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师旷小说”与汉小说家之《师旷》

2014-09-02 14:50庞礴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汉书小说

〔摘要〕《汉书•艺文志》所著录二种《师旷》皆亡,然而传世古籍保存了较多关于师旷的记载。这些记载作为实证材料,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小说观念以及汉代小说颇为重要。对此,前辈学者进行了辑佚、整理和研究工作,然而在对这些材料的判定中存有歧义。将先秦至汉古籍中关于师旷的记载都视为“古小说”和择取其中的数则以对应《师旷》六篇的做法都存在一定的偏失,以“师旷小说”来统摄这些记载中可能是佚文以及可视为“小说”的材料,是一种调和策略,对存世师旷材料进行梳理和辨析,当有裨益于古代小说研究。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小说;《师旷》;考辨

〔中图分类号〕I24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3-0202-07

①论文如有杨太辛、沈松勤《关于师旷及其故事》(《杭州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雷家駪《关于师旷》(《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1986年第4期),但后者着意点在于师旷的音乐家形象,而不在于古小说。

②笔者管见,主要有伏俊琏《师旷与小说〈师旷〉》及赵逵夫《卢文晖辑〈师旷〉刍议》。

〔作者简介〕庞礴,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0064。《汉书•艺文志》于《诸子略》小说家类著录《师旷》六篇、《兵书略》阴阳家类著录同名书八篇。关于师旷的研究,早期多由《汉书•艺文志》而略及之,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专题研究论文,①并且出版了辑佚书《师旷》。〔1〕此后至今,关于师旷研究的论文为数不多,讨论小说家之《师旷》的就更少。②然而,《师旷》是研究古代小说的源头文献之一,并且在先秦文献中有较多关于师旷的记载,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挖掘。

《汉志》所著录的两书皆佚,从研究古代小说的角度,首先需要对古籍中留存的师旷材料作出判别,就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存在处理方式和理解上的分歧。《关于师旷及其故事》认为《左传》所载六则故事“与刘歆、班固见的《师旷六篇》文字相同”,此表述似乎是将《左传》中的记载当作是小说家之《师旷》佚文;同时该文又指出先秦至汉古籍中的22则师旷故事“保存了先秦小说的面貌”,又似乎将包括《左传》在内的古籍记载都视为“小说”。辑佚书《师旷》前言中指出,小说家之《师旷》虽亡佚,“但在《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史记》、《新序》、《说苑》等古籍中常见有所称引”,也是将散见于古籍中的师旷事迹都当作“小说”;辑佚者同时又表示,所辑师旷事虽有可能是出自兵阴阳家之《师旷》,“我们仍然可以把它当作小说看”,因为“阴阳家的著作中保留了大量的神话故事”。对于辑佚书,《卢文晖辑〈师旷〉刍议》指出其辑入杂占内容而不加区分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该书可以分为上下两编,“以上编为明显具有古小说特征者,下编为近于兵阴阳、五行及占验者”。就文中所述,“明显具有古小说特征者”仍包括了《左传》等史籍中所载师旷事。从辑佚工作角度来看,以“可以当作小说看”、“明显具有古小说特征者”作为辑录标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几乎殆尽的材料辑录为小说研究者提供了极大方便。不过,将史籍中所记载的师旷事都视为“小说”,未免有扩大化之嫌。

与上述做法不同,《师旷与小说〈师旷〉》一文认为辑佚书中“可称得上小说”的只有五则,①但其另取《说苑•正谏》中“咎犯谏晋平公”事,承向宗鲁之说,〔2〕以“咎犯”为“师旷”之讹,并以此六则作为“《汉志》所载师旷的小说六篇”,则有待商榷。姑且不说“咎犯谏晋平公”事中“咎犯”是否确为“师旷”之讹,尚需探讨。②就“《师旷》六篇”而言,也未必就只是作者所举的六则故事,而且如有学者所推测的那样,《师旷》原书中或许“也有些不以师旷为人物的故事或论说文字,比如有关乐师的文字”。〔3〕 因此,择取六事以拟对“小说六篇”的处理方式又不免显得狭仄。

①五则分别是“师旷对太子晋”事、“师旷为晋平公鼓琴曲清徵、清角”事、“师旷对晋平公五墨墨”事、“师旷对晋平公七十而学”事以及“师旷对晋平公见乳虎、鸟环飞等”事。按:本文对师旷事的称举主要为笔者的据事概括。

