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当代大学生社会认知调查

2014-08-15 00:49李林洪
三晋基层治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受访者诚信法律

李林洪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一个数量庞大、极为重要的社会群体。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人才储备以及现实劳动力大军,他们的社会观点、现象分析能力如何,能否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事实,如信仰问题、反腐败问题、爱国问题、医疗问题、就业问题、食品安全等问题,影响到大学生如何融入社会、适应生活,也影响着国家和社会未来的发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引导大学生进行正确的现象分析与社会观察,树立科学的社会观,是值得全社会关注解决的问题。

一、大学生道德——法律观察

(一)信仰——道德观察:困惑与迷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孔子所谓仁义礼智信,诚信是五大元素之一,是中国人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个人修身立命的根本。放在经济社会中,诚信也是重要的品质与要求。诚信本是伦理-道德领域的问题,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凸显其与政治、经济、法制、社会的紧密联系:诚信是法制的伦理和精神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内动力之一与“边界保障”,诚信是社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人文基础。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诚信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课题组设计进行了《东莞地区大学生诚信观察调查问卷》活动。设计主题为日常生活诚信调查与社会生活诚信调查,通过细致深入的问卷调查,形成了有关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诚信问题的认识与看法。

问题1:你认为那个机构诚信度高?51.7%认为是学校,15%认为是政府机关、16.3认为是企业、7%认为是医院。

问题2:你认为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所起的实际作用?74.7%的受访者认为起不到实际作用,21%的受访者认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剩余的4.3%的受访者认为说不清。

问题3:你认为目前我国诚信教育是否有效?53.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诚信教育有效果,但效果一般;28.2的受访者认为没有效果,8.5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

问题4:你认为诚信缺失的原因是?

在大学生有关诚信的社会观察中,呈现出这样一种规律,即大学生看到的诚信现象、认知中的社会诚信程度与质量,反过来会塑造大学生自身的诚信认知程度与执行程度。因此,调查研究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诚信现象的观察与分析,是深入了解大学生社会观察的重要切入点。

(二)法律现象观察:漠然与混乱

法律与道德一起,是社会规范的基础,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法律来源于现实生活,是人的社会化的产物,是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实的真实反映。法律观念是人的社会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针对法律的社会观察,则是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环节。法律观念是观念的集合,透过大学生针对法律的社会观察,我们可以清楚滴观察到大学生对于人与个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认识,以及相应的哲学观点、人生观点。因此,选取针对法律的社会观察这个领域,来考察当今大学生的社会观察,是有着系统论社会学的理论支撑的。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当今社会法律的四个环节所构成的法律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课题组设计进行了《东莞地区大学生法律观察调查问卷》活动,该活动设计主题为法律现象调查与法律评价调查,涉及有关法律实施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通过细致深入的问卷调查,形成了有关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诚信问题的认识与看法。

问题1:您认为我国的法律执行情况如何?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选择了“一般”这一选项;结合访谈,受访者进一步以消极的角度解释了“一般”选择。在受访者的观察中,我国法律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环节都存在明显的问题,表现为立法存在空白、模糊,执法不严、不合法(程序),执法败阵“潜规则”;司法腐败、不独立、冤案;守法领域主要是意识和习惯问题。除“一般”选项外,选项“很有效”多于选项“只是一纸空文”,选择“不清楚”的是极少数。这种选择表明在受访者的社会观察中,我国法律的整体运行是受肯定的,但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问题2:您认为影响法律执行效果的原因是什么?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50%的受访者选择B选项,即“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从而影响了法律执行的效果;31%左右的受访者选择A选项,即“传统文化及教育观念”。这种结果与以往我们关于大学生社会观察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也与社会上看待法律实施效果问题的习惯看法不同,大学生们直抒胸臆,将法律实施问题与政府作为直接挂钩。这里传递了两个方面的信号。积极方面的信号,表明大学生关注政府在法律实施中的角色与作用,希望政府在法律实施中传递更多的正能量;消极方面的信号,大学生们对政府在法律实施中真正起到的作用缺乏真正的了解,缺乏信心,或者由于政府在其他方面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而映射到法律实施的社会观察方面。

