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风华,壮族,现为广西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广西散文创作与研究会会长。已出版散文集《一座山,两个人》《壮行天下》《广西当代作家丛书·严风华卷》等10部。其中,散文集《一座山,两个人》获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2009年《广西文学》金嗓子文学奖。
风 景
1975年,我已经读五年级了。也就是说,我12岁了。
那年的夏天,雨季一到,周边的溪水又涨起来了。
那时候,农业水利建造得好,到处是水渠。
这是季节性的山溪水。七月,一场暴雨,一夜之间,四处的沟沟壑壑,突然就变成了小溪。到了八九月,溪水里的鱼儿也长到二三两重了。野外的山地里长的番桃果、捻子果,成片成林的,也熟了。正好是放暑假,学生们三五成群,结伴去钓鱼、摘果。
天气热,我们随时随地就脱了衣服,赤条条的下水洗澡。
有时会碰到比我们大的青年。
他们见我们,爱理不理。
他们也是赤条条的洗澡。
但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们的裆部长满了黑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们不搭理我们的资本和原因。
我们看见他们这个样子,总觉得害羞。我们不太敢正视他们,但又好奇地偷看他们。
有时候我们向往他们,羡慕他们。
就在这个夏天,在一次洗澡中,我突然发现我的鸡鸡旁边,长出了几根老鼠须那样的毛发!
我欣喜若狂!
过了些天,表哥从乡下来,我兴冲冲地把这事儿告诉了表哥。可表哥冷冷地说,去,人都这样。
尽管如此,我自己还是兴奋了好些时日。我想我已经长大了,不久就会像那些青年那样,裆部会长满黑乎乎的毛发,然后可以爱理不理那些小屁孩。
也是这个夏天,学校分配来了一个女老师。那老师是刚刚从师专毕业的。叫秦色珍。
这些年,学校的老师都是一副老面孔,大多是我母亲那样的年纪。尤其是我们这排宿舍,从来就没住进一个年轻的老师。如今来了一个秦老师,又是个女的,我们的宿舍似乎活跃了很多。
秦老师住在东边的第二间单身宿舍里。她二十出头,扎着个短辫,整日里脸颊总是红扑扑的。单眼皮,但眼睛特别的清亮;鼻梁不高,但鼻尖小巧而精致;个子矮,却异常丰满。走起路或者在哪一站,胸脯都是挺挺的,屁股都是翘翘的。她知道自己在这些老师里,已属鹤立鸡群,但从不表现出孤傲和得意,对谁都彬彬有礼,故而颇得老师们的喜爱。无论午饭晚饭时,哪家有好菜,都喜欢叫她过去尝尝。
学校有一位男老师,都四十出头了,却有点色。空闲时他总是想把秦老师叫到跟前来聊天。聊着聊着,那男老师就说,站着聊多累啊,来来来,蹲下,蹲下,蹲下聊。
两人齐齐蹲下了。
但很快那个男老师却突然站起来。他不聊了。他的眼睛直勾勾地向秦老师的胸脯射去。
蹲下的秦老师,衣领被双膝压着,已经微微打开,露出了雪白丰满的半个乳房。但她浑然不知。
后来有老师发现了这个奥秘,在一次闲聊中偷偷告诉了秦老师。秦老师大惊失色,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胸口,惊叹道:呀!有这回事啊,我怎么一点都不察觉?
秦老师的脸,红得像刚被火烤过。
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秦老师。
我家住东边。每回我在厨房煮饭,就习惯靠在门边上,往西边望去。
秦老师是个单身,但每天她必须得自己煮饭菜。
饭未熟,她就拿出一张小板凳,坐在自家的门口,东张张,西望望。那双灵动清亮的小眼睛,已经失去往常的欢快,略显孤独和清冷。无论中餐或晚餐,各家各户都忙着做饭吃,没有哪个老师有空出来跟她闲聊了。
她回到了她自己,她显露了她自己。
我喜欢她那个样子。
有时候我专门看她的眼睛,有时候则专注于她的鼻子,后来是她的胸脯。当我定定地看着她饱满而坚挺的胸脯的时候,我会有很多想法,但不是很具体。为此我对自己这种行为和想法感到羞耻和羞愧。我似乎侮辱了她,欺负了她。突然,她会转头向我这边看来,我一个惊怵,飞快地将身子缩进了厨房。但有时来不及缩,目光正好与她对上,她便笑笑,我却吓得心口怦怦地跳。
那时没有自来水。各家要用水,都得到唯一的一个水池里要。那水池就在宿舍的东头。也就是说,我每回挑水、洗菜、洗衣服,都必须经过秦老师家门口。每次经过,我都不敢正眼往秦老师家里瞄,还必须把头埋得低低的。刚开始,秦老师见我,总是要打声招呼:哟,阿霜,洗菜呢……
我深埋的头抬起来应答,既慌乱又吃力。后来秦老师大概见我为难,干脆就不跟我打招呼了。
秦老师的家只有一个单间,可放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饭桌。路过她门口,可以一览无遗。
后来,秦老师家来了一个青年。有时候穿着军装,有时候穿着白衬衣和军裤。毫无疑问,这青年是个军人。
每一次,他和她都是面对面端坐着,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任何时候,他们都把窗打开,把门打开;有时候风一吹,门关上了,他们连忙再打开。老师们立即知道,秦老师恋爱了。那青年军人一走,邻居的老师立即围着她问这问那,问得秦老师脸红得像火烧。后来,秦老师很少出门了,很少跟隔壁的老师闲聊了。
秦老师不在门口坐了,西边就少了一道风景。我煮饭的时候,再也不在门口站了。
在朝阳小学生活的日子,多是压抑和不快。但那段时光,却是我童年和少年里最美好的时光。
龙 州
看起来,我们的生活似乎就局限于校园里。的确也是,每天上学放学,煮饭菜,白天就过去了。夜里,做老师的就忙着批改作业,写教案,或者家访;做学生的总被大人督促做作业,复习功课,一天就过去了。城区离我们学校仅有2公里远,如果实在没有什么事情,我们是不能到城区里去玩的。城里发生什么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我们是全然不知的。
事实上,古城龙州,是一个比学校大得多的大千世界。
龙州建制于唐先天二年(公元713年),至今1300年,地处中越边界,往西,水陆皆通越南;水路丽江汇入百色右江后,可通百色、云南;往东南,水路接南宁、梧州,可达广州。故而,作为水陆交通要道,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商家必经之路。广西第一条铁路筑于龙州(因越南方原因未通车);广西第一个领事馆——法国领事馆设于龙州利民街;中法战争,广西提督苏元春屯兵于此,于城北山峦筑小连城防范;陆荣廷青年时期在龙州中越边界水口发迹,才成为两广总督。龙州起义前,邓小平两次莅临龙州,亲临指导。抗美援越,龙州成为中国兵员、军用物资进入越南北方的运输通道。
就商家而言,货物进出多借水路,故而,龙州码头特多。据统计,龙州城内大小码头总共有29个之多。可想而知,当年,龙州城丽江边上,各种大小船只,穿梭于江面,真有如过江之鲫;兵、商、民等进出码头,更像倾穴出行之蚁,其情景是何等的壮观!
