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华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居民的期盼而做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按照威海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10月,我区在部分村居进行新农保试点,2010年全面铺开新农保制度。经区政府积极争取,同年10月份我区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2011年7月,我区全面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我区居民养老保障全面覆盖。为促进城乡居民合理流动,2013年1月1日起,我区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称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一体化经办管理。由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因此在制度实施和运行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也不少,下面就我区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主要工作概况
在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过程中,我市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加大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实现我区居民参保缴费、养老金领取、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四个不出村,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我区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8.5%,对解决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低,与居民的养老需求存在差距。部分居民反映当前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一是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自制度实施以来,我区已经连续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33元调整到55元、60元、70元,但目前的70元对我区居民缺乏吸引力。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较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领取标准为缴费至到达领取年龄时积累额÷139,这一标准被固定下来,终身不变,影响了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增长幅度较小,无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做出调整,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越来越大。
2.由于多年深入廣泛的政策宣传,我区居民参保缴费意识明显提高,不少经济能力较好的居民,希望能够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提高自身个人账户领取标准。目前政策规定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居民,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居民希望在此规定上适当放松,能够补缴养老保险费。目前,我市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居民有12万人,从走访调研情况看,65周岁以下已领取待遇人员补缴意愿强烈。
3.缺乏有效的缴费激励机制。目前,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为300-5000元十个固定档次,参保人员不论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政府每年均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因此不少居民选择较低档次,以2013年度收缴情况为例,选择500元缴费档次人员占总缴费人数的87%,选择1000元以下档次的比例则高达98%,缴费档次选择低,直接导致年老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少,领取养老金标准相对较低。同时,为鼓励参保人员增加缴费年限,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费超过15年,每超出一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缴费年限延长,产生的效益并不高,例如某居民自35周岁开始按年缴费,超出最低缴费年限10年,达到领取年龄时,每月仅多领取基础养老金20元,这对我区居民缺乏吸引力,缴费激励机制的缺失,也是中青年居民不急于参保缴费的原因之一。
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少具体接续转移办法。目前,人社部已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但省人社厅对具体的衔接转移操作办法和流程未作出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难度,不少农村青年居民希望在此问题上给予明确的答复。
5.中青年居民的参保积极性较差。我区4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所占比例偏低,仅占总参保人员人数的12.23%。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中青年居民认为45周岁以下人员缴费15年即可,现阶段参保还为时过早,因此不急于参保。另一方面,不少中青年居民存在这样的担忧:如果现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来到城镇企业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所交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尚未有可行的操作办法,因此对参保缴费持观望态度。
三、解决对策
1.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在基础养老金方面,以目前的70元为基础,以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一定比例,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二是适时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法,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人员,适时提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差距。
2.建立缴费激励机制。一方面,按照缴费标准逐步提高补贴的比例,在5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也相应增加,以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提高自身待遇水平。另一方面,建立延长缴费年限的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达到16-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4元;缴费年限达到21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元,以引导中青年居民树立早参保意识。
3.建议省人社厅尽快出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者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移、接续的操作办法,实现两项保险制度的无障碍衔接转移,促进城乡人员流动。
4.建议现行政策允许已开始领取养老金人员能够补缴养老保险费,以使其晚年后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