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
摘 要:随着国内某些城市房价的不断高涨和国家多项调控措施的出台,国内学者对于房地产泡沫有无的争论日益激烈。对泡沫争论的不同观点、各方所提出的泡沫产生机理以及消解泡沫的策略进行综述。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综述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2-0164-04
引文
中国房地产的发展自2003年进入了价格持续上扬、多项调控措施出台的阶段。2003年人民银行为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并防范金融风险,发布了有关紧缩放贷的新规定。同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两项文件实质上都是着重于如何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调控局部地区的过热问题,严重一些就是房地产局部泡沫问题。政策的发布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激烈争论。各方争论焦点包括了房地产泡沫存在与否以及新政策的取向和效应。本文中将对泡沫争论的不同观点、各方所提出的泡沫产生的机理以及消解泡沫的策略进行综述。
一、泡沫概念的界定
首先在文章的开始要理清什么是泡沫,什么是泡沫经济,这样房地产泡沫的含义也就迎刃而解了。那么什么是泡沫?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金德尔伯格(Charles.P.Kindleberger)在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撰写的“泡沫”辞条中写道:“在编写本辞条时,理论界尚未达成泡沫的一致同意的定义;至于它是否可能发生,也没有一致的看法。”[1] 可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严格的泡沫和泡沫经济的定义。
英国经济学者乔纳丹·泰纳鲍姆认为,世界经济的架构是倒金字塔,下面是实物资本,上层是金融衍生物及虚拟资本,泡沫是虚拟资本缺乏实物资本的保证而过度膨胀的结果。泡沫是对经济中出现的虚假繁荣现象的形象描述,它由资产价格异常膨胀,严重偏离真实价值而产生,又由于缺乏实物资本的支撑,最终以价格暴跌告终。泡沫引起连锁反应,引起金融危机。
曹振良对泡沫的定义和解释为,泡沫实质上是一种价格运动现象。对其简单的定义为:泡沫是由投机导致的资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持续上涨。泡沫又称为价格泡沫、资产泡沫、投机泡沫或资产价格泡沫。泡沫有以下两重涵义:泡沫是资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持续急剧上涨的过程或状态;泡沫是资产价格高于由市场基础决定的合理价格的部分[2]。
王子明认为,泡沫是一种经济失衡现象,可以定义为某种价格水平相对于经济基础条件决定的理论价格水平的非平稳性向上偏移,这种偏移的数学期望可以作为泡沫的度量。导致价格泡沫的原因是复杂的,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预期相关联的过度投机行为、幼稚投机者的交易行为、规范失灵、诈骗行为和道德风险等都可能成为导致泡沫现象的原因。一般来说,在投机性泡沫发生时,价格往往会突然攀升,价格的攀升趋势可能会使市场产生进一步价格上升的预期,并且吸引新的买主,形成自我实现的正反馈过程。当泡沫被市场发现,就会产生和原来相反的预期,出现使市场价格回归理论价格的动力,价格可能迅速而急剧地下降,导致泡沫的破灭[3]。
包宗华认为,泡沫是一种价格远离价值的经济现象。根据泡沫产生的程度和后果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泡沫经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过度投机,表现是价格若干倍的狂涨,远远的离开价值,但这种高价只保持一定的时间后则破裂,每一个泡沫经济事件都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第二类是一般性的泡沫,可称为经济泡沫,比较普遍产生,它也会带来大幅度的涨价但上涨和下降幅度较小,不会有泡沫经济的“破裂”和“狂跌”现象,并且对调节市场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4]。
二、中国房地产泡沫是否存在
事实上,对于目前市场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仍然是众说纷纭,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认为中国房地产存在泡沫,而另一种认为不存在泡沫,可能存在局部过热。
1.“泡沫论”持有者
谢国忠指出,在这次经济繁荣中,大多数的利润都来自于房地产行业,资本收益依赖于房地产需求的高增和房价的高企。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总量的市场价值大约相当于GDP总额的30%。所有数据都表明,目前的市场已经处于严重的过度扩展状态[5]。当在一个泡沫破裂之前,它都会保持扩张势头。1995年,当美元见底的时候,泰国曼谷的“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下跌的房价使外国投机热钱撤离。上海与十年前的曼谷很类似,很可能步其后尘。而泡沫破裂的时间取决与外来资金 [6]。
易宪容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存在与否的争论就在于把住房需要与住房需求混为一谈。无论从消费的角度还是从投资的角度,国内住房市场的热销仅是以往“存量需求”的释放,而不是潜在需求真正地转化为有效需求。有效需求不足,一味地提升房地产的价格只能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越吹越大[7]。
宋德林认为,房地产是最终消费品,跟资本市场有很大的不同,房地产的基本价值已到位,在炒的过程中没有形成任何新的价值,炒房就是投机。按照经济学原理,商品价格和价值背离很大叫做泡沫。上海的房价两年翻了两倍,这就是泡沫[8]。
王小广认为,中国房地产业正处在“泡沫化”自我强化的过程。房地产的繁荣是非理性的,房价的上涨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购买力水平相适应的,持续地脱离就是泡沫,就是“非理性”。衡量居民住房购买力的主要指标是房价收入比,中国的许多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持续多年在10倍以上,有的高达15倍,过高的房价收入比说明目前房价严重高估,泡沫化严重,同时也说明靠房价上涨支撑的房地产需求增长不可能长期持续,购买力的瓶颈迟早会到来[9]。
