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落实的思路和重点

2014-10-22 02:25周琼华
中国经贸 2014年15期
关键词:八项规定财政支出审计

周琼华

【摘 要】本文提出审计机关应在模范执行、率先垂范,突出重点、查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等三个方面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贯彻落实。

【关键词】审计;财政支出;公用经费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从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密切党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的角度,先后推出了“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以下简称“规定禁令”)的措施。其中许多内容涉及到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监督正是审计机关的职责。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推动“规定禁令”的落实。

一、通過模范执行、率先垂范来推动“规定禁令”的落实

审计机关要想在推动“规定禁令”的落实方面有所作为,首先必须做“规定禁令”的模范执行者。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转变作风。切实转文风,改会风,正作风,做到能不发的文尽量不发,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即使要开会、要发文,也必须严控发文规格、数量,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二是要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要推进审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全面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割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三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要将审计职权按审计环节进行分割,使审计计划、执行、审理、整改四环节相互分离、环环相扣,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四是要强化民主监督。要全面推行审计进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通过突出重点、查处问题来推动“规定禁令”的落实

在接待费的审计中,要注意检查有无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有无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有无超规格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陪餐,有无随意增加接待项目、安排超标准接待、高消费娱乐、文艺演出或参观旅游,有无在公务接待中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问题。

在公车购置、使用的审计中,要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超标准、超数额配备公务车辆,有无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变相配备专车,是否将用于检验、检测、通信、救护等特定用途的车辆用作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的购置、报废、更新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有无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有无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业务单位的车辆,公车使用费是否超标等。

在公务出国费的审计中,要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公出国经费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出国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计划之内,有无擅自增加出访国家、绕道旅行、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出国经费的支付有无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有无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有无向同级或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费用等。

在会议、培训费的审计中,要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议费开支总额是否超出了相应标准,是否违反规定在五星级宾馆、风景名胜区开会,有无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等,是否存在虚报与会人数虚增会议费支出额度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召开会议之名行公务接待之实的情况,有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发放纪念品或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它费用等。

在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审计中,要注意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巧立名目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有无接受各种形式的赞助建设或捐赠建设楼堂馆所,有无借企业名义搞各种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楼堂馆所,有无超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有无违规出租、出借、租用办公用房,有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配置办公家具,有无在福利分房政策停止后以“集资建房”、“合作建房”或“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实。

三、通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来推动规定禁令的落实

一是要转变工作思路,更加注重查找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着力揭示和反映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定及相关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不健全、不完善,支出审批程序不明确、不规范,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建立健全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和政策规定。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建立和运行。违反“规定禁令”的行为多发生在财政资金支出领域,对财政资金的支出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对财政支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有效的审计有赖于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建立和运行。要建立以财税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为主导、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为支撑、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为补充的财政审计监督体系,在财政审计的基础上,实现“同级审”与“上审下”的结合,财政审计与投资、绩效、经济责任等专业审计的结合。

三是健全宏观体制,推动财政预决算的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作为全面反映财政支出项目、可能包含违反“规定禁令”支出内容的财政预决算案只有向社会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促进各项财政支出的合法、规范。因此,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要结合审计项目的开展,推动被审计单位财政预决算的公开,促进预算管理的法制法、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违反“规定禁令”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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