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固定总价合同在实际运用中的风险防范

2014-10-21 12:20傅宁军
中国集体经济·下 2014年6期
关键词:防范

傅宁军

摘要:固定总价合同在使用时面临各种风险,这种风险包括业主和承包商两个方面。业主由于专业和经验所限,更应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对业主来说,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适用性、工程计价、工程款支付三个方面,应加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

在现代工程管理中,合同的计价形式将近20种。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工程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使业主在选择施工单位时易于操作,最低价中标即可确定报价承包单位;二是易于办理结算,若无需要调整造价的变更内容,直接按合同价支付即可。实践中,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包括业主和承包商两个方面,本文只从业主的角度去考察。必须对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固定总价合同的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一、合同适用性方面的风险及其防范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存在着不均衡性,如果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地使用这类合同,可能会引起履约纠纷。业主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对工程项目的内容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是应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为避免风险,业主在考察某个工程项目能否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时,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工程的内容必须清晰、准确,没有漏项。用作招标的工程量表应该是严格按照图纸而确定的,必须全面准确,不能有遗漏或估计数据。如果有漏项或暂定项,就会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产生签证单,固定总价合同也失去本身的意义。

二是用作前期计算造价的图纸应当详细、完整,这是确保工程量清单准确和完整的前提条件。业主应对现场仔细踏勘,详细绘制图纸,使图纸的数据能直接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数量。业主不具备技术条件时,也可以直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

三是工程内容和施工技术较简单,工期较短。一般情况下,工程内容和施工技术越简单,发生变更或增减项的可能性越小,如道路工程、粉刷工程等。另外,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的环境因素变化小。如果工期长,材料价差和人工价差较大,会影响固定总价合同的订立基础。出于这点考虑,使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应在一年以内。

四是工程招标留有足够时间。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也要承担一定风险,所以招标时要给承包商充分的时间分析招标文件,仔细测算工程造价,合理报价。若时间过紧,承包商没有做好准备,容易流标。即使招标成功,若承包商投标准备不足而造成失误,容易产生违约风险,影响工程进度。

二、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及其防范

虽然是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工程量的量价计算也必不可少。业主应该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否则承包商在投标时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则报价,商务标的偏差大,评标工作不好开展,也不利于用统一的标准选择最适合的承包商。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可以采用两种计价形式,一是工程量清单,二是分项工程表。与固定单价合同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和分项工程表对于工程结算的意义在于质的规定性,量的参考价值较小。

如果在招标时采用分项工程表,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防范计价风险。一是分项的划分应与施工进度计划保持一致。分项工程表应当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分项工程实施完毕、验收通过后,承包商才能按合同得到相应的支付。二是分部工程的划分应与工程很容易确定的几个阶段相对应,即各个阶段界限清晰,避免业主和承包商产生争议。例如,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及采暖、电气等分部工程。三是在编制分项工程表时,应考虑承包商综合实力,在资金垫付、设备进场、工程物资采购渠道等方面能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如果在招标时采用工程量清单,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防范计价風险。一是工程的范围必须首先确定,这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业主应拿出具体清晰的设计方案,如果承包商提出设计,所有投标人应当有统一的设计方案作为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采纳既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可以规定专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二是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要全面,包括必要的施工措施费,避免施工过程中由于漏项而产生影响较大的签证单使工程造价失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在报价中出现漏项,所遗漏的有关分项的价款作为承包商的免费服务项目。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的风险及其防范

固定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与其他合同一样,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进度支付,还可以采用合同完成后一次支付等多种方式。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是固定不变的,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与承包商最终所完成的工程量一般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应注明承包商所得支付的估算方法,最好在招标文件中包括支付表,详细注明每次的到期应付金额。工程款支付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总价款超额支付、款项支付安排不合理、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三个方面。

(一)总价款超额支付,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要避免这种情况,细分、明确施工内容是基础工作,同时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变更的处理办法。固定总价合同签订以后,就不能再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随意提出更改。确实需要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比较合同约定的范围或图纸与变更后的差异,找出这个差异加以计量、计价并进行结算。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但是,合同单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设计变更、签证的数量都能得到有效的计量,但是遇到合同中没有的或难以直观的单价应该怎么计取?约定的工程量出现了大副的增减或主要材料的价格产生了巨大变化时单价是不是继续有效?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不然会给正常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

(二)款项支付进度不合理,对承包商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

合同中的结算条款规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和进度,为保持对承包商的有效控制,工程款支付必须合理安排,最高一般不得超过总价款的80%。如果工程款支付过多或过快,承包商将风险完全转嫁到业主身上,承包商中途退出或不履行合同,业主利益都得不到保障。以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的固定总价合同为例,应对清单中的项目划分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留意承包商投标书的内容。承包商为了及早得到工程款,在业主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时,有时会采用一些不合理项目的划分。对于由承包商完成设计的工程,不可能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按详细的设计报出各部分的工程量,在这种情况下,需制定专门的计算规则。对于业主来说,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分析。

(三)结算方式对工程未完工的情形没有约定,引起争议

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环境变化造成成本上升,或者不可抗力延长了工期,造成施工费大幅上升,都会压缩利润空间,甚至会产生亏损。承包商如果中止或终止合同,应当有相应的结算规则来处理此类情况。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固定总价合同会被分解拆赛后计算,此时如何确定单价、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一种做法是“数量按实计算、单价按合同价”,但实际操作中,这样的计算非常繁琐,很多数量难以界定,单价、措施费的确定也很难统一,需要大量的协商和谈判工作。因此,应在合同中对工程未完工的处理做出约定,业主与承包商明确如何运用招标结果和固定总价合同的内容,避免在实际发生时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业主为了节约时間,控制成本,简化结算手续,对固定总价合同有偏爱是有一定道理的,固定总价合同作为一种简单、高效的合同类别被积极采用。但是,要发挥出其应用的优势,必须考虑所面临的风险,审查分析合同条件的适应性、合同计价、付款方式的合理性、合同风险分摊的均衡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整体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周泽骏.浅谈固定总价合同[J].价值工程,2011(10).

[2]冯迅.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J].城市建设,2010(28).

[3]闫文周,高琳.对固定总价合同价款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7(20).

(作者单位:公安海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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