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保 程家才
(滁州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死亡”作为个体生命的终结,是一种自然现象。在死亡面前,孱弱的人类无一能逃离它的淫威。“死亡”也自然成为人类文学的一个永恒性主题,有学者认为:“被人们所公认的世界文学史上的大作家无一人不写死亡,大作品无一部不涉及到死亡。”[1]然而,在不同文明体系中,“死亡”的文本内涵存在广泛和深刻的异质性。死亡的自然属性使得其意义似乎就是其自身的某种行为性存在,是今世生命的终了,是无法超越其行为本体的自然性存在。但是,基督教文化中的“死亡”却将今生和来世俨然构建成一个存在的整体,并且在此文化框架下赋予今生的一切行为举止以某种永恒的思想内涵,超越了“死亡”的自然属性和其本体性存在,同时也在宏大宗教内涵中界定了今生点滴行为的属性以及死亡的性质。“莎士比亚进行戏剧创作时不可能摆脱当时无处不在的基督教话语”[2]。在基督教文化语境中成长和生活的人们看待“死亡”便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定势性的宗教思维。莎翁悲剧《哈姆雷特》(本文简称为《哈》)浸透着“生”与“死”的终极深思。文艺复兴文化语境下的莎士比亚更多地将其赋予了基督宗教式的观照。“死亡”母题的基督教思想内涵不仅直白地闪现在剧本人物的台词中,也更加深刻地浸润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景设计之中。由剧本人物在相应情景中所构建的不同文本文化内涵,以及与之今生相对应的“终了”,我们不难将剧本中的“死亡”母题所蕴涵的基督宗教内涵归纳为:救赎、皈依和沉沦。
“死亡”是生命的终极否定,是一切生灵避之不及的。各种文明以其自身文化特质阐释“死亡”对今生的终极性否定,构建其形态各异的“生死观”。或给予俗世伦理的关注,或给予某种灵光的观照,都试图超越死亡的终极性否定,给死亡某种永恒性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中国,有诗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西方,基督教却在超越生死的宏大宗教叙事中赋予了“死亡”特殊的语义内涵,即为了通向某种“生”而付出了“死”的代价,亦即在文本中“舍己救人赎众生”的情节。在《圣经·约翰福音》第12 章中,耶稣对几个希腊人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3]诚然,《圣经》中的耶稣最终也是为了救赎罪恶的世人将自己交给恶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其救赎的正能量也因此传递。可见,为了救赎别人的生命或挽救丧失的正义而作出的自我牺牲是一种伟大的死亡,其灿烂璀璨的光芒直达天庭,也是福泽万物生灵的。
在《哈》里众多的“死亡”事件中,哈姆雷特的“死”当属此类。《哈》剧中的哈姆雷特原本在学院中自由自在地过着快乐圣洁的贵族生活,却因叔父的弑君篡位和母亲的乱伦改嫁使得他不得不肩负起“驱除邪恶、重整朝纲”的伟大历史使命。正如耶稣作为上帝独生爱子,坐在天庭中上帝宝座右边,享受着超越一切凡尘的美善尊荣,却因人类的罪恶而下凡尘。无论是《圣经》中的耶稣还是《哈》剧中的王子哈姆雷特,介入罪恶的“凡尘”,或救赎罪恶生灵或挽救沦落的正义,其最终必然以某种古老的献祭仪式为其救赎形式,将自己作为无辜的圣洁羔羊献于祭坛之上。这也是原型式地存在于各个民族古老记忆中化解邪恶的古老仪式。故此,上祭坛成为祭物之前的哈姆雷特内心充满着忧伤、懦弱和迟疑。这一点也正像耶稣受难前夜在客西玛尼园的情景,耶稣因着即将发生在身上的事而“极其伤痛”,甚至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值得关注的是,同样是有血有肉的哈姆雷特,其文本角色也像耶稣一样是极圣洁的某种存在,是拯救罪恶人类的象征,也都在走向祭坛前表现出极大的忧伤。