故而,龙州城商铺多,街道也多。全城人都知道,龙州城统共有18条街。但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哪个人能把18条街的街名完全数得出来。
有一年冬天,龙江街一个最大的码头下面,聚集了一大堆人。不少青年人脱了鞋和外衣外裤,下到冰冷的江水中,不知打捞什么。走近了看,江边浅滩已被挖得坑坑洼洼,那些打捞人在冰冷的江水长时间的浸泡之下,手脚已被冻得通红,但他们全然不顾,一直专注地在沙石里,寻找一样值钱的东西——子弹壳。
那时的子弹,很多是用铜制的。拿到县收购部去卖,可得不少钱。
时不时,这边或那处,发出一阵阵呼叫声。子弹壳纷纷被找到,大多是步枪子弹壳,有大人食指般大小。
他们谁都不明白,这地方为何有这么多的子弹壳。
上年纪的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斗。
1930年11月,龙州起义不久,红八军军长张云逸率大部队西去与红七军汇合,当地武装及桂系部队趁龙州空虚,由梁朝玑率五千人马攻打县城。留守县城的红八军少量部队依托南岸之险抵抗从北岸进犯的敌军。敌军从桥上、从码头乘船两头强攻,红八军最终寡不敌众,败退,龙州起义失败。
当年两军对垒,在两岸之间不知射出了多少子弹,也不知流下了多少血水。那遗留的弹壳,只是那段历史的点滴记忆。但后人打捞的只是战后的弹壳,却打捞不了当年的惨烈。
有一次,我在最繁华热闹的康平街上,看到银行出版的宣传墙报,当中有一首诗,我至今仍然背得:
龙州打铁街,有个李老大;
银纸八百块,把钱土中埋。
洪水浸过街,把钱都浸坏。
……
银行的意思是,叫大家有钱就到银行存,而不要像打铁街的李老大那样私自藏钱。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关键是,在当时,打铁街的李老大能有800块私存,那实在是了不起了!
打铁街在县城最大的集市新填地的东面,与新填地相接。街道全长约150米,街面宽约20米。是东面通往集市的必经之路。街道两旁,家家户户在门前都设有打铁坊;而街的西面,进入集市的拐弯处则是集体菜刀社。与个体打铁坊比,那是一个更大的打铁坊。由木板搭建而成。
打铁街主要出产菜刀。兼打制其他铁器,比如锄头、柴刀、斧头、犁耙等。
龙州菜刀自清朝起,享誉东南亚。那些菜刀的出品,全来自打铁街。
龙州菜刀的特点是,刀口锋利,坚久耐用。尤善砍骨,多大的骨头,一刀下去,必然断裂,而刀口不钝不崩。
传说,打铁街的菜刀原先名不见经传。有一次,黄记铁铺要与李记铁铺比试菜刀。比试的办法是,看谁的刀能砍断的铜钱最多。
比试的结果是,黄记铁铺的菜刀一刀下去能砍断五枚铜钱,而李记铁铺的菜刀一刀能砍断七枚铜钱。从此,李记的菜刀名声鹊起。龙州菜刀跟着名扬天下。打铁街由此而得名。
那个能有800块私藏的李老大,是不是李记打铁铺的后人?不得而知。
打铁街真是名副其实的铁器锻造中心。每天一大早,打铁街家家户户的打铁坊包括集体菜刀社,风箱拉得呼呼的响,火炉烧得通红。不一会儿,“咚——叮,咚——叮……”打铁的声音此起彼伏,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往里看,看到的是,作坊里,不是父子,就是兄弟,彼此面对着火炉,抡起铁锤,你一下,我一下,锤得火星四溅,看的人,都心惊胆战,不可思议。冬天里,他们竟然穿着单衣,年轻的甚至光着上身,那右臂的肌肉一块块隆起,看的人,不由得起鸡皮疙瘩。
所以,那时打铁街的人特别大气。上街买菜大都不讲价;男人们走在街上,人们大都认出他们是打铁街的人,因为他们大都长得矮,手臂粗壮,胸肌发达。
我有三个打铁街的女同学。一个是小学同桌,两个是初中同班。她们都很壮实,且凶悍。
后来,外地人有所不服。有人说,龙州菜刀之所以好,是因为用了法国的铁轨做材料。清朝末年,法国与清政府签订协议,要在龙州和越南同登之间修建铁路,后因越方的铁轨宽度与中方的不符,最后无法通车。铁匠们便用了法国提供的铁轨做菜刀。
也有另一种说法。龙州菜刀淬火的水是因为用了青龙溪的水。从打铁街东头流入一条溪水,经打铁街、新填地,通过新填地南边的青龙桥,流入丽江。此溪叫青龙溪。
据说青龙溪水质特好,有丰富的矿物质,菜刀用此水淬火,刀就特别坚韧。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依据。法国铁轨终有用尽的时候,不至于到了七十年代还有吧?
青龙溪是一条季节性溪流。每年七八月涨水,到十二月底枯竭。一年里有半年无法用青龙溪的水。这么说,打铁街有半年时间出品的龙州菜刀是次品的了?
