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廉政公署里,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杀手锏”——卧底。这些无名英雄的工作充满了惊险刺激,堪比好莱坞大片——
卧底培训整容洗脑
24岁那年,我加入香港廉署从事调查工作。没想到,不久上司就派我去做卧底,要我扮成一个刚出大学校门进入政府部门的愣头青。
我被送到廉署1999年成立的亚洲唯一的“卧底培训班”进行培训。培训包括心理测试、洗脑、过各种关卡等。培训最困难的要算“洗脑”了——必须从心里彻底忘掉自己,跟自己过去的20多年完全决裂,做到有人叫你的真实姓名或提起你的过去时,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经过短时间的训练,我终于做到了在别人叫“王家鸣”或者“阿鸣”时毫无反应,而在别人叫我的新名字“阿健”时会立即答应。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真像一名大学毕业不久的愣头青,我还接受了一次痛苦的“变脸行动”——整容,把显黑的皮肤磨白。手术时痛得我哇哇大叫,但手术之后,我发现自己真的变帅了。
接着,我出入大学生聚集的地方,记录下大学生挂在嘴边的时髦用语,不断地模仿,还烫了流行的发型。一段时间过去,从相貌、谈吐和动作上看起来,我完全就是一个在校大学生的样子了。
上演现实版《无间道》
我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卧底调查特区工商署下辖的影视娱乐事务处牌照部官员受贿案。当时香港影视娱乐特别是游戏机大行其道,成了商家的一块肥肉,而负责发放牌照的官员就成了商家贿赂的对象。廉署接到举报,怀疑该部门有人以个人或集团形式贪腐。很快,我在廉署的暗中帮助下,当上了一名普通的发牌官。
进入影视娱乐事务处牌照部整整三个月,我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举动。就在我开始怀疑上头得到的情报有误,觉得可以退出时,糖衣炮弹向我射来了。一天下午,一个同事下班前来找我,说一起出去吃个晚饭,陈部长请客。下班之后,我跟着他们去了一家豪华酒店,结果五个人一顿饭吃掉了四万多港币。结账时,陈部长潇洒地在酒店的消费单上签了个字。从饭店出来,陈部长又带着我们去一家夜总会“放松放松”。刚坐下不久,就有一个中年男人凑了过来,陈部长向我介绍说,这是朱老板,是他的好朋友。几小时过去,又消费掉两万多港币。快到午夜时,朱老板提议大家结账带小姐出去吃夜宵,顺手递给我一沓钱,让我帮忙结账。我一数,发现多了五万港币,要退给他,却被陈部长拦了下来:“差不多的,我们没人计较这些的,下次多多关照朱老板就行了。”
第二天一早,同事又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三万港币。见我一脸疑惑的样子,这个同事跟我解释说,朱老板等一个牌照很久了,正好这个事情是我负责的,希望我能够“帮帮忙”。于是我十分配合地收下了这笔钱,并马上给朱老板发放了牌照。这样,陈部长终于开始把我当成“自己人”了,他们大捞好处时不但不再避开我,还经常把“生意”介绍给我。
就这样,短短半年下来,我就分得了30多万元港币赃款,相当于我月薪的十多倍。如果不是亲自参与,怎会想到一个小小的发牌官也能收受巨额赃款?当然,我把这些钱全部上交了。
不久,根据我提供的证据,廉署很快将影视娱乐事务处的15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谋勇兼具巧解险境
2004年初,我受命卧底九龙的一家鸦片烟档。虽然在香港鸦片烟档是被允许经营的,但港府的控制还是比较严,一些鸦片烟档如想扩大经营或者想新开烟档,就向有关官员行贿。
开始时烟档的人根本不信任我。他们先是要我也吸食鸦片,我只好硬着头皮吸了几口,呛得直流眼泪。好在人家见我真的吸了,加上烟档的员工平时是不许吸鸦片的,也就罢了。
接着,烟档的一个高级马仔忽然提出要到我家拜访。我知道,这是他们想试探我,于是我连忙通知廉署调查处,请求配合。廉署紧急在外面为我临时租了房。因为烟档的人知道我成了家,廉署还专门给我“配备”了一个“老婆”。那个马仔来到我“家”里,四处看了个仔细,又问了我“老婆”很多事,幸亏“老婆”是我在廉署的同事,对答如流。
一天,我和烟档的几个人出去喝酒,大家喝得晕乎乎的时候,忽然有个马仔指着我说:“我怀疑你是廉署卧底!”所有人都盯着我看,我眯着眼睛、打着酒嗝说:“是……”大家都惊呆了,我故意大着舌头说:“是……开玩笑吧?如果……我……我真是廉署的,现在……也被你们收买了……”大家哈哈一笑,终于化险为夷。
此后,我慢慢得到了烟档老板的信任。然而,烟档的人大都有贩毒的背景,行贿也非常谨慎。他们谈事情时,大都会请对方去洗澡,大家赤条条地泡在水里把事情谈妥,根本无法录音和摄像。我只好强记谈话内容,然后回家再用笔记录下来。
虽然我一直都小心谨慎,但还是出了一次状况。有一次,我和烟档几个马仔乘电梯下楼,发现电梯里有个人是我的老同学,他冲我打招呼:“阿鸣,好久不见!”烟档的马仔全望着我,不知所以。我也与他们一样做木讷状,还好老同学见状也没再说什么,他一定很纳闷:这人怎么长得那么像他的同学呢?
这一次,通过我九个多月的卧底,廉署不光掌握了烟档向数名政务人员行贿上千万元港币的证据,还掌握了烟档贩毒甚至贩枪的证据,结果有9名政务人员因受贿被抓,另有23名涉毒、涉枪、涉黑人员被警方抓获。这些人并不是好惹的,事后有人传出话来,要花l000万元港币买我的人头。
我不得不再次出国整容。
卧底的“职业道德”
当然,卧底也有“职业道德”,一是尽量洁身自好,二是不能引诱别人犯法。但要做到这样,并非易事。
2006年7月,我被安排卧底调查旺角红灯区妓院老板向公职人员行贿事件,我扮演的是一个从别的警署调来的小警察。一天晚上,我随着涉贪警员来到一家妓院,那个同事似乎对新来的我不太放心,竟提出要我和他在同一个房间里“玩小姐”。这种事我以前也几次遇到,但我都设法糊弄过去了。但这一次,在那个涉贪同事的眼皮底下,只好与他“同流合污”。
此事给我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障碍,觉得对不起太太,又觉得玷污了自己的人格,甚至想请示廉署放弃这次卧底行动,但我最后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四个月后,我终于掌握了涉贪警务人员多次受贿达400多万元港币的证据。
虽然做卧底有很大风险,但我觉得这是正义的事业。据国际机构调查认定,香港是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我感到自豪。
(张源荐自《报刊精萃》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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