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修德:网络谣言的伦理焦虑及其消解机制

2014-09-03 18:44田旭明
道德与文明 2014年3期
关键词:网络谣言

田旭明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谣言变得俯拾皆是。作为社会转型期的一种伴生物,网络谣言在某些时候虽然有利于帮助了解舆情和表达民意,但更多时候却扰乱了社会公序良俗,不仅引发了社会信任危机,破坏了社会公德,还加剧了现代人的价值迷失与精神困顿。在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下,网络谣言之所以如此泛滥,与社会矛盾和风险引发的心态失衡、官方信息处理机制的政治伦理缺失、网络媒体商业利益与道德责任的失衡以及网民道德主体的缺失与价值理念的偏差有着直接关联。因此,我们应该转变思路,将网络谣言纳入到伦理语境中,对其进行深刻的观照,并回归到日常生活世界,建立相应的伦理机制,积极进行伦理救赎,消解网络谣言引发的伦理焦虑,从而维护我们共同的网络道德净土。

[关键词]网络谣言 伦理焦虑 消解机制

[中图分类号]B8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4)03-0110-06

自2013年8月以来,国家重拳出击“网络造谣者”,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纯净。自“网络大V”秦火火被揭露后,“网络反腐维权斗士”、“网络知名爆料人”周禄宝也依法被惩处。一大批非法、造谣网站被关闭。这些打击网络造谣者、维护网络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想想近年来,江苏响水县的爆炸谣言、日本核辐射影响下的“抢盐”风波、“后妈虐童”、“艾滋女事件”、“金庸去世”……种种网络谣言,无不让我们觉得打击网络谣言已刻不容缓。众所周知,谣言是一种古老的社会信息传播媒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依附物,几乎与人类历史同龄,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谣言的产生,特别是在社会重大变革、转型时期,谣言会加速产生和传播。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类进入了信息化的网络社会。网络环境的直观性、便捷性、虚拟性等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现实土壤,使得网络谣言到处泛滥。虽然我们承认网络谣言在某些时候能帮助了解舆情和表达民意,但更多时候却扰乱了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了个人心理的恐慌、急躁乃至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政治和伦理焦虑。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环境中共同的道德净土。一直以来,学界研究网络谣言侧重于从社会学、政治学层面,而在笔者看来,网络谣言虽属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范畴,但更属于伦理学的研究范畴。网络谣言泛滥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的道德危机,更凸显了作为个体的人的责任、良心、公德感等伦理底线的丧失。因此,我们需要借助“伦理”这把钥匙,对网络谣言进行批判与反思,并回归到日常生活世界,积极进行伦理救赎,唯有如此,才能抵制、消解网络谣言引发的伦理焦虑。

一、网络谣言伦理焦虑的现状

关于谣言,吕宗力老师曾这样定义:“一种未经证实但未必虚妄谬误、主要经口头传播(当然也可以文字为载体)的言论信息,经人际沟通、集体参与和广泛传播而构建成形。”这个定义打破了历史学界、社会心理学界以及我们日常理解的谣言就是“没有事实的根据、捏造的消息,或者彻头彻尾的流言”的观点,较为真实地还原了谣言的本来面目。古罗马曾被称为是一个“充斥着流言、听传与谣言的城市”。在中国古代,很多神话故事、民间传说都与谣言有关系,如《战国策》中就有“三人成虎、曾参杀人”等谣言。其实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些民间谣言具有很强烈的政治伦理指向性和批判性,其目的是希望统治者能更多地关心民间疾苦,关注百姓的呼声,从而改变一些统治策略。由此可以看出,谣言并非一无是处。但是,如果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对个人、社会乃至国家造成了负面影响,那就必须警惕并予以规避。如果说过去传统社会中由于传播技术不够发达,使得谣言传播的主体和速度受到限制,那么现如今人类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随着网络的便捷性以及网络引发的大范围的信息流通,一些虚假的、故意捏造甚至恶意炒作出来的谣言借助于网络迅速传播,影响了整个社会。美国著名谣言研究者桑斯坦曾这样描述:“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谣言变得俯拾皆是。实际上,我们正生活在谣言泛滥的时代。恶意的谣言尤其麻烦,它们会给个人和机构带来切实的损害,且难以纠正。”可以说,在互联网时代,散布任何虚假的、具有误导性的谣言变得十分容易,传播不确定性的、模糊的甚至是谬误的谣言也变得很简单。近年来,在国内,特别是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公共事件时,各种小道消息或谣言就不断产生,借着网络到处散播,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影响了民心的稳定,并引发了一系列伦理危机。