人五人六
打铁街还有一个很牛的地方不得不说。那就是东边的新锋剧场。
新锋剧场是龙州唯一一个剧院,可容纳三四百人。里面有一个文工团,三十四号人,全住在里面。每天都是大门紧闭,只开一个小门,供他们进出。从那里进出的人,全都是俊男靓女。他们走路,从不斜视,男的挺胸,女的扭腰,实在好看。我们都知道,那些人不是会唱歌,就是会跳舞,是百里挑一的人才,让人羡慕得很。有时候我路过这地方,不由得紧张起来,必定正正衣服,理理头发,希望被他们挑中,从此进入这个院子。
进入这个院子,说明你就是个靓仔。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每一年,文工团总会出演几场戏的。开演的晚上,新锋剧院门口挤满了人。我父亲是县文化馆的干部,有几次带我进去看了几场,因此我对一些演员甚是熟悉。
有一个叫张戈的,二十五岁左右,在文工团里最有名,可以说是龙州的名流了。
他高大英俊,成熟干练,喜欢留长发。能唱能跳能演能导,一场晚会,他能出演好几种节目。我同班有个男同学,叫郭建臣,和父母一起寄宿在剧院里。他曾带我进到里面看他们排练。张戈给我们表演翻跟斗,一翻就是连续四五个,厉害极了。看得出,在这个新锋剧院里,上上下下、男女老少对张戈都带有几分敬意。张戈呢,为人低调,在任何场合、任何人面前,从不张狂、傲慢。连我这个小学生都感觉他可亲可敬。
这样的人,女孩子自然喜欢。文工团里有个女演员,喜欢张戈,追了张戈,张戈也接受了。那女演员比张戈小几岁,跟着张戈走上街,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引得路人注目不已,走路都乱了步伐。
后来,他们结婚了。次年的夏天,他们生了孩子。那女演员穿着连衣裙上街,饱满的胸部将衣服挺得紧紧的。奶水不经意从内衣里渗出来,将前胸衣服染上了湿湿的两个斑点。她发现了,不时用手帕往额头做擦汗的姿势,为胸部作一些无谓的遮挡。路人却早都看在眼里,把眼睛都看直了,无不垂涎欲滴,遐想无边。
合龙街是处在一个土包上。它从北面斜斜的插入,与打铁街相接。街上的居民,大多苦力出身,扛死人的,拉马车的,搬运的,挑沙挑石,什么都有。我姑姑就住在合龙街的中段,和姑父一起都是搬运社的工人。每天出工,每人手提一个饭盒,肩搭一条或红或蓝、约一米多长宽的用于搬运货物时遮挡衣领和头发的挡布。这条街上有七八个搬运工,男女都有。每天一早,他们大约在某一个时间段就纷纷出门,彼此打个招呼,就一起到搬运社集中,等活干。一有通知,大伙就出发。有时是到码头搬船上的货,有时是到某个单位搬汽车上的料;货有水泥、大米、木头、货箱等。这时候,自带的挡布就有用了。抖一抖,往自个儿的头上顺着肩部一铺,腰稍稍一低,车上或船上的人就把货物往肩上一放,挺起腰就走。要是碰到搬水泥,那就狼狈了。那粉尘粘得满身都是,个个灰头土面,几乎认不出谁是谁。
中午,他们就地将自带的饭菜吃了,打个盹,下午继续干,直到太阳下山了才回家。
那时姑姑家的伙食特别好。每天傍晚收工回来,姑姑或姑父手里必然提着一块肉,回到家全都炒了吃完。姑姑有四个孩子,全是男孩。那盘炒肉不到一会儿全都干光了。
那时我总不明白,我父母都是干部,领工资的,伙食的质量真的不如姑姑家的好。后来才知道,姑姑和姑父都是搬运工,干的是体力活,如果每天没有一点油水,那真的干不了活。所以,他们大多是做一天吃一天,不像干部家庭,有细水长流、精打细算的习惯。
合龙街上有一个专以扛死人为营生的,我们称这类营生的人为“五凿佬”。那人五十来岁,独身独居。他的家是一间十来平方米的茅草房,室内除了一张床,一个火灶,一个饭桌,空无一物。那时还是土葬,哪家死了人,入了棺,就请他抬棺埋葬。他是“五凿佬”的头,一声招呼,几个同伙就来了,一共四个。工具是两根木杆,两条长绳。到了死者的家,举行所有送葬仪式后,四个“五凿佬”,前后两个,将绳子扎上棺材,就“嘿哟嘿哟”的抬起来,在死者家属的引领下,往野地里抬去了。埋上了土,烧了香,他们就回来了。死者家属给一些钱和肉,作为报酬。因“五凿佬”常常接触丧事,不吉利,所以整条街的人都不愿与他来往。除了几个同行有时在他家聚一聚,一年长长,他多是独处。
每回我路过他家门口,总是这么想:他死了,又有谁给他抬棺呢?
龙州城有两个让人谈虎色变的人物,一个叫“马骝脸”,一个叫“牛魔王”,都是小偷。
在我们这儿,“猴子”在粤语里的读音为“马骝”,“马骝脸”就是“猴子脸”的意思。那“马骝脸”二十来岁,个子矮小,长得精瘦,走八字步。因脸部扁平,眼窝深陷,极像猴子的脸,故得名。他的穿着,向来是时尚的。当青年们流行穿军装的时候,他就穿喇叭裤了;当大家穿喇叭裤的时候,他却穿牛仔裤了,而且喜欢配上一件夹克。他独自住在龙江街一条小巷里,我上街常常路过他家,见他那间窄小低矮的瓦房大多是大门紧闭,讳莫如深,无比诡异。
他大多时候都是在街上溜达。
“马骝脸”之所以出名,除了他脸部和体型具有马骝特征之外,还有他高超的行窃技术。他以偷钱为生,一向独来独往,很少失手。他行窃的地方,一般有两处,一是集市,一是商店。每到圩日,他必然到新填地里转悠,直到散圩;要是闲日,他就出现在商店。公安局明明知道他是贼,但很难抓他现行,拿他没办法。当然,他也失过手,公安局曾五花大绑给他游过街。这就等于给他打上了“小偷”的标签,小小的龙州城,一下子全都知道他是个贼。这给他后来的营生带来极大的困难。每当他一靠近人群,认得他的人就互相使眼色提醒:“嗨,马骝脸来了!”大家就紧紧按住自己装钱的口袋,或斜视着他,或避而远之,他无奈地撇撇嘴,走到别处去了。倒霉的是那些到县城赶圩或办事的乡下农民,遭殃的常常是他们。
“牛魔王”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比我大不了多少。姓甚名谁,恐怕没多少人知晓。他留着小平头,眼角上翘,嘴角上翘,鼻子像鹰嘴,耳朵往前翻。就差头上没有长角,否则这长相完全就像《西游记》的牛魔王。
“牛魔王”不像“马骝脸”,完全以偷为生。他边偷边玩;玩的时候,常常喜欢做一些恶作剧。毕竟,孩子一个,稚气未消。
