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及提升幸福指数策略

2014-08-15 00:48纪红艳
关键词:城市居民幸福感主观

纪红艳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 四平 136000

幸福,是每个人的追求目标,而追求幸福的生活也应该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之一。如今,随着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怎样才算生活幸福。因为关于幸福的感受带有非常强的主观性,所以人们用主观幸福感来衡量生活质量的高低。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生活质量的问题。因为衡量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主观幸福感,所以加强对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研究,不仅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而且对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主观幸福感的含义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SWB)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包括生活满意程度、积极情绪体验与消极情绪体验等因素。其基本特点是:淤主观性,以评价者内定的标准而非他人标准来评估。于稳定性,主要测量长期而非短期情感反应和生活满意度,这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盂整体性,是综合评价,包括对情感反应的评估和认知判断。

二、影响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因素

影响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很多,我国许多学者也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环境因素

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故评价和判断的结果也不同,其主观幸福感也会产生一定的差异。根据人们体验幸福感的信息来源不同,可将社会文化分为个人取向文化和集体取向文化。生活满意度和情感平衡之间的相关在前者中比后者明显。在个人取向的文化中(如欧美国家),个人较注重自身的主观体验,倾向于区分自己与他人,直接表达个人态度和内心感受的行为受到鼓励和自我相关的情感(如自尊)与主观幸福感关系尤其紧密。而在集体取向的文化中(如中国),个体必须和外界社会规则保持一致,个人的主要目的不是区分自己与他人,而是与他人保持和谐一致,个人理想往往是所属群体的理想,个人的感觉、情绪、思想不被看作行为的决定因素,因而在集体取向的文化中,有关自我的情感取向对决定生活满意度显得不那么重要。

我国学者邹琼对主观幸福感与文化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分析,指出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实现不仅存在文化共性,同时也存在特殊性。不同国家城市居民之间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即使在同一国家,不同民族之间主观幸福感也存在差异[2]。

(二)家庭因素

家庭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持续的,影响时间最长,因此从家庭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对提高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有重要帮助。

家庭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从属于婚姻质量的。大多数人认为,婚姻关系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同时也对主观幸福感存在影响。婚姻质量不良,家庭不和睦,必然对个体产生不良影响。生活在稳定的、成员相互关心、矛盾极少家庭的城市居民,他们的总体满意度都非常高。而生活在家庭结构松散、家庭矛盾不断的家庭中的城市居民的满意度都非常低。

我国学者邢占军通过研究发现,总体来看,未婚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要高于已婚居民,婚姻状况对男性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基本上是正向的,而婚姻状况对女性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总体上是负向的。

(三)经济因素

很多研究发现,收入与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呈正相关。其原因在于较高的收入会带来更多的物质享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伴有更高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而幸福感较高。经济收入高的城市老年人生活满意程度高于低收入者。当然,也有研究表明:收入与幸福感无关。例如1946年~1978年间,美国的人均收入增加很多,但平均的快乐水平没有增加。这表明收入的影响是相对的,它依赖于社会比较,分配偏差和相对的剥夺感是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中介变量。此外,收入增加也可能意味着交通拥挤、噪音、污染等导致负性情感的应激事件的增加。也有研究发现:收入仅在非常贫穷时有影响,一旦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经济的影响就很小了。

(四)人格因素

纵观国内外对主观幸福感相关因素的研究,人格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动力平衡模型的倡导者Headey和Wearing提出人们情感上愉悦与否主要是由人格决定的。Diener等人认为人格因素是主观幸福感最可靠、最有力的预测指标之一。Costa也认为主观幸福感主要依赖人格特质,不同的人格特质会导致不同的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及生活满意度。

国内有关学者对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与人格的关系研究中指出:外倾性与积极情感、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相关,与消极情感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对主观幸福感具有增值作用;神经质与消极情感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与积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可降低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三、提升幸福指数的对策

(一)提高婚姻质量,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个人感觉学派认为,婚姻质量是一个主观概念,它主要表示已婚者对自己婚姻的感性认知和体会,指当事人对配偶及婚姻关系的态度和看法。因此,婚姻质量也就是夫妻之间对婚姻的主观感知质量。所以提高婚姻质量,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婚姻质量是家庭和谐的重要方面,因此可以通过建立男女平等的新型夫妻关系,构建夫妻本位的新型家庭关系,在生活中相互尊重并体贴对方,从而提高婚姻质量,提升主观幸福感。

(二)提高居民受教育程度,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我国城市居民在受教育程度这一维度上,总体呈现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的趋势。要不断增加教育投入资本,丰富文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落实。降低高等教育的门槛,加大成人继续教育的投入,继续探索和完善终生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不同层次民众的受教育水平。

提高城市居民文化教育程度,丰富城市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完善城市居民的文化结构,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普遍提高了,主观幸福感就会随之提升。

(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

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个人收入高的居民,其主观幸福感较个人收入低的居民要高。因此,要切实提高我国全体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进而促进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合力的结果,健康公平的社会环境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有着很大的影响。

有关研究表明,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低与主观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特别是低收入者与高、中收入者之间主观幸福感差距明显。政府应该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收入。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劳动者通过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通过自主创业、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随着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缩小,幸福指数也会得到提升。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

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与否,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先进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衡量人民幸福与否的关键因素。提高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大力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发展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要不断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关系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险种。(3)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功能,逐步改变传统的单位福利体制,实现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加快建设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关于我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大多是应用国外的理论和研究工具,并没有完全地揭示我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文化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我国对国外的研究成果还没有进行本土化,因此,今后国内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研究的中国化应引起重视,并结合我国国情,建构符合我国实际的主观幸福感理论,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研究工具,进一步在实证研究中把主观幸福感的理论中国化是今后研究的趋势。

[1] Diener E.Subjective well being[J].Psychological Bulletin,1984(3).

[2] 邹琼.主观幸福感与文化的关系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5(3).

[3] 邢占军.主观幸福感研究:对幸福的实证探索[J].理论学刊,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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