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辉
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性,这种特性决定了校、企合作必须由政、校、企三方共同参与。近年来,在各国不断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的背景下,政、校、企一体化合作不仅成为科技发展、综合国力与区域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力量,也逐步成为高校办学实力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社会服务功能发挥的助推平台,并日趋成为高职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目前,我国的政、校、企合作还存在较多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着政、校、企合作的实际成效。本文拟从高职院校的视角来探讨当前政、校、企合作中瓶颈问题的破解对策。
本文研究的政、校、企合作专指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个创新主体的合作问题。当前这种合作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主导作用的缺乏,导致校、企合作程度与信任度低下
当前,政、校、企合作中,政府没有充分发挥其主导者的作用,没有通过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去约束、引导、激励、保证三方的有效合作。大多数情况下,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合作都是双方自发与自愿结合的成果,政府对此虽有指导性政策或文件,却基本没有刚性约束机制、引导激励政策、评价评估办法、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这种政府主体作用的缺乏,致使高职院校与企业的相互合作更多地停留在毕业生象征性订单培养、企业部分技能比武的场地提供及组织、校企文化宣讲、文艺联欢等表层接触,而缺乏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应用技术研发、员工培训等方面的深度参与与合作。同时,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顾问”行为也使得校、企间合作的基础不牢固,黏合度较弱,彼此间信任度较低。由此可见,政府主导作用的缺乏,大大限制了校企间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2.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技能水平不能满足企业对高校师资的技术要求
高职院校的师资绝大多数来自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校门——校门”型的人才,而来自高职师资培养院校的教师和具有企业资深实践经验的师资较少,再加上企业高级技术人才进入高校的门槛限制较多,使得企业技术人才一般很难进入高职院校,而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只能以内培为主。虽然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有新教师下厂锻炼、专业课教师进厂实习及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加技能比赛等机制,但这些做法中由于缺乏了校、企两方在锻炼内容、监督机制、考核措施等方面的齐抓共管,实效性显得不足,也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体师资队伍的技能水平,使得高职院校师资的整体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尤其面对企业共同解决技术难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研发某类特殊产品的需求时,高职院校的师资会显得黯然失色而捉襟见肘。
3.企业注重效益的本质导致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标的经济实体,其效益观念贯穿到每一个决策细节,再加上缺少了来自政府的推波助澜政策的强制约束、协调与激励,以及企业自身对校企合作重要性认识的局限,都会导致企业愿意主动并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在现实的校、企合作中,企业对高职院校师资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缺乏信心,担心是否能在预期的时间段取得预期的成果,如果不能达到期望成果,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及损失。而高职院校对企业也会心存疑虑,担心企业在研发资金的提供上是否能按期到位或全部到位以及在购买科研成果时价位会严重低于市场价等。这些都会从企业的角度严重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
4.有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缺乏,是校、企难以合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目前,政、校、企合作缺乏一个有效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政、校、企合作方面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比之在某一行业、某一领域更加需要。一方面,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高职院校与企业长期缺乏交流与沟通,相互之间信息不畅;另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与企业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客观上相互之间形成一种隔阂状态[1]。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政、校、企合作更需要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这种状况在目前信息交流平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背景下,应该有一个有效的改善,而这个平台最好由政府出面建设或管理。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采用“三重螺旋”模型理论来对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之间合作的关系问题作一个解读。“三螺旋”理论中,政府、高校、企业作为三个并列的创新主体,在保持各自独立身份、完成传统功能外,还通过相互合作建立起集知识创造、财富生产和政府协调等功能为一体的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三重螺旋关系”,以提升高校办学水平、科技资源运用效率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2]。
图1是一个典型的政、校、企关系的三螺旋模型。政、校、企三个主体间多重互反关系的密切作用,导致了三螺旋的形成。也就是说,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者之间在完成各自机构所赋予的基本功能的同时,三方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及互动和交叠,会产生三方网络和混合型组织,并带动整个螺旋抱成一团且呈现上升趋势;反之,则会影响三者间的集束聚敛和边界跨越效应。在三螺旋模型中,政府作为主导校、企合作关系方向指挥棒的作用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将会深刻影响到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与实效性;高职院校作为高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如果不能将人才培养与企业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人才培养的质量及职业技能、办学水平的提升将无法彰显实效;而企业作为经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和职业人才的直接吸纳者,如果不能从人才培养的源头上与高职院校携手并进,将会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我国高技能劳动力的持续稳定增长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经济利益的获得和国家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三螺旋”中每一螺旋体作为参与者的作用如果在合作的过程中不能得以最充分的发挥,将会严重制约整个螺旋体的上升,也就会严重影响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者间的合作程度与效果。
1.切实加强政、校、企合作中政府的制度性保障作用
政府作为政、校、企合作中的主导力量,发挥着引导、支持、保障的作用。为了有效提升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与实效性,政府首先应发挥其导向功能,建立起政、校、企联动的筛选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政府作为公共组织对自己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较为熟悉,可以根据高职院校的需求为其推荐与之匹配的企业进行合作,这样可以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度、增强合作实效;同时,政府还应专门建立一个校、企合作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高职院校和企业进行供需交流、信息互动、合作意向的双向选择等搭建一个基本平台。其次,政府应在合作中充分发挥其法规保障、政策制定、关系协调、经费支持和质量认定等方面的优势,制定加强校企合作的刚性法规与激励政策,明确参与合作的企业与高职院校可分别获得政府补助、奖励、优惠扶持性待遇及院校补贴等,并成立专门的政、校、企合作评估与验收机构对合作实效进行分项评估、客观评价,推动政、校、企合作纵深发展。
2.努力发挥政、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的主体功能
高职院校作为政、校、企合作的主体,应从有利于办学实效提升的高度来认识三方合作的重要性、现实性和迫切性,并从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入手,在组织机构的设立,合作企业的信息获取、筛选,项目需求的确定,经费的保证,师资的技能强化及“双师型”师资的获取,合作项目的审定、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中企业深度参与的激励措施等方面制订一套系统的运行机制,为政、校、企合作提供持久的推动力。同时,高职院校还应从增强合作实效的角度出发,努力将学校需求与企业需求、学校利益与企业利益等有机结合,加强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校企合作教材编写、教师下厂锻炼、学生专业认知或顶岗实习等工作的互动积极性。
3.积极发挥政、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主动性
企业作为政、校、企合作中的另一主体,其参与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三边合作的实际效果。企业首先应从自身可持续发展、高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当前加强政、校、企合作的现实意义。其次,应建立相关的合作事务机构,统筹规划、具体解决合作事宜,在争取政府相关合作优惠政策的同时,站在双赢的立场上积极谋划与高职院校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办学资源、共享资源优势,共谋校企发展。如:针对企业技术改造、科研开发的需要,将生产要素与学校的智力因素结合起来,让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服务、为企业开办各类员工培训班;企业则根据生产实际,为学校安排实习教师和实习学生,并与学校一起协商制订实习内容和考核手段及评价办法等,以保证师生实际技能水平的提升。
[1]上海增强官产学研合作的瓶颈及举措[EB/OL].中国网,2007-06-06.
[2]边伟军.基于三螺旋模型的官产学合作创新机制与模式[J].科技管理研究,2009(2).
[3]金乃丽.基于高校视角的官产学合作与区域经济增长研究[D].优秀硕士论文,2009.
[4]黄耀五.基于政府主导下的高职教育政校企联动机制探析[J].职教论坛,2012(4).
[5]高宏赋.高职院校政校企合作办学现状及对培训后备劳动力的影响[J].中国成人教育,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