龙州盛产龙眼果、黄皮果,每逢圩日,农家整担整担的挑出来卖。当时这里有个习俗,买果可以先尝,不满意可以不买。“牛魔王”手上故意露出一两毛纸币,装着买果的样子,每到一个果摊,蹲下来,问了问价,便摘下一两个果子,吃。尝完了,摇摇头,站起来,说“唔,不够甜……”走开了。隔了两摊,他又用同样的方式,吃人家的果。从东头走到西头,半斤的果都下肚了,手头那两毛钱始终没有花掉。
有一次,除夕前最后一次圩日,在圩亭里,有几个乡下农妇,各自买了一簇气球,每一簇大概有五六个的样子,红的,绿的,黄的,花的,煞是好看。想必这是带回去给孩子们的。她们很爱惜,一只手紧紧地攥着牵气球的线,另一只手则久不久把气球往怀里拢一拢,生怕被路过的人不小心给碰破了。当时我和母亲正在逛街,忽然看见“牛魔王”双手抱胸朝我们走来。母亲立即警惕和紧张起来,拉了拉我的衣袖。可他没有向我们走来,而是走向了我们身边的那几个农妇。每当他靠近一个农妇,那农妇怀里的一个气球就会莫名其妙的爆了,“嘭”的一声,把农妇吓了一跳。转眼间,每个农妇手里的气球都不明不白的少了两三个。看着手里的仍然牵着的凋敝的气球碎片,几个农妇嘘唏不已,痛惜的神态显露于表。
我一直盯着“牛魔王”,终于发现了其中的险恶:他双手抱胸,其中右手掌一直在左腋窝的掩盖之下。当他靠近农妇,右手掌便悄悄伸出一根长针,往气球刺去。当气球爆破,他立即快步离开,若无其事的转了一圈,接着又返回,继续作恶。
他不知道,那气球破一次,农妇的心也会跟着碎一次。
古城龙州,人杰地灵,才俊辈出,却弄不懂怎么会生出这两个畜生样来。
但龙州女子在左江一带倒是有名的。有名的原因,一是相貌俊美,二是穿着时尚。
龙州本地有句俗语:下冻好细米,龙州靓妹崽。
下冻是龙州的一个乡。由于此地的水田土质好,水源丰富,出产的大米,颗粒细长而光洁,煮成饭或粥,味香却柔软,故盛名。此俗语的解释,就是:下冻乡有好细米,龙州城有靓妹崽。用粤语念,押韵。
龙州城的女子,如果不是做农活的,一般都长得肤色洁白,容貌俊俏,身材姣好。不管什么年代,对穿着都十分讲究,亦即时髦,不落伍。这两者相加,就略显洋气。
一个低我一年级的大学同学,姓唐,上林县人,毕业时分配到凭祥市文化馆工作。刚到凭祥两个月,就听到了“下冻好细米,龙州靓妹崽”这句俗语,忍不住挑了一个圩日,专程从凭祥乘班车到了龙州,蹲在街头专门瞄看龙州妹崽。龙州与凭祥相邻,仅30公里路程。他从早上十点蹲到下午四点散圩时才返回。
多年后唐同学与我相遇,说了这个经历,并赞不绝口:龙州靓妹崽,果然名不虚传。
印象里,龙州城有两个女子,让我至今难忘。
有个女孩,家就住在打铁街的西头里,比我小几岁。她在朝阳小学读书时,还是个黄毛丫头,不起眼,不招人。但上了初中,忽然就变了个样:头发浓密而漆黑,脸蛋俊俏而白晢;身子娇小,穿着鲜艳,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
平常里,她喜欢站在家门口。有时是倚着门框,有时干脆就站在街边,对着行人随意的扫描。那双眼睛明亮透彻,没有任何的杂质;但滴溜滴溜打转的眼珠极不安分,射出的目光大胆而挑逗,一副怀春的样子;让路人看见,总要生出许多的杂想。打铁街一向雄性十足,但因有了这女子在街边这么一站,立即柔情万分,风情万种。
因为买菜我常常路过打铁街,几乎每次都能看到她顾盼生姿的样子。
这种女孩是读不成书的。后来,她嫁给了在文工团的一个男演员。那演员长得英俊,但初中都没毕业,也没有表演天赋,很快就转行到供电所做工人了。
龙州男子,长得也是五官周正,气度不凡。
有一次,我接待外地来的一位朋友,想想,两个人吃饭多没意思,就叫了几个在南宁工作的同学来作陪,共有4男2女。吃到一半,那朋友突然一惊:哦,你们都是龙州的呀?我们说是啊,而且是同学。那朋友叹道:那就难得了,怎么一个个都长得这么端庄!他不说,我们还不大注意,说了,彼此仔细一看,果然,男的样子周正,女的穿着洋气。
龙州出产俊男美女,恐怕是有些历史渊源的。
清朝时,龙州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中外商贾,长年云集于此;法国领事馆设于利民街,常有夷人进进出出。久而久之,因为水陆交通的便利,通过贸易、军事、外交等交流方式等带来的外来文化,深刻地影响着龙州人。龙州人也因为这得天独厚的条件,广泛地接受外来文化,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比之于邻县之民众,就显得开放和时尚。龙州城出俊男美女也就不足为奇。
父亲的节气
1975年9月,我上初中了。那时我13岁。
在临近开学的前几天,母亲用一块蓝布为我缝制了一个书包,并在书包里放进了一毛钱,说,给你买零食吃吧,免得看见人家吃了嘴馋。
这是母亲唯一一次主动给我零用钱。
我所就读的学校是龙州镇初中。那年学校很特别,开设了两个特殊班——体育班和文艺班。我因会踢足球而被招入体育班——第44班。
体育班四十多名学生就因为有体育特长,因而大多都长得牛高马大,五大三粗。在当时,像我这样的个子,也就属于中等偏下。且男生大都比较好动,调皮,整个班纪律松散,学习成绩差。班主任汤干萍先生是位年近六十的女教师,年老多病,骨瘦如柴,常常被我们气得青筋突暴,手脚打颤,却又无可奈何。
我父母都很担忧我的学习。母亲好几次找学校老师请求把我调离这个乱糟糟的体育班,到文艺班去,均未果。
说这个班乱糟糟,毫不过分。长得牛高马大的同学,随时随地都可以把我们这些小个子的同学使来唤去;高兴不高兴,他冷不丁就给你脑壳一巴掌,或者往你屁股扫一脚。然后瞪着眼看看你有什么反应。我们遭遇突袭,往往惊恐万状,但只是回过头,往那作恶者翻翻白眼,嘟囔几句,赶紧躲到一边去。
我是个温顺听话的人,不喜欢争狠斗勇。但在这样的班级里,也不得不参与了打架。
有一天上午,最后一节没课。第三节课间休息后,我从外面走进教室,经过讲台回到座位。坐在第二组第一排的莫大进,突然朝我喃了一句:“地主崽!”
