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征信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4-09-15 02:38
科技视界 2014年24期
关键词:企业信用信用企业

刘 敏

(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 沈阳110002)

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外已经有170 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10 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当务之急。

1 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及特点

1.1 征信的概念

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 资信调查服务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账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

征信业,也有很多人把它称为资信调查,征信业是通过专业调查机构的信息收集, 向委托人提供被调查人的商业信息和信用信息,旨在帮助授信人在提供贷款、信用销售或投资时准确把握受信人的信用状况。这是国外最基础性的信用分支行业,也是我国最早的信用行业。

1.2 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特点

1.2.1 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我国的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是在政府驱动下起步的,但是目前的企业征信市场上,各征信公司均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不同类型的征信公司均是按照商业化原则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资信调查报告。 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1.2.2 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最多的公司也仅有上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 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内外关于信用方面的相关法律文献有很多。如:国际上的《WTO的基本原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国内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我国《刑法》也对诈骗犯罪行为处以刑罚和规定。 但企业信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不足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失信行为。 再加上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的存在,使目前我国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仍有许多漏洞,甚至在某些方面仍是空白。 目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6 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规定制约了商业银行向征信公司开放企业信用数据。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直接导致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不平衡。

2.2 信用数据的封锁束缚企业征信服务业发展

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委、银行等政府和业务部门,当然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和数据直接来自于企业。 从目前各政府部门对征信公司开放数据情况来看,只有工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信息数据向公众开放,但开放的数据不完整,目前只有企业注册数据的开放,企业年检数据还没有开放,而且各地区工商部门开放的程度也不一致。另外,有些部门的数据是有偿开放,但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在现行的数据管理体制下,目前各征信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获得企业信用数据: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二是通过到被调查企业调查;三是通过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渠道。

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征信数据基本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对我国企业征信行业造成很大影响:一是企业信用数据收集困难,征信报告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二是市场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征信行业的市场秩序。三是数据收集成本较高,征信公司步履维艰。由于我国缺乏信用信息开放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一些政府部门和业务机构没有开放其拥有的企业征信数据,即使开放,收取的费用也较高,造成征信公司盈利微薄,制约了征信市场的发展。

3 促进我国企业征信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发展企业征信调查业,强化企业的征信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 无疑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征信行业还比较落后,企业在交易中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 企业自身的信用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监控和约束。 当务之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发展:

3.1 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发展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在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应是协助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规范发展,具体说,政府在促进征信行业发展中应发挥以下职能:

3.1.1 依法向社会开放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

各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税务、外经贸、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 以保障一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如部分国家将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3.1.2 对企业征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 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执业规则的制定等内容。 企业征信行业在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和人员准入)方面应该是开放式的,可以按照国家对信息咨询行业的管理和规范方式进行工商注册及年检。而在行业技术标准及执业规则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

3.2 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

企业资信数据库是企业信用信息搜集、 信用记录的一种重要形式。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机制,即守信用的企业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惩罚。

3.3 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是征信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信用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制约和降低不良信用的形成、生长和扩散,保护和激励良好信用的发展,维持社会信用体系正常运转。但如今,由于奖惩机制不完善,致使失信惩治力度不够。 因此,应加大执法力度,奖惩分明。一是对信用良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重点予以支持;二是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监督机制, 并对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和罚款,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加大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

猜你喜欢
企业信用信用企业
扬州市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企业信用修复
泰州市推行企业信用修复全链条服务模式
企业
企业
企业
为食品安全加把“信用锁”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涉军”企业信用评价扩大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涉军”企业信用评论扩大试点工作即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