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阳(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 青岛 266100)
要对“文化产业”这一词追本溯源,就要将目光推向欧洲的法兰克福学派。它的著名掌门人及成员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1947年问世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开拓性地提出“文化工业”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文化工业”一词最初所产生的时代语境和社会背景悄然发生变化,它逐步消解了最初的贬低之意而转化成一种中性概念,也就是今天所普遍使用的“文化产业”概念。文化工业和文化产业放在历史长河中来看只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两个不同使用名称。
法兰克福学派从哲学和艺术价值的标准对文化工业进行了否定性的批判。阿多诺和霍克海默认为:文化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依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标准化、规格化的形态生产出来,并借助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递给大众;这样导致文化工业复制出的文化产品“灵韵”的消失和“本真性”的减弱。这样文化不再扮演针砭时弊的角色,反倒成为意识形态话语权利支配下的控制工具。商业性的因子在本性上侵蚀了文化的内在艺术性,也是对人的内在丰富性的剥离,从而使人成为马克思所说“异化”的人、卢卡奇所说的“物化”,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哈贝马斯所说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提出:“文化工业通过娱乐活动进行公开的欺骗。这些文娱活动,就像宗教界经常说教的,心理学的影片和妇女连载小说,所喋喋不休谈论的,进行装腔作势的空谈,以便能够更牢固在生活中支配人们的活动。”[1]他们丑化了文化产业,“赋予”文化产业欺骗性。法兰克福学派更多地从艺术性和启蒙性视野去审视文化工业,而忽略了它的工业性或产业性。工业性和产业性也是文化需要纳入的一个属性,而不应该武断地摈弃。文化应该将一部分目光聚焦到产业化的问题上,否则文化很容易掉入“曲高和寡”的陷阱,进入“文化精英主义”怪圈。我们应该将文化与经济相互融合,发挥文化产业化的文化生产性的主体作用。
与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产业进行直接野蛮的批判相反,伯明翰学派早期领军人物雷蒙德·威廉斯创造性地提出“文化唯物主义”文化理论。文化唯物主义关注社会文化生产特性,强调文化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物质力量以及自身文化的创造性和实践性。威廉斯虽然没有从正面声援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但是他肯定了文化产业重要元素文化的生产性和实践性,这就为文化与产业化的融合提供了可通约性。
著名学者鲍德里亚发出叹息,“现世所有的艺术形式及其附带的艺术功能在质和量的方面已经精疲力竭,他们所指涉的内核已经模糊化,深度早已被消解,内容更是平面化,艺术逐渐丧失了引以为豪的批判和否定功能”。[2]由此可见艺术的传统功能的弱化。鲍德里亚又提出类似见解,西方最伟大的事业应该是商业,这种商业化给传统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新时代,大众的文化消费能力在提高,消费种类在多样化,文化应该与时俱进。大众文化研究著名学者约翰·费西克提出“两种经济”,即“金融经济”和“文化经济”。他所说的文化经济实际上就是文化的产业化问题,在产业化的同时流通文化的意义,强调文化的经济因素。
文化产业化从最早被提出来到现在已经走过将近70年的历史,从最先被鄙弃到慢慢接受,再到如今的认同、鼓励,可谓历经波折。其实这就是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随着时间的推进,文化产业化的内涵还是会不断与时俱进的。
文化产业展现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经济效益,表现为提高生产力,促进生产方式转型,拉动内需,实现社会主义大繁荣景象,但是文化产业化是无法脱离文化本身视野,文化是文化产业化的根,脱离文化轨道,就很难厘清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区别。因此,我们应该站在文化产业化的战略高度,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轨迹,从传统人们把文化视作政治、经济的表现物和大众娱乐消遣品的狭隘观念解放出来,逐渐确立文化实现大产业化的观点,文化可以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翼。
文化产业是将文化符号、形态等抽象的因素转化为生产力要素,这些要素又以不同的样态出现在不同的产业之中。这些文化要素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魂。日本著名学者日下公人在1979年出版《新文化产业论》中称文化产业为“第五产业”,将其定义为“创造某种文化,销售这种文化和文化符号”。[3]麦克卢汉也称“文化是一种产业”[4]文化要素借助具体载体形成独特的物化形态,通过这种载体将文化自身的意义呈现出来。
