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媚英
“没有污染物排放的真正减少,就难有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彭聪恩强调,必须把蓝天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排污企业、每一项治污措施上。
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不懈追求。继今年4月出台电力行业“超洁净”改造方案后,7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又颁布实施了2014年陶瓷、玻璃制造、铝型材行业和重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对481家企业,实施进一步的环境治理。
佛山是我国工业制造业强市,2013年全市GDP达7010亿元,其中60%来自工业制造业。而2013年电厂、陶瓷、铝型材、玻璃制品四大行业燃煤消耗量占全市84%,燃料油消耗量占全市64%,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6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64%,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57%;另外,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导致大气臭氧指标超标并二次生成PM2.5,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另一污染物,也需同步整治。削减工业行业特别是重点行业的大气污物排放,成为改善佛山空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
“没有污染物排放的真正减少,就难有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彭聪恩强调,必须把蓝天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排污企业、每一项治污措施上。
国家标准必须毫不动摇地执行
据悉,整治方案自5月初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以来,执行排放限值曾一度遭到部分企业的抵制,特别是陶瓷企业,还曾因“国标太严”而集体上书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然而,新出台的方案仍对各个行业的排放限值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陶瓷企业在今年11月1日前,全面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的指标要求,削减陶瓷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而玻璃及铝型材等行业企业则被要求完成烟气深化治理后,确保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相应行业标准要求;对于暂时未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排放限值。
由于上书未果,佛山当地陶瓷企业在面临技术改造难题的同时,还担心引起周边地市兄弟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对此,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康文称,“国家标准不容动摇。周边城市也是执行这个标准,甚至更严。企业要认清形势,这是考验,也是企业转型的机会。”
“无法达标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而肯投入治理排放,具有强力社会责任感的优质企业则将脱颖而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永泰表示,企业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具体技术难题,例如陶瓷行业氮氧化物如何进一步削减,“强辉、新明珠、蒙娜丽莎等企业已走在前面,先行先试。我们会组织企业参观、学习,也会组织专家帮忙诊断,为企业提供技术帮助和支持。”
据透露,今年10月,环保部门将与中德工业服务区合作,组织一支20人的国际专家团队,从经营与市场角度为企业出谋划策。下半年在香港举行的国际环保博览会上将设立佛山专场,届时将举办陶瓷和电力行业的大气污染整治技术交流会。
“限燃区”外高污染燃料也受限
“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或其他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今年4月,佛山市发布了《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的通告》, 对全市五个行政区域的主要镇街的禁燃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
按照“限燃区”政策的要求,整治方案也制定了严格的时间表,企业将很难“钻空子”。例如针对玻璃行业,环保部门将在10月1日前对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内的玻璃企业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
新项目也将难以延续使用传统能源。铝型材行业整治方案提出,严格铝型材的准入条件,新建的反射炉等必须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全面禁止新增使用非清洁能源的燃用设施。
此外,“限燃区”外的企业也难有松懈机会。铝型材行业整治方案规定,尚未有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区域,企业要严格控制燃料品质,使用燃料煤的含硫率要控制在0.6%以下、燃料油的含硫率控制在0.8%以下。
然而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清洁能源的改造或深化治理,不仅需要企业足够重视,还需要在硬件设备和降污技术上有更大的投入。位于南海平洲的一家食品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厂的两台小锅炉已完成改造,从烧煤和重油改为烧天然气,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明显降了,但成本高了一倍多。
作为玻璃行业的龙头企业、位于南海罗村的华兴玻璃厂也曾坦言,除了成本的压力外,因其产量大,要用天然气逐渐取代重油为燃料,还得看天然气的供应量是否跟得上。
“政府部门已在积极协调做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希望企业能够积极行动,不等不靠,共同努力完成任务。”杨永泰说道。
逾期改造未达标或将被停产
四个整治方案“点名道姓”列出了481家企业名单,包括全市陶瓷企业63家、玻璃企业19家、铝型材企业225家,以及全市印刷、制鞋、家具、汽车行业中VOCs排放重点企业174家。根据方案,这些企业将最迟年底前、最快10月1日前完成整改。
除了明确整治期限,整治方案对整治内容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陶瓷行业整治方案,要求通过实施喷雾塔和窑炉烟气深化治理,促使陶瓷企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年底前所有排放口都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此外加强车间运输、堆放、压机、抛光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玻璃行业整治方案则要求企业通过清洁能源和氮氧化物治理,在2013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30%的氮氧化物排放;铝型材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将总量指标作为铝型材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要求各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VOCs整治方案除了要求每区确定2家以上企业开展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外,还要求年底前完成排放企业进行VOCs收集、推进原辅材料水性化改造、有机溶剂回收与末端处理和提高各VOCs产生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等工作的整改。
对于如何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佛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黄建军表示,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保部门将做到“督进度、出措施、抓实效、强保障”。
据介绍,环保部门将通过建立信息上报制度,要求企业按时间节点将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并由各区汇总后上报市环委会。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反映的情况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坚持常规执法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快速查处和严厉打击,有效促进排污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尽管方案都明确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要求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督办,但杨永泰认为,方案实施的主体在企业,要达到目标须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于限期整改依然不达标的企业,将坚决予以限产、停产等处理。
此外,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也将成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和污染整治的“利器”。“留给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多,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对待此次整治,多耽误一天,就是对企业发展多一份不负责。”杨永泰说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