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岳山林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成效与思考

2014-08-15 00:44宋河山
山西林业 2014年1期
关键词:危旧房林区林场

宋河山

(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介休 032000)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改善广大林区职工居住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林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充分体现,是直接惠及林场职工的民心工程。太岳山林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总户数1180户,涉及在长治、晋中、临汾、吕梁4个市14个县(区)长期工作生活在深山老林、交通不便、边远山区的职工,进入城市,解决就医、子女入学等生产生活难题的头等大事。根据职工意愿,在介休、沁源、霍州3个职工相对集中的县城新建职工住房,借危旧房改造的东风,让职工走出大山,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目前,沁源、霍州片新建住房603户职工已分房到户,介休片4幢家属楼全面完工,剩余4幢预计2014年10月底前交工使用。至此,古老的太岳山林区将会呈现出更加迷人的姿容。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实施前住房情况

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林区以木材为主的收入断流,职工收入降低,每月只有几百元钱,勉强能维持温饱。直到2010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以后,在政策上有所调整,收入才有所提高。林区职工收入低、住房条件较差,大多无力改善,已成为危旧房。危旧房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房屋破旧。职工大多数居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简易房屋,如今已经破旧,由于缺乏维修资金,其中大多房屋已经成了危房。二是住房面积小。平均每个家庭50m2左右,一两人居住尚可,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祖孙三代挤住一处。三是远离城市。职工住房大多分散在各林场、原局机关驻地,远离城市,职工就医、孩子上学都不方便。

1.2 项目实施分类情况

我局危旧房改造项目从2009年开始启动,先期进行了入户调查、汇总申报等工作。全局纳入危旧房改造的户数1180户,采取原址重建、维修加固和异地新建3种模式。其中原址重建和维修加固65户(已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异地新建1115户,根据职工意愿,分为介休、沁源、霍州3个地方建设。介休片危旧房改造项目(简称介休片)总户数517户,总建筑面积62 406m2,新建8栋11层住宅楼,分为89.54m2、81.67m2两个户型,总投资1.60亿元;沁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简称沁源片)总户数399户,建筑面积48 394m2,新建10栋6层住宅楼,分为71.85m2、88.87m2、114.08m2、116.25m2、134.6m2五个户型,总投资,投资1万元;霍州片危旧房改造项目(简称霍州片)总户数199户,建筑面积21 988m2,共4栋6层,分为93m2、88m2两个户型,总投资3200万元。

1.3 项目实施落实情况

危旧房改造项目从2009年开始启动,当年主要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汇总申报以及争取上级批准等项工作;2010年局党委根据职工意愿,确定了在介休、沁源、霍州三地进行异地新建。为了使项目落地,局领导多次与介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沁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霍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三地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申请、商谈、请求,最终使异地新建工程得到了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的大力关照和支持,不仅工程顺利落实,而且实现了居住便利,户型多样。介休片位于介休市三贤大道西侧与纬一路南侧交汇口,项目占地3.25hm2。沁源片位于沁源县人民路与谷近街交口处,占地3.26hm2。该小区纳入了沁源县旧城改造的统一规划中,出行极为便利,附近有客运中心、幼儿园、小学、超市、公园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整。霍州片位于霍州市原太岳山林局木材经销站,占地1.73hm2,出行、购物、上学、就医便利,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备。

2 主要做法

2.1 成立领导组,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是林局近几年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每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鉴于我局异地新建范围分散,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好,局党委经过研究,要举全局之力,全员参与,同心协力,坚决完成好危旧房改造任务。首先成立了太岳山林局危旧房改造领导组,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几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职责也非常明确:全面负责本组危旧房改造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与驻地政府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联系与协调,落实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以及相关手续报批工作,做好与建设市县市政建设的衔接工作,做到水、电、气、通讯电路等配套工程同步安排、同步建设、同步运用。制定并落实本组危旧房改造工作机制及人员分工,做到工作进度有计划、人员分工要明确。建立职工现有住房档案,做好建房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签订,做好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深入基层职工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解释、教育、动员工作,为危旧房改造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妥善处理和化解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林区稳定。