当然,这忧伤式的“延宕”一般而言被认定为哈姆雷特迟疑的性格和宗教的顾忌。海伦·加德纳就曾说过:“哈姆雷特所承担的责任因下列不可能的条件而受到限制:‘别玷污你的心灵’。然而,在一个腐化了的世界里,一个人如果不利用这个世界的武器,希望一尘不染,他又如何把这个世界改变好呢?”[4]87在犹豫和徘徊中,哈姆雷特甚至尝试着停止救赎计划,他曾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5]121然而,其父的魂魄不停敦促他应充满勇气去完成那“驱除黑暗”的神圣救赎。由此可见,困扰众多学者的哈姆雷特延宕心理特质不是源于宗教的迟疑也非理性的故意,乃是像耶稣一样,是走向祭坛前羔羊的阵痛。
在莎翁如此设置下,哈姆雷特的“死”获得了无上的“神圣”,因为这死已经不再是某个个体生命的终结,而是那粒落在土里死了的麦子,其个体生命“死”的瞬间也是众多生命体获得“生”的契机。就《哈》剧本而言,哈姆雷特用生命驱除了黑暗,让那些以一颗忧伤的心缅怀王子伟绩的臣民生活在明媚的阳光中,摆脱了混乱、黑暗和邪恶,沐浴在光明和正义中。正如梁工教授所言:“基督教把现世的污浊归根于人性的堕落,把改造这种现实的变革之路内在化、道德化,试图以救人来救世,以救人的心灵来救人,把社会变革内化为个人人格的自我完善和个人人生价值的自我实现。……发扬这种精神就能消除人性恶,摆脱偏见与纷争,唤起人心向善,从而迎来一个人类普遍和谐共处的繁荣幸福的理想世界。”[6]97
处于各种生存困境中的人类需要某种来自圣洁国度的神圣“救赎”,各个生命体也在确保自身“生”的强大欲望中深陷于重重宗教式的罪恶之中,其沉重的心灵也在直面与上帝争辩中不断审视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在宗教的宏大叙事结构中,“死亡”这一生命行为的意义在今生和来世的整体语义空间中获得其语义内涵,甚至在罪恶中涉血前行的极恶者,如若其“死亡”行为本身具有某种“舍己为人”的圣洁光辉,或“弃恶从善”的心愿向往,其“死亡”也意味着宗教式的某种“生”,即永生。因为其生命在与永生之上帝的神秘纬度上获得了超越死亡的“永生”。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云格尔所说:“他(人)最根本的东西即他的生命不是他固有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主人并非人的缺陷,毋宁说这指明了人只能生活在关系之中,他必须始终与上帝相关,否则就不能与自己建立关系,因为他自身被取消了。”[7]57
在《圣经·路加福音》第23 章中,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两个罪犯都是罪恶累累的十恶不赦之人,然而其中一个罪犯在阻止另一个犯人讥讽耶稣后说:“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做的与所受的相称”,并将称谢归于耶稣,耶稣就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在此种宗教思维语境下,莎翁笔下的《哈》也不乏剧本人物演绎“死亡”母题的宗教内涵。在《哈》中,王后葛特露一命呜呼于毒酒和雷欧提斯丧命于毒剑便是很好的例证。原本快乐无忧的哈姆雷特王子身兼“救赎”大计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父惨遭毒害,其母又和奸人媾合成婚。看似无明显罪恶的王后葛特露却不可否认其深陷罪恶漩涡中心的事实。通晓过去一切隐情的鬼魂明言:“一个淫妇虽然和光明的天使为偶,也会有一天厌倦于天上的唱随之乐,而宁愿搂抱人间的朽骨。”[5]97可见王后葛特露在老哈姆雷特被杀之前已与邪恶的克劳狄斯勾搭成奸。此种奸情甚至是剧本中一切祸端的根源。同时,剧本台词里也隐约显露出王后葛特露同谋杀夫的罪恶行径,前夫尸骨未寒之际又违背伦理改嫁于旧日叔弟。