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4-08-28 02:04贺书霞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耕种务工人员比重

■贺书霞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实行了以土地均分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了劳动者积极性的提高,显现出巨大的制度绩效,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为满足社会公平需要的土地均分而导致的土地细碎化问题,给现代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带来了障碍,进而影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规模经营①问题日渐成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首先,关于农业规模经营的效益和规模经济问题,国内外学者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任治君通过实证研究和经验数据证实了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并不能同时带来土地产出率的提高,两者是负相关关系。[1]普罗斯特曼等对十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认为,粮食生产存在许多规模不经济的事实,并且通过实验区的实验表明,农场平均规模上升和规模收益递增并不存在同步关系。刘凤芹通过对我国东北地区的调查认为,单从粮食产量提高的角度,大规模土地经营与小规模农户相比并没有显示可觉察到的要素节约优势和单位产量的优势。[2]然而,有不少学者从解决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困境、现代农业发展及提高农户收入的角度主张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罗荣根以江苏镇江袁巷乡为例,袁巷乡人均水田只有0.5亩,通过适当的土地集中,取得了粮食的丰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成功典范,[3]一家一户的狭小规模的生产结构,阻碍着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只有在规模经营中,才能发挥生产诸要素的作用和潜能,才能获得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从而增加积累。伍业兵从农业科技的推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国际竞争的需要等几个方面分析,认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4]黄宗智从解决当前停滞农业(农业劳动生产率徘徊不前)的现实出发,认为发展适度规模农业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5]

然而,何为“适度”,经营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国外这方面的研究较少,国内很多学者在关于“适度”的确定方面进行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汪亚雄以劳动力定额指标、土地生产率指标和投入产出指标为测量工具,综合应用统计方法,认为南方各省的粮食以10亩为临界规模。[6]唐和平通过对湖南省46个茶场的实地调查研究,茶园的经营规模、资金投入、责任制形式等是影响茶场效益的主要因素,其中茶园面积适度规模为80~120hm2(1200-1800亩)。[7]齐城以河南省信阳市的统计数据为依据,通过建立实证模型,在劳动力转移条件下,以劳动生产率为目标,劳动力满负荷下的土地适度规模是5.12亩。[8]

已有的研究从农业适度规模的必要性和不同地区农地投入产出等角度分析了农业适度规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从当前劳动力流动、土地流转的角度分析农业适度规模的现实可能性。

二、农业适度规模的界定

适度规模经营来源于规模经济,是指在具体实际的基础上通过适度增加经营规模而达到土地生产资料中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相关要素配置相对合理,以实现相对最佳经营效果。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制约条件下,农业的适度规模是指农业生产者既可以实现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也能够保证现有农业经营者的农业经营收入的生产规模。克服农地细碎化小规模生产对现阶段农业生产的制约,扩大土地的规模生产以获得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成为我国农业转型时期土地经营方式改变的逻辑起点。

自1987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农业发展中实现不同形式的规模经营以来,曾在多次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我国农业转型期的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国家政策层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是提高粮食产量还是提高农民收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从这个农业发展目标可以看出,政府的目标是通过规模化和技术普及的迅速提高达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我国农业生产效率和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目标未必一致,谷贱伤农的现象并不鲜见。[9]农民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根本目的就是增加收益,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农产量平均效益的增加并不一定是农民关注的重点。20世纪50年代日本为了减少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通过扩大土地经营面积,发展“适存农场”,目的在于维护城乡收入的大致均衡。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民工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历经20多年,外出务工逐渐成为多数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柱,农业经营成了“副业”。导致农业经营的不用心耕种,选择农作物种植的种类以节约劳动时间和简便种植为原则。然而,大规模的“乡—城”流动并非只给农村留下了老弱病残,农村人口的减少减轻了土地的人口压力,农村崛起的“中农”阶层,是新时期农村社会秩序维护的核心力量。[10]当前农村发展须培养“中农”阶层,从社会政策和制度等支持,如何实现这样一个阶层在农村的发展,保证土地经营面积基础上的收益是稳定农业经营者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农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因所在。

三、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概况

本文以粮食主产区河南省的邓州市为例,邓州市总面积2 369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街、区)、606个行政村,175万人、260万亩耕地。1988年撤县建市,2011年被确定为省直管试点县(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丹江口库区中心城市、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2013年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33亿元,同比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 29.1:42.1:28.8。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7.45亿元,增长22.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6亿元,同比增长24.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8亿元,同比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 934元,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 527元,增长12%,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有55万名左右。②

