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俏琛
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中的法律模块是贯穿学生初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在于: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和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比如七年级下册《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培养学生用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分布在八年级下册的一、二、三单元;培养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公民意识,主要集中在九年级《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容中。
如何创设符合学生发展要求的法律模块的学材呢?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好的学材应当能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找到“疑”。因此创设学材时不妨在课堂内外“巧设障碍”,即在学习中科学设置学习任务(如收集材料、感知情境、合作探究、实践求证等),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引领学生翻越知识的山头,享受成功的乐趣,培养所需的能力。
“障碍”的设置亦有讲究。教学中常常会出现设置不恰当的障碍,譬如设置目标不明确的障碍。教授《走近法律》一课,旨在让学生理解身边处处有规则,法律是其中特殊的规则,并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的意识。某老师执教这节课时在规则和法律之间往返复始地设障碍,最后的“障碍”又回到出发点,“找找你一天中感受到的规则”,使学生很难领会法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再如设置远离生活的障碍。同是《走近法律》一课,一位老师设置了虚拟的情境障碍:假设你是一个国家的国王,这个国家治安很乱,人们为所欲为,你会怎么做?此时虽然学生情绪高涨,但并非是真实的情境体验,激起的思考浪花又能如何反映到生活的浪潮中呢?如此这般,不禁引起我们的思索,怎样的障碍设置才能真正使课堂动态生成,化教材为符合学生认知并真实有效的学材呢?
以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的《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内容为例,笔者做了一系列的尝试。
一、 来源生活,完善生活,设置实践性障碍
陶行知先生讲“生活即教育”,生活的经验是学生已有储备之一。对于身边的实例,学生更有话讲,更有探究的需求。因此选取贴近生活实践的话题,设置“实践性障碍”,有助于创设生活化的学材。
课前,笔者布置了一个作业即“障碍”:发现生活(家庭、学校、社会)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目的:让学生想知道、想思考、想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课堂上,学生展示了许多问题。比如家里没有备灭火器;爷爷奶奶常常会忘了关煤气阀门;下课时有同学在楼梯奔跑;有同学恶作剧让他人摔跤;放学后校门口交通比较混乱等等。
展示完,笔者问:这些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怎样的后果?学生立即想到:会危害到我们的生命健康。此举能引导学生培养安全意识。
发现问题,必然要解决问题。创设的学材不能简单地回归生活,更要帮助学生改造、完善生活,促进他们的发展,唤醒生命的自觉和提升生命的价值。此时的“障碍”应当要培养学生的实际维权能力,保护自身安全。
课堂中,笔者设置了一组问题。
1.总结发生安全问题的原因。
2.以2—3个隐患为例,说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有哪些自救和他救的方法。
目的:启发学生学以致用,培养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生活的质量。
另外,笔者也自备了很多有关国家、社会和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资料及生活实例和学生一起探讨,效果良好。
反思:在生活中见真知,得真理,构成生动的学材。
二、 呈现矛盾,制造冲突,设置选择性障碍
“教学是挑起矛盾冲突的艺术。”矛盾和冲突是激起学生求知与探究欲望的有利因素。有些法律模块的内容虽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但学生的认知容易出现偏差。譬如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人肉搜索和隐私权、便宜的盗版书籍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学生常常因为无法理解法律规定的目的,而不能合法维权或正当履行义务。笔者认为不妨用包含矛盾与冲突的案例来作为学习的“学材”,通过产生疑惑—假设—验证的过程建构知识,引起学生思想的冲突,激起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公平正义性。设置“选择性障碍”即是在案例中设置有冲突性的两难矛盾,让学生在选择中学习。
在该课的“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内容中有许多两难的问题,如轻生和自残、见死不救等,考验着学生情与法的选择。
笔者选用了耳熟能详的广东“小悦悦”事件组织学生思考。
1.18个路人如此冷漠,我们能不能用法律去制裁这种“冷漠”?
引导学生通过选择,直面案例中的矛盾:这是合法的,但不道德的行为。
2.面对小悦悦,你会怎么做?