对法律缺乏信心:在访谈中,我们发现,不同年龄段的大学生对法律的信心并没有很大的区别,高年级的大学生与低年级学生相比,对法律的掌握程度更高,但在现实生活中求助法律、援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行动方面却与低年级学生一样表现消极。更多的时候,大学生们相信“潜规则”,相信人脉能够帮助他们获得他们想要的利益。

二、大学生的职业观察

(一)大学毕业生工作待遇普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从全国看,2013年人均工资已为,当年大学毕业生人均工资收入为,增量占当年全国人均收入增量的比重却仅为,成为影响大学生择业就业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走出象牙塔、早日实现社会化已经成为在读大学生自我认知的重要方面。从月工资收入的比较来看,大学毕业生和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是十分明显的。大学毕业生平均月工资为元,只相当于高收入阶层平均月工资1346元的68.4%,而且80%的大学毕业生月工资在2千元以下。

(二)大学生求职期望值较高

大学生在择业时更为强调获得尊重,议价意识和能力都在不断上升,但对职业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缺乏深入的了解,维权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调查显示,有78.6%的大学生认为“尊重比收入更重要”。过去,大学生选择工作更为注重收入高、工作的稳定以及基本的社会保险,而新一代大学生把自己的人格看得更重。调查显示,如果公司平台过低或者“感觉学不到东西”,有50.8%的大学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炒老板鱿鱼”,不看老板脸色行事。同时,在私企、国企与外企三类企业岗位选择中,超过四成大学生选择国企,另有35.6的大学生选择外企,不到20%的大学生选择私企,理由是私企往往不规范,不稳定,平台过低等。在“反对不公平待遇的方式”问答中,大部分大学生选择通过“用脚投票”的斗争方式给资方以教训,迫使资方考虑更好地对待大学生、改善工作条件,适当提高工资水平等等,而反对使用诸如罢工、向社会公开等方式,表现出相对理性的一面。

(三)大学生对于靠个人打拼可以实现成功梦想抱有怀疑

调查显示,大学生“预计一年后工作状况会有很大改善”的占23.6%,“会有一定改善”的占35.3%,二者相加为58.9%。表明大学生们对自己安全度过“试用期”以及期满后获得正式聘用充满信心。对于成功,新一代大学生除了重视能力和机遇的因素,对学历、关系、背景等的认可度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可见他们对于自我价值的肯定和重视是有所欠缺的。总的来说,大学生们移植了目前社会上有关“拼爹”、“一个萝卜一个坑”、“富二代”等消极现象的影响,一方面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通过自己的拼搏和一定的机遇就一定可以获得事业的成功,但对学历、关系和背景等因素也十分看重。调查显示,大学生认为“一个人在社会上取得成功主要靠自身能力”的占30.1%,认为“靠机遇”的占23.7%,“靠关系和背景”的占32%,“靠学历”的占15%。调查还发现,不少大学生认为,“仅仅为了钱、为了打工而打工是干不长的,只有干自己喜欢的事,才能有成就感。”

(四)大学生的工作目的取向出现多元化

与传统大学生平平淡淡、稳中逐步改善的生活理念不同,大学生更多“希望换种活法”。多数大学生是怀着远大的理想或美好的梦想走进社会的。为了家人生活地更好是传统大学生努力工作首要目的,这一点被很多大学生所承继(43.5%),但同时其工作目的取向呈现多元化局面:为了“使自己生活地更好”(26.7%)、为了“给社会做贡献”(6.8%)、“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10.6%)等目标取向也逐渐增多。

(五)大学生倾向选择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但继续学习和再发展的愿望比较强烈

大学生是社会上掌握知识较多的人群,对信息比较敏感,对个人成就感看得很重,因此不满足于简单地从事一份白领工作。调查发现,很多大学生倾向“选择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工作,希望能学到技术、知识和管理”。

同时,大学生渴望更多的知识,为日后融入城市做准备。大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到的知识、理论和技能存在与社会脱节现象,走进工作岗位之后,深刻感受到自己的知识储备、素质积累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竞争的要求。因此,出于“代偿”的心理,他们对于科技知识和文化知识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和热情,在工作之余主动自学地进行知识的“充电”。调查显示,有87%的大学生表示愿意继续学习,最迫切学习的知识是专业技能知识(69.7%)、法律知识(54.7%)和传统文化知识(47.8%)。选择的继续学习方式依次为考研、读博、网络培训、自学等。

