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公平的进展、问题与建议

2014-09-05 07:08单大圣
关键词:公平学校发展

单大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10)

教育是民生之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很值得思考和总结。

一、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

教育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的社会活动。教育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教育既有事业的属性,是一种重要的公共服务,也有产业的属性,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何种形式提供的教育服务,都有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意义,这是由教育活动的特点决定的。第一,教育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公民受教育权利必须得到切实保障。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讲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人人成才”,也贯穿了人人皆有接受教育权利的思想。第二,教育能提高劳动者的“配置能力”(指劳动者发现机会、抓住机会,使既定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从而使产出增加的能力),使劳动者减少失业风险并获得更高的收入。其实,相比于对成年人的各种补偿性社会保障政策,投资教育是最有效的反贫困政策。第三,教育是规范人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政策工具。很多研究证明,投资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可以改善人的社会行为,对于公共健康、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家庭生活、政治参与等都有改善作用。第四,教育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人们常说,收入不公影响人的一时,教育不公影响人的一生。通过接受教育,可以提升个人参与平等竞争的能力,有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许多研究发现,在大多数国家,教育收益率都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渐提高,并超过物质资本的投资收益率。[1]

基于此,为全体公民提供数量充分、质量可靠和成本合理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与其他社会政策手段相比,教育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更加积极,也更为复杂。如果说大多数社会政策仅仅是解决生存危机的预防性措施,那么教育才是更加全面的、公平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是更加积极的保障措施,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人为本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2]

二、中国在教育公平方面取得的进展

为尽快改变教育落后的状况,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经过60多年的艰苦努力,中国教育事业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底,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了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一半左右。不过,尽管中国教育事业总体上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教育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在过去几十年里都经历了曲折的历程。

计划经济时期,受教育者通常享受免费教育或者只付出极低的成本,教育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城镇提供的普通学历教育与职工技能培训,均属于国家公共福利,在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单位和企业提供的学校教育事实上也属于国家福利教育,农村教育则是在国家支持下由农村集体举办的集体福利。[3]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高等学校实行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制度,对一部分计划外的学生实行收费。20世纪90年代中期,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收取少量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收费制度。这一时期,围绕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政策目标,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不断占据优势的“教育产业化”观念进一步弱化了政府的投入责任。快速增长的教育收费超过了城乡居民的支付能力,尽管同时期也出台了一些学生资助政策,但统一的学生资助制度长期缺失,一度造成部分学龄儿童少年因贫困而失学。*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在1994-1995年进行的一项大型义务教育专项调查表明贫困地区儿童失学的首要原因是家庭贫困。同时期加快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未形成合理的社会事业投入机制,造成城乡、区域教育投入很不平衡,在区域内部,还形成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巨大差异,造成了很多问题。

进入新世纪,教育公平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真正实现了的义务教育免费。在此基础上,十多年来,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极大增加。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的目标。由于各种原因,这个目标未能如期实现。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两年多来,通过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经费来源渠道、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投入,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94亿元,占GDP比例首次超过4%。

图1 2002-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

资料来源:袁贵仁主编:《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的十六大以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回顾》,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97页。

第二,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明显加强。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通过深入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农村教师地位待遇显著提高,全国农村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2011年的78.6%、62.8%的历史最好水平。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强东中西部的教育协作,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扎实推进教育援疆、教育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西部和民族地区的主要教育发展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正在缩小。

第三,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免费,均衡发展深入推进。2005年到2006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府还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维修改造校舍、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据统计,政策实施当年就有近20万名因贫困辍学学生返回学校。[4]1122008年进一步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从而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2005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把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遏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出了很多真招实招,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第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较好保障。2003年,国务院明确了“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督促各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建立中央财政对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较好的地区实行奖补的机制,2012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随迁子女1394万人,约80%在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初步解决。同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积极构建政府、社区、学校、家庭多方联动的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服务网络。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目前,有超过一半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一个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配合的残疾人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第五,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02和2005年,国务院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两个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数从2002年的565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1134万人,基本上翻了一番,职业院校教师学历水平、职务(职称)结构大幅改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职业教育在办学上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紧密结合起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近年来,平均每年有近千万获得中等以上技术技能的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职业院校毕业生一直保持较高就业率,起薪水平也体现出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

