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 河池 546300
143例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的产科治疗体会
韦淑芬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 河池 546300
目的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效果,进一步指导临床。方法选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143例,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采用产科终止妊娠的治疗方法,观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妊娠分娩方式、新生儿预后以及孕产妇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行剖宫产手术107例,占74.8%,行阴道分娩36例,占25.2%;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新生儿体重明显低于轻度子痫前期新生儿体重,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均高于轻度子痫前期产妇新生儿,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孕产妇均未出现死亡,均在产后恢复正常,其中有19例出现并发症,占13.2%。结论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给予常规基础治疗后,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适时终止妊娠治疗,有利于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值得临床借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科治疗;效果观察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产科常见的疾病之一,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其发生率约为5~12%[1]。该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产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及早的预防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降低母婴死亡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我院回顾性的分析了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产科治疗临床资料,为临床预防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提供了依据,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收治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143例,所有患者均为子痫前期患者,均符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标准[3]。年龄在23~43岁,平均为(33±5.6)岁,孕周在32~40周,平均(36±4)周,初产妇94例,经产妇49例,根据子痫前期严重程度分为:重度子痫前期(48例),轻度子痫前期(95例)。
1.2 治疗方法
1.2.1 常规治疗方法 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按基本治疗原则进行治疗[4]。包括镇静、解痉、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等。镇静药物为口服地西泮2.5~5mg/次,3次/日,或者肌内注射地西泮10mg/日。解痉药物为硫酸镁,用法:硫酸镁2.5~5g,溶于20ml 10%GS,静推(15~20min),或者溶于100ml 5%GS,快速静滴,继而1~2g/h维持静滴,或者夜间睡眠前停用静脉给药,改为肌肉注射,用法:20ml 25%硫酸镁+2ml 2%利多卡因臀部肌内注射。24h硫酸镁总量25~30g (I-A)。降压药物为硝苯地平,用法:口服5~10mg/次,3~4次/日,24h总量不超过60mg。紧急时舌下含服10mg,使收缩压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控制在80~105mmHg,若无效,选择拉贝洛尔进行静脉滴注,方法:50~100mg拉贝洛尔加入5%GS 250~500ml,根据血压调整滴速,待血压稳定后改为口服。若出现全身性的水肿、肺水肿、脑水肿等,可酌情选用呋塞米进行快速利尿。
1.2.2 产科治疗方法 若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时,终止妊娠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5]。对于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孕妇,可期待至足月;对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少于26周,治疗病情不稳定,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8~34周,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经过促进胎肺成熟,可以终止妊娠;若妊娠大于34周,胎儿成熟后可以终止妊娠;妊娠37周重度子痫前期,可尽早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方式:阴道试产,若不能短时间进行阴道试产,可考虑放宽剖宫产的指征。
1.3 观察指标 观察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妊娠分娩方式、新生儿预后以及孕产妇并发症发生情况。
2.1 分娩方式观察 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行剖宫产手术107例,占74.8%,行阴道分娩36例,占25.2%。结果见表1。
2.2 不同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新生儿情况分析 结果表明,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新生儿体重明显低于轻度子痫前期新生儿体重,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均高于轻度子痫前期产妇新生儿,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表1 不同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新生儿情况分析
注:与轻度组比较,*P<0.05。
2.3 孕产妇并发症情况分析 所有孕产妇均未出现死亡,均在产后恢复正常,其中有19例出现并发症,占13.2%,包括2例胎盘早剥、1例急性心衰、1例HELLP综合症、15例产后出血,均给予积极治疗和终止妊娠后恢复正常。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机理尚不完全清楚,其主要病理生理改变为全身小血管痉挛,内皮损伤及局部出血[6],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病死率,改善母婴预后生活质量。
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进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基本治疗原则为镇静、解痉、降压、利尿、扩容、终止妊娠。本文通过对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给予相应的治疗后,有效改善了微循环,纠正了组织缺氧状态,改善了胎盘供血,促进了胎儿成熟,减少了蛋白尿,预防了心衰、肾衰的发生。研究表明,适时终止妊娠的产科治疗方法疗效确切[7]。本研究结果显示,14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行剖宫产手术107例,占74.8%,行阴道分娩36例,占25.2%; 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分娩新生儿体重明显低于轻度子痫前期新生儿体重,其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均高于轻度子痫前期产妇新生儿(P<0.05)。
综上所述,妊娠期高血压采取适时终止妊娠的方法治疗,能够较好的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改善预后较为确切,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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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517(2014)19-0101-02
201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