第一,引发社会信任危机。信任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道德追求和价值尺度。一个社会如果缺乏最基本的信任,那么这个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必将缺乏温暖,缺乏关爱。信任能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亲和力和伦理关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伦理保障。而网络谣言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社会信任危机。在众多网络谣言中,谣言针对公众人物、社会制度、社会伦理道德,带有强烈的负面情绪。这些谣言一旦传播,很容易引发人们对现行的道德评判尺度、政府机构、政治制度和政府政策的不满,从而在根本上使社会公众对政府、社会失去信心,进而引发社会信任危机。人们还记得,2011年郭美美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并疯狂传播后,引发了各式各样的谣言,使得中国红十字会这样一个在人们心中象征着慈善和正义的机构,直到今天还被一些人投以“怀疑”的眼光。此外,一些“网络水军”在网上诋毁公众都熟悉的“劳模”、“道德模范”,散播“劳模腐败”、“道德模范其实不道德”的谣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由此可以看出,网络谣言总是不怀好意地捏造事实、夸大事实、瓦解事实真相,企图激化社会矛盾,这势必会使大众产生错觉和误解,引发对所处社会的种种不信任,包括对政党、政府、政策、公众人物等的不信任。正如桑斯坦所言:“如果人们就政府官员和机构散布虚假谣言,毫无疑问将使民主制度受到损害。即便没有什么正当原因,人们也有可能会对特定的领袖、政客甚至对自己的政府丧失信心。”

第二,破坏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人类基本良知的最低防线,是公民道德的底线。我们应该守住这个“道德底线”,否则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健康风尚将无法形成。从网络谣言的发生机制来看,它发生在网络公共空间。网络空间相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公共场所。如果网络空间受到侵害,环境变得肮脏不堪,就会对网民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一些青少年犯罪,与在网络空间接触不良信息、观看“黄赌毒”影片不无关系。因此,那些缺乏事实根据、破坏性很强的网络谣言在网络空间横行,是在损害网络社会的公德,是非常可耻的行为。而更令人忧虑的是,网络谣言的影响不仅在网络空间,而且扩展到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一些负面网络谣言在社会大众中间传播,引发了大众的恐慌、社会的混乱,如日本核辐射谣言引发的抢盐风波、世界末日谣言引发的抢蜡烛风波,不仅波及城市社区,还波及广大农村。有些农村村民为了抢盐、抢蜡烛,不惜和亲友翻脸吵架,聚众闹事,砸坏商店玻璃,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

第三,加剧了现代人的价值迷失与精神困顿。在中国现代化转型时期,功利化、世俗化的思想冲击着人们固有的信仰,人的价值观、责任观和伦理观受到严重威胁,使得现代人滋生出了浮躁、急功急利的心理,原本被视为神圣的、可敬的生活理想、价值准则和信仰追求遭到亵渎与反叛。诚如王泽应教授所言:“现代性的狂飙、理性的泛滥,并没有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成功与喜悦,相反却出现了‘道德谋划的失败,现代人始终未能确立起现代道德精神的生长点。”现代人遭遇到了旧的信仰体系与价值观的断裂,新的价值观还未完全建构的尴尬境遇,从而陷入了孤独、空虚、寂寞、荒谬、恐慌等精神困境之中。此外,现实环境的恶化,自然、社会对人生的多重挤压,人的主体自主性、归属感、安全感缺失,精神信仰的失落,致使现代人滋生出一种浮生若梦的荒诞感。可以说,现代化、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让我们有时眼花缭乱,现代性的衡量标杆、趋同的全球化标志以及市场经济的利己主义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现代性的困境及其引发的价值迷失、精神困顿等伦理焦虑。而网络谣言的大肆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焦虑。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往往都是一些对社会不满、生活学习状况都不如意的网络水军。这些人在现代化的竞争大潮中,在面对种种压力之时,往往不是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而总是抱怨社会不公,长此以往,他们就会失去正确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力,造成精神世界的空虚和焦虑,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我放逐,于是喜欢借助网络工具制造一些爆炸性谣言,期望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从而证明自我的价值,并以此来缓解精神焦虑,达到精神慰藉。这种动机和过程的实质是在宣扬“潇洒地走,过把瘾地活着”的人生价值观,不仅世俗化、功利化,罔顾社会道德责任,还使人产生了一种扭曲心理:要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一定要依靠勤奋努力,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漏洞和社会法制漏洞制造一些非主流的行为来捕获大众的好奇心理。这样的做法不仅成本低廉,而且效果快。这种扭曲心理在人们当中,特别是在部分青年网民当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对个人价值观的导向和社会道德建设极为不利,阻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当今这样一个文化焦虑的时代,网络谣言的泛滥及其引发的道德危机,无疑对本来已经充满焦虑和困境的现代人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更多的不和谐因素,加剧了现代人的价值迷失和精神焦虑。

