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现状

2014-11-10 08:15刘松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多元性模糊性

刘松

摘要:英美文学课历来是高校英语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其对于学生提高语言修养,增强文学鉴赏能力,陶冶情操,发展性格,开拓视野均具有重要意义。而文学术语在英美文学教学中的地位又举足轻重,文学方面的词语定义和文学注释的翻译多年来也一直是文学研究者认真揣摩的对象。文学术语是贯穿英美文学发展史的脊梁,它是英美文学史发展脉络的精华所在,研究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现状,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文学史的发展进程,而且也有利于加深对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特点的理解。基于此,就目前文学术语翻译领域的多元性、模糊性以及不规范化进行探讨,以期对英美文学教学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文学术语;模糊性;多元性;术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10-0113-02

一、引言

我国对西方文学术语的翻译早已存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门的逐渐打开,大量的介绍西方文论的作品涌入中国,因为译者水平不同,生活年代有异,对西方文学研究基础有差异,因此译著也五花八门,甚至对同一术语,同一作者的姓名,同一著作的名称翻译也不尽相同。就文学术语本身的翻译而言,笔者认为也存在着不少误区,有的译名不规范,有的甚至误译,这不但不会对英美文学的教学起到辅助作用,相反还会影响学生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本文主要就我国目前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现状进行简单的概括和总结,以便更好地为英美文学教学服务。英美文学术语是读者了解文学,分析研究文学作品的关键,我国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现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但近年来也存在不统一和不规范的问题[1]。

二、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多元化

主要表现在译名的多样化,同样的术语在不同的文学词典和不同的文学著作中有不同的译名,甚至在不同的时期所使用的译名也不一样。以romance为例,romance这种体裁发端于法国,romance这一词语就是从古法语romaunt和roman等词借用而来的,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它最初指的是用古法语或者是用普罗旺斯语写成的古典的或传统故事,以区别于用拉丁语写成的较为正式的文章[2]。它流行于欧洲中世纪,主要运用韵文的形式,以叙事诗和散文为依托来歌颂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其故事的主人公多为国王、勇士和骑士[3]。例如法国本土romance的代表作品《国王的故事》,其内容主要为法王查理曼和十二勇士的武功事迹,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则是英国本土化的romance的主要主题之一。romance在中国的翻译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音译,另一种是意译,就该词而言,我们使用音译居多,但译法也多种多样,都有其存在的根据。《新英汉辞典》等多种辞书中都把romance翻译成“罗曼司”,另外梁实秋在《英国文学史》等著作中也音译成“罗曼斯”[4]。音译可以更为形象更为直接地展示该文学术语的演变和语言渊源,也能使学生把该术语同英文联系起来,有利于对比分析,从而加深对该术语的了解;意译者多把它翻译成“传奇”,以杨周翰的《欧洲文学史》/《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等为代表。这一译法不免使人联想到中国文学体裁中的传奇,而且romance和中国的文学形式——传奇有一定的相似性,这样可以使学生对该术语的内容和写作手法有更深刻的理解。学生通过对比中国的传奇,从而对这一文学形式有更深的了解。

三、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模糊化

术语是一种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语言符号,术语必须以明确定义的科学概念为基础,因此具有理性意义和感性色彩,而语言的模糊性是人类自然语言的客观属性,这也必然会导致语际间转换的不确定性。文学术语是描述和概括文学概念、流派、定义规律的基本要素,也是英美文学史学习的脊梁和关键所在。