尹中立认为,不能用一般的市场均衡理论去解释和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现象。房地产市场具有投资品市场的特征,简单的概括投资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规律就是“追涨杀跌”,按照股票市场的经典投资理论为“牛市中,股价有自我强化和复制的功能”。房地产市场繁荣阶段的特征就是价格上涨,需求增加,空置率下降,此阶段也是房地产泡沫的形成阶段,市场景气度高,人们对前景盲目乐观,但此时市场形式会随时出现逆转[10]。
2.“非泡沫论”持有者
包宗华则指出,许多文章的作者把泡沫现象包含的内容扩大化,除“价格涨的过快”,还有“房地产发展过热”、“房地产投资增长过速”、“房地产规模过大”、“住房空置率过大”、“房价收入比过高”、“房地产结构性矛盾突出”、“房地产利润过高”等等,都归结为泡沫现象。如果硬要把这些内容归入泡沫现象,必定会造成理论上、实施政策措施上的混乱。包先生结论为:第一,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时期,一般不会出现全国性房地产萧条或破裂的问题。第二,中国有日本当年相同的国民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条件,又有比日本年平均价格低和政府已经予以调控的不同条件,而且国民经济不仅没有萧条而且在继续繁荣发展。因此不可能出现全国性的房价破裂问题。第三,少数城市房价涨幅超过10%甚至20%,但时间都没有超过三年,即使出现了经济泡沫的苗头或经济泡沫,但没成为泡沫经济,即使外国专家抨击的上海也没有泡沫经济[11]。
顾云昌认为,全国房价是平稳、正常的上扬,不存在资产价格的虚涨。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是房价涨幅的2倍,居民的购房能力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沪杭的泡沫大约处于中小泡沫的程度,并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房价的平稳或稍有回落,泡沫会慢慢消融,这种现象只是局部的 [12]。
刘韬认为,日本三十多年平均每年上涨超过10%,其中超过30%有两次,这也成为其产生泡沫经济的原因。因此参考日本房地产发展历史,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上涨无论从时间还是涨幅方面都不具备产生泡沫经济的条件。统观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都会发现真实需求和实际供给的结构失衡问题,即使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了房地产过热或结构性的过剩现象也不能判断房地产已经是“泡沫经济”[13]。
文林锋认为,局部地区房地产需求的旺盛与房价的上涨并不意味着就是泡沫,主要是一些原来房地产发展滞后的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业的迅速崛起的表现,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矛盾。并不能单纯以房价的涨跌来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出现泡沫,而应该看价格和价值的相互关系。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释放的购买能力,新建房屋品质的提高,居民改善居住水平的愿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增人口和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个人收入的增加等成为强大的市场需求支撑;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的增加,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导致土地供给量与住房需求量的矛盾加大,土地取得成本的增加,这些因素使得土地价格逐年上升;建材涨价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的增加使成本加大;住房档次和品质的提升提高了商品房的价值。国外资本进入房地产业,刺激了投资和消费的增长。部分地区的投资过热的主体为民营企业,投资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的理性[14]。
三、房地产价格高涨和房地产泡沫形成机理分析
易宪容认为,政府信贷政策的误导越来越成为房地产需求扩张和膨胀的主流的原因,银行超低利率及银行资金的易获得性,使民众住房需求出现了虚假繁荣,使得北京、上海个人住房持有率大大的高于法国、德国和美国。没有把房价的变化作为宏观调控的风向标,国内投资在高位运行的状况是无法改进的[15]。
王小广认为,造成房地产日益“泡沫化”的原因相当的复杂。第一是体制方面的原因,政府存在过度投资的冲动,地方政府把房地产作为筹集公共投资资金的“聚宝盆”;另外的体制原因就是我们没有设计出一套有效的制度来防止房地产泡沫。第二个房地产持续的过热的原因是给不动产赋予了过多的投资属性,再加上开发商对消费者的误导,引发房价过度上涨,房地产虚热。土地政策宽松和价格低廉,获得土地上获得了政府的过度刺激;房地产消费信贷风险空置意识薄弱,允许了具有投机性的政策的存在[9]。
宋德林认为,房地产泡沫是一个体制问题。房地产80%的资金来自银行,商业银行有着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巨大作用,由于商业银行处于规模发展时期便会出现总行给分行的指标是超常规的,而这些指标是和职位结合的;并且银行干部为任期制,缺乏无限期责任的追究;这种情况导致银行放贷审查时,会采取一些权衡之策。银行在支持时很卖力,但调控时乏力[16]。
厉以宁认为,中国房地产的确是有问题,但主要是结构问题。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于占房地产价格40%的土地价格的上升而上升的,再加上土地批量有限。所以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不是泡沫造成的,而是供求决定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利率调整和土地批量调整同等重要,并且调控房地产市场供给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时多批土地,反之则少批[17]。
