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为文
“明星”吸毒现象分析
“明星”吸毒,早已不是新闻。在网上搜索相关案例,一连串光鲜的名字跳入眼帘:贾宏声、朱洁、张默、满文军、谢东、莫少聪、孙兴、李代沫……其实远不止这些,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演艺圈、文艺界、音乐界沾染毒品的确实比较多。我们近几年也抓了几个明星,公开处理了几个明星,那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明星”涉毒,几乎可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明星”为何更容易沾染毒品?原因不外乎这几点:一是“明星”拥有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经得起购买毒品的“高消费”;二是“明星”工作压力大,生活空虚,需要排解心理压力,寻找精神寄托;三是受娱乐圈不良风气的影响,受他人撺掇和蛊惑;四是企图寻找刺激,寻找灵感,激发所谓的创造欲望。
众所周知,“明星”一般都属于经济收入较高的阶层,开出天价出场费的“明星”大有人在,哪怕是正常的演出酬劳,也不是普通民众的收入可比的。因此,“花钱如流水”“一掷千金”等词汇用在某些“明星”身上不为过。正是这样的经济条件,为”明星涉毒”提供了经济支撑。
诚然,“明星”们在享受高收入的同时,还得忍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高强度的演出自不待言,日常生活中受到的过分关注和审视,也使他们长期处于高度紧张或重压之下,容易产生焦躁、抑郁、烦闷等不良情绪。业内人士指出,现在的娱乐圈,表面看一派欣欣向荣,实际上操作很不成熟,许多急功近利的做法层出不穷。一旦某个“明星”和一家公司签约,公司更多是把其当作一件赚钱的工具,而不是当作一个人来看待。只要艺人能够通过唱歌演戏、参加活动给公司挣钱就行,至于他们的私生活,公司根本不过问。这样的管理模式,会给艺人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客观上促使他们通过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来缓解压力。
与很多社会群体一样,“明星”这一群体同样有自己的“圈子”,要想进入某个“圈子”,就得接受该“圈子”的行为方式,哪怕是违法的。在某些特定的“明星”“圈子”里,大家各自“拉拢一批人”,相互利用,相互蛊惑,形成了一种不良的风气。2010年,因演唱《九月九的酒》而走红的歌手陈少华涉毒被拘。据媒体报道,他是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被好友怂恿吸毒的,尽管他一再拒绝,但最终经不起好友的“热情”,“出于好奇与碍于朋友的面子”,“玩尝”了几口冰毒。2011年,影星莫少聪因涉毒在北京被捕,莫少聪称自己不是因为兴趣,而是身不由己,“当时一大堆人在场,我是碍于面子,觉得吸完就可以走”。
还有一些所谓的“创作型”“明星”,面对创作压力,面临创作困境时,便企图通过吸毒来刺激灵感。例如导演张元吸毒被抓后,曾表示第一次吸毒后,感觉似乎非常好,思维也畅通无阻了,慢慢就对毒品产生了依赖。
毒品猛如虎,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何种目的,都掩盖不了触碰毒品的违法行为。不管是谁,一旦“涉毒”,都必须严惩不贷。
“明星”吸毒的负面效应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占有的社会资源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较大,其言行举止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因此“明星”吸毒给社会带来的“负能量”不容小觑,尤其是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更为令人担忧,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警惕。
2011年6月19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以《明星吸毒,毒害社会》为标题,重点关注“明星”吸毒对青少年的影响。该节目提到了一个叫小翟的少年,15岁的时候因为偶然了解到自己崇拜的一个“明星”在吸食毒品,于是怀着好奇的心理学着尝试了几次,不想“一发不可收拾”,从此染上了毒瘾。
这样的例子叫人揪心,更让人深思。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缺乏对事物的准确判断,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并且善于模仿,对于许多事情都想亲身体验,当得知自己所喜欢的“明星”在“寻求某种感觉”而吸毒时,他们就极有可能“要追求同样的感觉”而模仿。还有一些在校老师表示,有的学生觉得“偶像”吸毒的形象与平时的形象反差太大,自己想不通,学习、心情因此受到了影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任宝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许多青少年关注明星,如果对吸毒等负面事件没有很好地引导,很容易出大问题。”他认为,现在青少年的业余生活太贫乏,缺乏健康的游戏活动,更缺乏合理的时间和空间,导致他们的注意力被网络和影视作品所吸引,花了大量时间去看娱乐八卦新闻,从而出现一些不良的“追星”行为。