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 静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明确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3。之后,党的几代领导集体一直率领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应当是自觉的,而不是盲目的,建设好这一事业,需要我们廓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主要内涵以及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坚持的原则等方面的认识。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当前我们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哲学角度讲,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我们应当正确对待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而不应该用一般否定特殊或者用特殊去否定一般。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人们的认识过程有两个,“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2]310伟大的马克思恩格斯为人类揭示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路,这是社会主义的一般。邓小平曾指出:“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3]291这就要求作为当代的我们不能做教条主义者,在充分认识事物的一般性之后,我们还应当根据客观实际,充分认识事物的特殊性,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的行动。
还应当注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是包含着一般性的特殊性,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社会主义。2003年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在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时,深刻而全面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第二,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第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第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根本上都坚持了这些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是我国人民在长期劳动实践过程中,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逐步的认识和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总体上说,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理解其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道路问题是实践层面的问题,是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走什么路的问题。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道路。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才能够真正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唯有矢志不渝地坚持这条道路,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的胜利。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道路的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历史实践已经证明,正确的理论能为道路的行进指引正确的方向,而错误的理论则会将实践中的人们引向歧途。在道路探索和行进过程中,正确的理论至关重要,而历史实践证明,我们已经找到了这种正确的理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已经成为引导我们前进的一面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5]1这一理论旗帜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我们在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一国两制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等等,这些理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指导。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建设是根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套完备而有效的制度规范作保障。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建设,只有确立为制度,才能得到永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和生态文明制度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以进一步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鲜明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事业。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要建设和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我们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的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继承改革开放前我们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同时也需要虚心借鉴国外发展生产力的先进经验。我们在继承前人成果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还应当在新的劳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
从纵向上看,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建立在毛泽东时代基础之上的。在毛泽东时代,我们赢得了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战乱状态的结束,相对和平的国内环境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成为可能。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到1956年,毛泽东所领导的三大改造的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在革命实践中所形成的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活的灵魂。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我们才能够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当前,我们所从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仍然需要继承这一灵魂。
从横向上看,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要借鉴国外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在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方面,闭关锁国没有出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以更快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我们应当加强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原则性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向、目标决定的,失去原则性,就失去了大方向和总目标。灵活性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曲折性决定的,许多事情人们无法预料,也不可能按人们设计好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必须随时调整思路,改变对策,灵活应对,确保原则性要求得以有效贯彻,使大目标得以实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是社会主义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一切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一切否定和破坏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不能容许的。”[6]344这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根本原则性问题,我们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具体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灵活性问题,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提出一些灵活性的解决措施。
(三)坚持道路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且十分艰巨的事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曲折向前发展的。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7]12当前,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适时地进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必须是全面的创新,既包括道路的创新,理论的创新,也包括制度的创新,应坚持道路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统一。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实现三者统一的基础。只有深入社会实践活动,才能不断探索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才能将实践升华为正确的理论,从而进一步指导实践,也才能够将符合历史规律的方针、措施和政策上升为制度的高度,进一步保障正确道路和正确理论的推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我们不能止步于现有的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需要继续积极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不断对现有的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进行创新,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
(四)坚持社会、个人、自然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坚持社会、个人和自然界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8]185。共产主义是一种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之间矛盾真正解决的和谐状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也必须追求社会、个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各个方面,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这一系统工程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统一,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们应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目标而奋斗,同时,我们还应当注重鼓励个体的发展,就如习主席所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9]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出彩的机会,都能够张扬自身的个性,实现自身真正的人生价值。我们在注重社会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个体的发展。此外,社会的发展和个体的发展又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应当走一条社会、个人的发展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共处的道路。
(五)坚持信念与实干的统一。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不仅应当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同时还应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努力奋斗,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信念和实干的统一。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具体来说,就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在改革和建设的社会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是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进一步认识和总结,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道路、科学理论和科学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引下,我们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所以,我们有理由且应当具备这种自信,而不是一味地认为只要是外国的就是好的,自己的就是差的。
当然,仅仅具备这种自信还是不够的,除了自信之外,我们还应当踏实肯干,在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信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一步一个脚印做好工作,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创造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6]117。同样地,广大人民群众也应当在各自的岗位上埋头苦干、刻苦钻研,在所从事的职业领域内展现自身能力和创造力,不断取得个人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做贡献,为社会增添新的活力。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2]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3-07-02(01).
[5]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