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倾斜

2014-09-17 22:31张让
美文 2014年7期
关键词:自传记忆

张让

1

记忆是一座斜塔,每天更倾斜一点,直到终于全盘倒塌。

如果记忆是一座城,便是威尼斯。

2

记忆尘封,往往找不到路回去。

英国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在《荒野地》里写,散布英国各处有种古道叫低洼道(holloway),起码有数百年之久,甚至远至铁器时代。有的是旧时赶牛羊到市场的道路,有的是朝圣的步径,有的是划分土地的边界沟渠,有的是车道,年复一年,松软的白垩表土经人畜踩踏车轮碾轧深陷到床岩,平时是天然排洩雨水土石的渠道,暴雨来时便成了滚滚河流。这些古道后来废弃不用,长满了荆棘灌木杂草,完全不像路径,从地面下望只见一道深沟,阴森森让人止步。

有些尘封的记忆想必就是那个样子。

有些记忆你根本不愿再去回想。

3

若试图重建过去全部,可能吗?

你静心专注,回到记忆最初,立刻就面对一条鸿沟,或者应该说是断崖:那个最早记忆和自己出生差了好多年。首先你不记得在母亲子宫里,然后不记得出生,然后不记得头几年。一路回想下来,处处是坑坑洼洼小洞大洞。

记的何其少,忘的何其多!

4

我们总在忘记,唯独以为总在记得。

要像普鲁斯特那样深入记忆矿山挖掘,才会知道忘记的程度。

英国诗人艾德华·汤玛斯在《字》诗里写:“许多事情都忘了/对我来说一度相当重要的事情……”这好理解,不久后的句子便有点玄:“有些事情忘了自己忘了。”

有些事情忘得只剩轮廓,甚至连轮廓都很淡了,不过尽管内容不详起码知道曾有其事,也就是记得有那记忆——这是知道的忘,因为存留了记忆的记忆。有些事情则忘得干干净净,无形无影好似根本不曾发生过,这种是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忘——彻底消失,等于不曾存在过。这种忘不可能忘记——逻辑上不可能,正如一个人不可能记得从未发生的事,不可能忘却从未记得的事情。有多少记忆落入这个范畴?

套句老话:我们知道的记忆只是冰山一角。

5

记忆宛如一块破布,或许更如一张蛛网。

回忆是不知不觉的捏造,但因出于无意识,我们算不上是说谎。

维吉妮亚·吴尔芙在《往日速写》里有个地方这样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捏造的。”起码她自知对那事的记忆恍惚不清。

所以面对自传、回忆录之流,必须当小说来读。姑妄信之。

6

要等事过境迁了,才懂得种种的习俗仪式(生死喜丧节庆),不过是在为将来存留记忆。否则日复一日的平常禁不起时间巨轮碾轧,很快荡然无存了。所以不计工本大张旗鼓,为的是将那一天一事从平凡无名中拯救出来,给它形声色彩,给它戏剧,给它无穷放大的哀乐悲喜,让它从记忆迷雾里跳出来,像一面夺目大旗高高挂在时间的风里。

因此当我们跳前跳后照相,除了在留存记忆,更在创造积极取代原本记忆的摄影版本。等到发现自己的记忆真的让相片影像取代了,能不觉得一丝恐惧或惆怅吗?

7

有的日子记得特别清楚,一直想写。生翅会飞的日子。

不只是单单那个日子,而是所有类似的日子。

立刻想到的是两天,都因为在报上读到喜欢的文字而情绪大振。

一天,应是生气低迷亟需鼓舞的寒冬,在英国《卫报》读书网站上读到一篇报导,访问艾德华·汤玛斯传记《现在条条道路通法国》的作者,配了两部短片,带领读者走过汤玛斯生前经常漫游的山林和游毕休息的酒吧,还有是作者朗读书中谈汤玛斯怎么苦心经营某一首诗的片段。我看完两短片立即又回头重看,爱上了汤玛斯其人(之前并不知道他),也爱上了《条条道路》这传记和作者,决心美国版一出便买来看。后来果然买了放在iPad上,还免费下载了两本汤玛斯的诗集。

汤玛斯是个忧郁症患者,经常伤感到几乎活不下去,靠长途散步和写作来对抗。读他便是沉到他那片愁惨里去,惊人的是由这愁云惨雾当中,生出了清冷深沉的诗。

另一天,也许入春了,还是冷,在《纽约时报》网站上读到一篇某法国哲学家谈神游的文字。

这篇东西不好懂,也不好译,因为简直不通。起头就奇:“是个玩火的迷药。一片废墟……”接下来是一堆虚玄的句子,抽象不着边际,譬如:“是没有对象的明晰,被动的作为,始于放弃的追寻。”“忽然间,观念以前的世界。”要停下来想想才知道在说什么。可是正对我的脾胃,简直狼吞入腹。

