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珍珍
摘要: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渐降低和取消,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有力工具,越来越受到各国青睐。目前,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纺织品行业作为我国的优势出口行业,深受其害。分析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现状、特点,明确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方案。
关键词:反倾销;纺织品出口;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4005501
1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特点
1.1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自1979年8月我国遭遇第一个反倾销案以来,我国纺织品的立案调查数和裁定数均排列各国之首,涉案金额庞大,高达几百亿美元,使我国成为国际滥用贸易保护主义受害最大的国家。
接连不断的反倾销,为我国纺织企业的出口设置了极大的障碍,迫使一些颇具国际竞争力的纺织品被进口国拒之门外。随着中国加入WTO,纺织企业以其低价格和低成本竞争优势,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中国纺织工业还将受到长期的反倾销困扰。
1.2我国纺织品出口遭受反倾销的特点
(1)提出反倾销的国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美等传统的反倾销国家是对我国纺织品发起调查的主力国,但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纺织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量迅速增加。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世界各国对我国纺织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30余起,有80%以上来自发展中国家,使得我国纺织品贸易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恶化。
(2)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和数量不断增加。
进入20实际90年代,我国纺织品出口频繁不断的受到反倾销调查。列入到反倾销目录中的纺织品已从一般的纱线,棉胚布扩展到印花布,棉线,棉毯,服装等在内的各种纺织产品。如1994年4月,智利我国19个税则号的纺织产品进行了仲裁,并征收了大量的反倾销税。
(3)征收反倾销税大幅上升。
中国纺织业凭借其优势大规模出口,给进口国造成了巨大压力。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的纺织行业,防止中国纺织品的大量涌入,大幅度增加反倾销的税率,以期削弱中国纺织行业在全球的竞争力。此外,我国部分企业不了解国外的相关法律,因此进口国在对我国纺织品进行倾销调查时,特意夸大对其企业的伤害,来增加反倾销税率。如秘鲁与1995年5月对我国的牛仔布终裁征收10%~50.97%的反倾销税,1996年3月又对我国的服装征收10.63%~91091%的反倾销税。
2我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2.1遭受反倾销的国际原因
(1)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随着关税壁垒的逐渐减低和取消,新贸易保护主义逐渐从各国兴起,不少国家常常以维护公平竞争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该反倾销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许多国家都把它作为首选的方便和有效的保护措施。我国的纺织品在原材料和劳动力的优势,对进口国造成了强大压力,进口国为了保护自己的纺织业采取如对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削弱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
尽管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没有在国际市场上的到普遍认可,所以依然遭受“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待遇。在此情况下,我国的纺织品企业在“市场经济”资格的申请方面也达不到欧美的严格标准,加大了出口产品被裁定倾销的概率,成为进口国排挤中国纺织品的合理借口。
2.2遭受反倾销的国内原因
(1)纺织品出口具有成本和价格竞争优势。
我国的出口产品中,作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纺织品的出口一直名列前茅,为我国赚取了大量的外汇。我国是最大产棉国加之丰富的劳动力,使我国的纺织品价格相对与其他国家相对便宜。纺织品的低价格竞争优势是许多国家及国际上的竞争对手无法匹敌的,所以中国的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便有了倾销的嫌疑,遭受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也是在所难免的。
(2)被诉企业不积极应诉。
尽管免除不了国外企业的恶意打压,但我方不积极的去应诉才是多次遭遇反倾销的重要原因。部分出口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国外反倾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以及缺乏应对反倾销的应诉机制,当被外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时,不积极应诉。有的企业由于应诉反倾销调查成本高,耗时长,成功率低等原因而不愿应诉,使对方不战而胜,导致国外企业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变本加厉,助长其扼制我国纺织产品气焰。