声音不大,但十分的刺耳。从小学到现在,我一直反感这几个字眼。这样的字眼,永远都是一处软肋。凡是套上这样身份的人家,在任何情况下,要是被别人戳到这个痛处,必然没了底气,没了自尊,没了自信,没了力量。
这个莫大进,一个小个子,学习又特差的同学,我从没招他惹他,却不知他为何无端地当众羞辱我。我停下脚步,朝他看去,他撇着嘴,乜斜着眼睛看我,一副挑衅的样子。羞怒激起了我的反击。我毫不犹豫冲了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胸襟。我做出这样的动作,只是表示我的愤怒,达到震慑的作用就好。要是一个大个子同学,我绝不敢有任何举动。没想到,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莫大进突然从抽屉里操出一个乒乓拍,狠狠地朝我的前额猛烈的一敲,我两眼直冒金星,一阵昏眩。几秒钟之后,我清醒过来,将他拖出座位,摔在地上,用脚死死的顶着他,他也用脚撑着我,但最终因为我个子和力气比他大,才让他动弹不得。
那天正是雨天,他的衣服和我的衣服,都沾满了对方蹬踏过来的泥浆。而我虽然制服了莫大进,但我亏大了。我的额头起了一个大泡,并且隐隐作痛。
中午,放学了。我刚走出校门,突然有两个青年朝我冲来,挥拳猛打。在躲闪中,我看清了其中一人的面目,那就是莫大进的哥哥!
回家的路上,我诚惶诚恐。毕竟是打架,怎么说都是不对的。我装着若无其事地进了家。父母看见我身上的泥浆,同时问我是怎么回事。我隐瞒不过,如实交代。父母并没有责怪我。父亲说,吃了饭你就带我去莫大进家。
莫大进家就在新填地附近的一个小巷里,很低矮、很窄小的一间瓦房。暑假的时候,他到野外摘捻子果,几乎天天都在他家门口摆卖,大概是挣学费。所以我知道他家。我们进去时,莫大进和他的父亲、哥哥都在。他父亲身份不明,但看上去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平民。
父亲很淡定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我是一个党员,国家干部,从来没有剥削别人。我们不是地主崽!
那个年代,出身不好的人能入党实在不易。这全靠广西著名诗人沙荭先生。他几次到龙州采风,都是我父亲陪。见我父亲为人老实,工作努力,便向县里的领导极力推荐。父亲几经申请,竟得以加入了共产党。
莫大进父子仨人明知理亏,一声不吭听任我父亲的斥责。
这是我在初中时唯一的一次打架。但竟然得到了父亲的支持。
父亲一向如此,爱憎分明。自认为对的,从不屈服。这个秉性,我深受影响。我从来不惧怕来自于暴力或权力的威胁,我敢于刀对刀、枪对枪的对抗,而且我只想到赢,而没有想过输。所以我一直压制着自己的火气,变成今天的这副和善的样子。
至此,我一直在内心感谢我们班的班长陆金英。她在女生中长得最高大,我们给她取了个花名“大牛”。陆金英就住在利民街,与我外公家斜对面。我在外公家住的时候就认识她了。也就是说,她从小对我外公及我们家的身份了如指掌,但她从没有在班上传播过我外公是“四类”的言论。
与我同坐的同学黄波,恰恰是另一种态度。本来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常常在一起玩耍。但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没想到你外公是个“四类”啊!
那口气,那眼神,好像我是一个隐藏在他身边多时的一个危险分子,终于被他发现了。而这的确是我们家一直捂得紧紧的羞于告人的难言之隐,但如今被人揭穿,我感到羞愧,毕竟我隐瞒了事实,让他人备受蒙蔽。
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说,哼,那肯定是他妈告诉他的。因为他妈知道我们的身世。
渐渐,我和黄波都很少说话了,也不再来往。最后连话都不愿说。我们很尴尬地同坐了一个学期。直到新学期开始,我们分开坐之后,这种尴尬才得以结束。
木 匠
还好,我的学习在班里还不算差。尤其是语文,是全班最好的。每逢写作文,班主任汤干萍老师几乎每次都拿我的作文当范文来读。我练过不到两个月的字帖,在一次全校毛笔字比赛中获得过第三名。为此,每逢学校劳动,大多时候,我和几个毛笔字写得好的同学,常常得以留在学校里,抄写各种运动的宣传墙报,免去了劳作之苦。抄写多了,我当时居然就学会了吊笔。
但我父母并不乐观。我母亲常说,初中虽然你读上了,但到了高中就不一定喽。读高中是要保送的,我们的出身,哪能保送啊……
她曾私下跟我分析:父亲的单位文化馆,有一个跟我同年级的学生;在朝阳小学,也就是我母亲的单位,也有一个同年级的同学,他们的出身,不是贫农就是中农,怎么比都轮不到我上高中。
那时,读大学、读高中、招工都是需要保送的。读不上的,就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父亲也常常拿此事来“威胁”我:你听话的话,将来你去插队了,我们会给你送去生油,或者猪肉炒头菜,否则,什么都不给,饿死你。
那时候,猪肉炒头菜,可是一道很好的佳肴了。头菜味咸,特能下饭,若有猪肉拌炒,两者更是绝香佳配,一个月里也很难吃上几回。而生油,则是饮食里必备的食材。一日无油,肚寡,干活没力。
我一直想象,当我插了队,在劳作了一天之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宿舍吃饭时,能时不时吃上父母送来的香喷喷的猪肉炒头菜,那是何等的幸福呢!可不知道,他们把猪肉炒头菜是装在玻璃瓶子里呢,还是装在碗里?而我该不该拿出来跟我的伙伴们一起分享?