2.2 制定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规范危旧房改造项目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先后出台了《危旧房改造财务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出台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住房交款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住房分配方案》;为了保证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度、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文明的工程管理队伍,出台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例会制度》,等等。这些办法、制度的出台,都经过局领导、工程施工人员、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修改。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规范全局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了制度保障。

2.3 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检查

为了保证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加快工作进度,促进全局危旧房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局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30多次,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每次专题会议由局领导组成员以及介休组、霍州组、沁源组成员和机关各科(室)科长参加,各组分别汇报本期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以及具体工作措施。汇报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进度、财务收支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手续办理进度、本组职代会召开情况,等等。专题会议还对全局性的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大额支出事项签定相关合同,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变更调整问题、筹资方案、支出预算等工作,进行决策讨论。从工程开始还先后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等,通过这些措施有力督促工作,取得了实质效果。

2.4 各建房组各司其职,认真完成任务

2.4.1 审批各项手续

危旧房改造政策性强、涉及林业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公司、住建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安检局、地震局、文物局、消防、地震局、气象局、电业、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园林中心、招标办、检察院、纪委、安监局、人社局、税务局、有关报告编制单位等众多部门和单位,面对局党委的重托和职工的期盼,各建房组成员一起研究对策,讨论工作方法,提前了解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涉及哪个部门、哪个环节,所有申办资料也都提前准备妥当。各组成员在办理审批手续的过程中,集思广益,付出了很多辛苦,及时办理了各项手续,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2.4.2 严格使用资金

为确保职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户存储,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各片组长对本片危旧房改造财务管理负总责,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要推行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危旧房改造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大额支出报局危改办上会研究。每项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字。二是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各组财务室要对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混淆。在资金支出过程中,要按照支出预算进行列支,杜绝盲目列支,杜绝资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推行公示制度,努力把危旧房改造工程建成“透明工程”。定期给职工公开公布相关信息,公开通过各单位财务公开栏、“太岳山林局公共邮箱”、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四是财务检查与审计同步跟进。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觉接受危旧房改造领导组、局计财科和内审科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与检查。项目竣工后,主动接受社会中介部门的审计。

2.4.3 坚持施工例会制度

各项目组都制定了施工管理办法和每周例会工作制度,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每周按时组织各方参加现场工程例会,汇报阶段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明确施工顺序和工序穿叉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及时沟通、协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以及城建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4.4 严把质量关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与工地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监理单位派驻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工程质量联合检查组,实行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二是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对每一个分项检验批、每一个隐蔽范围、每一项隐蔽工程都进行跟踪检查及验收。过程验收阶段,要求施工单位自检、自查、自验,加强自身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实行巡检、旁站、报验制度,以便发现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处理。三是发挥好监理作用。对监理不履职的,要及时责令改正。四是对冬季施工期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执行。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专人做好对混凝土温度的监测记录和配比检查,做好试件取样和养护管理。

2.4.5 严把材料关

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管理程序办事,对进场原材料和购配件进行检验,检查合格证和复检报告,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有关验收规定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检和检验验收工作。一是严把材料进场关,对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场;二是把好材料使用关,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缺损、破损的材料不准使用,对部分不作复检要求的材料,不单纯依靠合格证书,有时要亲赴生产厂检测鉴定。

2.4.6 合理安排工期

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停工影响工期,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各组要求施工单位要科学组织劳动力,合理安排工期进度,严格按进度计划施工。同时,疏通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障工程建设有序、快速推进。

2.4.7 强化工程审计

各组都聘请造价公司进场,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审计,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核查工程量。对工程量进行详细计算确认,防止出现施工图纸与现场工作量不符、高估冒算现象,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严格对工程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对比同期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防止出现价格虚报现象。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把关,形成了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审计等环节相互制约的工程管理体制,提高了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4.8 完善档案管理