(3)出口企业营销策略失误。
营销策略失误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①对进口国市场缺乏深入了解,多数企业采取低价战略来争夺市场占有率,给人留下价廉物不美的印象。②部分企业不能根据进口国的需求及时调整出口数量,导致市场内纺织产品过剩,企业为了生存,行业之间过度竞争,低价抛售,给国外反倾销的机会。③出口市场过度集中。我国纺织品出口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国家,当产品的供给超过进口国的需求时,必定导致其价格下跌,遭受到反倾销调查。实际欧美已成为对华反倾销的最主要地区。
3遭受纺织品贸易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3.1从政府角度
(1)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健全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法都是以法规的形式呈现的,反倾销法的不完善,很难为应诉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所以,我们要在研究国外反倾销法的基础上,取其精华,继续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使其与WTO的规则相衔接,以更好的保护纺织品出口行业及和其他行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2)建立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政府要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该系统能够检测我国纺织品的出口数量以及与进口我国的纺织品相关的各进口国纺织品的生产和消费市场的运行情况,收集国内外市场的有效信息,对可能遭受到倾销的纺织企业提供预警,指导其采取相关措施防患于未然。
(3)政府建立相关服务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
政府应建立反倾销服务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地应诉。反倾销不仅程序复杂,耗时长,费用高而且还涉及生产,财务,会计,管理等一系列的知识,专业性极强,所以需要专业机构和人才进行正确的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服务机制的缺失,许多企业往往是单打独斗,败诉率极高,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建立相关的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应诉。
(4)建立纺织品反倾销基金。
在反倾销诉讼中,由于成本高,许多企业无法承担这些成本,因此有时拒绝回应和应对不利的情况。为了降低成本负担,可建立反倾销基金,由同一行业的企业共同按比例筹资,国家也可以给与一定的资助,提供经济支持并给积极上诉企业和胜诉企业以相应的奖励,同时对于一部分不积极配合的企业要处以经济或其他方面惩罚,提高企业反倾销的热情。
3.2从企业角度
(1)国内企业要练好内功。
纺织企业之所以遭遇反倾销,最直接原因便是价格低廉,所以企业要注重自身的贸易行为,避免故意倾销。其次要优化产业结构,遵守纺织品出口秩序,不盲目竞争。
(2)培养反倾销应诉的专业人才,积极应诉反倾销。
目前我国应诉反倾销的高级专门人才少之甚少,难以为应诉企业提供有力支持。因此,为了提高自己的应诉能力,纺织企业要积极选拔一批国际商务人才,并对他们进行反倾销培训,使其了解反倾销的程序,规则和复审内容。
(3)企业要积极应诉反倾销调查。
首先企业要了解WTO的反倾销机制;其次,培养和强化“积极应诉益处多”的思想;最后企业要找出谁是责任主体。如果确是我方故意倾销,要在进口国进行调查时,积极配合,共同协商,诚恳道歉,并通过承诺的方法停止对方起诉以便为我方留下一个良好的声誉。如果是进口国为保护本国产业,恶意为之,企业就要积极请求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援助,聘请反倾销专业人才和律师,广泛收集应诉资料,据理力争,灵活应对,不给进口国可乘之机。
(4)注重技术创新,增强品牌意识。
随着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不断加强,仅以低价占据市场已非上策,而且很容易在国际上受到反倾销诉讼。既然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低价格产品,那么企业应转变策略,要以质量而不是价格取胜。要完成这个转变,企业就要加大科研投入,更新技术装备,提高制造工艺,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提高纺织品的附加值,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打造自己的纺织品牌,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企业还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或者与跨国公司联合研发,掌握最先进的纺织品生产技术,提高对市场风险的应对能力,稳固自己的在国际上的地位。
3.3行业协会方面
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和组织协调功能使其在反倾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是本行业所有企业利益的代表,不但要帮助企业培训反倾销方面的人才,还要在反倾销发生时,积极地联系和组织相关企业,充分准备应诉材料,调整行业力量,利用各方面的有力因素,还可以与国外反倾销调查政府谈判,以积极地态度用法律和法规去应诉。在政府方面,行业协会要积极帮助其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并依据本行业的市场和发展情况,向政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其在反倾销中的作用,最大限度的维护本行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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