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实务》课程的前身是《环境法学》课程,开设于1981年,是环境法学、法律事务、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或专业基础课。《环境法学》课程2005年被评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2010年通过河北省精品课复评,课程负责人为朴光洙教授。2013年根据课程发展和建设需要,课程更名为《环境法实务》,课程负责人为刘湘教授。
《环境法实务》以实务中的案例为教学核心,通过收集、讨论、分析、模拟审判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练习、训练,让学生灵活掌握环境法基本制度、法律责任,教学内容对应岗位分模块和分层次进行设计。本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掌握环境法实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处理环境法实务中实际问题的思维方法与基本能力,为学生从事环境法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环境法实务》课程在教学模式上进行了设计与创新:(1)采用“知识讲授与问题分组讨论相结合”的课堂教学形式,将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2)本课程贯穿案例教学,提升教学效果。(3)将模拟审判纳入教学课时,夯实学生应用环境法的综合能力。
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员16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讲师3人,助教1人。主持或参加省级以上课题30余项,获省社科基金二等奖一项;主编或参编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多位教师获“优秀教师”称号,其中1位教师为省级优秀教师。
▲课程组与实务部门专家座谈
▲朴光洙教授讲授教学观摩课
▲刘湘教授(右一)在香港大学演讲
▲刘永鑫教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
▲刘湘教授指导学生进行案例讨论
▲王政副教授指导学生环境行政许可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