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2年一项针对全国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有近七成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文体“明星”,主要是歌星、影星和体育“明星”,而其他领域杰出人物被视为偶像的比例仅占一成多。占据如此高比例的“明星”群体,其言行举止对青少年“粉丝”的影响可想而知。据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分布已经呈现低龄化的趋势,目前全国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吸毒已占到60%左右。尽管说“明星”吸毒与这一现象构不成因果关系,但青少年“涉毒”低龄化、扩大化,以及易受蛊惑、善于模仿等特点,都对众多“明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少“明星”在吸毒被抓后的各种狡辩行为,也给青少们带来了恶劣的影响。虽然目前青少年模仿“明星”吸毒的例子并未普遍化,但某些“明星”吸毒的原因、处理问题的方式,都会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不良的影响,如果任由某些“不负责”的“明星”继续活跃在公众视野中,其产生的负面效应真是不容小觑。
笔者浏览过一些涉毒“明星”的贴吧,发现有许多“一边倒”的非理性声音,例如在百度“莫少聪吧”,有一个网友这样说道:“永远都支持莫少聪。人无完人,人活一世谁还不犯点儿错误呢!有太多的艺人吸毒了,这算得了什么啊,作为艺人,压力太大,有朋友相聚吸些大麻,很正常嘛。”如此为“偶像”辩护,其表现出的“无所谓”的态度,真是让人忧心。
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
在如今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社会对“明星”的关注似乎太过火热了。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孙抱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对“明星”的过度崇拜和炒作,应该降降温了,现在很多重大活动都邀请“明星”出场做代言,媒体的炒作又形成扩散效应,整个社会把“明星”的作用看得太重要了。endprint
把娱乐“明星”捧得太高,反之却把具有思想深刻内涵的东西忽略了,这些都说明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提供给青少年积极向上的东西太少。信仰的迷失、学校教育的功利化、家庭教育的片面化,都容易导致青少年盲目崇拜娱乐“明星”。
因此,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学校、社会、家庭、媒体、政府等方面都必须有所作为。
学校方面应该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逐渐建立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和价值观,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具有积极意义的课外活动,让学生的课余生活多姿多彩,把多余的精力转移到追求积极向上的东西上来。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纠正青少年存在的反常心理倾向,如自卑感、逆反心理、焦虑情绪或其他精神障碍,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引导学生从容地面对现实生活。
社会应该倡导正确的主流价值观,对于违法乱纪行为应该“零容忍”,多树立正面的榜样形象,引导青少年多追具有正能量的科学家“明星”、教育家“明星”、教授学者“明星”等,而不仅仅局限于影视娱乐“明星”。当然,在塑造正面榜样的过程中,应从人的本质出发,多塑造灵活生动、接地气、有魅力,易于被青少年接受的榜样群体。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深刻明白“明星”群体有可能成为孩子前进的动力,也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细心观察孩子的“追星”行为,引导孩子正确审视“明星”的各种行为,当发现孩子过分沉迷于“追”某个娱乐“明星”时,要及时提醒孩子适可而止,一旦发现孩子所追的“明星”出现丑闻,则应该有针对性对孩子进行劝导,降低孩子模仿不良行为的概率。
媒体在报道“明星”群体时,不应大肆宣扬对“明星”的个人迷恋和崇拜,更不可炒作“明星加工厂”“一夜成名”之类的新闻事件。对于像“明星”吸毒这样的新闻,媒体更应把握好分寸。一方面通过媒体报道,加深公众对违法乱纪行为的认识,带动和引导全社会谴责违法乱纪现象;另一方面不应该将之“娱乐化”,更不可过分渲染“明星”违法乱纪行为的细节,以防效尤。
政府方面,则可考虑增加公众人物违法和触犯道德底线的成本,一旦某个“明星”的违法行为被法律认定,就应该劝使其脱离这个领域,不能再以“偶像”“明星”的身份示人。应严格限制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公众人物继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淡化他们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然,广大青少年自身也应该辩证地看待“明星”,要多从“明星”身上汲取正能量,对于“明星”做出的某些违法乱纪行为要认清事实,辨别是非,不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就特别宽容,不要沉湎于“追星”无法自拔。
(责编 欧金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