二、网络谣言伦理焦虑产生的原因

网络谣言引发道德危机和伦理焦虑,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社会矛盾和风险引发的心态失衡。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阶层的利益格局与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社会矛盾和风险也随之而上升,贫富差距、城乡差别、官员腐败、卫生危机、食品安全、治安保障、民族冲突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矛盾和问题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幸福,时刻都能触动人们的敏感神经。一旦这些问题爆发,人们就会普遍缺乏安全感,格外感到恐慌、焦虑、无助、怨愤,迫切需要表达自己的想法、宣泄自己的情绪,急于为当前处境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同时满足其集体期望与合理想象的预言。此时会有一些民众对官方提供的消息不信任,他们宁愿相信民间一些人或群体散播的、尚未证明真伪的言论,并且互相传播,使得更多的人相信这些谣言。当更多的人相信这些谣言时,民众就会感觉到内心的安全与情绪的释放。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对谣言内容一无所知,只因缺乏相关信息,加上一些“先行者”或“领头羊”的鼓动,便相信了这些谣言,促成了谣言的大范围传播。这就是谣言传播的“社会流瀑”现象。网络谣言泛滥在很多时候也是如此。在网络时代,面对贫富悬殊、就业压力、资源分配不均等社会矛盾和风险,很多人心里不平衡,焦虑恐慌,怨声载道,就借助网络这个宽广且宽松的平台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一旦一些谣言在网络中传开,特别是在网络大腕的推动下,即使明知这是不可靠的谣言,他们也非常乐于传播,并且还可能加以夸大甚至扭曲。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人为了表达对社会现状的不满,不惜逾越道德底线,利用网络平台刻意制造一些蛊惑人心的谣言,攻击党和国家。由此可以看出,造成网络谣言滋生且泛滥的根本原因,还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风险的上升,引发了部分人的心态失衡。

第二,官方信息处理机制的政治伦理缺失。网络谣言在今天之所以如此泛滥,与官方机构的信息处理机制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1947年,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提出了著名的谣言传播模式:R(谣言流行的强度与广度)=i(事实重要性)×a(事实模糊性)。这个规律揭示了谣言的传播与信息的流动以及信息的准确与否的关系。网络谣言的传播也遵循了这个规律。在现实生活中,一旦一些事关大众生活的重要事件的信息受阻或者不能及时公开发布,就会导致信息的模糊,而这种模糊就会使得一些不知情的网民对各种与该事件有关的其他网络信息,无论真假或对错,都形成强大的认同心理,最终导致网络谣言的广泛传播。就像2010年山西地震谣言“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在网络上被人不断转帖、改编,以致太原、长治等地的民众纷纷到街头空旷地“躲避地震”,而在此期间,政府相关权威部门并未及时处理和发布相关信息,地震局的网站还曾出现打不开网页的情况。相反,2012年武汉发生了“雾霾爆炸”的谣言,使得部分民众心理恐慌,但当地政府迅速反应,组织专家分析、疏导舆情,使得谣言未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以上两则事例表明,官方在一些重大的公共事件面前,应该保证信息的合理流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信息缺位,否则,权威信息渠道一旦被阻断,民众的信息就很模糊,加上对信息获取与知情的渴望,将导致一些民众不仅轻易相信网络上相关的消息,还通过网站、贴吧、微博等网络平台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这无疑给很多网络小道消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在发生重大事件时,一些政府部门不是公开信息,而是想方设法封堵消息。殊不知,消息越不清晰,越被封堵,就越使民众觉得“神秘”,从而引发他们更大的兴趣。在这些民众寻找事件真相的过程中,一些与事件相关的网络谣言就引起了他们的关注,这无疑使网络谣言获得了传播的机会和平台。因此,官方的信息处理机制不完善是网络谣言盛行的重要原因。而这种处理机制的不完善,要归因于政府行政伦理的缺失。现代政府应该是追求“为民、务实、责任”的政府,这是政治伦理的基本要求。如果政府行政伦理缺失,在重大问题上封堵信息,不及时发布和公开信息,导致谣言泛滥,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引起大众恐慌。