②根据该事内容来看,未必是师旷之讹:在《左传》、《国语》等载籍中,师旷是乐大师并常作为近臣侍晋平公;而此事中晋平公曰“客子为乐”,以咎犯为“客”, 咎犯回答说“臣不能为乐,臣善隐”,这与其他记载中师旷身份及其与晋平公的关系不相符,因此卢文弨“此又一人”非晋文公时期的咎犯的猜测更为可信。

③“古小说”这一概念学界并无统一的界定,本文采用以汉唐为时段并主要依据传统书目著录来划分和界定的“古小说”概念。关于“古小说”的界定等问题的详细讨论,可参见罗宁《古小说之名义、界限及其文类特征——兼谈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2期。

④李学勤《清华简与〈尚书〉、〈逸周书〉的研究》已指出,“71篇《逸周书》一定是汉朝人编起来的”。

⑤《周语下》记单襄公对鲁侯之言:“吾非瞽史,焉知天道。”韦昭注曰:“瞽,乐太师,掌知音乐风气,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钱大昕说“古书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祸福而言”,见《十驾斋养新录》“天道”条,上海书店,1983年,45页。以上对古籍中所载师旷材料进行的划分,大致涉及两方面的考虑,即这些材料是否为小说家之《师旷》佚文,以及是否可视为“古小说”。③既然两部《师旷》皆已亡佚,想要确定《师旷》佚文显然并不现实,但将古籍中留存的有关师旷的记载都视为“小说”实际上也消解了“古小说”的文类特征。鉴于此,笔者以为,可以用“师旷小说”这一概念来统摄先秦至汉古籍中所留存的可能是小说家之《师旷》佚文以及可以视为“古小说”的材料,当然这也不过是方便于研究的权宜之称,在进行判定时仍难免有“以今律古”之嫌,但在《汉志》著录小说皆亡,难以窥探“小说家”书籍原貌的情况下,“师旷小说”这一概念或许不失为一种有效策略,既可避免强为的佚文比附,也能最大限度地收容现存师旷材料中的“古小说”。对具有实证材料性质的存世师旷材料进行梳理和辨析,可以说是一个对汉人的小说观念的理解过程,本于此目的,本文意欲沿着前人的研究轨迹,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师旷其人及史籍中的记载

师旷是晋国乐大师,生活于晋悼公、平公时期(前573-前532)。一般认为他是个盲人,根据首先是他的自称,如《逸周书•太子晋》中师旷多次自称“瞑臣”,〔4〕《说苑•建本》中师旷亦曰“盲臣安敢戏其君乎”,〔5〕《新序•杂事一》晋平公谓“子生无目眹”等。〔6〕间接的证据是,《周官》大师之属有“瞽矇”之职,郑玄注云:“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7〕则乐师为瞽矇之长,亦是瞽者。《左传》中襄公十五年记载郑人以马四十乘及师筏、师慧纳贿于宋,师慧以“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矇”为辞讽宋朝无人,〔8〕则师筏、师慧亦为盲乐师;《论语•卫灵公》中有孔子以“相师之道”对待师冕,亦盲乐师。〔9〕这些都可说明师旷是个盲人。不过,直接记载师旷为盲人的三种书籍,都是汉代成书,④《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以及《孟子》、《荀子》、《列子》等书中无直接表明师旷是盲人的记载,《汉志》也只是注曰“晋平公臣”。此外,《韩非子》有一则佚文:“师旷鼓琴,有玄鹤衔明月珠在庭中舞。失珠,旷掩口而笑。”〔10〕盲者何以能见玄鹤失珠而笑?后世晋王嘉《拾遗记》有这样的说法:“师旷者,或云出于晋灵之世,以主乐官,妙辨音律,撰兵书万篇。时人莫知其原裔,出没难详也。晋平公之时,以阴阳之学显于当世。熏目为瞽人,以绝塞众虑,专心于星筭音律之中。考钟吕以定四时,无毫厘之异。《春秋》不记师旷出何帝之时。旷知命欲终,乃述《宝符》百卷。至战国分争,其书灭绝矣。”〔11〕王嘉本好神仙方术,“出于晋灵之世”及“知命欲终,乃述《宝符》百卷”的说法,显示出其神化师旷的意图和方士夸诞的本色,“熏目为瞽人”的说辞不知是民间传闻,还是为解释“撰兵书万篇”的杜撰,毕竟瞽者著书有生理缺陷的限制。无论如何,正因师旷是盲人同时又才华卓绝,所以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才越发具有神异性。瞽者能知“天道”,具有预知吉凶祸福的能力;⑤盲人至聪,更适合演绎音乐神话;更重要的是有时身体的缺陷更能行为的不凡,所谓:“皋陶喑而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有贵于言者也;师旷瞽而为太宰,晋无乱政,有贵于见者也。”〔12〕因此,汉以来的文献一般都认为师旷是瞽师,现代研究者也大都以其为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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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历史上名见典籍的乐师不在少数,在师旷之前有师延、师服,与他同时代或稍晚的有师曹、师慧、师涓、师冕、师挚、师襄、师文、师乙、师经等,〔13〕但师旷的声名在其中可谓最盛,不仅被孟、荀举为至聪、知音的代表,行迹见于多种古籍,《汉志》更是著录以其名题书者两种,先秦以来关于他的传说和故事不断产生。究其原因,师旷具有卓越的音乐才能和政治识见是其闻名于世的必备条件,但晋国史学的发达更是师旷事迹得以保存和流传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晋国史学发达,前人已有论述并指出,三晋一派的学术乃古史学。参见蒙文通《经史抉原》(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之“古学”、“晋学”等篇章。关于师旷的记载也如清代梁玉绳所言,“始见于《逸书•太子晋解》、《左》襄公十四年、《晋语八》”。〔14〕

