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舒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水利建设,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近年来,围绕水资源生态补偿研究正逐步深入[1-4],对水资源管理区内水源生态补偿及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案例和具体实践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尚未形成科学生态补偿体系。在以往学者研究基础上,以浏阳市株树桥水库为研究对象,基于对饮用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解,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设计最佳的生态补偿标准作为调控水资源的重要手段,探讨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期为农村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提供经验参考。
株树桥水库位于湘水一级支流浏阳河南源小溪河下游,地处浏阳市境内,是长沙市饮用水第二水源,同时也被列为一级水资源保护区。水库集雨面积564km2,流域处于湘东暴雨区,库区多年平均流量为19.91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66亿m3,是一座多年调节型水库,规模为大Ⅱ型。
株树桥水库库区内有5个库区乡镇和库区林场以及24个行政村组。库区内共有住户2.43万户,总计人口6.97万人,其中常住居民人口2 387人,农业人口6.93万人。株树桥水库库区的水田以水稻种植为主,为单季稻,旱地主要种植蔬菜、大豆、玉米、红薯等经济作物。
在株树桥水库库区5~10 km的范围内,分上、中、下段选取3个村进行调查,依次为张坊镇双溪村、小河乡小河村和高坪镇双江村。据调查,张坊镇辖21个村,3.1万人口,有山林2.67 hm2,耕地1 933 hm2,全镇山多谷深坡陡,自然条件垂直变化大,山林面积26 133 hm2,森林覆盖率达65%。张坊镇双溪村位于水库上段区域,耕地总面积138 hm2,总人口1 964人,人均面积为0.07 hm2;林地总面积1 740.8 hm2,人均面积0.89 hm2;水域面积209.5hm2,人均 0.11 hm2。
小河乡位于浏阳市东南部,总面积为109.5 km2。辖7个行政村,17 711人。境内现有耕地面积1 162 hm2,其中水田1 075 hm2,旱田86.87 hm2,另有山林面积8 133 hm2,荒山 1 006 hm2,道路、水面及宅基地 1 267 hm2。小河乡小河村素以农业为主,农业人口有2 533人,农民人均收入从2009年的1.5万元上升到2013年的为3.5万元。其中从事乡、村企业、加工、花炮生产的近600人,另有近2 000人长期外出务工。
高坪乡共有8个行政村,7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 888人,农村总户数6 929户,耕地1 166 hm2,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高坪乡双江村耕地总面积218hm2,总人口是2 964人,人均面积为0.07 hm2;林地总面积1 667 hm2,人均面积 0.56 hm2。
通过实地调查表明,株树桥水库生态面临问题包括:(1)流域生态效益低,保水功能差,主要是林业结构不合理,阔叶林较少,针叶林较多;混交的树种少,大片纯种林多;成熟林少,中幼林多;高品质林少,稀疏残败林多。(2)库区及周边居民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居民近数万人的生活用水没有经过专业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大部分镇、村没有建专业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库区生活垃圾数量多等。(3)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其一是库区内植被面积比大,且化肥的施用量只增不减;其二是库区内部分饲养场的猪粪等排泄物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直接排入河水,对水质产生了污染。
当前,湖南省对全省各地实施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大都是以财政的转移支付为主,通过政府或市场建立的上下游之间横向的转移支付机会没有。株树桥水库同样缺乏全面配置和高效管理,比如在有水源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以局部的需求,公开竞标开发,有效利用且扩大取水量等。株树桥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构建株树桥水库生态补偿制度,难实现转移支付意图;未整合现有生态补偿法规,水库生态补偿政策不全面;未开展绿色GDP体系认证,未建立行政考核制度;未建立区域合作组织和机制,当地居民参与和监督意识不强等。
株树桥水库优质饮用水源地面临极大的环境保护压力,为保证水库能清洁供水,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对株树桥水库整体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对水质长期监测,选择了上游张坊镇、中游小河乡和下游高坪镇进行生态补偿标准的分析,调查在库区周边5~10 km范围内的原住民和企业,其主要工作为打捞水库垃圾或从事其他水源保护工作。
通过调查发现,近年城镇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价格都没有变动,但是水径流量有所波动。上游地区感觉不明显,而中下游地区居民在被调查中表达了对未来的担忧,引水入长沙,本该进入下游的水被中途改变流向,将导致下游生态变化,如果不引起重视,可能会有更深的影响。因此,株树桥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围绕保障株树桥水库库区的水资源安全展开。