如此斑斑罪恶的王后葛特露,她的心灵在剧本三幕四场中被哈姆雷特充满智慧、力量和圣洁的话语给洗涤一新,她不仅忏悔道,“你使我的眼睛看进了我自己灵魂的深处,看见我灵魂里那些洗拭不去的黑色的污点”[5]139,也起誓保守哈姆雷特的“救赎”大计。在此后的两幕戏中,葛特露是否再与恶魔克劳狄斯“在污秽的猪圈里调惜弄爱”在剧本中无从考证,但葛特露对伟大神明充满的敬畏以及对其自己往日恶行的忏悔却可在她稀少的独白和对白中管中窥豹。在第四幕第五场里,当疯疯癫癫的奥菲利娅坚持要见王后葛特露时,葛特露扪心自语道:“我负疚的灵魂惊惶,琐琐细事也像预兆灾殃。”[5]149我们不禁要问,葛特露何以如此愧疚?纵览整部剧本,我们不难发现,原本快乐洒脱的王子哈姆雷特和漂亮纯洁的奥菲利娅结有金兰之好,尊贵祥和的老哈姆雷特一家和高贵的泼洛涅斯(奥菲利娅的父亲)一家缔有儿女亲家之盟,同享王国荣华,岂不美哉!然而,王宫中发生的一系列不幸变故不仅毁灭了奥菲利娅现有的生活以及未来,也击毁了她情感上那甜美柔和的梦。奥菲利娅此时的癫疯和最终的死亡,葛特露难辞其咎,其“内疚的灵魂”不仅是“泄密的心”,让读者或观众有机会窥视其秘而不宣的诡诈和奸恶,也同时是在“忏悔”中净化那罪恶灵魂以及“与上帝构建圣洁关系”的动力。可见,王后葛特露在与上帝亲近的关系中开始重塑自我价值和属性。剧终处,王后葛特露更是在明知杯中有毒的情况下,不顾国王的拦阻,执意饮下毒酒,带着某种悔过之心以自己的“死”为哈姆雷特赢得了“生”的希望。如此这般,葛特露也同样做了那神圣仪式中的祭物,只不过是在罪恶中或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圣洁洗礼”而成了“羔羊”,也因此获得了其生命的某种神圣内涵,深化了其死亡的终极意义,即在忏悔中皈依永生上帝,其灵魂获得了“与上帝同在乐园”的权柄。雷欧提斯更是在仇杀的愤恨中迷失了自我,沦落为国王克劳狄斯罪恶阴谋实施的工具,亦即杀人噬血的恶徒,然而在其死亡的前一刻回心转意,与哈姆雷特握手言和。此外,也是因为雷欧提斯的揭发,使得众人知晓国王是毒酒和毒剑背后的始作俑者,进而为哈姆雷特举剑除灭那罪恶的源头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当然,“人皆有罪”是基督教“原罪说”的本质内涵,也是上帝施行拯救和恶人皈依基督的必备前提。深陷罪恶的葛特露和雷欧提斯在“忏悔”中获得了圣灵恩光的抚慰,他们的生命尽管终结于各样的恐怖景象之中,但他们的已皈依上帝的灵魂都可以与上帝永远地“在乐园里”。
在基督教话语内涵体系中,上帝“救赎”无疑是福泽无边,使得活在罪恶中的人类能够以不同途径获得“永生”的生命,从而消解光明之子在今世生命中的某种悲叹,莎翁悲剧主人翁尤其如此。同时,那些一意孤行的穷凶极恶者因弃绝甚至唾弃上帝的救赎而不断涉血前行,与魔鬼不断亲近的过程也不免使其本身悄无声息地渐渐魔化,这种没有任何“救赎”遮挡的纯粹“沉沦”必然以超越自然“死亡”,即“永恒之死”为代价,基督教经典《圣经》中如此说:“罪的工价乃是死”。
在《哈》剧中,国王克劳狄斯一般被认为是一位骨子里都浸透着欲望和邪恶的“沉沦之子”,其个人生命最终的终结也是诠释那可怖的“永恒之死”之最佳例证。固然其“死亡”的确是演绎了基督教世界中“沉沦之子”的终极灭亡,即彼岸世界里那永远在地狱中受刑罚的“死”,但莎翁却更多地对克劳狄斯在自由意志下自由抉择人生道路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真实人性给予了温馨的人文主义观照,而非类型化、本质化的简单处理。纵观全剧,原本祥和太平的丹麦王宫的确因着克劳狄斯的私己之欲而陷入恐怖和混乱之中,并不断导致众多死亡事件的发生,克劳狄斯可谓是《哈》中一切灾难源起和发生的祸根。然而,在克劳狄斯弑君篡位和娶长兄之妻等一系列罪恶行径中,其灵魂并非像魔鬼那样“享受于罪恶”,而是在畏惧神明、忏悔己罪、渴慕拯救、罪孽深重以及被上帝抛弃的复杂情感中度日如年。在其孤身独处时,克劳狄斯毫不掩饰地独白道:“我的罪恶的气已经上达于天。”