研究数据一方面来源于河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统计数据及样本村组统计上报数据,另一方面依据2013年1月份对河南省邓州市三个乡镇的五个村组进行的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调查,为保证样本的变异和有效性,分别选取邓州市西部的高集乡、南部的林扒镇和东部的白牛乡所辖四个村组进行调查。根据调研计划,查阅了四个村组相关统计上报数据,发放调查问卷421份,获得有效调查问卷395份,问卷有效率93.8%,采访农户96户,具体样本数据见表1。

表1 样本点分布状况

(二)被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

1.农户土地流转参与和劳动力流动情况

在采访的96个农户中,家庭内部有外出务工人员高达89户,有土地流转行为的农户为72户,其中转入土地的数量为16户,转出土地的农户数量为62户,具体数据见表2。

表2 农户土地流转参与和劳动力流动情况

2.农户土地资源禀赋情况

根据调查区域村组提供的数据,五个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为2.06亩,人均耕地面积最大的是林扒镇宋岗村,人均为2.23亩,人均耕地面积最小的是白牛乡豆堂村,人均为1.84亩。户均拥有地块数量最多的是高集乡黄龙村,户均为5块,户均拥有地块数量最少的是白牛乡豆堂村,户均3块,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样本点农户土地资源禀赋情况(hm2)

四、模型构建及变量选择

(一)模型设定

为了科学分析不同因素对土地经营规模的影响,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研究,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式中:Y表示n阶因变量观测值向量,即Y={y1,y2,…,yn};X表示n×(k+1)阶解释变量观测值矩阵,即X= {1,x11,x12,…,x1n;1,x21,x22,…,x2n;…;1,xk1,xk2,…,xkn};ε表示 n 阶随机项变量,即 ε= {ε1,ε2,…,εn};b 表示(k+1)阶总体回归参数向量,即 b= {b1,b2,…,bk}。

(二)变量说明

1.因变量的选取

表征经营规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描述土地的可耕种规模,二是外出人员占总人口比重。围绕研究目的,用可耕种规模和外出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来反映粮食主产区的农业适度规模的大小。

可耕种规模是指在流出土地总量和具有通过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数量基础上可以操作的耕种规模,反映适度规模数值大小的量。可耕种规模反映了农业经营可操作的规模,可耕种规模数值越大,则说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土地就越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就越高,越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开展。

外出人员占总人口比重。该指标反映土地经营大户的数量,该数量与适度规模经营的数值大小成负相关。外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越大,则参与土地经营的人数就越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就越小,同时可用于流转进行规模经营的土地数量就越多。

2.自变量的选取

单位面积土地净收益、集体土地总量、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想通过扩大土地规模经营致富人员)、当地农民外出务工的平均收入、农户转入转出土地的行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例均会影响农户对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选取单位面积平均土地综合净收益、户均耕种土地面积、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农村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农村务农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农民家庭总收入为自变量进行计量分析。各变量解释如下:

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I)。一般来说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可以反映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情况,若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大,则反映农民务工从事非农产业的数量就越大,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就越小,农业生产能手在土地规模经营时的规模数值就可以越大,规模经营的效益就会越好。

农村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 (Age)。务农劳动力的年龄反映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经验,同时也可以反映其对农业的依赖性,一般来说年龄越大,农业生产经验越丰富,从事非农工作的难度就越大,对农业的依赖性就越强,从而会导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数值产生负面影响。

务农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Edu)。一方面,务农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越大,其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越强,从事农业的整体愿望就越低,外出务工的机会就越大,对农业适度规模的影响应该是正向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务农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越小,对农业的依赖性就越强,就越不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开展。

家庭总收入(Inc)。家庭总收入对于农业适度规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平均经济状况方面,即家庭总收入总体较高导致当地人均经济水平比较高时,农业生产能手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致富的规模数值下限就较高,反之则较低。

单位面积平均土地综合净收益(In)。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越高表明土地经营对农户的收入影响越大,农业生产能手通过土地经营致富的规模就越小。

