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振花
摘 要:一面是中国吸收的外商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一面是关于中国投资环境的“恶化”言论时起彼伏。究竟中国投资环境发生了什么,导致了“恶论”化?文章试图从中国引资政策的调整、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中国本土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中国监管环境的变化四个主要方面解读“恶化”论产生的原因,阐释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
关键词:投资;环境;变化
自2010年以来,关于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言论时起彼伏。2014年前五个月,包括日本、美国、东盟、欧盟对华实际投资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欧盟28国对华实际投资25.8亿美元,同比下降22.1%联想到此前中国欧盟商会发布报告,称在华552家欧盟企业对中国的信心不足,由于经济放缓以及竞争压力加大、劳动力成本上升,中国的投资环境优势大减,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再起。
与此同时,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2001年以来却保持了13年的连续增长。2001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8.78亿美元,到 2013年,这一数值已达到了1175.86亿美元,同比增长
5.25%。其中,201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57.35亿美元;此后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有增无减,均在千亿美元之上。倘若中国投资环境真的“恶化”了,逐利的国际资本是不会继续如此汹涌地涌入中国市场的。所以,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中国投资环境的一些变化,“恶化论”产生的原因。
一、引资政策的调整
改革开放后,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实行了许多优惠政策,使得进入我国的外资享受了很多“超国民待遇”。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我国外汇资金日渐充裕,对外资需求的迫切性降低。同时,多年引进外资的结构性矛盾凸显,表现在:第一,外资在华的产业投向失衡,表现为第二产业过重,第一、第三产业偏轻。2002-2012年,服务业外商投资项目总数达13.6万个,占全国总量的36.5%;制造业总计21万个,占全国总量的56.3%。同期,服务业累计利用外资3368.7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38%;制造业利用外资金额4906.6亿美元,占同期外资金额的55.5%。第二,外资在华投资行业偏差明显。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首选,中国的外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尤其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上,而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投资却严重不足,存在明显的行业偏差。第三,东重西轻,加剧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一直是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主要地区,外资投资中西部地区较少,截至2012年底,东部地区外商投资项目637368个,实际使用金额10984.5亿美元,占全国累计外商投资项目和实际使用金额总数的比重分别83.5%、85.8%,中部地区为10.6%、8.0%,西部地区为5.9%、6.1%。这使得我国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呈现扩大的趋势。第四,对外资依赖性的增强,主要表现我国贸易、生产技术以及投资形成对外资的严重依赖。以进出口贸易为例,2000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2367.139亿美元,其中出口1194.412亿美元,进口1172.727亿美元,占当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91%、47.93%、52.10%;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16006.152亿美元,其中出口8622.288亿美元,进口7383.864亿美元,占当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82%、54.65%、52.88%。从2000年到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增长8倍左右,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出口及进口总额却始终占据全国贸易总量的半壁江山。
鉴于上述情况,自2006年以来,我国开始调整引资政策,由过去的注重引资数量转向追求引资质量。2006年12月24日,《企业所得税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08年1月1日实施,实现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这对于促进和保障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也掣肘了外资在华投资。
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欢迎,但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合格的外资公司甚至可以在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或开展中期票据业务。这也意味着过去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2010年12月1日起,《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这标志着外商投资企业在华享受的“超国民待遇”正式终结。
自2004年,我国先后3次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彰显了我国注重优化利用结构,鼓励、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提出“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坚持引资从追求“数量”向“质量”转变,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投资的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同年1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2年1月
