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发强 苗雪微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乡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从而了解当前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特色等问题,探索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途径,总结带规律性的东西。这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民族地区乡镇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之,选择云南省通海县“兴蒙蒙古族乡”进行调研,还有利于了解我省唯一一个由北方迁到南方的蒙古族同胞乡镇的发展史,加深对民族政策的认识。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兴蒙蒙古族乡;对策探讨
一、兴蒙乡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兴蒙乡新农村建设突出表现为“三大难”——农民增收难、基础设施建设难与公共场所建设难。第二,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三无” ——无项目、无资金、无改善问题日益突出。第三,民族地区农民群众“三种意识”有待提高。这三种意识是:传统小农意识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生活观念有待更新,自我满足感强;自信心有待提高,认为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差异是永久的。第四,民族地区“三种资源” 人力、资金、自然资源急需整合。第五,民族地区存在“三个基本没有”问题,即没有建立机制、重点倾斜,没有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没有整体推进、重点突出。
二、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面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突显出的“三难”问题,增加资金投入是首要措施
一方面,多渠道地增加资金投入。所谓“多渠道”指政府可以通过完善财政支出、社会各级力量扶持、监督评价等机制对资金进行转化加大劳动技术等多要素的投入。例如,兴蒙乡可实行民族地区依托科学研究所或民族类院校,首先以开展蒙古族南迁民族文化特色传承研究或民族类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为切入点,逐渐扩大民族地区与外界的交流,最终实现研究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另一方面,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民族地区硬件与软件的建设与完善上。硬件主要包括村间道路硬化、公共场所建立等村容综合治理。软件的完善与提高更为重要,因为现代农业的需要与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要地位就要首先提高农民的素质,提供农民必要的技能培训,重视挖掘传统技术和农民生产经验的合理性,用现代农业科学指导和发展农业生产,走一条科技兴农、高效益的农村发展道路。在民族地区还必须处理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问题,对于积极或中性的传统文化应给予研究、保护、抢救、丰富并能与文化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使之产业化,促进经济文化的繁荣。
(二)针对民族地区自治由乡直辖到组跨越的行政体制,建立专门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是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我国现有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法律还算不上是制定良好的法律或者说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另一方面,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没能获的普遍的服从。从这两方面来讲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法律法规更需要建立与完善,特别是建立专门的机制、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做到专职专管更为迫切。
首先,针对不同民族地区,配套相关政策,对民族地区特定农业的产品定位每种农产品的市场目标,既实行与民族地区一一对应,又实行与特色产业一一对应,这样双管齐下还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保证社会稳定,在某些方面能够缓解减少在向现代化社会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体制的转变,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变化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完善责任制度,建立监督机构,作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与成果保护。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鉴于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民族特点和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保护民族特色、文化等发展的基础上,不搞统一的标准和模式。
最后,农业的特殊性、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决定其需要必要的外力资助,政府及专门机构应研究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地为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投入科技、政策、资金与优惠政策的扶持。
(三)根据民族地区大多处于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条件不好等实际情况,完善基础实施建设是基础
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绝大多数还属于传统农业的栽种和出售,或是近两年以来才开始向现代化农业蔬菜的种植转型,传统农业的种植本身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就薄弱,再加上基础设施相对较差,最终使得农民靠天吃饭的现象更为明显。其次,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留下许多后遗症,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族地区集体资金难筹集、来源单一的困难,并且与集体公费开支多又形成严重矛盾。再次,民族地区由于受生产力、经济、文化、风俗等原因影响,村庄房屋总体呈现出陈旧、混乱、街道弯曲不平等状况,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说是“要修理花费大,不修理是看都看不下”。
所以,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要把资金用到刀刃上,并做到资金“捆绑式”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要可持续性,不走短期“领导上台抓一下,领导换届散了架”的资源浪费式道路。这就需要人们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持有信心,在看到差距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从完善当地群众生活所需的一些基础公共设施开始抓起,让村民真正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切身利益,从而再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四)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民族地区新村建设取得一切成效的关键
首先,形成以农村干部为核心,以专门机构为指导的新村建设班子是助推器。在民族自治地区,民族生产、生活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民族特色,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具有宗教色彩和民族血缘关系色彩。政府除了加大宏观政策的宣传以外,从管理学方面来分析,真正贯彻落实政策时需要的执行力一般取决于那些“职业经理人”——农村基层干部。但是我国体制、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现实问题又决定需要专门机构给予指导、监督。
其次,新农村建设人才匮乏已成为一个重要瓶颈。现可以结合当前我国推行的高校大学生“村官”制,借鉴许多名村发展的经验,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引进人才,使得人才资源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资源相结合,当地有一定能力、素质和经验的新型农民干部与政府选派去基层工作的人才相协作,再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积极鼓励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及广大学子到基层锻炼寻找自己发展的空间。
最后,创新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适当增加基层干部补贴,奖励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建立民族地区专门指导、监督机构与当地基层党组织相互协作,责任明确,协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是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中心任务
根据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明确新农村建设各个阶段及总体目标,制定自身发展的特色模式。事实证明新农村建设要走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借鉴许多成功的发展模式,就要在整个新农村建设中建立一种特色产业作为支柱。例如,兴蒙乡目前正在朝着发展乡镇支柱产业,加快以甜瓜为代表的高效设施农业、蔬菜产业化发展。但作为民族地区要探索新农村建设发展模式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发展的关键是要建立特色产业,其规律就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有效整合资源,充分调研,继承与发展民族文化,与当地其他民族和睦相处,以当地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受益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充分体现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核心地位,在农民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之下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发展产业。(作者单位:1.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陈鹏倩,刘敏洁.云南蒙古族生活方式的变迁——以玉溪市通海县兴蒙乡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2(7).
[2]《通海县志》之兴蒙乡卷.2008.
[3]苏紫阳.通海兴蒙蒙古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查[J].产业经济,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