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
——以福建省十六所民办高职院校为研究对象

2014-09-22 03:03廖斌斌
文教资料 2014年15期
关键词:民办队伍辅导员

蒋 雯 廖斌斌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
——以福建省十六所民办高职院校为研究对象

蒋 雯 廖斌斌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是思想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但由于民办高职院校的自身发展限制、资源和支持力度缺乏和人事制度等相对劣势,民办高职院校的生源素质导致的管理难度大的原因,导致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面临重重困境。本文通过对十六所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保障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稳定和持续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民办高职院校 辅导员队伍建设 对策建议

一、数据来源

我们通过设计信度和可靠度较高的调查问卷,获得一手数据。调查总体为在福建省十六所民办高职院校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担任辅导员工作的人员。由于条件和经费的限制,此次正式调查共发放问卷160份,收回问卷135份,其中有效问卷120份,有效率为89%。

二、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基本特征

截至2009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总数达到10.65万所,其中高职院校1215所,民办高职院校有286所,占23.7%,成为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21所。对于发展历史短暂的民办高职院校来说,与公办高校相比,由于民办高职院校是依照市场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生所交的学费、办学者的投资,因此无论是在硬件(如基础设施等方面)还是在软件(如师资队伍、生源质量等方面)都处于绝对劣势,教师队伍的流动性极大,尤其是辅导员队伍,基本上是应届毕业大学生暂时就业的“避风港”,很少有人愿意把在民办高职院校当辅导员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不断地学习、积累。因此,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上,民办高职院校面临更大的挑战和风险。

调查数据表明,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对本职工作具有极大的热情,78%的辅导员热爱辅导员工作,只有5%的辅导员不热爱辅导员工作。通过访谈了解到,这与现状基本相符,尽管很多辅导员描述辅导员工作类似于保姆,但是学生认可度非常高,对辅导员非常尊敬和热爱,而使得辅导员更愿意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

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对工作满意度不高,满意仅占23%,而一般和不满意分别占比49%和28%。

77%的辅导员愿意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只有23%的辅导员打算换一个职业。大多数辅导员并不后悔从事辅导员工作,这部分占比达92%,表示后悔的人数仅占8%。这说明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对辅导员工作具有高度的认同感。

78%的辅导员认为自己具备专业能力,只有22%的人认为自己不具备专业能力。通过访谈得知,一是每个院校再招聘辅导员时要求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一定的领导和协调能力;二是各大院校招聘时更倾向于思想政治大类专业;三是每所高职院校都会进行相关的辅导员工作培训。但研究发现,学生事务非常繁琐和复杂,尤其是学生心理问题更棘手,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具备的能力主要侧重于解决日常事务,对于如何开导学生,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维护心理健康等专业能力偏弱。

三、对策建议

鉴于上述分析,加强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物质条件和精神满足双管齐下,再进一步细化,物质条件需要从工资待遇、发展机会、工作量、政府支持程度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而精神层面则需要从提高社会地位、缓解工作压力、增强工作成就感等方面思考对策。

(一)社会层面:创造宽松环境,提升社会地位。

民办高职院校在我国虽然发展历史短暂,在诸多方面还存在弊端,但最近这几年来,随着政府政策的出台,民办高职院校发展迅速,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都取得较大的进步。公众应改变对民办高职院校的片面看法,客观公正地看待、评价民办高职院校及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公众应提高对民办高职院校的认可度,为师资队伍的稳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二)政府层面:优化政策,改革人事制度,加大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

在社会大环境下,积极有效的政府行为是确保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有效前提。目前我国民办教育涉及辅导员队伍建设主要有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2006年教育部24号《普通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时针对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等细节问题进行规定。《2006—2010普通高校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在加强辅导员教育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民办高校的合法地位,但执行力度不够,如在教育部24号令中第三章第6条规定关于高等学校要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现实中许多民办高职院校没做到这一点。第四章第11条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按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聘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很多民办高职院校却存在不上专业课不予计算课时工作量的情况,因此政策需落到实处。各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为相关政策的落实保驾护航。

此外,如果人事制度上能平等,不再是民办高职院校实行聘用合同制而公办高校实行事业编制,那么辅导员的心也就稳定了。当然,这样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三)学校层面:提升经济待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晋升和发展的空间渠道。

1.提升经济待遇,待遇留人。

譬如可以建立辅导员岗位津贴制度。辅导员岗位津贴制度与工作年限挂钩,年限越长,岗位津贴越高,从而使有经验的辅导员长期留在辅导员岗位上,同时也适当给予加班工资,补偿辅导员的无形成本等。还可以改坐班制为轮班制。平日里可以采取辅导员轮流值班,日常生活中的琐碎事情可以由轮班辅导员处理,碰到重要事情或紧急情况时,轮班辅导员可以向院系总支或负责的总辅导员汇报。

2.打破常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打破辅导员工作职能按照班级分割的界限,使辅导员队伍人力资源形成开放流动,其实是以工作项目为核心、人员功能为协同的管理模式。将辅导员队伍划分成两大职能模块。一部分从事事务性工作,比如各种申请和咨询等;另一部分按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需求类别组成专业工作团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两大模块的人员定期换岗或挂职,使人员素质互补、工作职能衔接。

3.提供上升通道,解决辅导员的职称评定和出路问题。

拓宽辅导员晋升和发展的空间和渠道,解决好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出路问题。当辅导员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后,如带完一届学生(三年),根据其工作表现、专长和个人特点等可以有安排转岗、学习深造、提拔、专业化、培训等,使辅导员知识得到更新,在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得到提高的同时帮助辅导员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让辅导员明确自己的职业上升通道,对未来有盼头,从而增强队伍的稳定性。

(四)辅导员自身层面:增强职业认同感,注重学习和自我提高,正确认识和释放压力,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

首先,辅导员要增强职业认同感,“辅导员不仅是“学生的人生导师”,还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这份工作是教育人培养人的,不是“不能胜任教师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只要有热情,谁都能干”的“没有地位”的职业。其次,应该注重学习和自我提高,提高专业素质,一方面是专业知识,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科知识,比如: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另一方面是实践技能,即运用谈心、网络、课堂教育等载体了解学生所思所想,引导学生发展。还要主动攻读相关专业的学位,提高自身的学历层次;参与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积极参与授课,可以撰写相关的工作论文、积极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等领域的课题和科研项目。再次,注重培养创新意识,实现工作内容和方法的创新。尽可能贴近学生,如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及网上平等自由交流等。最后,正确认识压力、学会释放压力,对于充当“学生保姆”的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来说压力是不可避免的。辅导员除了正确对待来自领导学生各方面的压力之外,也可以通过体育锻炼、心理健康讲座、各种放松训练法、培养业余爱好等途径和方法释放压力。

[1]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EB/OL].2004.

[2]张学安,甘家武.高校辅导员队伍稳定性探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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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苗芳,虞毅.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9):197-198.

[5]宇传华.SPSS与统计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本文是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析——以福建省十六所民办高职院校为研究对象》成果之一,项目编号:JB1261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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