《太子晋》是《逸周书》中较为特殊的一篇,记述了师旷见周灵王太子晋及二人之间的几番问辩,对话中运用了大量韵语,并有对人物动作的细节描写。作为历史文献,该文被认为“尤为荒诞,体格亦卑弱不振”,然而它却是《逸周书》中最富于文学形象性的一篇,所谓“通篇韵语妙绝古今,诚一种佳文也”;〔15〕鲁迅则认为该篇“记述颇多夸饰,类于传说”〔16〕。无论评价如何,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史著。尽管也有论者指出:“观《太子晋》篇末云‘师旷归未及三年告死者至,亦似晋史之辞。”〔17〕师旷入周以及太子晋死事或许为晋史官所记,然而仅就此文而言,确是文学性大于历史纪实性,有研究者认为,“其故事最初可能是民间传说, 春秋末已流传,后来被文人记录加工,到战国时期定稿”。〔18〕师旷见太子晋事,东汉王符《潜夫论•志姓氏》和应劭《风俗通• 正失》中都有称引,但都以“《周书》称灵王太子晋,幼有盛德,聪明博达,师旷与言弗能尚也”为开端,并直接进入最后一轮的对话;《逸周书》中以“师旷归。未及三年,告死者至”结束叙事,王符、应劭的称引则有“孔子闻言曰”等句,如《正失》篇中所言:“其后太子果死。孔子闻之曰:‘惜乎杀吾君也。后世以其自豫知其死,传称王子乔仙。”〔19〕《风俗通义》所正乃民间俗说之失,从中可以看出民间谈说的兴趣在于两人都有未卜先知、预知死生的能力。因此,尽管不能说《太子晋》是采自小说家之《师旷》,至少民间谈说的有关师旷预言太子晋早亡的内容是“小说家言”。“小说家言”是一个常用术语,但其具体所指学界并没有统一认定,一般意义上指传统目录书中所著录的“小说”,广义上一切真实性受到怀疑的记述都可概称为“小说家言”,本文具体指《汉志》著录之“小说”。