其罪恶的灵魂在造物主面前显得无比孱弱,因为其罪行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现它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5]136。此处我们不难看出,有着凶神恶煞般外表的克劳狄斯,在基督教语境下,本能地将今世生命中的一切行为举止放置在超越生死的基督教宏观叙事中赋予其相应的语义,也对其今世生命所应有的性质及死后那彼岸世界的生命境况给予界定。大而可畏的上帝使恶者驻足回眸自己的罪恶,又以“末日审判”等恐怖的景象使之审视自我的恶行,也可谓是施行拯救的不二之举。然而,在《圣经》,“自由意志”是上帝自始至终赋予人类的神圣权力,正如夏娃选择生命树的果子,克劳狄斯也拥有这“自由意志”。在三幕三场中,尽管克劳狄斯在明知自己的“灵魂上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诅咒”,纠结于能否向上帝祈祷,并最终向上帝跪祷,祈愿天使解救他那“越是挣扎,越是不能脱身的胶住了的灵魂”,但此祈祷缺乏与上帝真正合好的诚意,也仅仅是言语的本身。一方面,因为克劳狄斯心灵急切需要“拯救”,另一方面其“非分夺取的利益还在手里”,所以他独白道:“我的言语高高飞起,我的思想滞留地下;没有思想的言语永远不会上升天界。”当然,这也正是处于各种生存困境的人类在抉择“向善”或“行恶”时的普遍心理形态,关键是其最终的抉择以及在所选道路上如何持守。尽管克劳狄斯“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呼唤天使救救他,也尝试向上帝跪祷,但出于私欲,他的“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他的坚强意愿”,其魔幻般的王权使他在此后的行动中染上了更多的阴险和杀戮。先是试图杀哈姆雷特于英国,接着又诱使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比武,最终又试图以毒酒和毒剑取哈姆雷特的性命,弃绝了“救赎”,其灵魂不断魔化,进而在剧终处呈现为地狱深处一个嗜血的魔王,也彻底忘却了洪恩无量的上帝“救赎”,完全地放弃了“皈依”正理和基督的拯救之路。
毋庸置疑,在基督教文化语境下,不断主动抛弃上帝救赎的恶人,其今生的形象在其“自由意志”沉沦中逐步趋于恶魔化,其行为也给今世染上地狱中方有的“死亡”、“黑暗”和“邪恶”,甚至大而可畏的上帝以“死后”那彼岸世界的恐怖景象也不能使之归回,其“死亡”也不可避免地预示着其灵魂将承受“沉沦之子”所应承受的“永恒之死”。当然,地狱中各种极度可怖景象的联想有助于强化文本的伦理教化功能。
由此可见,莎翁悲剧《哈》中的众多死亡事件是剧本的一个重要母题,基督教文化语境赋予它救赎、皈依和沉沦三类文化内涵,其存在的渗透性不仅表现在人物的形象塑造上,也体现在它的情节构建中,是文本语义生发的核心所在。
[1]张文初.文学:死亡的出场[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7(4).
[2]梁工.莎士比亚戏剧的终极关注[J].外国文学研究,2007(1).
[3]圣经(简化字和合本)[Z].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2012.
[4][英]海伦·加德纳.宗教与文学[M].沈弘,江先春,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5][英]威廉·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悲剧集[M].朱生豪,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
[6]梁工.圣经与欧美作家作品[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7][德]E.云格尔.死论[M].林克,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