第三,网络媒体商业利益与道德责任的失衡。网络谣言的泛滥多半是借助网络新媒体技术这个平台逐步散播开来。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媒体以强大的优势冲击着传统媒体,凭借其自由、开放、平等的环境,成为公众表达利益诉求和个人观点的平台。可以说,网络将过去的信息单向流动模式变成了多向传播模式。在信息交流频繁的大众社会,网络往往成为信息发布的第一窗口,成为舆论的首发地,甚至是群体性行为的策源地。网络谣言的快速、大规模传播就见证了网络新媒体的多向传播优势和能力。但是,在网络法制化保障还不健全、网民素质和理性还不是很高的背景下,一些网络把关人或网络管理者明知是谣言,但为了获得较高的关注率和点击率,获得较大的商业利益,仍然不惜违背职业操守和伦理道德,忽视正面和准确的报道、澄清与评价,不仅不负责任地以“网友称”、“网传”、“网友曝”等形式为谣言传播推波助澜,还放任一些错误信息或来源不可靠的信息在网络流传。这是典型的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道德自律。如,一些谣言之所以能大范围传播并蛊惑大众,与“网络推手”的推动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很多论坛网站上,很多“热门帖”并不是网民自发回复和点击的,而是网络推手的积极炒作。但网络推手要炒作成功,就必须收买网络论坛管理者“置顶”、“标红”,然后再收买大量“网络水军”进行多角度回复,造成舆论大讨论的假象,从而增加“帖子”的知名度和热议度,引发网民的关注和围观,进而借助“不明真相”的网民的“信以为真”,帮助他们大肆传播和宣传。如此一来,网络谣言就散播开米。在这一系列过程的背后,存在着一条网络推手、论坛管理者和网络水军之间的利益链。由此可以看出,网络媒体的商业利益和道德责任的失衡是网络谣言泛滥的重要原因。

第四,网民道德主体性的缺失与价值理念的偏差。网络谣言的泛滥在一定程度上与网民道德主体性的缺失有一定的关系。被抓捕的网络谣言制造者秦火火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由此可见,没有网民的追捧、推动和传播,网络谣言制造者也只能是“孤芳自赏”。因此,网民道德素质如何,会直接影响到谣言在网络中的传播。正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如果所有网民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性和公共性的空间中注重自律,将生活中的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运用到网络环境中来,本着对自己、他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抵制一切错误、腐朽、反动的言论和谣言,文明上网,共同维护网络道德净土,那么,网络谣言也就失去了助推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缺乏必要的网络教育,加之当前网络管理约束机制不够,网民整体素质不高,导致网民识谣、析谣、辨谣能力低,缺乏分析、反思和质疑等批判精神。当谣言泛滥时,自然也就缺乏自觉抵制谣言的主动性。此外,有些网民为了表达愤怒、怨恨的情绪,或者表达对社会、对他人的不满,不惜借助网络空间主动充当谣言的“帮凶”。还有些网民在面对谣言时,虽然对其真伪表示怀疑,但心里对这种现象感到习以为常,并且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必要主动站出来“辟谣”,免得遭人“围攻”。这些网民的不负责任和道德冷漠现象是我国当前公民道德主体性缺失的体现,无形中加剧了网络造谣者的“嚣张气焰”,加速了网络谣言的泛滥。此外,当下流行的不合理的社会价值观也直接导致了网民的败德行为,进而加速了谣言在网络中的泛滥。如“审丑”价值观的盛行直接导致了“凤姐”、“芙蓉姐姐”、“甘露露”等审丑狂人的谣言在网络贴吧、微博、博客上到处泛滥,不仅玷污了人性美,亵渎和否定了人生价值,摒弃了人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追求,还毒害了社会风气,加剧了这个时代的道德焦虑和伦理危机。

三、网络谣言伦理焦虑的消解机制

谣言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要从根本上彻底消灭谣言,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非常发达、人类逐步迈入信息社会的新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要知道,网络谣言的根源并不在网络,而在社会。其实谣言如同一面镜子,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存在的问题,这对政府调整政策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面对网络谣言,我们不能奢望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或某一项强硬法规迫使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转变思路,从宏观和微观入手,发挥道德哲学的否定批判性功能,借助伦理精神的凝聚与感召,以及伦理的自律、他律、教化机制,搞好预防、控制和惩治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网络谣言的“免疫力”,将网络谣言的损害降到最低,从而逐步消解网络谣言引发的伦理焦虑。

