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欣茹
(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以人为本”理念不仅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方针。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建设者,肩负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时代要求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必须以“以人为本”理念为核心,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的人格塑造与养成。本文从“以人为本”理念出发,结合青少年人格发展的规律,探索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的有效途径。
“以人为本”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观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我国长期发展所形成的精华所在。“以人为本”思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以人的主体存在为本位和中心,以人自身为目的,一切从人的立场出发,本着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挖掘人的潜能,塑造健康的人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理念是经过长期的思考和实践所逐渐形成的一种对某种概念抽象的概括。教育理念是对教育的根本看法,是关于教育整体发展的一种价值追求和理性认识,它以一种顽强的精神力量和文化氛围熏陶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理念不仅关注人的生命,注重人个性的发展,还提倡发散思维以及健康丰富的情感等。因此,“以人为本”理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价值存在,把“以人为本”作为教育理念的根本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有关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指明了人的发展方向。我国教育的最终目标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上,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在教育实践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意义就是要将充分尊重人的自我发展贯穿教育始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的全面发展,人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所在。学校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应当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健康,不仅包括体魄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因此,一切教育都应该做到“以人为本”,在培养学生健康体魄、知识技能的同时,更要尊重人的存在价值,尊重学生的尊严、自由和权利。
1.心理人格的缺失
心理人格集中反映一个人的心理状况,这是人格塑造中最基本、最基础的一项。青少年的心理人格缺失主要体现在因情绪波动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以及人格障碍、人格病态。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的心理承受的压力逐渐增多,周边环境的刺激也使其更加敏感,容易冲动,产生烦恼和焦虑,甚至产生抑郁、自闭等心理问题。具体表现为厌学、逃学,吸烟、酗酒、赌博,甚至离家出走,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情绪越来越消极、身体倦怠乏力等等。部分青少年外表看起来活泼、超脱,而实际内心却孤独、闷闷不乐,严重者甚至会产生轻生念头。
2.道德人格的缺失
道德人格是人格的道德属性,它集中反映一个人的尊严、品质、品格和价值取向。目前,青少年的道德认知与行为不一致。青少年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难以给自己合理定位。再加上面对巨大的升学压力,家长和学校一味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考试分数,很少注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心理变化。同时,学生也很少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社会良知、道德情操和人格养成逐渐被忽视。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观以及一系列反道德行为都严重阻碍着青少年的人格塑造和全面发展,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3.法律人格的缺失
法律人格从其本质上看,就是人作为社会的主体,其价值和意义在于以自由而存在,并受法律的保护[1]。法律人格的形成基于一定的法律文化。我国青少年大部分处于初高中阶段,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独立的法律课程,学生法律人格的塑造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法治意识,对法律法规难以产生兴趣,青少年的法律人格难以形成。部分学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1.人文教育的地位缺失
我国古代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人文关怀是传统人文教育的主流,它以道德教育为核心,重视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关注人的价值和生命,是一种积极入世的人文精神。但如今人文教育已被极大地忽视,今天的教育片面突出科学教育,在科学教育中又只重视科学知识教育,忽视了科学精神的教育。主要表现在:首先,人文课程被边缘化。学校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停上了许多与升学无关的课程,音体美等课程被归为副科,形同虚设。其次,忽视了对青少年体质、审美、艺术鉴赏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不利于青少年人格的培养,也不利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2]。再次,教育过程偏于规训化。教育过程充满服从与被服从的规定性,思维发散度被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学生的创造性不足,艺术欣赏、审美都难以得到培养。
2.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
纵观我国的教育发展历程,应试教育在学校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这种以教学成绩和升学率来衡量教育质量的体制,导致学校教育极大地忽视了对青少年的人格培养,教育者不重视青少年的心理、情感等敏感性问题,只关心与升学有关的考试成绩,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尊重,极大地限制了青少年思维拓展能力和创造力的发展。同时,青少年身心发育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心理、情感波动性较大,而应试教育难以关注其发展,这就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心理不健全、情感危机处理不当等问题。
3.青少年主体的存在方式受到限制
处于初高中阶段的青少年,他们全天基本都是在学校里度过。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说,青少年这一主体的存在方式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首先,缺乏自由。青少年在学校要严格遵守作息表,基本没有自己自主支配的时间和空间,难以自由发展。其次,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我国青少年在学校一般都要面对两次重大考验——中考和高考,紧张的生活节奏和学习压力剥夺了他们的周末,缩短了他们的睡眠时间。学生囿于这样的生活和学习节奏,他们本该有的灵活性、自由度都受到了限制。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塑造全面发展的人,人的全面发展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青少年的健康人格塑造是一个综合取向,要使其得到全面发展就要立足全局,在教育过程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和全面发展精神。
纵观当今全球化发展趋势,加强对青少年的人文精神关怀至关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教育要促进每个人的身心、智力、审美、责任感和精神价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青少年应该形成独立自主、富有创新意识和自我判断能力,以便为自己制定应有的人生规划。”[3]首先,要使青少年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能够将理论灵活地运用于实践,以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其次,要加强青少年道德自律,正确对待“义”与“利”。正确处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使实现自身个体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集体价值相统一,树立集体利益为重的信念。再次,还要使青少年学生拥有健全的心灵,使其成为“知、情、信、意、行”全面发展的人。
首先,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青少年具备宽广的胸怀,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人与事;增强青少年的集体观念,使其与社会和谐发展。其次,培养青少年与人为善的信念。青少年在与人交往中必须要本着善的信念,发扬“泛爱众”精神。再次,学校应重视音体美教育。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舒缓人浮躁的心绪,进而有效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体育可以强身健体,增强生命力。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发育的重要时期,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塑造健康人格的基础,更是生存的根本。美育是对人审美素养的培养,美不仅指外在美,更重要的是内心之美。青少年应当学着去发现一个人内心之美,而不是以貌取人。
教育者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理念,立足于学生的主体性、强化学生的主体性并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具体来说,应强化青少年诚实、谦虚、谨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大众服务的思想;开设塑造健康人格的课程,使青少年学生对健康人格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完善其自立、自信的人格品质;调动学生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主体的参与意识。创造性是一个人最重要的选择权,从生命存在的意义上看,人的生命是一个不断生成的存在。我国古代的《学记》强调,教师要引导、鼓励和启发学生,不是强迫、牵制或代替学生做结论。因此,在日常的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努力激活学生的主体意识,唤醒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创造活力。
总之,我们的教育应当充分把握“以人为本”理念,坚持青少年教育的主体性地位,努力做到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与塑造健康人格、培育人文精神协调发展,以实现青少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
[1]王利民.论法律人格的本质 [J].社会科学辑刊,2006(4):69-72.
[2]高闰青.“以人为本”理念及其教育实践问题研究 [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8:68.
[3]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教育:财富蕴藏其中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