师旷事迹见载于《左传》者有六则,分别是:鲁襄公十四年的“对晋侯问卫人出其君”事、十八年“闻鸟乌之声乐而知齐师夜遁”和“歌南风不竞知楚必无功”二事、二十六年“评秦伯之弟针如晋叔向与子朱相争”事(此事复见于《国语》)、三十年“答绛县老人生年”事,以及昭公八年“对晋侯问石言于晋魏榆”事。另有昭公九年“荀盈卒工侍乐屠蒯罚酒”事,此事《左传》未指明“工”即师旷,《礼记•檀弓下》中则明确为“师旷、李调侍”,唐孔颖达依此亦认为“工”即指师旷,但他也注意到:“《礼记》记此事,饮酒事同,而其言尽别。《记》是传闻,故与此异,二者必有一谬,当《传》实而《记》虚也。”〔20〕虽然乐人可以称为“工”,但师旷贵为“大夫”,《周礼》中“大师”一职设“下大夫二人”,诸侯国乐官未见有大司乐,则乐大师的品秩或应更高,在关于师旷事迹的记载中,往往与叔向同列。叔向为晋平公太傅,位在上大夫,亦可见师旷非一般的乐师可比。从《左传》所记载其他六则师旷事所表现出的对其智识的正面肯定,尤其是在“对晋侯问石言于晋魏榆”事中,连太子傅叔向都叹称“子野之言,君子哉”,可以看出师旷并非一般的“工”。《吕氏春秋•长见》中记载“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矣。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21〕亦表明师旷与众“工”是有身份上的区别的。此外,《国语》有师旷事二则,除去与《左传》相复重者尚有一则记载:“平公说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荫于衰矣。夫乐以开山川之风,以耀德于广远也。风德以广之,风山川以远之,风物以听之,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22〕此记载显示出作为乐官,师旷对礼乐作用的深刻认识,这也是后世赞其“知音、至聪”的一个方面,《礼记•乐记》中所言“声音之道,与政通矣”。〔23〕平公所悦之“新声”不合礼乐规范,师旷能直言劝谏,何以对君有大臣之丧而饮酒作乐这种明显不合礼制的行为不加劝谏且参与其中?这一形象显然与直言善谏、懂礼知乐的形象不符,此言“工”应该别有乐工而非指师旷。

考察《左传》、《国语》所载,师旷都是以晋侯臣的面目出现,在这些记事中,师旷的言行都在乐太师的职掌范围,并未蒙上神异色彩。作为乐大师,他有向君主箴谏的责任,所谓“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24〕“对晋侯问卫人出其君”、“对晋侯问石言于晋魏榆”、“谏平公说新声”等事所表现的正是师旷作为人臣积极规谏君上的事迹,其中“石言于晋”的说法本身具有神异性,然而故事并没有沿着“张皇鬼神”的路数发展,而是以人事为本,以劝谏为旨归。师旷规谏之语中所体现出的“民本”思想、“使民以时”的政治主张和“乐以耀德于广远”的乐政理想,多为后世儒家所继承。根据《周礼》,大师战时需“执同律以听军声”,因此“闻鸟乌之声乐而知齐师夜遁”和“歌南风不竞知楚必无功”之事的记载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况且此二事并非是为了突出表现师旷。前一事件中,邢伯、叔向都根据自己的观察,预知了齐师的遁逃,邢伯告中行伯献子“有班马之声,齐师其遁”,叔向告晋侯“城上有乌,齐师其遁”;后事之中董叔说“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叔向说“其在君德也”,也都说出了各自对战事的看法。同样在“答绛县老人生年”事中,史赵、士文伯都对老人的年岁做出了解答,所突出的是“晋未可婾也”。〔25〕综合来看,这些事迹应该是本于史官记录,有学者指出,“《左传》用夏正,晋为夏墟,可以提供这样繁富资料的国家, 当时只有三晋的魏国最有可能”。〔26〕《左传》和《国语》中的相关记载本于晋史记,反映出了师旷的历史真貌,这些记载不应归入“小说”,对此也可以从班固的注中得到一些信息。