第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基本得到保障。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立后,国家及时将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重点转移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经过几年攻坚,目前已建立起完整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阶段,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为辅;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减免学费等多元混合资助的体系。同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在中央部属师范院校实行免费师范生政策。[4]74-75

总的来看,相比较前一段时间在教育领域过度强调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导向,现在更强调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方向是正确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政府将提供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将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标志着对教育公平从认识上和实践上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中国在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由于历史、国情、发展阶段和体制等因素的制约,中国在教育的公平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近些年来,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越来越高,发展中的一些新趋势也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还较大

一是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大。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的公共投入反而越少,目前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基本普及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财政自给率低,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普遍办学条件落后,在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贫困发生率高,学生居住分散,信息相对闭塞,社会传统习俗观念深厚,群众受教育观念落后,控辍保学和巩固普及成果的压力很大。二是城乡间教育发展差距大。城乡间生均拨款、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差距依然存在,根本改变农村教育的落后面貌还需要较长的时间。随着农村学龄人口减少、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农村居民对高质量教育需求提高,农村生源进一步减少,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加上不合理的布局调整,一些农村学校日益凋敝,很令人担心。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还出现了学生上学路程普遍变远、上学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不到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等新问题,[5]最近出现的校车事件、上学远现象、贵州流浪儿童事件等集中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三是学校间发展差距大。在区域内部,尽管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但由于历史上政府“重点发展”的教育发展战略和新形势下名校的累积效应和政府对重点学校的投入倾向,学校之间的差距短期内很难完全改变,造成严重的择校问题。

(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层次、个性化的教育需求与有限优质教育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追求个人幸福迫切需要享受更高质量的教育,从而在“有学上”的问题解决之后,又面临着“上好学”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分化,人民群众对多层次、个性化的教育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表现在中小学生课外辅导需求旺盛、择校费成为普遍现象、出国留学出现低龄化趋势等等。[6]由于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社会显示度极高的社会服务,结果可衡量、群众能感知,大多数人可能不懂得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等概念,但是他们有能力、有智慧对教育服务做出自己的判断,社会的高度期盼对教育发展提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发展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较强约束,优质教育资源非常短缺,短时期里不能充分满足人民对教育特别是对高水平教育的需求,也难以统筹兼顾不同人群对教育的个性化需求。

(三)社会成员通过接受教育改善自身命运的作用受到制约

近些年来,尽管全民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但教育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方面的作用却不如改革初期那样明显,主要是教育培养的人才不能完全适应社会需要,突出体现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一是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近年来,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但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职业教育总体上还处在依靠低成本、规模扩张谋求发展的阶段,办学特色不鲜明,人才培养模式滞后,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与就业需求联系不紧密,难以保障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加上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不完善,重知识、轻技能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收入不高,现实中,多数学生不愿意主动报考职业学校,甚至出现抵触情绪,一些地区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被认为包含水分等,社会公众从所见所闻中得出的直观感受是只有学业失败者、社会地位低下者以及经济能力不足者才会选择读职业学校,职业教育被根深蒂固的贴上“次等教育”、“二流教育”的标签,再加上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和承诺、违规办学等行为,进一步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二是高等教育质量不高。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总体处于稳定发展态势,但总的质量还不高,高等学校在创新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与国际一流大学相比仍存在明显不足,人才培养质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在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维能力方面,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在对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方面,与一些发达国家的毕业生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7]。

(四)快速城镇化对教育公平提出了严峻挑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劳动力和社会成员在城乡之间频繁流动并逐步向城镇聚集的特征更加明显,而且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人口频繁流动与教育属地化管理体制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教育的属地化投入与管理并不利于当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投入,因为财政投入与教育绩效都不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考核范围,尽管近些年来在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紧接着又有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问题。总的来看,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农民工子女求学成本过高,受教育机会仍然很有限,而且质量较差,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面临着一系列学习、心理等压力,教育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导致新一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差,已经成为制约他们在城镇寻找稳定工作、长期扎根城市、实现市民化的重要因素,[2]这也是当前中国城镇化质量不高或者“半城市化”的重要表现。同时,人口在城乡间的频繁流动还带来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亲情缺失,这些孩子在安全、学习、情感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四、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建议

