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大学校园建设法治路径研究

2014-10-08 22:49蒋冰晶陈鸿雁马立民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3期
关键词:大学校园和谐关系

蒋冰晶 陈鸿雁 马立民

摘 要:和谐大学校园的实质是大学校园的九大关系的和谐。在九大关系中,师生关系、教师与校管理人员的关系和干群关系是基础关系,其反映了大学内部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三个群体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通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校内规则进行调整。和谐大学校园建设的法治路径主要有:制定校内规则,平衡权利义务关系;公开校内规则,培育法治思维;宣扬校内规则,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关键词:和谐;大学校园;法治;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179-03

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校园建设离不开作为现代社会进行权利分配、义务界定和利益协调的法律规范。以法律精神为基础,以法治原则为支撑、法律规范为依托,调整高等学校内部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校园内部各要素的积极性,实现校园的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有助于实现大学校园和谐。

一、大学校园群体结构分析

和谐大学校园的实质是大学内各类关系的和谐,对校园九大关系的“应然”和谐状态和“实然”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是本研究的基础。

1.师生关系

学校内的教师可分为两大类:讲授教师和管理教师。讲授教师就是一般所言给学生上课的、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或科研的教师;管理教师包括学校各类行政人员。现代教育是高度社会化的教育,两类教师从各自的角度,对学生进行教育。当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6条、第47条和第48条的规定,只有取得教师资格,被大学校长所聘任的,才能够成为教师。本文所论师生关系是指讲授教师和管理教师与在校取得学籍的学生之间的关系。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应该是尊师爱生,我国高校师生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积极的“和谐的”。师生之间关系不和谐的方面主要是:教师课程供给和学生学习需求之间的矛盾;教师对学生学习评判是否客观公平;管理教师对学生管理是否科学,对违纪学生处理是否妥当等。

2.教师与校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教师与校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称为是讲授教师和管理教师之间的关系。这组关系的实质应该是学校员工内部关系,但因他们是两类工作性质不同的群体,他们之间既是共同育人的平等协作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管理教师具有服务与管理的两面性,对讲授教师的服务义务和对讲授教师的管理职权相结合。互帮互助,协作配合是两类教师之间的正常和谐关系,与之相反的就是服务不到位和不服从管理。

3.干群关系

干群关系的实质是围绕学校行政管理权力发生的关系,干群关系是影响任何社会领域的一个基本关系,这对关系又是决定某一社会领域的运行状况。大学校园有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等三大权力体系。一般说,党委及党的系统掌握大学的政治权力,其目标是办学方向正确;校长及相应管理系统掌握大学的行政权力,其目标是保证办学的秩序、效率和质量,其工作是控制和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包括人、财、物;由教授组成的校学位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掌握大学的学术权力,其目标是维护学术和教育自由并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其工作是进行学术和教育评价。

4.其他六类关系

除了师生关系、教师与校管理人员的关系和干群关系之外,在当今中国,大学校园内还存在党政关系、党团关系、在编教工与编外勤杂工的关系、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之间的关系、学校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等六类关系。这六类关系中,党政关系、党团关系式两类政治关系;其余四类关系应该是一般的同业关系和民事关系。

对上述关系进行梳理的意义在于:哪些关系是影响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关系,并且其中的哪些关系是通过法制化建设能够和谐化的,而其中的哪些关系又是通过学校内部规则的完善所能够调整而和谐化的。

二、大学校园三大基础关系的制度调整分析

所谓制度就是一系列的规则,不同的关系受不同的制度调整,校园九大关系依托各类制度及制度平台。

1.大学中三大基础关系的法律分析

在九大关系中,师生关系、教师与校管理人员关系和干群关系是基础关系。在我国,大学一般指国办大学。国办大学承担国家赋予的向国民提供高等教育的职责,大学与学生之间既存在教育管理关系,也存在生活服务关系。学校和学生的教育和教学过程是一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高等学校经由国家法律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教育法》第28条的规定体现了大学的这种特性。第28条规定,……(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体现了学校和学生之间、学校和教师员工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第37条、第38条、第39条和第40条的相关规定,大学所提供的教育是代表国家对公民实施的一种职责性公共服务。大学和学生之间形成的特殊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影响师生关系,使其也带有浓厚的行政法律色彩。

2.大学中三大基础关系的法制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部法律是调整大学学生、教师和学校三方面关系的基本法。除此之外,还有主要以调整学校和学生之间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高等教育职责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发布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的通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纠风办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12部。有两部主要调整学校和教师之间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endprint

