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文,赵 钊,李 芳
(1.兰州商学院 金融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0;2.兰州商学院 会计学院,甘肃兰州 730020)
目前我国拥有中小企业数量接近5000万户,占企业总数量的99%,所创造的产值占我国GDP的60%左右,上缴利税占50%,并且中小企业也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吸收了近80%的就业人数。[1]因此,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对整个国民经济整体健康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而融资难的关键原因即是信息不对称。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影响着银行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价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鉴于此,学术界展开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并涌现出大量的研究成果。
学术界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的主流观点认为,中小企业与正规金融部门(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与不能提供充分的担保和抵押,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原因。[2-3]其解决办法在于发展民营银行、各类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允许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存在等。[3-5]此外,还有学者从其他视角切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罗正英(2003)以中小企业自身治理缺陷为出发点进行分析后,认为财务信息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是产生信息不对称并造成其融资难的主要原因。[6]欧阳凌(2004)则从所有制属性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银行与中小企业所有制的不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所在。[7]郝丽萍、谭庆美(2005)从定量的角度研究了如何降低信息不称问题,认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企业发出的信号来甄别企业的预期盈利水平,进而做出投资决策。
综合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分析发现,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问题。但是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方法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且已有的研究注重理论性的分析,缺乏实践经验。然而,现实中却存在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案例,阿里巴巴小贷公司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模式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难问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发。基于上述事实,我们认为,通过分析阿里巴巴金融服务模式,进而研究对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局面的解决途径,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非对称信息主要有两类:其一,贷款发放前阶段,贷款者和借款者关于借款者或投资项目质量信息了解程度的不对称。借款者掌握着自己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所投资项目的潜在回报率等真实信息,但是作为资金供给方的贷款者却未必了解真实情况;其二,贷款发放后阶段,贷款者和借款者对借款者贷款发放后行为信息了解程度的不对称。借款者获得贷款后是否遵守借款合同条款,是否选择了与贷款合同风险要求相当的项目,贷款者并不清楚。上述两类不对称信息将会导致两类风险发生。
第一,贷款前阶段,处于信息劣势的贷款者为确定“优质”借款者,就会提高借款利率,此时真正的“优质”借款者退出,和贷款者签订合同的只是那些贷款者认为的“优质”借款者。这一过程中借款者利用信息优势诱使贷款者签订了不利于借款者的合同,此即逆向选择。贷款前的信息不对称,首先使得“优质”的借款者因无力支付贷款者的借款利率要求而退出借贷市场;其次借贷市场上充斥着非“优质”借款者;而借款者的质量最终影响到贷款者对此类借款者的贷款意愿,最终阻碍了借贷市场融资渠道的通畅,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借款合同签订以后,贷款者无法完全掌控借款者使用资金的真实状况,而此时借款者就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私自改变贷款资金的合同约定用途,将所贷资金作为他用或投资于合同规定风险承受之外的高风险项目,借款者的此类机会主义行为即为道德风险。从长期来看,道德风险的发生将会进一步降低贷款者的借款意愿,阻碍借贷市场融资渠道的通畅,影响贷款者对借款者还款能力的准确把握。
综上所述,信息不对称贯穿整个中小企业融资过程。贷款合同签订之前,贷款者需要了解借款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风险程度或者项目的预期收益率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又没有严格的记录或者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贷款者只能凭借借款者的“一面之词”决定是否予以贷款发放,或者贷款者以能否支付较高的资金使用价格来获得借款者的相关信息。而在贷款发放后管理工作中,对借款者的资金使用状况、项目进展、借款者的运营状况以及借款者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信息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着贷款是否能全部收回,并且贷款发放后借款者利用其信息优势做出一些损害贷款者利益的行为,比如违约、不偿还贷款,而贷款者却缺少约束机制(现有约束机制如抵押权、质押权等约束能力差,不还贷的商誉约束几乎等于无效)去抑制借款者不还款。下文中阿里巴巴金融服务如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帮助。
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公司(以下称阿里小贷)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6亿人民币,截至到2013年6月末,阿里小贷发放贷款总额超过1000亿元,服务客户超过了32万户,不良贷款率仅为0.84%,而这一不良贷款率与大中型企业不良贷款率持平。[8]阿里小贷取得如此成绩得益于其商业模式创新所带来的数据和技术支持,这些数据和技术支持是打破信息不对称僵局的基础,同时也是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重要途径。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互联网在中国变得越来越普及的同时,也带来了商业模式的巨大变革,从传统的百货公司模式、连锁大卖场模式过渡到电子商务模式。阿里巴巴集团于2003年成立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人的B2C、C2C电子商务平台,这一平台的建设解决了商品卖家、买家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相互缺乏信任而最终阻碍商品交易顺利进行的问题,在交易发生前可以有效地为买家和卖家提供相关信息,避免“逆向选择”。除此之外,其在2004年创立的支付宝,以第三方的身份有效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商品交易过程的卖家与买家之间相互不信任问题。在买卖双方交易达成后,第三方支付将会约束卖家和买家按照约定履行交易承诺,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鉴于此,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也带来了可观的交易量,这为阿里巴巴集团金融服务方面提供了庞大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持,同时,这也是阿里小贷在解决企业借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利器”。