似乎,在有意无意间,父母已经给我安排了命运:初中毕业,下乡插队。
当时的政策,下乡知青表现好的,可以保送上大学,或者招工回城当工人。
可母亲说,别说上大学,恐怕连做工人的资格我们都没有。能够回来做散工就不错了。
母亲果真是按照这个设想给我做了安排。她建议我将来插队返城后就做木匠。因为木工也算是技术活,比较体面,而且木工一般是在工棚下工作的(因为木料不能日晒雨淋),出太阳不怕被晒,天下雨不怕被淋,是个坐荫吃凉的活。
父亲只顾读书写作,从不过问我的将来。
母亲用行动来为我做准备。每逢圩日,她上街买菜,如果看见价格合适的木工工具,就分别给我买回来。不到两个月,长刨、短刨、墨斗、平凿、园凿、直尺等都备有了。
我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也就是接受了将来的命运。我会在假期里自觉地进行木工的练习:学做一些简单的家具,比如板凳、碗柜等。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工具还不齐全,还缺少斧头、锯子、曲尺等。缺少这些工具,干起活来还真的不方便。
我想到了偷。
朝阳小学每到暑假,都会请来几个木匠修理全校的坏台凳。他们固定一个教室作为工场,先是把所有的坏台凳找来,堆放在一起,然后一件一件地修。他们刨下的刨花,是引火烧饭菜的极佳材料,我们常常拿着箩筐之类的东西把刨花装回来。有时候刨花不多,我们就在一旁等,甚至等到他们收工。这时候我们发现,他们也许嫌工具太重,来来回回不方便拿,收工的时候就把所有的工具都藏于台凳堆里。然后把门锁上就回家了。
要命的是,他们竟然当着我们的面收藏这些工具。
我把偷工具的想法告诉了隔壁的好玩伴王仕家。他同意协助我去偷。
第二天夜晚,大约九点多钟,我和王仕家碰头之后就采取了行动。那间教室离我们宿舍不远。那时的房子,前后的两堵砖墙是封不到瓦顶的,留下的缝隙,小孩子完全可以钻进去。那晚有依稀的月亮,我们借着月光,很顺利地通过窗口爬进了教室,又很快就找到了那一篮子的工具。我们挑选了斧头、锯子、锤子等,悄悄地爬了出来。
第二天一早,我们有意路过那教室,只听见木匠们骂骂咧咧,一整天没有开工。
母亲发现我突然增加了斧头、锯子之类的工具,问从哪里得来的?我说是姑爹给的。她也没有追问什么。
母亲一直都很相信她的孩子。但孩子却时常欺骗她的母亲。
至今,我没有为那一次严重的偷盗行为感到有太多的愧意和自责。我这么认为,男孩子对偷盗都怀有一种天生的好奇,为体验这种好奇,他必须进行一次次的尝试,以获得快感。所以我原谅了自己。况且,我当时是为了我未来的生存而做的准备,我的人生境界和觉悟只止于童年阶段。
我之所以后来没有成为盗贼,是因为没有偷盗成性。
那段时间,父母反倒不大过问我的学习了。似乎,我初中毕业,下乡插队,已是不可逆转的定局。
一走到头
为了补贴家用,我又开始了砍柴。这仅当作插队前的体力储备。
我一般都是跟班上的同学去。但我发现,砍柴的同学既不用肩挑,也不用人力车了,而是独轮车。几乎每人一辆。装多装少,走快走慢,都是自己的事。
这种劳动方式,在我看来是过于奢侈了。
我打算自己做一辆独轮车。我做过一些木工,知道怎么开榫头。
表哥时不时来县城赶圩。我告诉表哥帮我备两根山木,做独轮车的车把。
过了一个多星期,表哥给我扛来了两根大小一致、手臂一般粗的山木。表哥说,你先放一两个多月,等木头干了才行。
可我心急,仅过一个星期,我就动手做了。其实很简单,在车头的位置,把车把凿开两个榫头,用两根短木将两个车把连接,再装上车轮就行了。
第二个星期,我就约同学去砍柴。
这一次去的地方是一个叫黄茅岭的大石山,离县城有十多公里。七八个同学,各自推着独轮车,浩浩荡荡,那感觉真好。放下车,拿起柴刀就入山。入山越深,柴就越多,柴秆也越粗。下午五点多,我们全部砍足装车出山了。但还没走到公路,我的车轮胶就脱落。我是用一个废弃的旧砧板做的轮子,根本没法固定车轮胶。同学看见了,却没有一个停下来帮忙,一个个嗖嗖地从我的身边走过。我只得恳请他们回去的时候务必告知我父母一声,让他们来接我。
他们一个个“哦哦哦”的答应了,然后嗖嗖的走了。
我落在了后面。好不容易将车推上公路。那时的公路都是沙石路,摩擦大,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没多久天就黑了,我又饿又乏。实在坚持不了,只得将车子推到路边的草丛里藏好,做好记号,然后取下饭盒和柴刀,独自回家。
那时的野外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几乎遇不到路人。当时是夏天,萤火虫忽隐忽现地在路边闪着丁点白光,来去无踪。我没见过鬼,但估计鬼眼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好不容易有一两部手扶拖拉机突突突的路过。我招过手,但没有一辆给我搭乘。
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仍然没见父母来。我开始觉得着急,后来就变成了埋怨甚至愤怒:这么晚了,你们也放心让我一个人在野外啊!?
走着走着,我流泪了。我已经不害怕黑夜,但我害怕渐渐漫上心头的那种被父母抛弃、没人在乎的感觉。
终于,黑暗中听见有一辆自行车“沙沙沙”地碾着沙石迎面驶来。突然,我听到了一个女子说话的声音。我的心跳了一下,毫不犹豫的喊了一声:“妈!”
“哎!”那个女子立即回应了一下,从那辆自行车的后座上跳了下来。
是母亲。她那清脆的声音,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辨认出来。
黑暗中,我们彼此迎面走去。
原来,我那些不懂事的同学并没有告诉我父母。天黑了,母亲见我久久未归,实在放心不下,饭还没吃就出来找我了。
十多年后,我和母亲无意中谈起此事。她说,那天她根本不知道我在哪里砍柴。只好胡乱选择了一个方向去找。这么巧,她选对了方向。一路上,她觉得走得太慢,就不断地拦截路过的手扶拖拉机,但就是没有一辆停下。最后碰上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母亲十分冒险地求了那男子给她搭了一段。她说,如果找不到我,她将一直走下去,走下去……
天啊,母亲如果不说,那将是一段烂在心底里的故事。那晚,母亲要是找不到我而一直走下去,那将会发生什么状况呢?
那段经历告诉我,有难的时候得靠自己,不能靠别人,也不能完全相信别人。
有难的时候,只有亲人舍命帮你,别人无法舍命帮你。
回到家,父亲和弟妹都在等我吃饭。我记得那饭桌上放有一大碗炖猪脚。父亲嘻嘻地对着母亲笑:呶,不是回来了嘛,担心什么?
