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海外打官司

2014-10-21 15:30张小雷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4年36期
关键词:宋教仁领事馆公理

张小雷

1913年春,国民党元老宋教仁被人暗杀于上海。案件刚发生时,就有许多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案是袁世凯幕后指使,许多海内外倡言正义的华文报纸都公开指责袁世凯。菲律宾的《公理报》是国民党的机关报,甚至在一篇评论中明确指出:“杀宋教仁者,袁世凯也。”袁世凯看到后极为震怒,随即命令外交部严饬驻菲总领事,以“诽谤大总统名誉”的罪状向菲律宾法庭进行控告,并指名要将该文作者于秋墨引渡回国治罪。

当时北京政府驻菲总领事刘君毅素有“好好先生”之称,他不想得罪在当地华人中势力很大的国民党人,便想出一种“和平解决”的办法,劝说《公理报》改变一下名称,换一块招牌,这样他就可以向袁世凯销案。但是《公理报》负责人颇有革命党人的气概,不愿接受这种调解。领事馆一看没办法,只好派出副领事代表袁世凯向马尼拉检察厅提出起诉。

双方首先就此案能否成立展开辩论。被告律师奥勃里安一直坚持此案不能成立,因为袁世凯不是侨居菲律宾的中国人,不能派代表向马尼拉法庭提出起诉。双方为此一连辩论了3次。后来领事馆雇用的老律师查到俄国沙皇在若干年前有过派代表在美国法庭控告俄国记者的案例,而美国法庭受理了该案。有了这个先例,此案便宣告成立,准备开庭审理。这个老律师因此被袁世凯重赏500比索。

菲律宾当年是美国的殖民地,法律也基本上沿袭美国,因此,它的法律条文支持对诽谤罪的处罚。而《公理报》要摆脱罪名,关键是必须要有证人,证明宋教仁为袁世凯所杀。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只有国民党的领袖才能充当证人,取得菲律宾法庭相信。

但自“二次革命”失败以来,国民党内知名领袖如孙中山、黄兴等人都散居日本、欧美等地,继续为革命奔走,从未经过菲律宾。于是这个案件就拖延了一年多。

最后法庭认为,最好能有孙中山的几句话,因为他既是国民党首领,又曾做过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为中外人士所钦敬,他的话最有分量。

后来大家想出一个办法:请孙中山在美国驻日本的领事馆做出证词,请美驻日公使作证。然而美国公使不愿得罪北京政府,婉辞拒绝。幸而当时驻横滨的美国领事愿意负责,便请孙中山在横滨领事馆的美国官员面前录下证词,然后封上火漆,专函送到马尼拉法庭。

开庭那天,法官当众把用红漆封固的证词拆开宣读,开始了对此案的辩论。当法官宣布休息,定期再行审判时,原告方面看到败局已定,便异想天开地想通过某检察官进行调停,即《公理报》承认败诉,但只罚银一元,以此来保全北京政府的面子。但这个建议遭到了被告方面的严词拒绝。

隔日开庭时,国民党人又拿出一沓美国报刊,把上面大量或明或暗提到袁世凯应对暗杀宋教仁负责的评论提供给法官看,指出:如果说《公理报》是誹谤的话,那怎么看待美国国内报刊对此暗杀事件的报道?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北京政府的压力,但马尼拉法庭还是撤销了此案,宣布被告无罪,袁世凯败诉。这样,袁世凯以大总统之尊在异国上演的闹剧最后以失败告终。

(摘自《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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