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在器乐演奏中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

2014-10-22 13:18金艺娜
艺术科技 2014年10期
关键词:再创造音乐表演原则

金艺娜

摘 要:本文将围绕“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作为研究课题,试图从音乐表演艺术作为音乐再创造的本质属性、本体特征,美学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强调音乐表演不仅是音乐作品再现的艺术,更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主张在音乐表演中应遵循一定的美学原则,即: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就此提升表演者对音乐表演的认识,从而提高表演者的理论水平和赋予音乐作品以新的“生命”。

关键词:音乐表演;再创造;原则

音乐表演的性质决定了它是再创造的艺术,表演者在音乐再创造的过程中,要遵循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这三项原则。这就对表演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具备音乐表演的技能,完满地表演与再现音乐作品,还要对音乐作品的历史意义和内涵有深刻的认识和体验,并且用当代的审美态度去对音乐作品的意义做出深入的理解和恰当的解释。

1 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

忠实原作就是追求音乐表演的真实性。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的基本性质,决定了他必须兼顾真实性与创造性两个方面,所谓真实性就是指对音乐原作的忠实体现。真实性是进行二度创造的基础,是音乐表演获得真实性的指本保证。那就是要把乐谱作为几本依据加以认真对待。乐谱是作曲家意图的最直接的体现。

但是,音乐家是否把乐谱作为唯一的依据把音乐的真实性全部依靠在乐谱上进行它的体现呢?在此问题上茵加尔顿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对待乐谱的问题。一般来说,表演者的演奏是根据乐谱进行的。创作者把自己的意向通过乐谱固定下来,给演奏者提供了一个理解与体验音乐作品的基本根据,显然,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究竟怎样对待乐谱,怎样看待乐谱的作用,人们还是有所不同的。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对待乐谱的两种不同态度。一种认为表演者不必完全拘泥于乐谱的规定;另一种是,演奏者只要忠实于作曲家写下的乐谱即可。茵加尔顿为演奏者究竟怎样对待乐谱提出了一个比较中肯而符合实际的意见,那就是把乐谱看作是一个音乐作品的示意图,乐谱所指示的只是创作者的一个大致的意向。其中,“声音基础”的有些方面。例如,音高、节奏、旋律以及和声等被确定下来的因素,显然是应该依据乐谱进行演奏的,当然演奏中的细微处理还是会有种种不同的;而其余的方面,尤其是作品的非声音因素。例如,时间结构、“运动”现象、形式构造、造型性因素,特别是情感品质和审美价值品质等,则完全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它们只有在具体的演奏中通过演奏者的意向性填充和丰富,才能得到确认,实现其意义。

音乐表演的创造性是表演者把每一次音乐表演都作为一次创造过程,对作品进行自己的解释,要富有个性。在“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的理解,换句话可以说是作曲家的个性与表演者的个性的融合,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两者要有平衡。个性是音乐表演创造走向成熟的标志。在实际的教学中,也存在怎样对待乐谱的问题。学生在演奏时通常忘记去表现乐谱里所标记出来的演奏符号和音乐术语。个人认为用当代的眼光来看待过去不同时代的作品时,对乐谱的忠实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按东方人的思维去理解西方古典作品到最终的表演更是这样。所以经常在教学中会让学生去解释乐谱上所标出的音乐术语。

我想中国传统琴论中说到的关于琴音的丽、亮、采、洁、润、圆、坚、宏、溜、健、轻、重、迟、速等美学要求都包括在这些音乐术语和演奏符号里了。但是如果每一个演奏者都只是按照乐谱里所标记出来的这些符号和术语来进行演奏的话恐怕演奏的风格就会是千篇一律了。另一句话说就是没有个性了。日本音乐学家野村良雄关于这个问题所做出论述,野村良雄在其所著《改订音乐美学》一书中说:“总之,关于客观性与主观性的问题,演奏者最好能做到不偏不倚,适得其中。至于在进行自由解释时,究竟对作曲大师忠实地顺从到什么程度,就要靠演奏者的人格性的、艺术性的本能了。而当他对大师的研究越深入,他这种本能也就越变得准确起来。”

2 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

对音乐作品的历史风格的准确把握和再现,是对音乐的历史个性的尊重,同时也是使音乐获得明确的社会意义的可靠保证。这一美学原则在我的理解是作曲家与表演者的统一。表演者该如何把一部作品通过了解它的历史风格来准确地把握作品的特性并把它表现出来呢?这么一说可以再回到“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我想历史风格体现最多的莫过于乐谱,从乐谱里能找到一部作品所处的年代,从音乐术语和演奏符号中也能得到答案。从而把握技巧和表演创造。

二度创作会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但是决不能改变其性质,不能脱离其根本要素。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作曲家,其创作会受到该时代的社会风尚、思想动态、文化倾向的影响,与他人所处的历史潮流有密切的关系。在音乐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流派、风格,流派可分为古典的、浪漫的、现实的等等,他们之间是纵向联系的,往往是后者取代前者,但前后衔接时会出现重叠、混合现象。风格可分为流派的、时代的、民族的、个人的等几种。他们之间是横向联系的,可同时存在于一个作品中。

3 演奏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演奏技巧和艺术表现是音乐表演中最高的体现。它是以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和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作为基础,最终把这些对立统一的原则升华到最后的表演上。演奏技巧对于音乐表演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但这并不是音乐表演获得成功的唯一条件,更不是音乐表演的目的。音乐技巧和表现哪一个更重要,我想高超的表演技巧完全融入深刻的艺术表现之中,真正做到二者统一才是为最终的目的。随着现代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演奏成为一种商业性的表演,所以不得不添加很多即兴的表演在里面。虽说是一种赋有个性的表现,但是回到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原则上来看,我想是稍偏离了表演的本质。

演奏技巧也和历史风格相统一。音乐演奏家归属于各种不同的艺术类型,不仅决定了他们的艺术特点、演奏技术和技巧,而且还使他们各自接近了适合于他们演绎的作曲家,接近了世界音乐文献的风格和曲目种类。音乐表演是音乐表演者对作品的二度创作,也是连接作曲家、表演者、欣赏者主体心灵与生命韵律的中介。音乐表演在整个音乐实践过程中,是把一部作品的创作从精神表现向物质表现转化的。另外,音乐作品及其精神经过世代相传,使其内在的生命力得以继承,使其不断地焕发出新的光彩,亦在于表演的再创造。

4 结语

演奏者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时,即要认真研究前人的成果,吸取精华,又要接受前人约束,以先进的审美观寻找自己创造的新角度,并结合自身的素质、才能、条件、修养及独特的审美感受方式、表现方法,扬长避短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形成自己的风格。作为再创造者,不仅应对作品有丰富深刻的审美感受,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外化形式,通过表演技术把内心的体验以及有生命力的音响动态予以准确、完美的展现。在美学的角度来讲忠实原作与表演创造的统一、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表演技巧与艺术表现的统一是三项原则。但综述上述内容我想这六者要统一,缺一不可,从而达到表演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 张前.音乐表演艺术论高[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

[2] 张前,王次炤.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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