刘福坦把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表现为商品房价格过高;另一类表现为供求结构不对称。但产生的根源是一个,即房地产商品化、资本化过程中要素和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出现了重大失误。现行房地产流通体制与国民经济发展阶段、主要矛盾转化态势、产权结构严重背离[18]。
丰雷、朱勇、谢经荣从目前中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这样一个特征出发,对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如果仅限于从投机、预期、非理性和虚拟资本理论等角度进行,将会出现偏差。土地投机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最直接原因。政府失败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主要原因,土地供应的双轨制,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过度干预和干预失灵,以及市场主体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推动了土地投机等“市场因素”在地产泡沫形成机制中直接发生作用。而权力寻租和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则在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中起了推动作用[19]。
四、消解房地产泡沫的方法
随着新政策的出台不同的学者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和防范、消解房地产泡沫的策略。
易宪容提出政府应该通过调整银行利率和银行信贷来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因为房价是通过房地产供求关系变化来调整的,只有这样的措施才能使国内房地产新政走向明确化,否则微观的调整并不能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如果中央银行能够逐渐让国内利率市场化,让市场的利率逐渐进入一个上升周期,那么已经形成的国内房地产泡沫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消解。
王小广认为,首先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向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转变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财政和金融政策要减少对房地产消费的刺激。刺激住宅消费的政策要转向“适度的紧缩”,政府要把发展经济的主要精力从房地产上转向工业升级和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其次要加强对房地产的金融和土地调控,可以适时地采取结构性升息措施,抑制泡沫的继续发展;二是采取严格的土地调控政策,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增加中低档住宅的供给。第三是建立抑制房地产“泡沫化”的长效机制,取消预售政策,征收房地产税,新房住满一年以后才准上市,以抑制住房的过度投机行为[9、20]。
沈悦认为,中国政府选择一些政策工具的组合来调控房地产价格:通过央行控制的利率和再贴现工具;通过一些监管政策如准备金、资本要求,以及对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行管制,帮助抵御房地产相关信贷供应流动性的巨大变化带来的冲击;通过逆景气循环的财政政策,消除私人部门的超量消费或者消费不足,进而影响总产出和私人部门的消费;通过选择性的税收变化降低或提高资产交易的实际税收回报。但调控政策出台时间应十分慎重[21]。
谢百三、王巍认为,轻易捅破房地产泡沫并非明智之举,应该采取以下的措施:一是控制整顿银行信贷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一个不可或缺因素,也是影响房地产需求的重要因素。因此,合理限制信贷是优化资源配置和银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银行风险的关键。二是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三是积极推进部分地区的廉价房建设,以寻求供需平衡,让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缓慢上升,才是释放和化解风险的良策[22]。
文林锋认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调整供求关系,增加供给,控制需求,即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住宅供给,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投机炒作行为,把扰乱市场等不合理的需求排斥在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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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With a rise in real estate prices in some cities and some new measures determin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The specialists and scholars controversy on whether real estate bubbles occur or not becomes hotter.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specialists and scholars distinct Standpoints about bubbles,the reasons for real estate bubbles and solutions to real estate bubbles which are brought forward by the specialists and scholars.
Key words:real estate;bubbles;review[责任编辑 安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