母亲脸上一直挂着愠怒。可以猜得出,事先母亲曾经要求父亲一起去找我,但父亲没有去,他相信我能自己回来。
这是做母亲的和做父亲的不同。
如果母亲不去找我,我也许会憎恨父母一辈子。
如果母亲一去不返,父亲也许会后悔一辈子。
那一年的冬天
1976年的冬天,我记忆尤深。
那年的冬天,学校安排我们44班和45班到校办农场劳动学习。时间是三个星期。
校办农场离县城有十来公里。里面有一个水库,水库边上砌有一排石头房子,分隔有七八个房间。周边都是起伏不断的泥坡,坡上种满了甘蔗、木薯。入冬了,甘蔗和木薯的叶子已经枯黄,远远看去,每个泥坡像一颗颗苍老的头颅,而干枯的叶子,就像头颅上乱蓬蓬的毫无光泽的毛发。
那个地方,是我们经常要来劳动的地方。
这次到校办农场劳动学习,自带被褥、大米、书本以及劳动工具。出发前,大家先到学校集中,拖拉机先把大家的被子拉走,我们就各自挑着泥箕、锄头、铲子,跟着出发。刚出校门,还保持队形,但到了郊外,走上公路,就散开了,稀稀拉拉的,像逃难的难民。
水库边上的那排石头房子,正好装得下两个班的男生女生。里面早就备好了上下架的木床。
入夜,宿舍旁一间小房子里,突然响起了“突突突”的电机声。一瞬间,我们的房间灯亮了。
但就只亮了一晚。
第二晚,班主任每个房间发了几支蜡烛。住上架的同学,把蜡烛插在床头,将房间点得通亮。
第一次集体同居,大家都觉得兴奋和新奇。外面黑麻麻的,没什么好去处,大家就躺在床上,你一句我一句的讲故事,讲笑话。
这样的生活,在家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但讲着讲着,肚子就饿了——每餐大都是青菜,偶有几片肉片,没有油水,饿得快。
可偏偏那个时候,平排住上架的两个同学,各拿出了饼干,悄悄地啃。灯太暗,他们的吃相我们看不见,但听得见:啃第一口,是“咔”的一声脆响;接着含在嘴里咀嚼的时候,是“沙沙”的闷响。虽然嚼得很轻,但那种响声却带着一种优越,从他们的蚊帐里窜出,继而变成一股香味,从头顶飘下来,飘下来,穿入我们的蚊帐,钻入我们的鼻孔,流入我们的肠胃,不断地搅,搅,搅,搅得我们六神无主,饥肠辘辘,谁说的故事和笑话,都无法听下去了。
谢天谢地,好在他们不是每晚都嚼饼干。要是晚晚如此,我们不是因为老死,而是被馋死!
那时的冬天来得快,才到十月,天就冷了。我记得,每天早上起来,走到屋外,路边的野草,都结满了霜。那霜是薄薄的一层,呈白色,裹着每一株野草的秆和叶;秆子和叶子是绿色的,从白色的霜里隐隐的透出来,那一层霜就显得晶莹和透亮。窝在坡底的水库,形状像个大水锅;水面浮着一层白色的雾气,随着风一排一排地飘拂,像一锅将要烧沸的开水。我们就在水库边刷牙洗脸。那水并不温暖,冷得我们直打冷颤。
我们带来的课本根本没用。吃了早餐,老师就分配我们去劳动。今天去砍柴,明天去挖坑,后天去种树……天天都有活干。
干着干着,我们就盼望开饭。
宿舍旁边,有一间十来平方米的瓦房,那是我们的厨房。两个班各煮各的,大家把碗集中放在案板上,饭菜好了,就由做饭的同学分。分菜时,那菜香自然要飘出来,并且翻山越岭,让在几里之外劳动的我们,嗅得忍不住直吞口水。
根据菜的味道,我们一起竞猜今天吃的是什么菜。
有时候,香味是一种很残忍的折磨。
其实吃什么菜都很容易判断。我们每天吃的菜大都是时令青菜或少许的肉片。那都是我的同桌黄波踩单车到县城去买的。他买回了菜,就不用干别的活了。
之所以让他去买菜,是因为他母亲是县食品公司的职工,所以他买肉不仅方便,而且不用肉票。远远地见他归来,我们会挥起双手大声欢呼。
能不能吃上肉,就全靠他了。
他是一只幸福的鸟,能在这山野里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
有一天,一个花名叫“安南珠”的同学,在中午休息的时候,他没有老老实实呆在宿舍里睡觉,而是独自跑到水库边用弹弓打中了一只水鸭。他兴冲冲地提着那只连鸭毛加一起都不足二两重且又半死不活的水鸭,来到厨房:今晚加菜!今晚加菜!
厨房里根本就没人。他扫兴地提着那只死水鸭走了出来。
他不知道,那只水鸭让他栽了!
工宣队的同志闻讯,把他叫到了农场办公室。
“工宣队”就是工人宣传队的简称。那时流行工人进驻学校,监督办学,几乎每个学校都有工宣队进驻。工宣队的任务就是发现和制止学校出现的任何问题,这有点像国民党派往各个部队的特训处。此次跟我们一起来的有两位工宣队队员,一男一女。据说是县印刷厂的工人。他们威严无比,走到哪,那神态都是目空一切,蔑视一切。
那天,我正好路过农场办公室。我听见那女工人在声泪俱下地训斥“安南珠”:你不好好劳动,以为打水鸭光荣啊?我像你那样的年纪,苦啊,书不能读……
我听到了那女工人的抽泣声。那抽泣声很凄苦,仿佛要把“安南珠”拉到她苦难的童年,让“安南珠”深受教育后幡然醒悟,痛改前非。
但我怀疑那抽泣的真实性。因为,人家打了水鸭,跟你的童年有何关系?
过一会儿,我又听到女工人的训斥声:你是什么阶级立场啊?什么觉悟啊?打水鸭……没收你弹弓,没收你水鸭!
我退到了远处的一棵树根下。
不一会儿,“安南珠”走出来了,两手空空,一脸苦愁。
那女工人也出来了,眼睛红红肿肿的。
她个子矮胖,脸庞圆圆大大。看不出她童年有什么苦难,需要哭泣来倾诉。
“安南珠”也许一辈子也不明白,不就打了个水鸭嘛,与阶级立场有什么关系?怎么会被批了一通?
