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秀娟
摘要:旧城改造方式有很多种,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在旧城改造都要强调综合规划、综合改造和综合效益。旧城改造规划应遵循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其中应尤为注意几个关键问题,如旧城改造的重点;旧城改造的效益;旧城改造的速度和标准;旧城改造中新旧关系处理,保护和改造问题等等。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发展;城市规划
一、旧城改造的必要性与意义
旧城改造绝不是仅仅简单地拆几栋旧房子,拓宽几条旧马路,增加几根煤气管,铺设几片绿地,点缀几个小品。从横向看,旧城更新是对城市功能、布局、产业、结构、特色进行调整和改造;从纵向看,旧城更新是一个长期、持久、永不间断的新陈代谢演化过程;从范围看,旧城更新包括对旧城的保护、修复、改建、更新等多层次的内容;从社会角度看,旧城更新是城市建设中最错综复杂,涉及面最广,也是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热门问题。
旧城改造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立足于社会。就其物质建设方面言,从可行性研究、工程立项到规划设计、实施建成,涉及到方针政策、经济模式、金融手段、组织方法、管理措施、居民需求、人文环境等错综复杂的社会因素,牵涉的部门多、学科广、人员杂。无论是规划师,还是建筑师往往受到专业的局限性,主要关注空间形态的创造而淡薄了其深层次的社会背景。他们热衷于圆形广场和轴线对称,热衷于马头墙和构架,热衷于绿地和广场;而对于社会效益,对于经济的可能性,合理性往往是漠不关心,至少是不够敏感。卫星城的建筑曾风靡一时,当时采用的最先进的物质材料、工程技术,可几乎都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究其原因,自然应归咎于社会因素。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巨型动态系统,旧城更新只有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立足于社会,其更新的策略和指导,更新的规模和范围,更新的速度和深度,更新的标准和目的,更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才有科学的依据,避免盲目性。
二、旧城改造在城市规划中遵循的原则
1、关于旧城改造的重点
旧城改造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城市规划的资金有限,旧城改造的资金更为短缺,因此,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根据各自的财力、物力情况,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地说,旧城改造还是要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渐改造的原则。改造的重点是危险房、棚户集中地段,市政公用设施简陋、交通阻塞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
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大城市的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已经到了非改造不可的地步。近几年来,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新建或改建住宅时,没有相应地建设基础设施,积累了新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改善和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应当进行有计划的改建、扩建和新建。
2、关于旧城改造的效益
衡量旧城改造的效益,要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相协调的综合效益为准。在旧城改造资金短缺的条件下,旧城改造和城市城市规划与其它各项事业一样,要注意经济效益,同时也必须注意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当然,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片面地强调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以免影响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活力。
但是,当前的问题是要防止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近年来,有些城市和单位在旧居住区的改建中,以多出房为目标,片面追求余房率,在改造地段的选择上挑肥拣瘦,把一些不应改造的房屋拆除了,而把一些迫切需要改造的地段抛在一边,在旧居住区改建中甚至随意更改规划要求,取消必要的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只建住房,不相应地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等。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做法,不仅不能改善和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反而给当前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给今后的改造带来困难。这种做法应予以制止。我们所要求的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相协调的综合效益;当然,这种综合效益不是三者的平均分配,而是要结合各类城市、各个改造地段的具体条件,进行具体的协调和平衡。
3、关于旧城改造的速度和标准
旧城改造的标准和速度要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要与国家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城市中旧居住区和住宅的改建,应当根据具体条件采取多种标准,把改善、改建、整治和改造结合起来,不宜强求一致。例如,有些城市对那些房屋质量一般,数量比较大,但还不是危险房的旧居住区和旧住宅,在近期内加强维修,并积极改善供水、排水、道路、绿化、商业网点等条件,争取再使用一段时期。有些城市将一批年久失修的破旧房或危险房,在近期内先按较低的标准改建成简易楼房,使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一定改善,等将来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了,再按更高的标准进行改建。有些城市,经济上有可能,近期内就按较高的标准,改造那些破旧危房集中的地段。这些做法都是可行的,但是,那种不从实际出发地一律采取推倒重来,不顾经济条件的可能而大拆大建的做法,或者为了一步登天地达到理想的高标准,而在近期采用消极等待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至于按砖混结构修建的多层、高层居住区,在制定标准时,还是应该尽量满足日照、通风、防火、防震等基础要求。
4、旧城改造中要重视保护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以保持传统文化特色
在旧城改造中,必须会遇到一个新旧关系、保护与改造的关系问题。对旧城全部加以更新改造或全部加以保护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城市空间环境应该反映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对于传统文化特色全盘肯定或者盲目取消的观点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应当是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在继承中创新。目前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点:
1)在有价值的文化建筑的历史地段周围地区,需要增补新建筑时,新建筑在规模、尺度、体型,色彩等方面,要跟原有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相协调。
2)旧城范围内必须安排利用外资的项目时,需要为这类项目提供适当的投资环境,但是,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不能为了利用外资而迁就外商的不合理要求;而破坏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和历史的地段传统风貌。
3)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或古城的街道改建规划中,对于重新修建或复建文物建筑,设想恢复传统的格局和建筑风格,应该经过严格考证,慎重处理。至于在历史文化名城或古城中,设想按唐风、宋风或明清风格新建仿古建筑,这种想法就值得商榷了。
4)对于有些地方改修、修建一条街的做法,要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地说,改建、修建的一条街,对生产、生活都带来方便,对提高城市总体功能起积极作用,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也要量力而行。那种不讲究实效,追求形式,耗资甚大,而功能单一的一条街,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5)处理好建设新区和改造旧区的关系。权衡开发新区还是改造旧区,需要统筹规划,需要考虑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在内的综合造价,还涉及征地、安置、动迁补偿的代价等等,要进行综合平衡后才能作出决择。
有些城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规划,新(区)旧(区)结合,以旧(区)为主,综合改造,配套建筑的方针。但是,从大多数城市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提出以改造旧区为主,而是采取建设新区与改造旧区相结合的方针。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改造地段在人口和土地上就地平衡的做法,看来是不够现实的,要按城市整体统一算帐,综合平衡。新区与旧区相结合,有利于在人口和土地上,从城市整体规划进行综合平衡,适当缓解旧城区的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也有利于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三、结束语
总之,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权衡利弊、高瞻远瞩,要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协调发展、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耿宏兵.《城市规划》1999年第23卷第7期。
[2]《现代城市更新》,东南大学出版社;
[3]阮仪三 孙萌. 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研[[J].城市规划,2001,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