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荣 孙俊红 任广睦 贠克明 王英元
[摘要]我国的法医学教育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和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三位一体的法医学专业教育模式,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教育教学模式必须从以知识发展为导向的学科中心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生中心模式转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核心能力要得以提高,在专业方向、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就势在必行。
[关键词]法医学教育模式应用型人才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C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13-0090-02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不断进步、发展与完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发生着本质的变化,社会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高校承担着为地方培养人才、创新科技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因此必须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战略转移,实现从学历教育到能力本位的根本转化,在教育观念和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医学人才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高校是我国科教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的摇篮。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大学是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的结合点,通过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服务于社会,通过科学发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服务于社会,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大学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1]
另一方面,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高等教育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从一元的精英教育走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多元化教育。这一转型也意味着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模式必须从以知识发展为导向的学科中心向以社會需求为导向的学生中心模式转变,也就是更加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训练。[1]
尽管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医学教育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和在职教育的法医学专业教育体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用人单位对法医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交往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要求我们对法医学专业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做出调整。对于法医学专业教育来说,如何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三位一体的法医学专业教育模式、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医学人才就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
从教育理念上讲,应用型人才培养应强调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重点,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体培养目标应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核心能力的提高。在专业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应以知识的应用为重点。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能力为中心,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本科层次教育,既有着普通本科教育的共性,又有别于普通本科自身的特点,它更加注重技术性、实践性和应用性。
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突出“应用”特征的同时,还要突出“高素质”特征。在知识方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一方面要有一定的知识广度,不仅要掌握系统科学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实践技能;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还要有过硬的应用性知识、一定的科学人文知识和社会交往能力。另一方面他们要有一定的知识深度,要从以“够用”和“实用”为限的要求逐步向“基础扎实、增强后劲”转变,从掌握职业岗位技能和技术的操作性要求的知识逐步向掌握完整、系统和科学性的专业知识体系方面转变。[2] [3]
三、高素质应用型法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一)完善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
与医学院校其他专业的本科教材建设不同, 法医学规划教材是由教育部、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规划的,包括《法学概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十余门课程,所有具有法医学专业的大学都开设了上述课程或主要课程,也已培养了一大批法医学专业人才,他们在司法实践中为侦查和审判提供了强有力的、不可或缺的科学技术支持。但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及诉讼制度的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对法医学工作者所提供的法医学鉴定证据的合理性、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4]而目前的课程设置尚远远不能满足法制建设的需求,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调整或加强。
(1)加强法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目前,多数院校的法医学专业还未开设法学课程,培养出的学生在解决专业难题过程中需要法律知识时仍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4]因此,我们在课程设置上需要增加法医法学和法律基础知识课程,这样才能培养出秉承法学理念、按照法律要求,正确、规范、科学、公正地为司法需求提供法医学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
(2)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更新。现代法医学的最大特点是知识和技术的更新速度非常快,而培养应用型人才必须是以接受新知识和新技术为前提。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强调“新”字和“导”字,即引导、传授学生接受新知识和新技术,理论课和实验课增加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教学,将一系列研究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在秉承和弘扬传统特长的基础上,注重教学理念的更新,将科研成果用于教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加强实验课教学,突出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增设开放性实验和模拟科研实践。整合与优化常规实验项目,对原有的实验项目进行筛选,补充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新实验,增加实用性、探索性实验的比例,构建宝塔型的认知实验、基础实验、综合实验与设计创新实验四个层次的实验教学平台。通过实验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而且还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4)增加选修课如历史、文学、哲学、艺术等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
(1)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学生主体性教学,推进启发式、讨论式、研究性学习,建立基于校园网的多样化、自主性的教学和自主学习系统,提高学生应用知识和自主学习的能力。根据社会需求和不同的课程内容,以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采用多种教学法,如以案件为引导(CBL)式教学、以问题为中心(PBL)式等教学方式。
(2)提倡案例式教学,培养学生临案动手能力。选择典型案例,先让学生了解案情后自己制订解剖方案、亲自动手检验尸体、观察病理切片,然后分析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并书写法医病理学鉴定书,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开展司法检验、鉴定的实际工作技能。
(3)积极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增加录像和动画演示,突出形象化教学;建立基于校园网的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学内容,通过CAI课件、教学录像、网络课件、图库、试题库等网络教学资源,精简授课学时,解决信息量大与课时少的矛盾。同时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改革考试方式,积极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
改革传统的以知识继承和记忆为主的考核方法,将平时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实验课技能操作融入考核内容,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和融会贯通的能力,达到重视实际操作和专业培训的目的。理论课考核方式除考核学生对该课程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外,应减少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题型,加大案例分析题的权重,更倾向于能力测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就感兴趣的课题进行文献查阅、课题设计、实验操作、论文撰写,并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四)丰富课余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教学之余,还应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可通过举办法医论坛、学术讲座等普及法医学常识,提高本专业学生学习法医学的兴趣,同时使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对法医学有所了解;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文化活动,鼓励、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包括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还可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学生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诸如计算机操作、机动车驾驶、法医专业摄影等专长。
总之,应用型人才培养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医学人才,就必须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制度、学生管理等方面对现行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模式实行改革,积极推进以继承为基础、以发展为目的、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价值取向的新型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1]潘懋元.中国高等教育的定位、特色和质量[J].中国大学教育,2005(12):78-79.
[2]钱国英,王刚,徐立清.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及其培养体系的构建[J].中国大学教学,2005(9):54-56.
[3]陈仲庚.地方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构研究[J].现代大学教育,2008(1):102-103.
[4]倪志宇,马春玲,丛斌等.法医学本科生教育模式改革探讨[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9(2):143-144.
[责任编辑:覃侣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