文化产业化是文化生产力的一种重要彰显。就像英国当代著名文化理论家和文学批评家雷蒙德·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中肯定文化的生产力作用,认为文化不仅仅从属于意识形态,它可以作为一种生产力要素与经济相结合,促进经济形态多元化。文化产业的文化生产力决定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基础性质。
文化产业化把文化要素作为经营对象,将文化资源进行规整,以机械复制形式,进行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完善国民经济结构,增添国民经济发展动力,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文化与经济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在融合过程中逐渐趋于“经济文化化”和“文化经济化”。任何文化都是本民族风俗习惯、社会观念和集体无意识的内蕴性表达方式,同时可以进而转化成一种社会生产方式。文化产业化不是文化上附着经济效益这么简单,而是二者融合进而达到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带动多方位全球化。它带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交互碰撞、融合,促进文化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带动文化全球化,二者之间必然交互渗透,彼此融合,相互推动,由此达到文化经济一体化。日本著名学者松下公人在《新文化产业论》中提出:21世纪的经济学将由文化与产业两部分组成。文化必将成为经济进步的新形象,文化与经济的融合,首先表现为文化对经济的渗透,产品的文化内容比重大幅度提升。[5]文化将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调味品”,融于其中而未见其形,同时也将成为撬起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和着力点。
文化产业化使文化由“精神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并彰显了文化的内在特质。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环保产业和新型清洁产业,突破传统产业“三高”的局限性,使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可能性,另辟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的新蹊径。随着中国文化产业化的发展,文化产业必然会成为经济发展视野中的焦点。
当今中国文化整体出现凋萎,逐步沦落到边缘地位,而经济势不可挡成为先锋队,成为风向标,在文化式微、经济强化的背景下,将这二者结合,进行创新式发展,必然在增加文化附加值的同时,提升整个民族的文化自觉感。挖掘文化的潜在价值,在提升经济发展动力的同时,也有助于“文艺复兴”。
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载体,它借助于先进传播媒介,通过产业化运作,规模化生产,为市场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产品。不仅满足人们日益增长文化产品需求,而且使得几千年积淀下来的优秀文化思想、文化产品得到重焕青春的机会,推动了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中国文化虽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是仍然处于被西方文化压制的地位。西方依旧是世界经济、文化中心,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以及对世界强势渗透,必然造成本文化与异文化的矛盾冲突,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的扩张、侵蚀、打压和渗透,以此来削弱弱势文化的力量和影响力,甚至影响人们思想观念和本文化的发展方向。在西方文化的全球化过程中,他们通常是将文化“化妆”成一种商业模式,即文化产业化,逐步侵入异域国民内心,进而转化为更深一层无意识。比如国民现在张灯结彩过着圣诞节。面对这一现象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要保存自身的位置感和归属感,保持自身一定的“文化抗性”。
随着经济、文化全球化的深入,西方文化产业已经扩张到我国,我国作为文化产业后起之秀,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世界最大消费市场和较好的国民觉悟力。我们要保持自身的抵抗力,要就地取材,发挥文化丰富的优越性。我们在文化产业化过程中,应该保持民族性,只有保持民族性才会有自己特色,才会拥有持久的竞争力。中国五千年文化传统,我们不应该被“异化”,我们要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化道路。
[1] 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M].洪佩都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134.
[2] 朱志荣.中国美学研究·第一辑[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299.
[3][5] 日下公人.新文化产业论[M].香港:东方文化出版社,1989:212,21.
[4] 埃里克·麦克卢汉.麦克卢汉精粹[M].何道宽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