某些特定集团或组织的说客而已。尽管如此,政府仍不可避免地受这些非政府的中间人的影响。

在民主制度中,每个选民都仅有一张选票,但他们不具有对政策的同等的影响力。即使在一个完全确定的条件下,投票人对政府的每项具体决策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分属不同集团的选民对政府的决策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而不确定性的存在更是破坏选民对政府影响力的平等,因不确定性而存在的政府的中间人和非政府的中间人是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这些中间人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大于一般的选民,他们对政策的影响的比重大于他们在人口中的数量的比例。这样,不确定性就进一步改变了民主制度的普选权所保证的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性。这也就是说,表面平等的民主制度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唐斯认为不确定性使民主政治的运转受到了各种类型的说客、各种中间人、各种政党、利益集团的影响,并对这种影响进行了分析。除此之外,唐斯还认为不确定性使民主政治的运转过程受到了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通常把某政党的意识形态视为它的哲学世界观,视为它对美好的理想社会的追求的价值观。在唐斯看来,政党的本质就是对执政感兴趣,而对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理想的社会则毫无兴趣。“我们的回答是:不确定性使政党把意识形态发展为权力斗争的武器。在这个角色中,意识形态被赋予特殊的作用。这些作用决定了它的性质和发展。”所有政党为了获取多数选票都要提出多数选民拥护的政策,问题在于,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投票人不知道政府政策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即使投票人真的了解政府的政策也不能准确预测政策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会对投票人的决定起很大的影响作用,选民可以依据竞争性政党的意识形态的内容进行比较,支持同自己的观点比较接近的政党。也就是说,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选民会依据意识形态来投票,而不一定是依据政府、政党在具体问题上的具体政策来投票。因此每个政党都要设计自己的意识形态来争取更多选民的支持,政党意识形态有助于选民在没能确切了解每项政策的情况下作出投票决策。

在一个不确定性存在的社会里,理性决策者在作出决定前只能获取有限的信息,选民在投票决策前也只能获得有限的信息。理性选民的投票是选择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效用收入亦即更多收益的政党,这就需要掌握竞争性政党及其政策的相关信息,才能作出理性的选择。而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包括收集、挑选和传递信息的搜集成本,对信息作出客观分析的分析成本和将信息和特定目标进行对照的评价成本。在民主制度中选民经常可以从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媒体及私人交往中获得大量的免费信息,但是在以劳动分工和不确定性存在为标志的社会里,信息成本是因人而异的。唐斯相信在现实的社会中那些高收入的人能够比低收入的人更好地获取信息,因此能够对政府的政策有更大的影响,从而更加扭曲了民主政治的平等原则,信息的不平等造成了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影响力的不平等,多数选民不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来直接影响那些和他们有关的政策的制定,而少数选民却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而能够更多地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

五、唐斯理性人民主理论的贡献及其局限性

熊彼特将民主界定为政治精英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而获得政治权力的制度,也就是将民主界定为竞争性选举的制度。这一程序民主的概念的确立是西方民主理论的重大转折,对现代西方民主理论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但是熊彼特并没有深入探讨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的性质和运作机制。唐斯则建构了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前提的竞争性选举的民主模型,对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的性质和运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揭示了竞争性选举制度中政府、政党和选民的行为动机及其决策的基本逻辑。唐斯的民主模型是以理性人为前提的竞争性选举的制度模型,是由所有选民投票选择决定由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获得掌控国家的统治权力。在这种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中,选民是为了个人效用的最大化来投票,支持某个提出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效用的政策的政党。而政府、政党都是为了争取选票的最大化,提出最多选民拥护的政策,由此构成了民主制度中政府、政党和选民的决策的基本逻辑,决定了民主制度中政府、政党和选民间的基本关系,竞争性选举的民主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基本逻辑和基本关系中运作的。在唐斯看来,无论是政府、政党还是选民,他们的政治行为都是建立在自私公理的基础上的,政府、政党的理性行为是为了选票的最大化,是因为只有获得多数选票才能掌控国家管理的机器,从而在执政中获得收入、名望和权力。选民的理性行为则是投票给能为自己带来更多效用亦即更多利益的政党来组织政府。

唐斯民主理论的贡献之一就是将经济学的方法运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从而推进了对民主问题的科学化的研究。唐斯的民主模型是以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为前提的,将政治活动中的各个主体视同理性的经济人,政治行为者同经济理性人一样,都是自利的,都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把政治学和经济学统一起来了,建立了统一政治学和经济学的模型。就此而言,唐斯的研究是政治学的研究方法的一场革命性的变革,唐斯的民主模型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当代民主理论的实证化的研究热潮,也极大地推动了当代政治科学的研究热潮。曾经担任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会长的缪勒认为:“在所有公共选择的著作中,唐斯的论著也许是对政治科学家影响最大的。”

唐斯的民主理论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的民主观念,为我们探讨西方民主制度及其运作提供了新的视角。西方传统的民主理论是建立在政治人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人的观念对西方民主理论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人类在本质上,也就是一个政治动物。”在政治人的视野下,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民主政府的功能就是推动社会的公共利益,增进社会的福利。唐斯的民主理论完全打破了这样的传统观念,其理性人的民主模型认为民主政府及政党的决策逻辑也是自利的动机驱动的,其政策只是为了选票的最大化,而其社会功能的履行只是选票最大化的副产品而已,理性的选民也并非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去投票选举。这就从全新的视角解释了西方民主制度的性质和其运作的机制,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西方的民主制度。正是理性人的民主模型使我们更清楚地意识到西方制度中的政党、政府以权谋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唐斯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的民主模型的缺陷是明显的。自私的理性人的观点是片面的,并不真正符合社会人的本性。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决定了人的本性的复杂性。人既不是天使但也并非魔鬼。一方面人是自利的理性人,也会具有偏私的天性,但是作为社会人又具有公共性,人也会顾及他人顾及公共利益,具有两重性。亚当·斯密也承认经济活动中的自利的理性人,也有其道德性亦即公共性的一面。政治活动中的人则更是如此,无论是政府、政党还是选民并非只是自利的理性人。传统政治学的规范理论认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完全为了增进社会福利,而忽略了政府的成员作为自利的理性人追求私人利益的一面,是片面的。但是像唐斯的民主模型那样,将其行为完全确立在自利的理性人的基础上,同样也是片面的,是不真实的。政治人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人,政治行为也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行为,自利的理性人无法合理地说明政治人的行为。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的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化的利润,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只是他的生产行为的副产品,在经济学这样的论断或许是成立的。企业家拥有自己的产权,他们为了利润的经济行为是正当的。但是政府掌握的是公共权力,他们经费来自纳税人的缴纳,如果民主制度中的政府的政策、行为只是为了选票最大化,只是为了统治者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那么所有政府行为都只是以权谋私,所有的政府行为都是腐败的。因为所谓腐败就是运用公权谋求私利,按照唐斯的民主模型的逻辑,政府使用公权不是为了增加社会福利,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选票最大化,为了实现统治者自身的利益,那政府的所有行为就等于腐败行为了。显然,这样的观点是片面的。当代政治科学理论的公共选择学派,基本上坚持了唐斯民主模型的理性人的观点,试图将政治学研究经济学化,希坎南、塔洛克也指出:“无论在市场活动中还是在政治活动中的人,人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政治中的理性人也是经济人,遵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法则。但是因为理性人的假设前提的片面性,所以也难以对民主问题作出真正客观的分析。当然,理性人的假设使我们看到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可能性,需要警惕公共权力的腐败,将公共权力关进笼子里,防止权力的腐败。

[1][美]古丁,克林格曼,主编.政治科学新手册(上册)[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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