二、对小说家之《师旷》班固注的理解

对小说家之《师旷》,班固有注:“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27〕“其言浅薄”是班固对《师旷》一书性质的评价,“因托”一词说明《师旷》六篇材料来源并非历史实录,而是由后世假托或附会。考察《汉志》所著录书籍,被目为“依托”或“因托”者,道家、农家、小说家、兵阴阳家类书籍中都有,而尤以小说家和兵阴阳家为多。但被注为“浅薄”者,只有小说家类书籍。除了《师旷》外,尚有《伊尹说》“其语浅薄”、《黄帝说》“迂诞依托”。“浅薄”如何理解?刘向别集“浅薄不中义理者”以为《百家》,鲁迅认为《说苑》“所记皆古人行事之迹,足为法戒者,执是以推《百家》,则殆为故事之无当于治道者矣”。〔28〕《汉书•东方朔传赞》谓“朔之诙谐,逢占射覆,其事浮浅”,〔29〕诙谐之言、逢占射覆之事亦“无当于治道”,在班固看来都是“浮浅”之事。由此而言,所谓浅薄因托或者迂诞依托者,是说所记之事不合乎“大道”,没什么“义理”,甚至不合历史实际,是虚构,且带有神异色彩。〔30〕然而,就班注来看,此类师旷故事也“见《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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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常理,儒家经典《春秋经》不会被目为“浅薄”,且今本《春秋》也未载师旷事。如果将“见《春秋》”理解为指师旷这个人见于《春秋》,师旷之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十四年的记载,则此《春秋》指《左氏春秋》,是师旷其人最早见载于《左传》,而不是《师旷》六篇出于《左传》。但“其言浅薄,本与此同”本就是类比的表述,说明“见于《春秋》”的不仅仅是其人其名,还有与小说《师旷》同样浅薄的“其言”。如前所析,《左传》中所载师旷的言论不能算是浅薄;其次《汉志》“春秋”类序中说左丘明为《春秋经》“论本事而作传”、“其事实皆形于传”,故左氏传在后世又有“春秋内传”之称,并且位列《汉志》所著录“春秋五家传”之首,其言不应目为“浅薄”;此外,春秋“经”与“传”的明确区分也始于班固,《汉书•律历志下》援引《左传》所载师旷“答绛县老人生年”事时即有“故《传》曰绛县老人曰”云云。〔31〕由此推测,所“见《春秋》”不应是指《左氏春秋》。不过,应劭《风俗通义•声音》中“瑟”条下分别称引了《世本》所载“宓羲作瑟”事、《黄帝书》“泰帝使素女鼓瑟”事以及《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征、清角之音”事。〔32〕其所载师旷事见于今本《韩非子》,《春秋》、《左传》并不见载,而且此事对音乐感应的夸张、渲染与《左传》记事风格不同。那么,应劭所称引之《春秋》是否与班固所谓“见《春秋》”相同?既然师旷是晋人,或许此《春秋》是指“晋春秋”?

据《艺文类聚》卷四十“冢墓”条所引王隐《晋书》记载,西晋太康年间整理出的汲冢古书中,“有春秋,似《左传》”。〔33〕这里的“春秋”可作两种理解,一是汲冢古书中有题名为《春秋》的史书;也可以是泛指,因为“春秋”之名最初用于纪年之史,春秋之时已成为各国史著的一般名称。〔34〕根据《晋书•束皙传》所载汲冢书目,并无题名《春秋》者,但有“《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似是造书者姓名也。《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35〕这些书至唐代尚存,刘知几于《史通•六家》中“案《汲冢琐语》记太丁时事,目为《夏殷春秋》。……《琐语》又有《晋春秋》,记献公十七年事”;他还于《杂说上》中推测说:“又孟子曰:晋谓春秋为乘,寻《汲冢琐语》,即乘之流邪?其《晋春秋篇》云:‘平公疾,梦朱罴窥屏。左氏亦载斯事,而云‘梦黄熊入门。必欲舍传闻而取所见,则《左传》非而《晋》史实矣。”〔36〕照刘知几之说,他所见《琐语》似有《夏殷春秋》、《晋春秋》等分类篇目,如其所推测,《琐语》“即乘之流”的话,则王隐所谓“春秋”,“盖即指此《琐语》言也”。〔37〕以“琐语”为书名,不知是原简题名,还是整理者据其内容而后加的,但有学者指出,“瞽矇传诵的历史再经后人记录下来就称为《语》,如《周语》、《鲁语》之类,《国语》就是记录各国瞽矇传诵的总集。……《春秋》和《语》就是当时各国普遍存在的历史文献”。〔38〕杜预《左传后序》中说《竹书纪年》“其著书文意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39〕国史策书记事简单,故《春秋》被戏称为“断烂朝报”;〔40〕《国语》之类的“语”多为口述史,记述较为详细,但增饰成分多。在汲冢书目中,另有“《国语》三篇,言楚、晋事”,此《国语》与《琐语》并存,“琐”字正显示了二者之间的不同,“琐”有连缀、细碎、小等义,〔41〕《琐语》虽也分国别撰录,但专载“诸国卜梦妖怪相书”,内容难免琐碎,并非是自成体系的史著,因此无论是原题还是为后世整理者所加,“琐语”之题名体现了该书性质。就其所载内容来看,《师春》与《琐语》性质相同,不过更为专门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琐语》作为专书性质的“春秋”,可以说是“似《左传》”。