各组均抽调专人对工程建设中各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与工程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并建立了工程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求归档材料完整、准确、系统,签字手续完备,字迹清楚,书面整洁规范,做到了工程的书面、电子、声像等载体的文件同时归档。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国家补助标准偏低

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由中央和省级两级共同每户补助2万元,其余由林场和职工个人承担。按照现在的市场物价水平,最多只能建设10m2,而林场和职工由于经济困难,仍然有一批林场职工无能力购买新房。为了切实解决职工困难,我们积极与介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统一为自愿贷款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共为329户贷款3300万元,解决了职工燃眉之急。但是还有少部分职工经济承受能力较低,想享受国家政策不愿放弃住房机会,但又没有能力筹集到建房资金,结果丧失了改造机会。

3.2 与地方规划有冲突

危旧房改造工作土地报批由于地方和国家政策出现矛盾,沁源县旧城改造要打造欧洲风格、山水园林县城,容积率要小于1.5,规划占地3.11hm2,而省国土厅审批时,要求保障性住房的容积率必须大于1.5,实际批复用地2.81hm2,造成了规划与审批之间的矛盾。

3.3 拆迁困难

介休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拆迁问题。由于拆迁工作具体由当地政府执行,虽然在介休组的协调下,介休市政府拆迁办、宋古乡政府和上站村委会做了大量工作,但拆迁清理工作不能按时顺利完成,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霍州组在施工初期也存在周边个别村民无理取闹现象,致使拆迁工作遇到很大的阻力,严重影响了危旧房改造的工程进展。

3.4 办理手续困难

危旧房改造涉及的单位多,需要办理的手续多,办理手续困难。而危旧房改造时间紧,职工住房心愿迫切,出现了工程已开工而部分手续未办理的情况,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4 几点思考与建议

太岳山林局千户职工安居工程改善了林区职工生活条件,提升了林区职工的生活品质,不仅使林区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而且推动了林区整体工作的和谐发展。笔者认为,只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开放发展的要求,真抓实干,就能办成事、办好事;只要心系职工,就会赢得群众,赢得支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破解难题;只要找准突破口,选准着力点,就能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同时,要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必须营造一个和谐创业的发展环境;只有创建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才能推动林区又好又快地发展。职工安居工程,凝聚了人气、弘扬了正气、激发了士气,不仅改变了林区落后的面貌,更可喜的是改变了林区职工的精神面貌,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造林绿化的热情和干劲,夯实了建设和谐林区的基础。同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4.1 切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要彻底解决林场的问题,最根本的是推进林场改革,理顺林场体制,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加快林场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减轻林场负担,增强发展后劲,多渠道为职工提供创收机会,解决其收入低等问题,减轻林场负担,增加职工收入。林场职工住房困难、危旧房问题突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林局、林场长期处于“城不城、乡不乡”、“工不工、农不农”的尴尬地位,职工住房改造在内的各项建设没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使林场成为国家许多民生政策难以惠及的“孤岛”,享受不到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要切实推进林场危旧房改造,把林场危旧房改造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林场布局调整结合起来,逐步将林场职工住房纳入当地住房发展规划。这些改革举措的实施有利于使林场走出经济危困的境地,能让职工摆脱贫困状况,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奠定基础。

4.2 各级政府应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林场危旧房改造是涉及广大林场职工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出台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建议各级政府应当本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理念,从实际出发,根据新的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林场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国家应该免收危旧房改选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确定符合林场危旧房改造实际的产权制度,把产权落实到职工个人,最大限度地让林场职工从危旧房改造中得到实惠。

4.3 适当提高国家补助标准

危旧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1万元,省财政补助每户1万元,无法完全满足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并且随着人工费用的提高以及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危旧房改造的成本将会不断提高。建议适当提高国家补助标准,能够让更多的林区职工迁入新居,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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