第一,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伦理的实践转化。网络谣言之所以如此泛滥,甚至引发群体事件,最深层的原因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官员腐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购房难等社会矛盾。这些矛盾使很多群众产生了严重的心理不平衡和怨气,一旦遇到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谣言,他们就会主动传播甚至放大,引发蝴蝶效应。因此,要从根本上消解网络谣言的伦理焦虑,就必须构建公平正义伦理,切实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众所周知,公平正义是伦理学的重要视阈。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就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根本价值目标和追求,是社会制度应该达到的最高成就。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时就特别强调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秉承“民生为上”的理念,多听百姓声音,了解百姓需求,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集中解决好老百姓的基本生活保障、看病就医等民生问题,打击老百姓痛恨的“为富不仁、为官不廉”现象,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幸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惟其如此,中国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幸福。也只有在真正和谐幸福的社会中,像网络谣言、错误思潮等杂音才会无立足之地。

第二,加强政府行政伦理建设。网络谣言泛滥往往与政府封堵消息、不回应民众、不进行权威纠正和处理等不合理的行政措施有着直接关联。谣言往往不会止于智者,而是止于民众的不知情和不了解真相。因此,有效治理网络谣言,就应该加强政府的阳光执政,本着对民众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行政伦理建设。首先,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利用政府部门网络和其他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媒体,一旦发生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向民众传递客观信息,以免引起社会恐慌。其次,建立新的“防疫”机制。通过政府定期曝光、开辟谣言分析和辟谣专区,以及在全社会加强网络伦理教育,给社会民众打“预防针”。再次,建立“软硬”兼备的调控机制。当网络谣言传播时,政府可实行责任追溯,即通过相关网络监控技术,清楚地追根溯源,找到造谣者,并利用法律、行政等硬手段对其予以打击和惩处。与此同时,对于网络谣言引发的社会恐慌和不稳定,政府部门要通过科学讲解、心理辅导、情绪化解、精神安抚等软手段来消解网络谣言造成的伤害。最后,建立新的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大众参与的监管模式。政府要主动出击,时刻关注当前社会形势,提高对社会舆情的敏感度和关注度,一旦发现网络谣言开始传播,要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其阻断甚至扼杀。与此同时,采用物质奖励等方式鼓励社会大众举报、揭露网络造谣者,从而通过政府与大众的互动,建立“结果与行为兼监管”的监管模式,构建网络谣言预警机制。

第三,强化网络媒体和网民的责任伦理意识。网络谣言泛滥与网络媒体管理者、把关人以及网民的责任伦理意识缺乏有着直接的关系。唐凯麟教授曾指出:“有职业道德修养的劳动者,能够正确对待金钱和财富,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求利的需要和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职业责任伦理意识的道德要求和价值意蕴。就当前的网络谣言来说,由于一些网络媒体自私的求利欲望和一些网民的自私心理,致使他们应有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淡化,才使网络谣言有了传播平台和发酵的土壤。因此,必须强化网络媒体和网民的责任伦理意识,促使他们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这就必须全方位加强以“责任意识”为核心的网络伦理教育和宣传,如在各级学校开设网络道德教育课程,加强各个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让网络媒体管理者和网民在心理上“不想”、“不愿”传播谣言。与此同时,要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对那些不负责、为各种“谣言”提供滋养和传播平台的网络媒体、个人进行严肃处罚,绝不姑息,从而强化网络媒体和网民的责任伦理意识,使他们“不敢”传播谣言。

第四,健全伦理他律机制。伦理规范的践行,既要人们形成相应的伦理品行和情感,还需要借助外在的规范力量。只有实现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结合,才能使社会共同体的成员都成为道德主体,进而激发全社会的道德意识觉醒,而“一旦道德意以自觉觉醒,对道德的反思和追求便会不可遏止地发展起来,各种有关道德的思想和理论就会蓬蓬勃勃地兴起”。因此,消解网络谣言的危机和焦虑,健全伦理他律机制,强化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尤为必要。一方面,要建立专门针对网络道德行为的法律体系,不是个别法条,而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法规体系。在这样一个网络时代,如果不制定一套棚应的法规体系,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就起不到治本的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利益链的制度监控和监管。很多网络谣言泛滥的背后有着一条被操纵的完整利益链,要打破这条利益链,仅寄希望于这些利益主体的道德自觉是不够的,必须制定一套集预防、审查、监管、问责于一体的长效性、细则性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下去。总的看来,与当前相关部门针对网络谣言而进行的一些整改、突击检查、抓典型处罚等措施相比,建立长效性、细则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兼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健全网络谣言的道德他律机制,对消解网络谣言的伦理焦虑,维护网络道德净土更有效、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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