现存《琐语》佚文中有三则事关师旷,分别是“师旷曰西方有白质鸟”、“晋平公于浍上见首阳神”以及“师旷未见而知齐侯戏而伤”。此三事都具有神异色彩,前两则记载了晋平公时的祥瑞之迹,也表现了师旷的博物多识,后一则显示了师旷未卜先知的能力。其中“晋平公见首阳神”事中师旷的说法与“晋平公梦见赤熊窥屏”事中子产的讲述类似,都带有神话传说的虚幻色彩,或许皆出自刘知几所言《晋春秋篇》。然而,《琐语》出于西晋太康年间,此《晋春秋》与班固所“见《春秋》”似乎无关。不过,东汉许慎《说文》中征引“师旷曰:‘南方有鸟,名曰羌鹫,黄头赤目,五色皆备”一事,〔42〕与《琐语》佚文中叔向所说:“吾闻师旷曰:‘西方有白质鸟,五色皆备,其名曰翚;南方赤质,五色备,其名曰摇。”〔43〕其事相类似,许慎此条很可能就是采自当时尚存的小说家之《师旷》,而其来源与《晋春秋》当有某种联系。结合班注、应劭的称引以及晋人对师旷的推崇,小说家之《师旷》当出自晋人之手,而且书中本就有采自晋国“春秋”的材料,晋人称引晋春秋自然无需加“晋”字,班固、应劭依《师旷》原书援引亦仅称“春秋”。也就是说,小说家《师旷》所称引的“晋春秋”与《琐语》中的《晋春秋篇》很可能是同一系统,如果此推测不错,那《琐语》中的三则佚文都有可能见于小说家《师旷》,至少《说文》中称引的可以基本肯定是其中的佚文。小说家《师旷》中除了一部分称引“晋春秋”的材料外,还有一部分是依托于师旷的传闻故事,其内容、性质当与《琐语》大致相同,既有带有虚幻色彩的神奇故事,也有带有博物性质的简单“言说”,基本上是不必载入正史的传闻异说。这样就可以解释班固何以谓“其言浅薄”,以及何以同样是“师旷曰”,《说文》与《琐语》称引并不完全相同,因为传闻异辞本就没有统一文本。

《琐语》作为先秦“春秋”的一种,在记述卜梦妖怪等方面确“似《左传》”,但如清人汪中所论,《左传》中书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却“未尝废人事也”〔44〕,《汉志》中,《左传》、《国语》都隶属于“春秋经”类,故其记事在班固等史家看来是“本事”、“事实”,其中当然也包括关于师旷的记载,而班固推测小说家《师旷》为“因托”之作,或许正因《师旷》记事与《左传》等史籍记载不同有关。这也说明,《左传》、《国语》等史籍中关于师旷的记载,不能归入“小说”。但《琐语》在明代即被胡应麟目为“古今小说之祖”、“记异之祖”,今人对于《琐语》的“说体”特征也进行了专门讨论。〔45〕由《琐语》的性质、内容及其关于师旷的记载,可对小说家《师旷》内容以及汉代“小说”观念有所了解。

三、子书中的“师旷小说”辨析

除了史籍中的记载外,子书中也存有较多的师旷事迹。子书以“入道见志”为旨归,〔46〕征事时会根据需要进行虚饰改造,甚至依托历史人物创制故事或寓言。这些用作譬论的言说或故事,被西方学者指称为“单纯形式”,是“初期小说的来源”,后发展出中国小说中“经营修辞”的一个流派。〔47〕因此,子书对于研究古代小说的发源颇为重要,以下尝试对子书中有关师旷的记载进行辨析。