30日起施行。我国引资政策不再根据外资身份给予优惠政策,强调引资“三认同”原则,即产业认同、区域认同和项目认同。在“产业认同”上,主要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同时严格限制高投资、高消耗、低效率的项目;在“区域认同”上,中国已开始补充修订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项目认同”上,技术先进的大型项目将更受引资政策青睐。与此同时,《目录》取消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endprint
受上述政策调整的影响,一些外资企业特别是受政策调整影响较严重的那些外资企业,必然感到在华经营压力增大,有所不适,自然会感觉在中国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不比往昔。
二、与日俱增的劳动力成本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成本与日俱增,让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众多企业明显感到了不小的压力。数据显示,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00年的9333元上涨至2012年的46769元,十三年间增长了5倍,环比增速11%以上;其中港澳台投资企业人均工资,2000年的12210元上涨至2012年的44103元,增长了3.6倍,环比增速最低的是2001年的6.13%,最高的是2011年的19.88%;外商投资企业人均工资从17553元上升至55888元,增长了3.18倍,环比增速最快的年份是2007年,为17.08%,最低的是2004年,为5.87%。
劳动力成本的逐年上升,经过数年的累积,给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华外资大多数都投向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使其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不断缩小。这种劳动力成本的变化,对于推动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在华企业,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单位价值,向高端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其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中所占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三、中国国内企业竞争力提升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日益成功,发展成为全球竞争者。迅速成长起来的中资企业,不但在国内市场与外资企业同台竞技,而且逐渐向海外市场扩张,面向国际竞争舞台。
7月,2014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排名正式揭晓,中国企业的上榜数量连续第11年增加,数量达到了100家,比2013年增加了5家,比2012年增加了27家,其中不乏像华为、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优秀的中国民营企业。
中国本土企业的成长,使得在中国经营的外资企业感受到了很大的竞争压力。英国工程机械咨询有限公司Off-Highway
Research曾做的分析表明,尽管美国建筑设备供应商卡特彼勒(Caterpillar)在2005-2010年的中国市场销售额增长了三倍,但其中国市场份额在同期从11%下滑至7%。抢走其市场份额的并非是它的死对头日本小松公司(Komatsu),而是中国本土企业。
中国本土企业的崛起成为在华外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达能乳业在上海市场,被光明、蒙牛和伊利等本土竞争对手用残酷的价格战斩于马下,被迫于2011年12月初关闭其位于上海奉贤县的工厂。这些变化,在IT、家电、化妆品等领域更加明显,曾经活跃在中国市场的诸多品牌近年来纷纷收缩在华阵线。2010年夏普空调全面撤出国美、永乐连锁卖场,彻底放弃空调旺季,仅有几家代理商依然维系着夏普空调在国内的销售,飞利浦将电视机业务的生产和销售出售给冠捷;2011年,松下将三洋白电部门以100亿日元出售给中国海尔集团。近5年来,外资大众护肤品市场占有率从近60%下降至45%左右,外资品牌在华的半壁江山日趋萎缩,本土大众护肤品牌则快速发展,露华浓、卡尼尔等国外日化品牌纷纷退出中国市场。
传统优势的丧失,让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巨头忧心不已,跨国公司在华高利润(15%-20%)的好日子一去不返。这也难免让外资企业会感到中国市场环境大不如从前。实际上,这种改变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一种进步,这会激励处于这种环境中的所有企业不断想方设法从管理、技术等多个方面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四、监管环境变化
随着我国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我国政府对外资的监管日益加强,逐渐形成了一个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系统。近年来,在华外资企业不断爆出负面消息,因其经营不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查处。
2007年5月,环保总局检查组检测发现,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超标,对其进行惩罚处理:责令其按照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限产减排,确保污水排放符合要求,罚款10万元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200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对外企人员商业贿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带有范本意义。2013年年初,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巨额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此次反价格垄断调查为中国查处境外企业价格垄断提供了执法先例,释放了中国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强烈信号。
2013年的“旅行社”风波牵出了葛兰素史克在华商业贿赂案,7月公安部对葛兰素史克分高管涉嫌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在历经10个多月的侦办后,葛兰素史克在华涉嫌贿赂案,最终被公安部认定为涉嫌“单位行贿”“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亿元”,并于今年5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在各项制度法规和政策措施上的不断完善,在加强监管、强化市场规范等方面做的工作,对于外资企业在华加强守法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这不但不是中国在利用外资上的倒退,反而是中国在市场化建设和利用外资制度体系方面的一次完善。
参考文献:
[1] 吴力,中国投资环境没有倒退,国际商报[N],2014.5.9
[2] 李博雅 管克江 田泓,国际商界继续看好中国投资环境[N],人民日报,2013.2.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