阿里小贷的客户对象为阿里巴巴旗下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或天猫网小微企业和个人商户,同时阿里巴巴在12年的经营与积累中,收集了大量小微企业和个人商户的经营、资金周转和信用情况等信息,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度挖掘,可以掌握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细节,从而有针对性地对目标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甄别,这些工作只需要少量的员工用计算机通过后台运行就可以完成。因此,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其大大提高了信息搜集的准确度,收集的数据更为具体、全面和有针对性,这就极大地降低了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为双方达成贷款合同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
阿里巴巴依托于商业模式的突破,取得了大量中小企业和个人商户的经营与信用数据,而后利用这些数据将商业模式与金融服务相融合,有效地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并且通过这种模式减少了发放贷款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信息收集、贷款发放后监督等成本,这就使得中小企业融资不再成为难题,从而提高整个信贷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
阿里巴巴金融服务模式与传统信贷模式相比,其创新之处在于通过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三者结合与小微企业进行博弈。这一博弈过程更加有效地防范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比传统信贷模式下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单方面博弈更加有效(见图1)。
图1 传统与商业创新模式下的信贷博弈比较
在新的商业模式下,银行与中小企业单方面的博弈过程变成了阿里巴巴旗下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三方与中小企业的博弈,而且博弈过程中存在着对中小企业的违约约束机制。阿里小贷和银行相比,其对企业贷款发放后行为的监控成本很小。在贷款发放后,阿里小贷可以通过支付宝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司日常工作流程来监控企业的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这就大大地降低了贷款发放后管理成本,并提高了贷款发放后的管理效率。除此之外,阿里小贷还通过监控对那些可能有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的企业,若发生问题则实行警告,并根据情况对其店铺或账号进行关停,以提高企业的违约成本。[9]受贷企业在实施道德风险或者逆向选择行为前,要考虑其违约行为所要付出的成本,因为其将面对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多方博弈的过程。
首先,是违约处罚的损失和履约收益之间的权衡。在多方博弈过程中,有违约动机的企业在贷款后如果想进行违约行为将面临与电子商务公司的博弈,其违约将受到暂停平台交易的处罚。这样,他要对违约行为对自己带来的“收益”、暂停平台交易带来损失和履约之间进行权衡。大多数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受贷商户其网上店铺交易量通常都很大,并且在贷款前阿里小贷已经对企业网上交易情况做过相关的评估,交易量很小的商户受贷的可能性并不大,这就排除了高风险客户群体。其他低风险客户如果违约暂停店铺交易给他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淘宝网每年交易量占中国网购市场份额的80%左右,放弃这么大一个市场对于每一个厂商来说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基于上述因素考虑,受贷企业发生违约风险的可能性非常低,而且违约处罚极大地约束了受贷企业的违约行为。
其次,多方信贷博弈过程,受贷企业还要面临和支付宝的博弈。支付宝在买家和卖家之间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同时约束受贷企业的违约行为,受贷企业的违约行为只会带来被冻结流动资金后果。支付宝对卖家资金状况可以进行随时监控,若受贷商家违约,交易资金将不能从支付宝中转入商家账户,商家将面临流动资金被冻结的风险,这样商家的资金周转就出现严重的问题,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一做法对受贷企业违约行为的惩罚成本几乎为零,而受贷企业实施违约行为的损失却是很大的。
最后,企业将面临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博弈过程。在传统模式下,如果受贷企业违约,在贷款还清之前将不能从银行获得再次贷款的资格,但其可以寻求其他渠道融资。例如,企业如果是网络商户并符合阿里小贷的贷款条件,其虽然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但可以获得阿里小贷相应成本较低的无抵押贷款。但是其与阿里小贷违约的话,不但不能获得再次贷款的机会,而且面临互联网全网“通缉”的惩罚,导致其寻求其他低成本低融资渠道的机会变得很小,相反,会造成很大的间接损失。另外,阿里小贷的贷款金额最高上限为100万元,还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资质而定具体贷款金额,因此即使企业违约给阿里小贷带来的损失并不大,但是对企业的间接损失则很大。
从以上三个博弈过程分析可以看出,处于多方信贷博弈过程中的企业进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都将会很大,而贷款人所实施的惩罚措施成本较低,从而有效地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多方信贷博弈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可以实现对受贷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有效控制,将信贷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的金融信贷方式,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经验借鉴,并为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提供了经验借鉴。但是,阿里小贷对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所构建的有效平台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传统金融机构就较难效仿这种模式。因此,在分析阿里巴巴金融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应结合现今各类金融机构存在的现实情况来决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企业和银行共同努力,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企业资本实力是其能否融入资金的关键因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问题在于资金借贷双方的信息沟通障碍,对于银行而言,银行更乐于为资本实力雄厚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此,中小企业应从自身做起,积极打造自身实力,建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并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的检查与监督;建立并健全各项企业制度,自我约束,稳健经营;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最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除此之外,中小企业应寻找可以向银行传递完备而真实的企业信息的有效途径,在潜在投资者面前积极主动地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形象。对于银行而言,中小企业有别于大企业,应作为一个单独市场去发展,将业务模块化、专业化、深入化,为其打造专业的服务。专门化的服务应配备综合素质高、敏锐洞察力的人才,以便有效地接收企业所发出的信号,发现优质企业,针对信号做出科学决策,以免错失投资机会。
第二,优化传统信贷博弈模式,为信贷博弈加入合作组织,打破银行与中小企业是单方面的博弈的被动局面。以“自愿、互助、平等”的原则,在长期具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建立起合作性组织,并从组内选择一个“组长”负责小组的对外事务。合作组织选出那些优质的企业加入组织,遵守“互助、平等”原则,在组员需要融资时,为其担保。加入合作性组织的银企博弈和单一银企博弈相比较,增加了对企业的约束机制,如果某一获得银行贷款的组员在与银行博弈的过程中,以自我信息优势企图违约,那么不仅是个体,而且整个组织都将受到银行的惩罚。鉴于此,组织会为了整体利益而监督组员,并且组织还会自发形成组员之间的相互约束和激励机制,而这些机制都将会抑制组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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