子书中,除了孟、荀、庄、列诸子中仅将师旷作为“耳聪、知音”的事例提及之外,可以称为故事的记载见于《吕氏春秋》、《韩非子》以及被列于儒家类的刘向所序之《说苑》和《新序》。《吕氏春秋•长见》中记载师旷请求平公更铸大钟未果,预言“后世有知音者将知钟之不调也”,故事末尾说“至于师涓而果知钟之不调”。对预言结果的交代,突出了师旷天下“至聪”的音乐才能和神奇的预知能力,也表现出了叙事的完整性,并且可以满足受者的心理期待。此事被推测“或采自小说家言”〔48〕,尽管这里“小说家言”不知具体所指,此事是否见于小说家之《师旷》也无法推定,但由其叙事取向及内容来看,无关“义理”,可归入“师旷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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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记载了四则师旷事,《十过》中的故事最为神异,应该是由文人增饰附益《国语》所载“平公说新声”事而成。这则故事不同于《国语》记录师旷正谏之言的简洁、平实,它是通过三个故事片段层层递进演绎了“新声”:首奏清商曲,师旷告知以“此亡国之声”,平公以好音而令师涓鼓之;接着不顾师旷“君德薄,不足听之”的警告,又以好音令师旷奏清徵曲,感得玄鹤二八舞于庭;最后强迫师旷奏黄帝之清角曲,结果落得平公身癃病而晋国大旱赤地三年的结局。尽管故事的结尾回到了“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的劝谏主题,但对音乐神异性的夸张、渲染和铺陈,显示出与史官记事不同的叙事兴趣。对于这则充满神异性的记事,东汉王充在《论衡》之《感虚篇》、《纪妖篇》中进行了批驳,指斥其虚妄。然而从后世不断征引此事来看,师旷鼓琴能够通于神明说法在世俗中颇为流行,至梁仍有师旷鼓琴致祥瑞的说法产生,如孙柔之《瑞应图》所载:“师旷鼓琴,通于神明。而白鹄翔。”这条关于师旷的祥瑞记载引自《初学记》卷十六(中华书局,1962年,第387页),亦见于《太平御览》,二书皆仅称《瑞应图》,《隋书•经籍志》子部“五行”类有注称“梁有孙柔之《瑞应图记》、《孙氏瑞应图赞》各三卷,亡”, 宋人潘自牧《记纂渊海》称引自《孙氏瑞应图》,则该条应如卢文晖所辑乃梁孙柔之书中佚文。因此,这则故事或其中的片段很有可能也见于小说家之《师旷》,有学者已指出此事并非出自韩非手笔。〔49〕另外三事叙事风格、规模与上述事不同。但总体而言,不类“国史策书之常”,而更似所谓“语”体。《外储说右上》中详细记述齐景公于始坐饮酒、中坐酒酣、酒后师旷送之馆舍过程中三问政于师旷,师旷每次仅告之一言“君必惠民而已矣”,“景公归,思,未醒而得师旷之谓”,后实行多项惠民政策,在与其弟争取民众的斗争中获胜。齐景公之“思”的个人行为以及其行事结果的交代,显示出了讲述故事的特征。《难一》中记载晋平公酒酣出言不当,师旷援琴撞之,“公披祍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故事中披祍而避、琴坏于壁以及师旷的叹息等细节描写生动、形象。同样,《难二》中记载晋平公问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是君之力还是臣之力时,叔向以“裁制”为喻认为是臣之力,“师旷伏琴而笑之。公曰:‘太师奚笑?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然后以“味”为喻认为是君之力云云。〔50〕师旷伏琴而笑、与平公之间问对的描述展现了当时的情景,富有生活气息。然而细节、动作描写于史官记事则大可不必,就叙事风格而言,可视为“师旷小说”。

见于《说苑》、《新序》的师旷事有八则,但此二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子书,刘向本传中说是其“采传记行事”以类相从而为一编。〔51〕二书取材广泛,其中有史籍也有诸子著作,如《说苑•辨物》中“石有言语晋”事、《新序•杂事一》中“对卫人出其君”事,是采用《左传》文字;《新序•杂事四》中“以味对九合诸侯”采自《韩非子》。从史家观点来看,二书所采缀之事不尽属实录,故刘知几指斥为“广陈虚事,多构伪辞”,〔52〕但刘向编著的目的是“陈法戒”,事取寓意本是题中之意,如《新序•杂事一》中另一则“师旷对平公五墨墨”事,以师旷目盲为“小墨墨”,治国不明乃“大墨墨”,〔53〕用譬巧妙,但刻意经营的痕迹明显,当是出于诸子假托,虽事虚、辞伪但寓意鲜明,可视为“师旷小说”。与此不同,除去复重《说苑》中尚有师旷事四则,其中《君道》所载“对晋平公问人君之道”事、《善说》中“对晋平公问咎犯与赵衰孰贤”事,皆“平公问曰,师旷对曰”结构,叙事简洁平直,有史官记事的风格,类似结构亦见于《史记•晋世家》的记载:“十五年,悼公问治国于师旷,师旷曰:‘惟仁义为本。”〔54〕这种问答结构,与《左传》、《国语》的师旷事记载形式大致相同。其实按此笔法,前述《外储说》所载师旷事亦可表述为:“齐侯问政于师旷,师旷曰:‘惠民而已矣。”就叙事而言,这两则有可能采自国史策书,似不必当作“小说”看。