3.大学依法自治:一个具体案例

教师甲独自组织教学和考试,要求学生把完成的电子考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他,同时把自己的邮箱地址告诉给了学生,并提出以他某日前收到邮件为准,迟交者按旷考处理。到期他仍未收到两名的邮件试卷,后教师甲对这两名学生按旷考来处理上报,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按照旷考对学生予以处理。学生不服,上诉至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事后查明,学生发邮件时写错了邮箱地址而导致教师甲没收到。网络交卷的方式是教师提出的,教师有责任、有义务高度地注意网络交卷所带来的意外,并为这种方式所出现的意外负责。其实,即使学生不记错邮箱地址,由于网络原因,也可称发生迟交的情形,因此,教师在到期没收到邮件时,一定要采用电话询问,或其他方式与学生联系。教师甲虽有考试方式的确定权,也有考试规则的设定权,但是,他所设定的考试规则使自己承担了较小风险,而使学生承担较大风险,这显失公平。至于组织考试的权力是否能够下放给教师,如果受到质疑的话,学校管理部门是否应该负责也个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明确,大学有了自治权,但更重要的是依法律的规定或依法的精神制定好校园自治规则,即会用自治权、用好自治权。

三、大学校园法治路径

法治的实质是事先有制定良好的规则,依此行事,事后依此协调,即实现大学法治的重要途径在于校内规则的制定、公开和执行。

1.制定校内规则,平衡权利义务关系

完备的法律和依此而制定科学规则,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第32条至第38条规定,大学具有极高的自治权。在招生、招聘、教学、科研、考试、考核、对外交流、奖惩等多方面工作中,大学有权制定规则、依法治校,完成法律所赋予的教育职责。“学校规则的制定相当关键,在已发生的纠纷中,造成学生管理侵权行为的源头,绝大多数都是源于高校的规则”。在制定各种规则时,要坚持不能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冲突;平衡学校的教育目的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探寻二者合理兼顾的制度“临界点”。第一,实体内容方面,学校秩序与学生权利要兼顾,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改变工作中过分限制学生行为的传统做法,应自觉形成管理是制约管理者权力并落实管理者责任的现代法治理念,并将这种理念具体化为规则。第二,从程序方面,制定规则要听取一线教师、学生的意见,他们的意见要实质吸收,才能真正使这些制度贯彻执行。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一般来说所有的管理制度都是高校内的相关部门制定的很少经过自下而上的讨论许多制度是教师或者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颁布的由于它是部门制定当然带有浓厚的部门利益这种未经充分民主讨论的制度带有先天不足不被人认同或认同低就不足为奇了。”

2.公开校内规则,培育法治思维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本前提,“有法”要求法律不仅让执法者知晓,而且要让国民知晓,公开是知晓法律的必经途径。利用互联网搜索河北省三所大学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在其部门网上所列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校内自治规则(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外事办、科研处、财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规划与建设处)公开情况(网络查询截止日为2013年4月25日),发现某省工业大学共85部,省综合大学108部,某省滨海大学40部,公开的数量与实际制定的数量相比,并不多。有的学校行政管理上有单独的办公网,将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校内自治规则在互联网上公开,没有在互联网上公开。公开在办公网上的,只能是管理人员了解,学生和教师两大被管理对象并不能看到。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公开,无论制定得多么详细,只要不能够被管理者所充分知悉和了解,其效力和存在的意义就不能达到预定目标。“目前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现状很不乐观,还有很多方面需进一步改进优化,使得高校信息公开网站标准化、规范化,高校信息公开网站既是一扇展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门窗,又是一架沟通高等学校和公众的桥梁。”

3.宣扬校内规则,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制定了规则,公开了规则,还只是停留在法治的假设的状况下,要实现真正的法治,必须宣传,让每个人知道法的内容、知道法的运行方式。简单地说,法治社会建设,关键要宣传法律,这是一个基本方式和基本要求。依法治校是达到和谐大学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依法治校的关键就是要宣传规则。对于学校工作人员,学校各部门开展多形式的行政行为法律化、规则化竞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尤其是宣传依法治校的理念。对于大学生而言,既要重点把握以课堂教学、学则学习等教学环节进行显性法制教育,也要重视开展以模拟法庭观摩、法律动漫大赛等等课外社会实践和竞赛式隐性法制教育,构建显隐结合、内外结合,全程、全员参与的一体化法制教育网络。

大学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区域,是由数组关系组成的社会网络,尤其是青年人和知识精英积聚的区域,承担着培养人才、创造传播知识和思想、传承和引领文化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功能。但也更加渴求并敏感公平正义,所以也是一个容易引起群体事件发生的社会区域。所以,必须对校园内的各种关系进行类型化区分,根据关系类型的特点,依法治理。

参考文献:

[1] 朱钰珏.我国高校师生关系的现状与改善策略[J].现代教育科学,2011,(1):57.

[2] 湛中乐,李凤英.论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M]//湛中乐.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5.

[3] 周光礼.教育与法律——中国教育关系的变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 许璐璐.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2,(9):93-95.

[5] 曹云亮.高校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现象探析[J].现代教育管理,2012,(4):79-83.

[6] 马海群,吕红.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现状调查与优化对策[J].图书情报工作,2012,(5):128-133.

[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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