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宪桂
摘要: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势在必行,取消药品加成,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和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以及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损失并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本文分析了原价格体制存在的缺陷并就如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和促进县级医院的发展。
关键词: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剖析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落实医改工作的重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关健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建立新型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价格管理机制,健全医疗服务补偿机制,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促进医院不断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原有价格体制在运行中表现出不适应方面
(一)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结构不合理
原体系中价格形成机制和结构不合理,物价部门对医疗服务定价时没有考虑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定价含糊,没有分级定价。按现在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如一般的县级二甲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为05元,诊查费为2元,医生的劳务价值与专业技术不匹配,再如一级护理收费一日仅6元,而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同时还要作好卫生宣教和出院及术后指导,没有考虑医护人员的技术价值、劳动强度和风险。
(二)药品价格虽经过招标采购,但价格反而虚高
虽然药品由省级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但招标过程不透明,公众根本无从了解,没有考虑区域,医院等级、供货路程远近等因素,形成普药基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欠缺,新药特药难购买。药品的集中招标形成了垄断的局面,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在城市医院医药代表仍在活跃,在利益面前,部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新特药,直接加重了病人的费用负担。另外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药品从出厂到医院要经过代理商、配送商、分销商三个环节,层层盘剥、级级加价,导致医院药品进价远高于药品出厂价。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严重,医院药品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监督不到位,没有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物价上涨
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人主要为物价部门人员,对医院服务项目和技术及劳动强度知之甚少,想当然制定,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变动而不断变化,医生劳务价值一定多年,比如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仍按2011年制定的标准,有的项目还执行2006年的标准,社会GDP和人均收入增长了好几倍,物价上涨,但医疗服务价格一成不变,导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有效地反映医疗服务价值的变化,难以引导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过程迟缓,一些新医疗技术和治疗手段收费定价缺少依据,间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也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四)政府对卫生投入机制不完善,力度不够。
政府投入不足,政府对卫生投入机制不完善。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杯水车薪,在药品差价收入取消后,医院只能依靠财政补助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生存和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就医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行业竞争也进入白热化,为了争夺病人,各医疗机构下大力度改扩建病房,不顾自身经济状况,不断更新设备和上马大项目,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补偿的比例仅占整个医院支出的3%~5%,即维持医院正常运转的费用大部分要靠单位自筹。因此,医疗机构不得不向病人提供高利润的设备病理检查和药品。如何合理调节看病贵与医院亏损这一矛盾,既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又能减少病人的就医负担,成为新的课题。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建议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机制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规范公立医院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放权于医疗机构。
(二)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应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首先核定医院一个年度药品加成总量,其中的10%由政府财政进行补偿,10%由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自我消化,还有80%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进行弥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要调整医保农保报销政策,不能加重病人负担。
(四)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合理调整药品政府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方法,引导医生合理用药。要改变目前药品领域的流通模式,将代理商、配送商、分销商三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削减中间费用,使药品生产企业能通过其代理商直接与医疗机构签订买卖合同,获得医疗机构的单一货源承诺并与医疗机构建立供应关系。
(五)建立价格弹性定价机制
医疗服务价格遵循的是政府指导价为主医疗机构市场价为辅的弹性定价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低于实际成本,根据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成本测算中心《全国11个省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结果》分析,从省、市、县三级项目平均成本收费标准的比较来看,医疗服务价格普遍低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部分项目仅占成本的1/3至1/4。在政府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物价部门应建立弹性价格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针对医疗成本因素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从而维持医疗机构的收支平衡。并编制医疗服务价格指数,定期向社会公布,以便监督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变化。
(六)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的政府投入,使医疗机构真正回归公益性质,形成规范合理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目前,县级医疗机构未能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如果取消药品加成,一定要在制度上保证财政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否则影响医院正常运营。
医疗服务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医院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的切入点,因此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制,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者单位:贵州省三穗县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张根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的难点和解决办法.求医问药.2012(10).
[2]黄燕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思考.经济观察.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