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这种分散登记的局面是基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而形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做法逐渐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弊端,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不动产的权属问题,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
对百姓来讲,期盼已久!
经过几年漫长的等待,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着落:近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同时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了明确的时间表:3年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更加有利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包括但远不限于反腐倡廉和房地产调控。正因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甫一发布,群情跃然。
不动产统一登记,若万珠之明。确认并保护产权,是它的目标和方向,因此,新政将肩负起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重任。
不动产登记系统有助于推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基础条件,房产税的推进将会明显加速。
更为重要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因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可谓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