根据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和中国教育发展的实际,继续推进教育公平,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要求。促进教育公平,首先要做到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其次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平等接受教育。

(一)建立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投入的公平性

教育投入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基于教育的公共属性,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既是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历史与国情所决定的。其中,义务教育应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非义务教育可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2012年4%目标的实现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来之不易,未来中国发展教育事业,仍然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同时也要看到,当前4%目标较多的是靠一定历史时期里行政力量强力推动、各级政府层层落实实现的,成绩还很脆弱,各地进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容易反弹。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教育经费筹集和管理朝着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要切实落实《教育法》有关规定,各地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二是制定好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标准,标准是投入的依据,要研究制定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三是建立对地方政府财政教育投入的常态监测机制,加强问责,督促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

为保证公平分配,应合理选择财政教育投入的分配方向和重点。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应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公共教育投入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倾斜。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努力扩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各级政府尽快扭转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局面,顺应人民群众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提高技能、改变命运的美好愿望,应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二是公共教育投入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省级政府对区域内教育的统筹力度,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财力保障。三是扶持特殊困难学生入学。要继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继续扩大资助范围,扩展资助领域,提高资助标准,继续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使教师成为全社会更受尊敬、更令人向往的职业,引导优秀教师到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让他们“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让入学机会在区域、城乡、阶层之间分配更加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一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阶段,每个地区、每所学校都应该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再也不能片面地将个别学校的超常发展作为本区域的政绩,而应该将义务教育发展的均衡性作为第一政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涵丰富,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8]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办学条件的均衡是基础,生源的均衡是突破,师资的均衡是关键。[4]121-122《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大项目,这是推动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从长远上说,还应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师资交流机制”、“生源调配机制”、“扶贫济弱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形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9]

二是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2012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与几十年前相比,适龄青少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在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农村学生高考录取人数所占比例与其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大体相当,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机会基本相同,但上重点高校的比例仍然偏低,[10]在分省计划招生的体制下,部分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区高考录取机会明显偏低。有研究表明,来自较高收人家庭的学生比例在全国重点大学(985高校)比来自较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占优势,而在一般高校来自较低收人家庭的学生比例相对高于来自较高收人家庭的学生。[11]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既有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也有政策、体制不合理的原因。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通过改进高水平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原则,对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农民工子女、农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给予政策倾斜,鼓励高校按照人口自然比例安排少数民族学生招生份额,为农村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创造更好条件,落实好国家扶贫定向本科招生专项计划和免费师范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等招生计划。加强内地高中阶段民族班和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向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倾斜。建立招生公平动态监测机制,综合运用招生计划、财政拨款等手段予以调控,维护入学机会公平。

(三)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当前发展职业教育,最重要的是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这是非常难的工作,需要多管齐下。一是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要继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重点要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合作,鼓励行业企业参与管理和办学,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企业需求的结合,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二是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完善制度机制,让更多低收入家庭子女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要在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发展程度和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等划分不同的资助标准,体现差异性,将资助资金更广、更深的惠及最贫困的学生。目前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西部地区等还有一批初中毕业生不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而许多城市本地毕业生不能满足所有普高和中职的接纳量,应加强城乡、区域合作,让更多的农村和西部地区学生能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三是拓展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深造的途径和渠道。目前职业院校的毕业生的继续学习有在职继续学习和直接升学两个渠道,应根据各地产业发展需求,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积极推进五年制职业教育模式,开展高职注册入学试点,有计划的开展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为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创造条件。四是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建立重能力、重贡献的用人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建立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先培训、后就业,保护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全面推进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推进学校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大力宣传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

(四)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不仅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也要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学校是培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主体,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形成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当前应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的新特征,克服千校一面的弊端,积极引导各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从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看,本科教育应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加强紧缺人才特别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在增加专业学位类别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博士研究生教育应进一步改革培养机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大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从而使各层次、各类型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要在高校分类的基础上,切实从整体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但从民生建设的角度来看,高等学校质量和特色的核心仍在于人才培养,必须让学校和教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教学和培养学生上来,要推进学校常态质量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等各种形式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同时,要加强实践教学、生产劳动、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探索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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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9]汪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若干保障机制———部分地区的政策及实践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5(10).

[10]积极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逐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5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答记者问[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71/201305/152675.html.

[11]闵维方.教育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作用[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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