在拜金拜物急功近利,迷恋名人传记自助手册,相信我无所不能的美国,颂赞仿佛浪费生命的遐想白日梦无异是纯光纯氧纯热纯能量,是点石成金时光倒流的魔术。我惊喜之余连读了好几次,越发坚信:只有一手葡萄酒一手笛卡尔的法国人写得出这种类似梦话和废话的东西来。

8

说大江东去,逝者如斯。

通过记忆,时间是这样奇妙。流动如水,如影片,我们可以任意在脑中剪辑放映,甚至快转倒转停格放大变形。我们的脑袋便是热闹辉煌的剧场和电影院。

可是,非常大的可是:量子力学说我们所知的连续时间并不存在,过去现在未来断续并存,如一叠扑克牌,可以随时抽取任何片刻,随意搓洗重新组合。

唯独我的理智拒斥这样的时间,我的感情拒斥这样的时间,我的想象拒斥这样的时间。那时间凝冻有如固体,过去现在未来并存的世界我无法想象,无法理解。那样固态,一切已定的世界简直恐怖,像宿命和轮回一样难以接受。那样的时间否定(起码嘲笑)我们的记忆,将它贬到纯粹虚构的荒野——尽管记忆远非铁证如山那样可靠。

9

找一本书,在书架上上下下找不到,却在角落里发现一本屠格涅夫的小说《春潮》,大理石花纹纸精装,还配了盒子,站在紫色也是精装套盒的维吉妮亚·吴尔芙的《达拉薇夫人》旁边。记不得什么时候买了这本书,也记不得看了没有。一点印象都没有,连书名都陌生。重读时发现毕竟看过——有的场景眼熟,有的句子还划了线。

看了多少书只留一片空白? 无异满屋书架上站的都是无字天书!

生命里有多少这类“浪费”?不能不觉得一种生命虚耗的枉然。

因为这样,所以博亥斯和纳巴可夫才一再强调 “阅读便是重读”吗?

10

在书里发现这样的句子:

“我们站在时间宽阔的大地上,这一刻因为记忆而真实,充满意义。仿佛活着是为了来日告诉这段过程,仿佛意义的产生以时间的消逝为前提,昨天的光必要越过历史回溯的不可能照来,给予今天诗和人情的温暖。”

若不是书就在眼前,不会知道便是自己《时间之脸》里的句子。我慢慢读过,几乎带着又喜又怕的战栗,渐渐一股熟悉又惊奇的感觉暖过全身——熟悉感是记忆穿过遗忘空谷的回音,穿过迢迢时空传来,表示其实我已淡忘。文字,或者记录的本质,即是在于卸除记忆,减轻大脑负担。书写为了便于忘记,正如摄影为了免于细看——这些辅助工具带来的方便最终便是一种磨蚀,一种毒害。

所以写了十几或几十本书,便相当于忘了那么多本书。有时出于需要重读自己旧作竟像读别人的,讶异:我那时已经有了这样想法?(惨不忍睹的地方就不用提了。)更深的感觉是:不太记得那个自己。

记忆里有太多这样难以辨认的自己,陌生到若在街上迎面撞见,可能互带敌意或怀疑否定对方——这人不是我!然立即更有另一种不信反弹:怎么可能?不是我是谁!

答案很简单:“我”从来就不是单数,而是复数。

11

视觉记忆始于观看,视而不见便无以记得。看只是眼睛的动作,见是意识知觉了所见,要有看有见才知看到了什么。在无心和有心之间,看见有种种层次。从草草一瞥只见大概,到钜细靡遗丝毫不漏,有无穷差别。记忆也是。

诗人詹姆斯·理查森散文短诗说得不能再好:

“记忆并非无限。如果我纤毫无遗细看这堵坑坑洞洞的墙那些视觉资讯便足以填满整个脑袋…… ”

事实是:我不曾那样好好看过一堵墙一朵花一张脸或任何东西。我的脑袋里装满了模糊残缺再经过时间绞烂稀释的资讯碎渣。

12

趁友筝大学开学回校前,便一起到地下室,打开一箱箱他的童书,挑可留下的。挑拣时不免重温这本那本,回到了从前。那时他还是个爱书小孩,随我们每周末流连书店,然后高高兴兴带了新书回家。那个小男孩早已不见,代之以网路青年。然而那天在地下室时惊鸿一现,那个爱书小孩回来了。

最后留下来的童书不到30本,因为实在喜欢。还有一个理由,我告诉友筝,将来你的小孩可以看。只不过,十几二十年后纸本书还会在吗?无疑!多少人会读就难说了。为了那个稀薄的可能而留这些书,值得吗?值得!就算不为了未来,起码为了现在——当时我立刻就重看了几本詹姆斯·史提夫文森的绘本,依旧喜欢。

几乎可以将未来全都耗在重读喜爱的旧书上,而不再读任何新书。

13

《纽约客》杂志记者珍妮特·麦尔坎有篇别致短文《源自一本放弃了的自传的关于自传的想法》,探讨身为习惯客观精确的记者在面对写自传时的难处。问题在记忆,她认为记忆偏爱爬梳单调冗长的事物,简直就像患了“自闭症”,对写自传毫无帮助:

