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宗教文物的保护

2014-09-11 20:37张亚旭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保护必要性建议

张亚旭

摘要:本文在对现阶段宗教文物保护现状阐释的基础上,对后期宗教文物的保护 工作提出建议性的保护措施,该研究工作对宗教文物后期长久保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宗教文物;保护;必要性;建议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历史的演绎过程中,文化传承从未中断。文物作为历史的见证者,同时也是文化传承与弘扬的重要载体,在众多传世及考古发掘的文物中,宗教文物无疑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其在我国现存文物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统计:截至2013年,在我国共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45处文物古迹中,涉及宗教类的就达10余处。这些宗教文物不仅记录着宗教的发展历程及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然而,由于现阶段社会上存在对宗教文物开发利用不合理的活动,无疑将给宗教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带来诸多不便。鉴于此,笔者对于宗教文物的保护,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宗教文物的重要性

在封建社会,宗教因统治者的推崇及宣扬而倍加繁荣,与此相伴,宗教文物也因时代的繁盛而变得更加精美与气派,单就现存的大型宗教建筑群而言,其多数代表着当时社会最先进技术水平,武当山金殿就是极好的例子。永乐皇帝—朱棣在登基后,北建故宫的同时,花巨资南修武当山古建筑群。金殿作为武当建筑群的标志,其独特的建造工艺,在反映明代皇家建筑结构造型的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明朝高超的金属加工制造业提供了重要资料。

保存至今的大量宗教石窟造像及寺院宫观等艺术作品,对现代旅游业的发展也产生着重要影响。例如,河南嵩山少林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其优美的风景及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着无数海内外游客来此进行参观朝拜,游客在旅游的同时,其消费活动在无形中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2],并在潜移默化中将少林武术及深厚的佛教文化传送到异国他乡,促进着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在中国,佛教、道教的宗教文化历史悠远、源远流长。在发展过程中,其宗教文化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伦理道德、以及生活习俗早已默默的融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现阶段,此种优秀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作为宗教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我们在对宗教文物保护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其本身所蕴含文化精华的继承与弘扬。

二、宗教文物保护现状

就宗教文物的保护而言,其远远落后于火热的旅游热潮。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牺牲文化遗产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宗教人士自身及游客对宗教文物自身价值认识不足所致。比如,在一些宗教遗迹中存在的对佛像文物表面机械清尘、重新彩绘等现象,严重影响着文物自身价值。更有甚者,部分地区宗教活动造成火灾的事件,频有发生,对文物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庙会期间寺院、道观因信徒大量焚烧纸钱、香烛等,导致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急剧增加,这就使得文物对于急剧变化的环境难以适应,让本处于稳定状态下的文物不堪重负。此外,广大信徒不合理的香火焚烧行为,极易导致火灾的发生[3],进一步对文物本身构成威胁。每年举办诸多法会,然而对活动内容及参与人员缺少管理控制,导致活动期间宗教文物往往都会受到负面影响。节日、法事等活动因当天参与者数量众多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游客随手攀摸、损坏文物等现象屡见不鲜。

同时,对于宗教建筑的恢复修建也是宗教文物保护的主要弊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迎合现阶段流行的旅游热潮,部分地区当地政府完全以经济为主,全然不顾文物保护“最小干预”的原则,大肆复原、改修、复建、翻新古殿庙宇。更有甚者,出现对寺观壁画进行重绘等恶劣行径,如此种种行为都会对宗教文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关于宗教文物保护的几点建议

结合当前宗教文物保护的现状,为了更好的保护宗教文物,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宗教人员保护意识,避免自身破坏

作为在宗教场所长期居住的宗教人员,首先应该提高自身文物保护意识,深入了解文物价值,发挥“主人翁”精神,对宗教文物进行日常的监护,一切以文物安全为前提,尽量避免损害文物安全的宗教活动。其次,作为宗教团体的道教协会、佛教协会及国家宗教局等,应该深入开展文物保护知识普及活动,加强教职人员对宗教文物价值及文物保护原则的了解,坚决抵制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的宗教活动,更好的发挥宗教人员在宗教文物保护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增强游客保护意识,抵制人为破坏

游客在参观及朝拜过程中对宗教文物的破坏也是不容忽视的。笔者建议,游客在进行涉及具有宗教文物的景点参观时,一方面,应该加强导游及相关组织对宗教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游客自身参观素质,倡导文明旅游;另一方面,对宗教文物安全保护构成威胁的隐患行为(如:过度烧香、放鞭炮等),应该予以疏导,引导游客形成“理性朝拜”的观念,共同保护宗教文物的安全。

(三)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文物再复制

面对部分地区宗教场所建筑复原、翻修及改建现象,作为社会普通的一份子,绝大多数人没有能力去制止这些不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当地文博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其在文物保护上的潜在作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修复及造像活动,从根本上对其进行控制,遏制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来换取地方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竭尽还原古代文物的原始风貌。

宗教文物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其长久保存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使这些珍贵的文物能够长久保存,不致于给后世子孙留下遗憾。

参考文献:

[1] 戴继诚.宗教文物的特点和价值[J].中国宗教,2007,(08):45-47.

[2] 詹长法.我国宗教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初探[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3,(03):49-

51.

[3] 王红备.西藏扎什伦布寺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3,(06):12-1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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