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何鑫是哈尔滨市某高校的一名大一学生。暑假期间,经同学介绍,何鑫找到一家手机卖场做销售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促销十天,每天底薪50元,另按销量向何鑫支付提成。何鑫干满十天后,向经理索要工资,然而对方说销量不好,拒绝支付工资。本案中,何鑫该怎样维权?
【支招】
针对这一案例,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邹元新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在校生假期兼职并没有明确的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常常无法可依。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暑假打工,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等均无法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何鑫可以向政府部门、老师求助,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打短工,首先要了解工作单位是否合法正规,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面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当然,防范侵权最好的方式还是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内容。同时,兼职学生也要有意识地保存工作证明,如劳动协议、出入证、工作服和考勤记录等工作过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据劳动协议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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