目前,术语的翻译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如《学术本土化的意义》的作者邓文初所说的那样,“对一种外来思想体系的接受,如果是通过翻译文本,则翻译文本中概念的解读(重新编码解码)就是理解这一思想体系的关键……接受者做出反应并不是针对翻译背后的原文本,而是翻译文本所传达的信息。”[5]也就是说,普通读者看到的,是由一系列己经翻译过的术语构成的文本,这时,术语翻译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读者对一种思想体系的理解。面对国内外学者对术语翻译准确、忠实、简明的要求,翻译的模糊性法却在术语翻译过程中仍然存在而且并将占据很大的部分。何况文学术语翻译家大多是文学评论家,他们在翻译的过程中心中已有对该术语所阐释的思想认识,因此在做语际转化的时候很难不参杂自己对该文学形式及流派的理解[1]。文学术语的翻译除了要满足简洁性、明确性的基本特点之外,还要考虑目的语言环境下人们的思维特点和行为方式。伍铁平教授是最早引进西方模糊翻译理论的学者,他认为在文学翻译包括文学术语的翻译过程中,应该正确理解原语,准确把握其模糊性特点,恰当再现原作的模糊美,正是对原文本的忠实。

四、英美文学术语翻译的不规范性

正是由于文学术语翻译多元化和模糊性特点的存在,我国翻译界对文学术语特别是一些颇具争议性的术语的翻译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翻译标准,这些翻译家都认为翻译版本有其合理性和存在的必要,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笔者认为,就文学术语翻译而言,应该采用“归化”与“异化”翻译理论中的“异化”理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的异域性和独特性的特点,而这是通过对文学术语的翻译来还原英美文学流派和掌握英美文学精华的关键所在。

还是以“Romance”为例,国内学者对于该术语的翻译有很多,比较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有“罗曼斯”“罗曼司”“罗曼史”“传奇”等。它本义最初指的是用古法语写成的传统的故事,该文体不同于用较为正式的拉丁文写成的作品[6]。该文体大多以宫廷古堡丛林等比较神秘的地方为背景,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充满传奇色彩,故事中的主人公也大多都是英雄或超人,他们可以做一些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就故事情节而言,有点接近我们中国的一种文学形式“传奇”。所以,才有一些翻译家从意译和归化的翻译理论出发,主张把“romance”翻译成“传奇”。而笔者认为,我国古代的“传奇”和欧洲的“romance”有其相似之处,如两者都以想象见长,都以离奇的故事情节取胜,但更多的是不同,形式上,“传奇”属于戏曲或者短片小说,而“romance”早期多以韵文为主,后来才演变成散文体。如果把“romance”误译为“传奇”的话,这势必会影响到读者对于该术语的全面理解。因此,就该术语而言,笔者觉得还是按照“异化”的翻译理论原则进行翻译比较稳妥。

其中,音译又有若干个版本,如“罗曼斯”和“罗曼司”,其实这种译法已经很是规范化了,特别是后者,利用“ce”的发音,把其翻译成“司”,“司”本身也是一种文学形式,这样在音译的前提下也保留点意译的空间,该翻译本已无可厚非,可是笔者认为“罗曼史”这一译法更为合适,用“史”来代替“司”或者“斯”,这样的翻译在意译的同时也给字义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为“romance”的作品大多都是长篇大作,少则几百行,多则成千上万行,多有史诗之势。可见,就篇幅和内容上来说,把“romance”翻译成“罗曼史”比较恰当。另外,对于篇幅较短的“罗曼司”,文学术语中还有专门的学术术语叫作“莱歌”[7]89。

五、结语

综上所述,英美文学术语的翻译是集多元化、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于一体的。对于文学术语的翻译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有值得研究的空间,对于文学术语翻译的特征研究非常有必要,文学术语翻译的准确性对于英美文学的教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Timothy Williamson. Vagueness[M].London & New York: Routeledge,1994:20-102.

[2]T.T.Ballmer & M. Pinkal (ed.). Approaching Vagueness[M].Amsterdam: North Holland,1983:66-98.

[3]伍铁平.模糊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33-76.

[4]童明.美国文学简史[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78-91.

[5]吴世雄,陈维振.中国模糊语言学:回顾与展望[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1):78-86.

[6]许东莉,傅佳青.英美文学重要文学术语的分析与总结[J].外国文学,2011,(4):15-21.

[7]朱秀娟,陈才宇.关于几个欧洲文学术语的翻译[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4):67-8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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