对比社会上一些救死扶伤却可能招人误解的实例,让学生在情与法中理性思考,进行选择。有学生热血正义,毅然选择救死扶伤;也有学生陷入沉思,怕受到不好的牵连或伤害。于是笔者引导学生探讨,有没有在伸出正义的手的同时,也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办法。学生纷纷畅所欲言,有的说可以找个见证人见证一下,有的说报警比较合适,有的说呼吁其他路人一起来帮助小悦悦等等。由此使学生获得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应不应当在法律中增添救死扶伤的义务?
这个问题旨在让学生理解盲目的救助可能会危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健康,由此理解法律的公平正义。
反思:选择有价值的矛盾和冲突,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构建深刻的学材。
三、寻求合作,提升能力,设置活动性障碍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告诉我们,学生学习的实质是“认知、协商、提升”。协商就是合作。“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因此在学习中设置“活动性障碍”即合作活动,能够让学生在活动中共享学习经验,解答困惑,提升能力。
在法律模块的教学中组织合作学习要防止流于形式。首先,应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时间。学生要参与讨论、探究、交流,必须以自己的独立见解与认知能力作为支撑,如果没有自己的观点,就直接参与合作学习,那么合作就没意义。合作应当在需要学习信息交流与共享时合作,在认知有偏差或不明确时合作,在仅凭一己之力无法解决问题时合作。教师要及时把握合作的最佳契机,精心选择有探讨价值的内容,创设满足学生需求的学材,使学生在合作中真正有所悟,有所得。其次,在合作过程中教师应检查合作成果。教师可以通过合作评价、小组竞争与评比的方式来了解学生是否达到了学习效果。
在教学中,笔者曾针对我校学生放学后购买不洁食物生病的案例和我校要求学生在学校附近不得购买无证摊贩食物的规定,在学生学习了什么是生命健康和生命健康权等基本知识后,设置了以下导学案启发学生合作学习。
1.分析同学购买不安全食物的原因。
2.分析学校制定相关规定的原因和效果。有没有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3.你会鉴别食物的安全性吗?提供你的方法。
4.如果你购买了不安全的食物,并生病了,你会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思:
我惑:
合作成果:学生首先独立完成导学案的“我思”“我惑”部分。然后寻求同伴,进行合作互助。必要时在课后分工合作、收集信息、研究问题,寻找解决的策略。笔者在其中既是协作者,在症结难解时给学生指点迷津或补给资料;也是监督员,通过多种评价方式了解合作学习的情况。一个合作性活动的完成有时要花费数日,但学习效果显著。
反思:应需而合作,互教而受益,在活动中生成智慧的学材。
四、体验求证,科学反思,设置反馈性障碍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稿)(2011)明确指出:本课程将正确的价值引导蕴涵在鲜活的生活主题之中,注重课内课外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究和体验。“道虽学不行不至”,要想知道法律学习中的成果是否真实有效,必须到实践中验证。所以学材的创设需要延伸至课后,根据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的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要获取学生实际运用情况,需要教师设置“反馈性障碍”。设置“反馈性障碍”的目的是调节矫正,“改善其能”,可以收到强化正确反应、纠正错误反应、刺激大脑皮质兴奋点、激发学习兴趣的效果,从而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在“生命健康权”的学习中,笔者首先要求学生在生活中记录与此相关的案例和解决方法,思考这些方法是否达到维权的效果,还有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学生提交反馈后,根据情况给予及时的帮助,如补充资料,组织合作探讨等。
其次要求学生反思:学到的知识是否具有时效性和实效性?又获得哪些新知?又产生了哪些新问题?等等。然后定期在课内反馈交流,作为学习成果评价的一部分。
反思:反馈使学习延伸课后,深入生活,层层递进,生成富有生命力的学材。
教育最伟大的技巧在于知所启发。在法律模块教学中设置障碍为了“启”,生成学材在于“发”。“启”要生动灵活,合乎情理;“发”要联系生活,有据有得。“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巧设“启”需要教师深入研究教材,深入研究学生,设置有价值的“障碍”,最终生成真实有效的学材,引领学生推开知识的大门,领略生活的真谛。
参考文献
[1]严育洪.课堂焦点:新课程教学九辩[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王坦.合作学习的理念与实施[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 袁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