在对3个样本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整理了2009年到2013年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流向(见表1),从表1中可知张坊镇的双溪村、小河乡的小河村和高坪乡的双江村每年财政都投入部分资金用于生态补偿,这些补偿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当地居民对生态保护的投入。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开发活动的增加,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加重。从对张坊镇的双溪村、上河乡的上河村和高坪乡双江村这3个村镇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其位于库区可影响范围内,调查发现上、中、下游地区水土流失比较明显,2009~2013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008.1 km2,到2013年上、中、下游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缩减为479 km2,可以看出加强水生态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缓解作用。对3个村镇的生态建设项目直接费用调查(见表2)表明,上、中游地区在污染防治的投入比例比下游地区少,这需要引起重视;另外,农业节水保肥的投入比重较大(占26.09%~27.59%),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污染。
自1991年开始规划建库后,株树桥水库库区严格限制发展各类污染大的工农业项目,上游地区基本以合理木业工厂为主,中、下游的农村土地较多,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保障了当地村民的基本生活。对原有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矿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等措施,产业发展限制损失,保护了水源涵养区,保证了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水质和水量。株树桥上、中、下游的代表性村镇存在不同的生产发展需要,也因为保护水源,产业发展受到限制(见表3),上游双溪村受到的产业损失比小河村大,但上游其他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弥补了一些损失。下游双江村被饮水入长沙这一现实所影响,产业影响最大,生存环境也存在恶化现象。
由于株树桥水库是狭长形水库,流经乡镇较多,当地经济发展与浏阳市其他地区相比,相对滞后。通过调查统计3个村镇2013年的生态补偿资金及使用流向,采用经济学方法计算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对比了总经济成本(见表4)和实际资金投入情况。
对照3个样本村在2013年的生态资金流向与经济成本计算,发现实际支出与实际需求不在同一个口径,可见需要调整资金流向,以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
表1 2009~2013年样本村集体统管的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流向 (万元)
表2 2013年样本村生态建设项目直接费用调查情况 (万元)
表3 2013年期末各项间接成本现值 (万元)
表4 2013年样本村水资源保障成本现值核算 (万元)
对株树桥水库库区双溪村、小河村和双江村水资源保障各项总成本现值进行了核算,结果反映出上、中、下游地区生态建设与维护的现状,也为生态补偿实施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通过比较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与水资源保障总成本数据可以发现,水库经济成本和已经投入的生态补偿之间有些差距,而且资金存在缺口。考虑生态补偿的可持续性,需要加强对生态补偿的经济成本核算,确定每年需要投入的保护和维护水库的成本,扩大资金渠道,建立自上而下更完善的农村水库生态补偿机制[5-9]。
针对株树桥水库样本的具体情况,总结出经济来源和渠道主要有二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当地已经部署林地涵养计划作为生态效益补偿来源。但随着经济物价的上涨,要进一步提高林地涵养计划效益的补助标准,加大生态转移支付的比例。第二方面是根据现实情况,初步构建能体现饮用水资源含金量的科学的水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用水分布情况,分区域分地段分阶段的提高现行生态补偿费用,让水质、水量的价值从水资源费充分体现,从而实现优水质有优价值的目标,同时把征收的相关水资源费作为补偿株树桥水库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来源。
除了需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来指导株树桥库区的生态保护,还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一是需要大家提高认识,保证区域生态安全,同时完善“株树桥水库生态管理委员会”职权,加强制度创新,按照水库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认真总结水库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管理,保证水质稳定,抓紧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水库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要统筹兼顾,改变浏阳株树桥水库现有的供水体制,助推农业生态经济。健全水库生态补偿政策,会同农业部门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建立株树桥水库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发展库区特色农业,继续争取生态项目建设。争取环保、水利等部门支持,规划实施小溪河株树桥段大溪源水土保持项目,将对大溪源2.1 km2面积进行封育治理和水保防治。争取湘江保护与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开展高坪耙齿山遗弃废矿砂治理,切实消除遗留废洞非法生产和尾矿砂带来的安全隐患,恢复受损植被,加大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通过从根本上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株树桥库区内经济和城镇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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