户均耕种土地面积(Ta)。土地作为农业经营的重要生产要素,其总体数量直接影响农户经营土地的家庭总收入,户均耕种面积越大,则农民通过土地致富的可能性就越大,农民外出务工的人员就越少,从而影响适度规模经营的开展及适度规模经营的数值。同时,如果农户的户均规模收益在致富的耕种规模以下,户均规模越小,农民外出的比例越高。同时户均耕种面积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也会产生影响,户均耕地面积越大,农民流转出的土地相对会增多,则可用来进行规模经营的土地数量就会增加。

土地细碎化程度(SI)。土地细碎化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在农户土地生产经营过程中呈现的土地块数较多、单块面积和土壤情况及位置不同的形式。考虑地块数量和单块面积指标,借鉴Simpson指数,土地细碎化的指标可以用如下函数表示:

在上式中,SI指土地细碎化程度,n为地块数量,ai为每块土地面积。在人均耕地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地块数量越大ai值就越小。SI是0~1之间的数值,其值越大表示土地细碎化程度越高。该指标只反映土地的细碎化程度,不能反映土地质量等情况。

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 (P)。在调查统计中其数量的确定是按照有意愿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数量来表现的。集体内具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愿望的数量越多,农业经营适度规模的数值就越小,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负相关关系。

农户转入转出土地的行为(A1和A2)。农地流转行为转出土地和转入土地两种情况,两类样本分别用A1、A2两个虚拟变量表示。当农户存在转出土地的行为时设定A1等于1,否则等于0;如果农户存在转入土地的行为A2等于1,否则等于0。

所选变量项目的均值和方差如表4。

五、模型估计与测算结果

通过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模型的估算,如表5所示,两个模型F统计检验均显著,从各个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变量的系数符号与理论预期基本吻合,并且根据数据可以看到主要变量估计系数统计检验都较为显著。

表4 变量的统计模型描述

(一)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土地流转对可耕种规模指数的影响

1.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对可耕种规模指数的影响

根据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的系数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显著,且呈现出和土地可耕种规模呈正相关,这说明非农收入占农户家庭收入的比重越高,耕地在进行规模种植时种植大户可能的耕种规模就越大。

2.土地流转对可耕种规模指数的影响

根据模型估算结果,转出土地变量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转出土地的农户的可耕种规模指数明显高于未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由此可以推测出农户转出土地进入非农工作或农业兼业状态,从而对于土地可耕种规模具有重要的正面影响。同时可以看到转入土地变量的系数为负,并且转出土地变量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表明转入土地对可耕种规模成负相关,这主要是转入土地农户占用了土地而导致可耕种规模减小。

(二)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土地流转对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指数的影响

1.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对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指数的影响

农村地区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对可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指数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非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的系数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显著。说明非农收入占农户家庭收入的比重越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就越小,土地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就越低,土地转出的可能性就越大,进而会对农业经营的适度规模产生正面影响。

2.土地流转对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指数的影响

根据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土地流转的系数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显著。转入土地变量的系数为负,表明土地转入和外出务工人员占人口比重呈负相关;转出土地变量的系数为正,表明土地转入和外出务工人员占人口比重呈正相关。综合表明土地流转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占人口的比重具有重要影响。

表5 模型的估计结果

3.其他变量对适度规模指数的影响

根据模型估算结果,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与可耕种规模和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呈负相关关系,并且和可耕种规模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表明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越多,规模经营的规模数值减小。

平均土地综合净收益与可耕种规模和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并且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表明平均土地综合净收益越高,农户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高,对土地的依赖性也越强,从而影响规模经营的数值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重。

土地细碎化程度对规模经营的可耕种数值在一定程度上呈现负相关,但对可耕种规模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农业规模经营的大小与土地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无关,狭小的土地面积并不能阻碍土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机械化的推进。

家庭总收入与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对可耕种规模指数没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农户家庭总收入越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就越多,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比重越高。

农村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和务农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这两个变量的系数在模型中都不明显,不能反映出他们对规模经营中可耕种规模和外出务工人员占人口的比例具有哪些相关影响。

4.豫南地区适度规模数值的测算

根据上述分析和相关数据统计估算出豫南地区适度经营数值范围:

S为该地的适度规模数值,M为当地人员非农产业的平均收入 (以2012年河南省统计局统计该省农民工平均收入为例),G为可耕种规模,P为集体内农业生产能手数量。根据统计数据则得到该地区适度规模数值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豫南地区目前的农地经营适度规模数值在37亩和44.5亩之间,当种植大户种植规模低于37亩时,其经营收入相对低于同期务工人员收入,这样就会降低其务农积极性;当种植大户土地经营规模超过44.5亩时就会导致另一部分种植大户经营规模受到影响。当然这是基于豫南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合算的适度规模数值,而并非种植大户经营的最佳规模。另外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规模和收益会受到人员数量、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及配比、市场、自然因素等综合影响;承包大户把承包的土地用于发展多种种植形式的现代农业,其规模经营效益会更好。

六、结论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农业规模经营的大小与土地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无关,狭小的土地面积并不能阻碍土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机械化的推进。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条件下,劳动力机会成本的高低是影响劳动力城乡转移的决定性因素,进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和土地的集中程度。稳定的非农就业和农业经营收入的提高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随着真实劳动收入提高,如果需要改变投入要素比例,户均土地的平均数量必须扩大,在当前生产力水平下,土地经营规模的大小是影响农户收入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又受到当地资源禀赋(人地比例)的限制。对于一定区域适度规模的界限的确定,务农人员中农业生产能手数量和农业生产能手所在集体内可用于规模耕种的土地数量决定了适度规模可操作的规模上限,同时,当地经济水平和土地亩均收益决定了适度规模经营的规模下限。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与适度规模数值及其效益呈现正相关,土地流转中土地转出行为与适度规模数值及其效益也呈现正相关。豫西南平原地区目前的农地经营适度规模数值在37亩到44.5亩之间。

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的角度来讲,当地农民的土地规模要达到40亩左右,然而,这种土地规模的实现有赖于非农收入或者说种植业以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的可能路径需要从转移种植业劳动力数量入手。主要的路径有两条:第一,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就业机会的增加。黄宗智等对当前中国农业发展前景的相关研究认为,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农业隐性革命。伴随着非农就业人数的持续减少,减轻土地上的人口压力,为土地的适度规模提供了客观经济条件。同时,中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人们消费结构的转型,中国食物消费结构正从8:1:1(八成粮食、一成肉-禽-蛋、一成菜-果)快速转化,当前的可能比例为5:2:3(粮食:肉食:菜果),随着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减小贫富差距,低收入阶层收入的普遍提高,最终的比例可能是4:3:3,农业隐性革命的意义在于农业产值的增加,而不在于产量。[11]菜果的产值比粮食高出两三倍,肉类达到五倍左右,新型的“畜-禽-鱼和菜-果”生产,区别于传统的粮食生产,是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型生产,每亩用工较多,也就是每个劳动力所需土地面积减少,每亩苹果需工38天,3.5倍于粮食。因此,通过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满足适度的土地规模上农民收入的提高,其宏观经济背景在于人民收入的普通提高和消费结构的转型。第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减少农业劳动力的目的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并且不造成粮食生产的萎缩。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减少主要依靠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逐步实现,非农就业岗位可以实现农业劳动力的稳定就业,为农业适度规模的实现带来重大的机遇。帮助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主要的政策改变在于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机会,增加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积累,基础教育阶段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倾斜输入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都必不可少。

注释:

①规模经营并不是规范的学术用语,但已经得到广泛的使用(政策文件和学术论文)。目前,许多研究农业规模经营的论著中,往往以土地面积作为度量农业生产规模的重要尺度,因此,本文涉及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核心是指以土地适度规模为基础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②数据来源于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dengzhou/index.htm;2013.11.15。

[1]任治君.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制约[J].经济研究,1995,(6).

[2]刘凤芹.农地规模的效率界定[J].财经问题研究,2011,(7).

[3]罗荣根.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J].农业经济问题研究,1997,(3).

[4]伍业兵,甘子东.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误区、实现条件及其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2007,(11).

[5]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J].读书,2006,(8).

[6]汪亚雄.南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分析[J].统计与决策,1997,(5).

[7]唐和平.湖南省茶园适度规模经营的研究[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8]齐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证分析——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08,(4).

[9]彭克强.中国粮食生产收益及其影响因素的协整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6).

[10]曹东勃.适度规模:趋向一种稳态成长的农业模式[J].中国农村观察,2013,(2).

[11]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J].中国社会科学,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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