在短短的21天里,我们不知道每天将要发生什么。但我目睹了“安南珠”毫无道理的被批的场面,我内心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压抑。似乎,农场这样的场所就是产生压抑心情的地方。那里荒无人烟,要不是种有甘蔗、木薯等庄稼,表示这里有人迹,否则不敢相信,那里竟然住着一群学生。
有时,学校全体师生也来农场劳动。为了防止学生偷甘蔗,老师会派我们去守甘蔗。
有一次,班主任汤老师把守甘蔗的任务派给了我和荣正新。
这是个美差。守甘蔗的同学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蹲守,而不必参加繁重的集体劳动。我和荣正新选择了地势最高的一个甘蔗坡,作为我们的工作地点。
坡顶上,到处静悄悄。落在地面的甘蔗叶,日晒雨淋,脚踏上去,断裂时有咔咔的脆响。我们在田边的蔗叶上躺下,突然看见头顶上的蓝天竟是如此的宽阔,如此的高耸。我们没有见过海,就想像海的样子大概就是这样了吧?蓝如天空,无边无际。那片片白云,无非就是白帆。看得久了,就感觉地在旋转,天也在旋转。蔗林里,有风掠过,蔗叶便如湖面的微澜,随风的方向荡去。蔗叶翻转的声音,一浪紧过一浪,我们就好像湖里游累了的两条鱼,靠在岸边,歇息。
呆久了自然有点烦。荣正新便掏出一包烟来,说,抽一口吧。
说起来,在班里,荣正新算是我要好的朋友。我们常常在一起办墙报,他画报头,我抄写。时间晚了,我就在他家里睡。母亲事先知道了,每次都给我五分钱,用于第二天买早餐。那时,一碗肉粥才五分钱。可每一回,我掏出可怜巴巴的五分钱,他总是把我的手拨到一边去,然后自己从口袋里掏出几毛钱,买双份的肉粥和油条。他大方得很。
我知道,这钱是他偷得来的。
我母亲是他小学的班主任。母亲发现他常常有钱用,怀疑他来路不正,通过打听,知道他是“钳工”(偷钱),只是没有证据。可他与其他有不良习性的学生有所不同,他学习好,成绩好,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很会隐蔽。我母亲把这个情况告知了汤老师,可汤老师没有发现。
但我听到过他谈论有关做“钳工”的基本训练。他说,把一枚镍币放在水盆中,能从水盆里夹出镍币而水面纹丝不动,那才是高手。我亲眼看见他把自己的中指反背弯到手腕。
那天他掏出来的烟,是一包大前门。那是很贵的烟,五毛钱一包。一般人根本就抽不起。
他把锡纸撕开,抽出一根,叼在嘴角。然后又抽出一根,递给我。我没接。他自己就划燃火柴,点烟,自己抽。他先是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从鼻子里徐徐喷出,只见他的鼻孔里有两道白雾急促地涌了出来,一直扑到我的脸上。那两道白雾很快就散开,我闻到了烟的香味。那是一种与饭菜香和香水有所不同的味道,饭菜香只是一种刺激,诱惑你进食,满足食欲;香水的味道则显得虚假,不真实,是一晃而过的东西。而香烟的味道,充实,持久,精神为之一振。我忍不住伸过手去,跟他要了一根。一抽,果然是心旷神怡,飘飘欲仙!
抽过之后,他教我闻一闻手指。刚才夹烟的两个手指滞留着烟的味道,一闻,那气味更加醇厚,更加醇香!
很快我又跟他要了一根。他笑笑,说,嘿,比我还要瘾呢。
那一刻,我对烟有了好感。我得承认,我后来学会抽烟就是从那时起的。
我们两个班八十多个学生就这样在一个荒山野岭里待着。晚上没有电灯,外面黑灯瞎火,只好在宿舍里点上蜡烛,躺在床上聊天。黄波每天都从县城里回来,带来了很多县里的消息。比如说,哪里出现了强奸案,法院又公布枪毙了什么人,电影院最新放了什么电影等。
有一天,汤老师把我们班全部男生招到农场办公室。她脸色严峻,眼光严厉。我心里一惊,莫非我们抽烟的事她知道了?
但她说的不是这事:前些天,你们当中有人讲了一下怪话,对社会不满,我在隔壁女生宿舍里都听见了。这很危险!会影响你们的前途,是谁说的,赶紧跟我报告,错了就改!
我更是大吃一惊!我记得前些天劳动回来,大家没事,就在宿舍里谈论了一些政治的话题,我是说了几句牢骚话。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莫非汤老师全都听到了?
因为我作文好,汤老师一向偏爱我,对我不薄,我怕这事让她失望。最重要的是,我怕出事。那个年代,最可怕的就是说错话。那两个工宣队员耳朵比猫还灵,要是给他们知道了,那比“安南珠”打水鸭严重多了。
我开始忧心忡忡,沉默寡言。心里好像打上了一个结,天天都堵在咽喉,想解总也解不开,每天一遍遍地过滤汤老师的话,感觉那天她所说的,似乎句句都是冲着我来说,但好像又不是。我希望有人先去自首,这样就可以排除我。但男生们个个乐呵呵的,没有自首的迹象。那么,我就等着汤老师来找吧,找上门了我再辩解。但汤老师一直没来。也许她已经忘了,或者我根本就没说什么,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哪个说了什么。
我弄不明白学校为何安排这个冬天的劳动。
如果没有这个冬天的劳动,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可就这么一件事,把我折腾得就像莫泊桑《项链》里的洛尔塞夫人马蒂尔德那样,因为丢失了别人的一条假项链而让内心亏欠了十年。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实在无力去化解这么复杂的问题。
那时,我开始长胡子了。稀稀拉拉的,在人中的两边以及下巴无精打采地冒出来,像缺乏养分且又缺水的几根葱花。
我渴望早点结束劳动,回家去。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坏孩子霍尔顿那样,渴望逃离潘西。至少,家里有父母。
可是,离回家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呢。每天起床,我们仍然看见路边的小草的秆茎和叶子结满了白霜,水库里的水面仍蒸腾着白雾。两个工宣队员仍然很认真地巡视着每一个角落,他们的脸色威严无比。汤老师永远都是一副疲惫苍老的样子。
那一天,临近中午,黄波骑着单车匆匆忙忙的从县城回来了。他的车尾驮着一篮筐的菜;车轮子碾过坑坑洼洼的路面,那筐菜便上上下下的弹跳。往常他是打着铃铛进来的;打铃铛的目的是告诉大家我回来了,然后享受大家对他的欢呼。但这一次他是飞快地心急火燎地进来的,几乎冲进了厨房的火灶才刹住车。他跳下车,将脚架一支,篮筐也不卸,就跑回宿舍,进了宿舍就嚷:出事了,出大事了!
大家问出了什么事?他支支吾吾说,反动标语,到处都是反动标语!
汤老师闻讯赶来,问他到底是什么事,他说,这次他进城,城里的树干、电杆、墙壁,到处都贴满了反动标语,内容是打倒王洪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
汤老师说,你先别乱传,等我问清楚了再说。
第二天,汤老师说,是有这么回事,打倒“四人帮”了。
过几天,三个星期的劳动期满。我们可以回家了。
临走的那个晚餐,全体加菜,肉菜是炖猪脚。入夜,宿舍旁的小屋里,又响起了“突突突”的机电声。宿舍通电了,大家借着灯光收拾东西。
回到家,父母看见我稀稀拉拉的胡子,他们互相对视了一下,吃吃的笑。
过了这个冬天,我就满14岁了。
我的童年、少年生活结束,开始步入青年。
责任编辑 丘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