“记忆不是记者的工具。记忆闪烁暗示,可是并不清晰照明。记忆不叙述也不凸显人物。记忆根本就不考虑到读者。”

是吗?有时记忆闪烁暗示,像海面的渔火。有时恰恰相反,鲜明如在探照灯下,纤毫毕现。这类记忆我立刻便可想起好些,人物场景都新得好像才刚包装好上市,等着进入小说里。

麦尔坎想得太多,结果自传写不下去放弃了,所以有那样罗嗦篇名。

我从没想过写自传或回忆录,没大兴趣,若写的话倒是可以叫《无聊记事》或《平凡人生》。但写过自传性短篇《我不在眷村长大的童年》,因部分记忆恍惚,只好当做小说来处理——我不愿写了篇带虚构的东西,然后硬称是散文。相对,以小说笔法写的纪实文字,仍不失为散文。

14

记忆附着眼耳鼻舌各种官感而在,嗅觉味觉记忆尤其持久,像一瓮窖藏老酒等候来日开封。

有的记忆短暂,维持不过几分钟;有的持久,可以记到一辈子。

自发记忆不请自来;触发记忆则必须经由触媒启动,譬如一道光影、一丝气味,忽然唤回陈年旧事,这便是《往事回忆录》的来源。

在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里,叙述者普鲁斯特写某个冬天,怎么因为喝了一口浸过曼德琳蛋糕的茶而回到过去。唯独实际过程并不像开灯关灯那么简单,记忆深埋,灵光一现后又遁入黑暗。那第一口茶迸发的欢愉只是个空壳,附着在单一味觉上,至于记忆背后的情事却瞒得风雨不透。也就是,那口茶不过形同路标,并非开启的锁钥。他必须一试再试,跳出茶的滋味返回自身,跋涉过心灵迷宫的幽暗国度,直到筋疲力尽放弃了,记忆的闸门才霍然打开,声光形色排山倒海而来,一个他完全遗忘的世界像舞台布景骤然升起:他看见了那记忆里的灰色石城贡布雷,姨祖母的房子,每周日早晨他到她房间去问安时,她总给他一块浸了莱姆花茶的曼德琳蛋糕——原来这便是他后来喝茶配曼德琳蛋糕所唤起的背景,贡布雷的街道楼房教堂人物以及城镇周围的景物,一切的一切:“全都显出形迹,逼真而且实在,大街小巷和花园都从我的茶杯中脱颖而出。”

到此第一章结束,贡布雷上场,普鲁斯特终于可以全面展开他追忆往事重建过去的宏伟叙述。这段记述太神了,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脑子怎么反观自省,穿针引线不懈追踪,让我们见识到记忆储放的精微奥妙。 相形之下,仍在以管窥天一鳞片爪拼贴的脑神经学研究便显得拙劣不足。

15

普鲁斯特式的往事重现并不那么稀罕,许多人都有过。契诃夫短篇《女教师》里也有一段可以媲美。

主角是个乡下女教师,小时父母双亡经人收养,长大后完全不记得童年往事。她有张母亲相片,老旧褪色,母亲面容几乎只剩了一双浓眉。直到有一次经过火车站瞥见月台上一位妇人,眉发浓盛和低头的样子就像母亲,忽然她想起了小时候,一切都回来了,清晰可辨:“她母亲的模样清晰浮现,父亲,弟弟,在莫斯科的公寓,养了小鱼的水族箱,所有细节一一呈现;她听见了钢琴声,父亲的话声;她觉得就像那时候,年轻,漂亮,穿着讲究,和家人在明亮温暖的房里。一阵喜悦幸福充满了她……”在这喜悦当中,她忽然轻了,斗胆了,对未来充满了绮思遐想。不过这美好记忆像平交道的火车轰轰而过,欢欣过后她又堕回现实,继续贫困惨淡的教师生涯。

16

还是理查森的诗,《在野地里》:

“今天在野地里,那气味——

半是樟脑味,半是汗味——

突然记起了我,

所以我转身,问是谁?”

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生?神造了人,还是人造了神?

是我们记起了气味,还是气味记起了我们?

气味召唤记忆,记忆召唤过去。

在时间之流的影片里,我们经常是被动的,是观众,而不是导演。

17

我没有普鲁斯特式往事潮涌的经验,只有点滴来去。

记得让父亲牵手过街,记得友筝幼时牵他的小手。记得母亲骨灰里有大大小小的骨块,记得在夏威夷大岛海边洒公公骨灰。记得当初不喜欢托尔斯泰的短篇《伊凡之死》,不记得为了什么理由。记得曾向父亲要了几张漳浦老家相片,不记得放到哪里去了。记得初到永和,记得初到美国,记得初见B。记得出第一本书,记得曾用稿纸写作,不记得怎么执笔折腾过那一次又一次的修改誊写。

多少记得与不记得。记得的渐少,不记得的渐多。

昨日的光愈加斜长,记忆的斜坡愈加陡峭。

有人写回忆录,有人写小说,有人只是时想时忘过日子,然后写点随笔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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