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
摘 要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积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强化了农业基础地位,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农业行政执法起步较晚,受历史、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关键词 农业行政执法;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多年来,农业执法实践明显感觉到农业行政执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农业执法工作虽然权力不大,但责任不小。农业行政执法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内容,牵涉的法律法规较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显得极其重要。鉴于种种原因,可以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
和挑战。
1 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农业执法人员要求较高
要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和熟悉法律法规,而现实情况是农业执法人员基本是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得不系统、不全面,虽经过短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仍缺乏行政执法所必要的法律知识及相关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尤其在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时,很难熟练准确合理地运用法律,执法的水平和效率不高。
1.2 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管理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具体执法过程中,一方面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消费者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中经常碰到正在购买农资者为农资经营户开脱、说情。对于农业执法检查不理解,不认可,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1.3 执法装备差,缺乏检验、检测设备
执法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形成“缺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的局面,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农业执法中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查、交通通讯、办公条件滞后等严重制约着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缺乏辨别真伪、检验农资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设备。对存在疑点的农资产品只能抽样送检程序繁琐,费时较长,导致不能及时处理案件。等到检验结果出来后,已有大量假劣农资销售出去。即使农资产品不合格,对经营户做出处罚,农民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地保护。
1.4 农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农业法》、《农技推广法》、《种子法》等20多部农业法律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制定和颁布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应该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领域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农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与确保“三农”利益的职责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5 农资市场庞大、分散、市场监管难度大
随着农资市场的全方位放开,现代农资流通领域展现的违法行为呈现五大特点:一是生产商和销售商串通配合,大量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冲击市场;二是违法手段恶劣、隐蔽、狡诈;三是农业执法力度不够,促使违法者态度狂妄、猖獗、有法难依;四是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差,违法者易于乘机施展违法行为、执法者又难于捕捉追究违法责任,五是农资经营网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之农业执法以前是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机构不全,精力不足,惩治无力,致使农资流通领域中存在的危害“三农”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假劣种子、假劣农药、假劣肥料的坑农事件时有发生。
2 对策与措施
2.1 积极创造条件,为依法行政提供经费保障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江总书记曾经指出:“舍得在政府执法机构建设上花本钱,是一个领导有战略眼光的表现。”
2.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形象好”的农业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首先要抓好农业执法的体系建设,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把执法工作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严格执法人选。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农业专业技术强,法律素质高,胆量和胆识素质较好,具有复合型工作能力的人员进入执法大队。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执法技能培训,熟知执法操作要求,精通执法技巧,使执法人员讲究方法,文明执行、公正执法,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 配齐配全农业行政执法所需检验、检测设备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应该配齐、配全农业行政执法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让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依据,保证执法工作的客观、公正、高效率。
2.4 抓好法制教育,提高法制素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三是形成学习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除执法人员外,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制度,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
2.5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6 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应针对农业行政执法者这一特定对象的行为、作风、案卷等客体,乃至于其8 h之外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监督。通过加大执法监督促进农业综合执法,杜绝权力腐败,鞭策依法行政,杜绝执法权力滥用,使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得到及时有效地揭露和鞭鞑,以警效尤。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以确保农业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2.7 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
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一是对农资生产单位或经营者的进货渠道重点监管,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二是建立农资经营信用等级档案,随时掌握重点监管区域和重点监管对象;三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长期检查与短期突击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形成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四是加大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种上“放心田”,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3 结语
温家宝总理曾经一再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这就给大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农业执法起步阶段,尤其要增强行政执法意识,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秉公执法才能真正为确保“三农”利益,规范农资市场打假治劣,真正发挥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