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珍
摘 要: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电子签名法》为中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中国电子档案的发展也将顺势而动。
关键词:电子签名法;电子文档;电子政务;自动化办公
中图分类号:D923;G27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0-0112-02
《电子签名法》于2005-04-01起施行,该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这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不仅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适用于电子文件,而且随着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将产生大量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文件,大量数据电文也将在行政许可领域广泛应用,可见《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的实施挑战了现行档案制度,催促了规范电子公文的产生、流转、传输、归档、保存和利用等方面标准的出台和完善,不仅体现了法律制度与现代电子技术之间的博弈,也为我国电子档案的发展扫清了许多法律上的障碍。
1 在电子合同领域的影响
2005-04-01 T10:00,在《电子签名法》实施的首日,中国人保财险为网上投保的客户颁发了首张真正意义的电子保单。电子保单采用了国际领先的电子签章技术,全面保证了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客户只需登录网站在线选购产品、支付保费,就可获得合法的电子保单,电子保单比传统保单更优惠、更快捷。中保首份电子保单拉开了电子保单的序幕。在《电子签名法》实施后不久,公民潘石屹成为我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使用电子签名合同的第一人。可预见,在今后的档案中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具备法律效力的纯电子文件,档案工作将从甄别纸质档案真伪飞跃到在一个完全数字化的环境下鉴别数据的物理程序和保存实体介质上,这是信息在质和形的飞跃。
2 在电子签章领域的影响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北京海淀法院发生一起我国短信首次被法院认定属于《电子签名法》认可证据从而裁定借款事实的民事案件。案中,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短信内容中载明的款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原告给被告汇款的金额、时间相符,且短信中亦载明了被告偿还借款的意愿,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法院认为依据2005-04-01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短信既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又能够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还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和发送、接收的时间。法院对短信息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后,可以认定短信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从而裁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无独有偶,厦门公证处在《电子签名法》实施后,也接到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短信内容公证申请案。
不仅如此,电子签名在很多行业也逐渐发挥出其作用。在金融业,各大银行加大网上银行建设,为客户签发网上银行“电子身份证”——CF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钥匙加密技术核实身份,进行安全、可靠的网上交易。在电子签名法生效前夕,2005-03-30,内地首家电子印章中心——“书生电子印章中心”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董事长介绍其电子印章技术可以有效消除电子签名的应用障碍,将数字证书、CA、数字签名等艰深的技术和概念完全隐藏在电子印章中,使人们就好比在白纸黑字上签字盖章一样使用电子签名;该中心主任也表示将面向政府机关、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印章的制作、发放、用章、验证、管理、书面证据、原件证据、存档证据的生成和验证等服务。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施行和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应用,一张张盖着公章的纸质证书和纸质文件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由网络传递而来的具有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电子税单和电子证书。
3 在会计电算化领域的影响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合同、电子票据、电子报表和电子账本在法律上可以独立作为单独证据使用、保存,而不必与纸质证据一起使用和保存。这对现行会计档案管理提出了挑战,今后会计档案保存的电子档案将不仅保存电子会计账册、电子会计报表,还将保存会计软件的源程序和软件系统管理员、账套主管、操作员(记账、审核等)的授权操作日记,以确保电子会计档案中的电子会计业务签章真实性和会计软件操作的合法性。
4 行政电子许可领域的影响
姑且不说2004-07-01《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公路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已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电子签名法》施行后对行政许可领域的影响更是深远。《行政许可法》中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等条款,使电子签名也同样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子政务领域。行政许可逐步走向全面网络办公,不再受制于现实环境和时空距离,达到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电子审批、通过网络管理、进行许可登记、网络申报、法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行政文书运行管理、行政相对人档案管理等目的。行政机关还可将法律文书和行政许可通知书通过网络向电子身份注册的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这既节约了行政管理成本,又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行政机关的档案部门只需将这些已从技术上处理加密,生成带特殊格式的不可修改的数据识读块,例如以二位条码形式出现的PDF格式文件,作为存档和行政校验使用而保存和利用,既保证直接识读需要,又保证其法律有效性。
5 自动化办公领域的影响
由于《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在自动化办公领域上越来越多的文件将以网络电子的形式出现,档案部门必须前瞻性地仔细研究《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到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有效性的条件,例如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文件保存要求、真实性的考虑因素、电子签名的可靠性认定条件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民事责任的认定和落实)等,从而在相关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上做到与法律保持一致。
当然,在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法律制度总是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面对日益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我们不能企求法律解决所有的问题,只希望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法律能够提供相对快捷的解决方式,而档案工作能顺势而动寻求技术的融合点,以此促进社会财富的流动,突破信息化社会发展的瓶颈。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律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11.
[2]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
〔编辑:李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