其他两则与上两事不同,一般被认为是“小说”。《建本》中记载:“晋平公问于师旷曰:‘吾年七十欲学,恐已暮矣。师旷曰:‘何不炳烛乎?平公曰:‘安有为人臣而戏其君乎!师旷曰:‘盲臣安敢戏其君乎?臣闻之: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炳烛之明孰与昧行乎?平公曰:‘善哉!”〔55〕此事当出于因托。据史载,晋悼公生于公元前586年,晋平公卒于公元前532年,即便以悼公十岁有平公,其年岁也超不过五十,何谈年七十而欲学?其君臣对话狎而不庄,以少、壮、老之喻学,其辞也似民间习语。《辨物》中所载师旷事亦由三个片段构成。第一个片段是晋平公出畋,见乳虎伏,以之为“君有徳义”之征,师旷告之曰:“鹊食猬,猬食鵔鸃,鵔鸃食豹,豹食驳,驳食虎。夫驳之状有似驳马,今者君之出,必骖驳马而出畋乎?”此片段的记事类似《管子•小问》中所载管仲回答桓公骑马虎见之而伏事,或即据此演化。〔56〕第二个片段是平公出朝,有鸟环飞不去,遂以之为凤鸟之祥瑞,师旷则曰:“东方有鸟名谏珂,其为鸟也,文身而朱足,憎鸟而爱狐。今者吾君必衣狐裘以出朝乎?”此事与前述《琐语》和《说文》载师旷事类似。第三个片段是平公不满意师旷的回答,于是布蒺藜于虒祁之台阶上,“师旷至,履而上堂。平公曰:‘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者乎?师旷解履刺足,伏刺膝,仰天而叹。公起引之曰:‘今者与叟戏,叟遽忧乎?对曰:‘忧。夫肉自生虫,而还自食也,木自生蠧,而还自刻也。人自兴妖,而还自贼也。五鼎之具,不当生藜藿。人主堂庙,不当生蒺藜。平公曰:‘今为之奈何?师旷曰:‘妖已在前,无可奈何。入来月八日,修百官,立太子,君将死矣。至来月八日平旦,谓师旷曰:‘叟以今日为期,寡人如何?师旷不乐,谒归。归未几,而平公死。乃知师旷神明矣”。〔57〕这一片段刻画最为细致,人物形象生动并形成鲜明对比:师旷博物多知,具有预知能力,而平公则为君不尊,一再自欺。平公“三自诬”而致死的层递结构与前述有关音乐的神异故事类似,显示了一种有意识加工的痕迹,而且此二事与《琐语》所载平公见“白质鸟”及“狸身而狐尾”乃“有喜”、“祥至”之兆,晋平公为有德之君的正面形象不同,都是扬师旷抑平公,表明了故事来源系统的不同。《琐语》撰者“是三家分晋前或后的晋国史官或魏氏史官”,〔58〕褒扬君德是应然的,而民间叙事则有所不同,在好奇嗜异的心理作用下,师旷预知生死、祸福的神明能力成为相关故事的增饰素材。不过,从史家角度来看,无论《琐语》还是小说家之《师旷》,其言浅薄、不实是相同的,清人就以《琐语》为“野谈”。〔59〕由此也可以看出,《琐语》类的“春秋”以及子书中的故事,与国史简策在叙事风格、趣味取向上的不同,因此关于师旷的记载或说故事,不能都归类“小说”,毕竟在汉代人看来,浅薄、因托、街谈巷议者才被视为“小说家言”。

以上对先秦至汉古籍中所存留的师旷事进行了辨析,意在挖掘出汉代所谓的“小说”,以理解源头小说观念,继而了解中国古代小说的发生、发展。然而,如论者所言,师旷“是故周末闻人也,故造伪书者依托之”,〔60〕“说阴阳家有假托师旷而著书立说的作风”,〔61〕所以有兵阴阳之《师旷》八篇,后世又有假托其名的岁占、灾异书《师旷占》和《禽经》。面对留存较多的关于师旷的记载,在小说家之《师旷》早已亡佚的情况下,对于哪些是“小说家言”的追问,只能根据现有文献并结合《汉志》的说法来判定“师旷小说”,这样做不过是权宜之计,其中必然会存在偏误和不足,然而抛砖引玉,对汉代小说研究或许不无裨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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