(六)大学生维权能力较弱,维权效果一般

大学生是日益壮大的城镇劳动者群体,也是城市中相对困难的弱势群体。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是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二是劳动休息权得不到保障;三是劳动保险不到位。调查显示,当合法权益受损时,大学生选择最多的维权方式是寻求法律援(44.7%)、找政府的劳动仲裁机构(33.9%)和向工会求助(41.2%)。可见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依法行使权力维护权益的意识在大学生中还是占主导地位的。但同时也有少数人通过求助亲友、反复找老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少数人感到无奈,采取消极对待的方式。

三、大学生的其他社会认知

(一)大学生对婚前同居和婚外性行为态度更为开放与包容

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于婚前同居,赞同、支持和抱无所谓态度的比例均高于传统大学生,坚决反对婚前同居的比例低于传统大学生。对于婚外性行为,大学生倾向于理解和默许,认为“由于家庭原因则可以理解”、“只要基于爱情就行”及“配偶不反对”就行。由此可见,大学生的观念已经对传统的爱情婚姻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二)大学生普遍认为社会严重不公

调查显示,大学生“认为现在社会很不公平”的占31.5%,“不太公平”的占22.7%,两者合计为54.2%,超过半数;“认为现在社会公平情况一般”的占30.3%,近1/3。从社会不公平现象的表现看,认为是“社会底层向上发展的机会太少”的占51.3%,认为是“贫富分化”的占44%。调查还发现,从事“蓝领”工作的大学生最倾向认为社会严重不公,他们认为这种不公到了需要控诉的地步,从事“金领”工作的大学生则倾向于将社会不公归结为个人奋斗、家庭背景造成的资源分配不均。

(三)在大学生看来,腐败猖獗和贫富差距过大是严重的社会问题

调查显示,大学生“认为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腐败严重”的有36.8%,认为是“贫富差距太大”的有34.2%,认为是“人们都只认钱,不讲道德”的有22.1%,认为是“环境污染”的有21.7%。调查还显示,男性大学生倾向认为腐败严重是社会最严重问题,女性倾向认为收入不公及贫富差距为社会的最严重问题。

(四)大学生的未来愿望倾向于自我创业,成为“新马云”

调查显示,有45.9%的大学生将来准备“辞职创业”,31.3%准备“毕业就创业”,另外有8.9%倾向于“两手抓”。可见,很多大学生的愿景参照系已经由普通白领向“成功阶层”转变,由自己的过去向他人的现在转变,由个体纵向比较转向群体横向比较。他们对于未来的工作、生活怀有良好的憧憬和较高的预期,更倾向于自我价值的实现。

四、人文素养缺失——对当前大学生社会观察结果的价值判断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大学生由于缺乏正确的社会观察,各种社会利益因素与思想因素相互交叉,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与理解,表现为大学生在政治信仰、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自我意识等诸多方面产生种种困惑和误解。大学生在行为上,思想上权利意识较强而责任意识较差,功利主义主导行动,道德和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的认识趋于消极负面。如何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引导社会观察的精神为指导,做好新条件下大学生社会观察的引导工作,是教育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和实践的重大问题。

我们党将“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写入“十八大”报告,有其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指导意义。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应当从人的成长规律维度出发,在学生的知识结构、精神信仰、行为养成等层面的顶层设计上给予必要的反思重构。

当代大学生人文素养的缺失,从大的层面分析来自社会风气、价值观的影响,从学校教育的层面分析来自生命教育、心理干预、思政工作等缺位,这些因素导致部分大学生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一些问题学生更是成了教育工作的盲点,以致近几年来校园惨剧时有发生。这不仅仅是涉案人员的悲剧,更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反思。

[1][奥地利]布贝尔.西方现代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303.

[2][英]罗素.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流派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04.

[3]列宁全集(第2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111.

[4][英]雷蒙德·威廉斯.唯物主义与文化问题[M].伦敦:维索出版社,1980.3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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