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元培 党丽娟 黄晓玲
广东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高压氧科 中山 528415
高压氧辅助治疗颅脑损伤患者疗效观察
梁元培 党丽娟 黄晓玲
广东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高压氧科 中山 528415
目的 探讨高压氧对颅脑损伤的疗效。方法 将85例进行高压氧治疗的颅脑损伤患者为观察组,选择同期未进行高压氧治疗的颅脑损伤患者62例为对照组。2组均给予神经外科常规治疗,观察组在生命体征稳定,排除高压氧禁忌证后加用高压氧治疗,治疗1~3疗程后进行疗效评价。结果 观察组疗效优于对照组。观察组有效率98.82%,高于对照组的91.9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高压氧辅助治疗颅脑损伤患者有较好的疗效。
高压氧;颅脑损伤;疗效
颅脑损伤在全身各部损伤中约占15%,仅次于四肢伤而居第2位。颅脑损伤的病死率和致残率高[1]。国内已广泛应用高压氧辅助治疗颅脑损伤。我院2011-01—2013-05收治85例颅脑损伤患者,进行高压氧治疗,现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观察组为我院2011-01—2013-05收治并进行高压氧治疗的颅脑损伤患者85例,男70例,女15例;年龄16~73岁,平均(36.81±14.21)岁。全部患者均有明确颅脑外伤史,经头颅CT检查及相关临床检查确诊。其中车祸伤及摔伤80例,高处坠落伤3 例,击打伤2例。保守治疗29例,颅脑手术治疗56例。选择同期未进行高压氧治疗的颅脑损伤患者62例为对照组,男50例,女12例;年龄16~86岁,平均(34.21±14.17)岁。其中车祸伤及摔伤52例,高处坠落伤5例,击打伤5例。保守治疗26例,颅脑手术治疗36例。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2组一般资料比较 [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予以神经外科常规治疗(脱水降颅压、抗感染、改善脑代谢等),必要时外科手术治疗及相关物理康复治疗,观察组除上述治疗外,在病情相对稳定,排除相关高压氧禁忌证后加用高压氧治疗。高压氧治疗方法:采用杭州新颖氧舱有限公司制造的YYC08型氧气加压医用氧舱及YYC26S-10型10人空气加压舱。氧气加压医用氧舱治疗压力0.18~0.20 MPa,加压时间15~20 min,减压时间15~20 min,治疗70 min/次,1次/d,10次/疗程。多人空气加压舱治疗压力0.18~0.20 MPa,加压时间15~20 min,减压时间15~20 min,治疗90 min/次,稳压吸氧3次,20 min/次,共60 min,每吸氧20 min休息5 min,改吸舱内空气,1次/d,10次/疗程。根据患者情况连续或者间歇1~2周行下一疗程。一般治疗1~3疗程。治疗结束后观察疗效。
1.3 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肌力恢复,生活能够自理,恢复功能和劳动能力;好转:患者症状好转,肌力改善,偏瘫或言语有改善,自理能力有提高; 无效:临床症状和体征无改善,死亡。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对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检验水准设定为α=0.05,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672,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高压氧治疗能增加血氧含量,提高血氧分压,改善脑组织缺氧状态,同时能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从而打断了脑缺氧-脑水肿-颅内压升高的恶性循环。高压氧下,椎动脉血流量增加,网状激活系统脑干部位的氧分压相对增加,有利于昏迷病人的觉醒和生命功能活动的维持[2]。由此可见,高压氧治疗能促进颅脑损伤患者觉醒,促进颅内积血的吸收,能预防和治疗可能出现的相关并发症,改善患者预后。
目前国内对选择高压氧治疗时间的不同看法,贾蕴颖等[3]认为颅脑外伤高压氧治疗时机很重要,最好在急性期(2 d)内、恢复期、最迟不应超过2个月。吴钢群等[4]认为尽早改善低氧血症、改善脑组织的缺氧状况是降低残死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本文认为高压氧辅助治疗时机宜早,最好在患者生命征稳定,排除高压氧绝对禁忌证的情况下尽早进行,且疗程要足。治疗期间注意防治并发症。
[1] 段国升,朱诚. 手术学全集·神经外科卷[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4:78-79.
[2] 易治,翁其彪,龙颖.高压氧医学临床指引[M].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5:1-3.
[3] 贾蕴颖,朱雪珍,张美霞.高压氧治疗颅脑损伤300例体会[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医疗论坛,2012,24:125.
[4] 吴钢群,蓝开平,纪文健. 早期高压氧治疗重型颅脑损伤124例[J].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2012,22(5):392-393.
(收稿2013-07-10)
R651.1+5
B
1673-5110(2014)01-00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